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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要逆天 第二章 牛仔很忙

    天黑了下来。

    草尖上吹起了炙热的晚风。

    王耀祖碰了碰野牛,目光示意:开始行动吧!

    野牛犹豫了一下,但也学着王耀祖的样子,猫着腰站了起来。

    两人慢慢地朝着橡树下摸过去。

    橡树下的篝火已经熄了,一阵一阵的鼾声传来。

    牛仔睡着了!

    王耀祖心中不由得庆幸。看来,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他已经想好了,两个白人,他和野牛一人对付一个。只要趁其不备,拿着石头往他们头上一砸,还是很有成功希望的。

    他的心中砰砰直跳。

    手上搬着的石块却很稳。

    离着橡树越来越近了,他已经看清楚了那那个靠着橡树睡觉的黑影。

    这两个牛仔胆子也是大,押着这么大一群印第安人,居然能就这么睡着了!

    大概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会有印第安俘虏造反吧?

    王耀祖在心中再一次感谢了上天给他的好运。

    就在这时,那个橡树下的黑影突然慢慢地站了起来——

    我曹!

    被发现了!

    有个白人根本就没睡!

    “冲过去!”

    王耀祖瞬间反应了过来,大叫了一声,举着石头便拼命冲了过去。

    此时距离橡树不过十来步的距离,即便是那个白人手中有枪,他们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白天的时候他已经观察过了,两个白人身上的枪都有一人多长,很明显的滑膛枪特征。

    甚至王耀祖有七成的把握,两人拿着的应该斯普林菲尔德1812型。

    这种枪就是典型的排队枪毙战术用枪,准确率感人。

    而且又不是连发,怕什么?

    “乔伊,起来!”那个黑影大叫了一声,将手中的长枪对准了二人。

    “砰!”

    一声枪响!

    吓了王耀祖一跳。

    但是他前冲的脚步丝毫没停,他感觉得到,自己并没有中枪。

    滑膛枪的命中率不是盖的,即便是这么靠近,也打不中他!

    拼了!

    躲过了这一枪,只要靠近了那两个白人,就是五五开的局面,总比被剥了头皮强!

    “野牛!”王耀祖大叫了一声。

    “你左我右!”

    此时他已经快靠近了那两名白人。

    他甚至看到了地上那个家伙正连滚带爬地翻身起来,一脸的惊恐。

    而那个开完了一枪的家伙,急忙丢下了手中的长枪,将手按向了自己的腰间,脚下连连后退。

    “梆!”

    一声巨响从自己的脑袋上传来,紧接着,他只感觉天旋地转,踉踉跄跄地走了几步,然后一头栽倒了下去。

    他倒在地上,感觉自己的后脑勺有一股湿热的暖流正在流出来。

    完了!

    自己这才穿越过来,就这么死了吗?

    好吧,就这么死了也好。

    总比,活着做一个印第安人强。

    做什么都别做印第安人!

    特别是做一个19世纪的印第安人!

    “先生,我要投降!”他的神智还没有失去,所以能听见野牛的声音。

    他倒在地上,看着野牛高举着双手,向那两个白人走了过去。

    “先生,我要投降!我要检举!这里有一个叛徒……”

    野牛一边说,一边还侧了侧壮硕的身体,对地上的王耀祖说到。

    该死的!

    野牛竟然会说英语?

    妈的,印奸!

    ……

    王耀祖在穿越之前,除了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打工人之外,还是一名传武爱好者。

    不过,他不属于‘接、化、发’的那一派,也不属于‘掏裆挖眼’那一派,截拳道寸拳咏春之类的,也和他的爱好没半点关系。

    他看不上这些。

    他修的是《黄庭内景》,讲究的是天人合一,练的是存思登虚,求的是长生不老。

    武功再高,也打不过枪。

    但是老子万一修道有成,直接飞升,你们就自己玩儿去吧!

    仙人,比你们高级多了。

    这就叫降维打击。

    然而,他终究是什么名堂也没有练出来。

    就如同他的人生一样,怀着高高的志向,做着CEO的美梦,读着屠龙之书,在一条流水线上老老实实地打着螺丝。

    直到猝死为止。

    ……

    眼睑变得越来越沉重。

    眼前的景物开始变得朦胧起来,耳中听得到的声音似乎也越来越遥远。

    在他的濒死时刻,他除了为自己这一场穿越感觉到不值之外,也深深地为刚才野牛的背叛而痛彻心扉。

    野牛,曾经是他所属的山谷部落最强大的勇士。

    可是,即便是这样的勇士,也在白人的钢铁和火药下屈服了。宁愿做个奴颜婢膝的叛徒,也再提不起与白人对抗的勇气。

    都19世纪了,哪里还有能与钢铁和火药对抗的勇士啊?

    印第安的脊梁,已经碎了!

    他只听见野牛在和两个白人在交谈,但是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

    模模糊糊中,他看见那个白人从腰间抓起一只短枪,似乎是左轮,检查了一下里面的子弹,走到他的面前。

    “他活不了啦!”一个白人说。

    “趁活的吧,我来!”另外一个白人手里提着一柄小刀,慢慢地走了过来。

    “算了吧,迈克!”那个持着左轮的白人将枪口对准了倒在地上的王耀祖。“活剥头皮实在是太不人道了,你不能在我一个清教徒面前做这种事情!”

    ……

    王耀祖听着他们在为活剥头皮是否人道而争执。

    眼中那一只黑洞洞的枪口,却渐渐地变得清晰了起来。

    突然,仿佛眼前的世界跳动了一下。

    他竟然看见,似乎有一条虚线,从那个黑洞洞的枪口延伸出来,落在自己的脸上。

    位置大约是在鼻梁正中间。

    这就是子弹的轨迹!

    他一瞬间便明白了过来。

    只要这一只左轮扣动扳机,那么,枪口的子弹便会沿着这道轨迹落在自己的鼻梁上。

    这……

    这就是我的金手指吗?

    好像没什么用啊?

    能看到子弹的轨迹有什么用?

    难道自己还能比子弹更快不成?

    仿佛是为了回答他心中的疑惑,他感觉到,一股暖流正充斥着自己的四肢八脉。

    心底似乎有一个声音在回答他:

    “虽然你并不能比子弹更快,但是你能看见子弹的轨迹,意味着你至少比敌人多了0.5秒的反应时间。”

    0.5秒?

    拼吗?

    拼吧!

    可是不拼,又会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