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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律师 第8章 转了又转

    说话间,白露的神色渐渐变得凝重,最后面色苍白,身体微微颤抖。

    怔了半晌,她点头道:“他应该有这些深重的城府。吴诚,那我该怎么办?”

    我拿出一叠材料递给她,说:“他不是受不得风吗?咱们就给他刮一阵风,这阵风可比离婚厉害多了。”

    白露大致翻阅了一遍材料,似懂非懂地看着我。

    我接着说道:“这份材料分好几个部分。首先是指出我们手中这份判决罔顾法律和事实的问题,然后搜集多份涉及家暴情节均支持离婚和抚养权归属的判决,再依据“同案同判”的法律原则两相对照之后,这份判决背后耐人寻味的东西便显而易见,于是便顺理成章地给他扣上‘人情案\\u0027、‘关系案\\u0027的帽子,并且明确指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利用影响力托人情、走关系正是“人情案”、“关系案”的源头之一,那么这些现象是否应当坚决打击,还法治一片清明,还人民一份正义呢?这阵“风”对目前的罗健而言无异于飓风,与离婚相比孰重孰轻他应该比我们还清楚。那么两害相权取其轻,我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可是我的案子是否存在人情和关系操纵,我们没有证据,仅仅只是推测。”白露不无担忧地说。

    我知道白露还没有真正理解我的意思,接着道:“作为普通百姓,有推测就够了。难道人民群众遭受不公待遇之后还不能提出合理怀疑吗?当然可以怀疑,也可以反映。”

    我顿了顿,又继续道:“但是你记住,我们并不是真正要把这些材料递交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敲山震虎的道理你应该懂,你只需要让罗健看到这份材料,他就知道我们要干什么,他定然会主动来找你协商离婚的事情。虽然我们这是个‘假钟馗\\u0027,但他心里装着‘真鬼\\u0027,必然不敢冒这个风险。”

    听我说完,白露恍然大悟,她一把握住我的手,惊喜地道:“吴诚,你怎么想到的这个办法?太厉害了!”

    我顿时有些尴尬,僵着两手,放着也不是,缩回来也不是,只小声说:“这不,也是被逼的嘛。而且我也不敢保证一定能成。”

    白露这才意识到我的异样,忙放开手。

    过了一会儿又才怯怯地道:“那我们这样算不算恐吓?会不会犯法?”

    我安慰她道:“放心吧,我们一没托人情,二没找关系,你也没直接威胁他,这材料你是无意中让他看到的。”我会心一笑,接着又道:“明刀明枪的来,我们未必就输。如果不是他诡计在前,我们又何须暗箭。”

    听我说完,白露放下心来,释然地笑了。临走的时候,我又反复叮嘱了她一些细节,剩下的便是等待。

    夜很深了,我再次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终于明白了主任说的那句话,但我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也不敢肯定我的做法一定就对,但至少我知道了,有些事情完全依靠法律是无法解决的,而我在为客户解决麻烦的同时,并没有丧失原则。

    突然想起,以前经常听到行业内的同仁提到“非诉业务”,但当时头脑里一直没有这个概念,弄不懂,也不会做。现在我知道了,也许逼迫罗健回到谈判桌上来也算“非诉业务”的一种吧?而且我还学会了:所谓谈判,手里必须攥着刀!

    这里给各位看官多说上两句,关于律师行业的“非诉业务”。

    在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认识中,律师的主要作用就是打官司,也只有在“吃了官司”的时候才会想到找律师。

    当然,老百姓的理解也没有错,律师就是帮老百姓打官司的,这类业务行业内把它叫作“诉讼业务”。但是在“诉讼业务”之外,有许多问题也需要律师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比如:纠纷的调解、各种合同的设计、法律风险的论证与防范、商务谈判的参与,甚至包括发出律师函、律师声明等等,这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手段不需要打官司,但却需要对法律有专业的理解和运用,于是行业内就把这一领域的业务叫作“非诉业务”。其中法律风险的防范越来越被社会所重视,这也是近年来很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甚至是个人都聘请了法律顾问的原因。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几天后,白露打来电话,说她老公罗健,哦,不对,应该是前夫了,果然主动找她协商,已经成功协议离婚,而且孩子的抚养权罗健也主动放弃了。

    我长舒了一口气,果然还是打在了他的“七寸”上。

    电话里白露欣喜不已,一定要请我吃饭,我拗不过她,只得去了。席间,她递给我一个崭新的男士包,还特意强调说这是朋友之间的礼物。我知道她是在感谢我,要是拒绝了,不就等于说我没拿她当朋友?这难免有些让她下不来台,于是笑着接过。

    触手,略沉,顿感异样。

    打开一看,原来里面沉甸甸的装了三叠大钞,应该是三万块钱。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一时有些不知所措,继而竭力拒绝,推推攘攘之间她竟然急得哭了,引得周围的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我,那眼神里分明写着“渣男!”两个字。

    在不明就里的吃瓜群众凛冽的眼神中,我尴尬地心虚起来,不敢再推攘,只好先收下。这时,白露又破涕为笑起来,弄得我哭笑不得……

    白露的案子总算完美收官。但我的心情却忽而释然,忽而沉重。

    释然的是:我学会了在诉讼之外运用其他方式去解决问题,我想我应该是在律师这条路上往前迈进了一小步。

    沉重的是:以后的路还很长,还可能会遇到更多类似的麻烦,但法律的运用和手段技巧总有一个边界,如果是非对错不能清醒把持,稍有不慎,便可能玩火自焚。而我是个比较简单的人,一想到以后要在这纷繁复杂的人和事之间不停游走就有些头痛。

    公平、正义这条路太长了,因为没有到达,所以一直追求着前行。我想,我这样帮白露,应该是在追求公平和正义吧?但我这样的方式真的对吗?一时心里纠结、犹豫、浮躁,仿佛一锅就要煮开了的粥,随时都有涌出来的可能。

    随即又想,就像我安慰白露的话,“你不使诡计,我又何须暗箭”。面对这复杂的社会和人性,只用书本上那点法律实务肯定是应付不来的,只要不违法,随他去吧。

    心里仿佛坦然了,但隐隐又觉着哪里不妥,兜兜转转也无从想开来去,窗外的天色却渐渐光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