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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友有七重人格 第二百一十九章 蝴蝶

    唐约和万千在路上的时候,天胡和乐乐也再度见到面了。

    乐乐居住的地点距离青山殡仪馆的方向要比唐约所在的爱辉小区近很多,这里是从前天幺九从沐兮那里买到的一套房子,说是给天胡结婚用的,平日里只有保洁员会过来打扫卫生。

    十八楼大平层,落地窗视野开阔,价格不菲。

    天胡考虑到乐乐毕竟不能住在他家里跟他父母一起生活,这样她一定会不适应,所以在天幺九和木亦竹的建议下,天胡就将乐乐的住址选在了此处。

    天胡一大早就特意开车过来了,到家以后马不停蹄就围上围裙开始用提前买到的食材做早餐,等乐乐醒来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餐桌上已经摆放好精致的早餐了。

    “早上买不到烤鸭,太早了,烤鸭店还没开门。”

    天胡站在餐桌旁边,与乐乐对视时他尴尬地搓着手,表情显得有些困窘。

    他没谈过恋爱,不知道该如何跟女朋友相处,只能一心一意对乐乐好。

    乐乐从未感受过他人如此强烈的善意,感动之余,他对天胡的想法也产生了一些好奇。

    “你为什么从来不在乎我的身份?我说我是狼人,你就信我是狼人不是狼妖。我说我现在不再是狼人而是普通人了,你也笑着说好。难道你就不怕其中有诈吗,我又不是没骗过你。”

    天胡闻言咧嘴笑了笑,他的笑容看上去有些害羞,对于如今梦寐以求的情景,他确实还难以做到完全适应。

    “我就是个普通人,没什么特别之处。我既然喜欢你,就不会因为你的身份而产生改变。无论你是狼人还是普通人,你都是我喜欢的女生,我知道这一点就够了。”

    “你这样很容易被别人骗的。”

    “我知道,我心甘情愿被你骗,就像在青城时那样。”

    “……”

    乐乐沉默了半晌,才再度开口。

    “我不会骗你的,以后都不会骗你了。”

    “好的。”

    天胡笑得憨厚。

    二人达成共识,共进早餐后,乐乐乘坐天胡的奥迪车与他共同前往殡仪馆去祭奠常情的爷爷。

    她就算不跟天胡一起去也没事可做,况且常情愿意陪天胡一同前往青城,因此还错过了见爷爷生前最后一面的机会,于情于理她都应该到场。

    天胡开着车,车里播放着轻柔的音乐,乐乐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看着窗外陌生的城市街景。

    往殡仪馆去的路本就相对偏僻,越走路上的车辆越少。

    沈城是一座跟青城很像的城市,没什么优美的自然风景,除了工业化的城市风格以外,也就只剩下了城市边缘连绵的高山,更何况沈城的山不如青城高,也不如青城多,有些地方更是被列为了自然保护区规划起来,不如青城山林那般随意自由。

    不知道这座城市最厉害的妖族是什么种族……

    乐乐心里莫名生出这种念头来,哪怕她如今跟狼族都扯不上半毛钱关系了。

    吃了在凉亭里遇到的有着绝世容颜的少女给予她的药丸以后,乐乐昨晚曾经试着催动体内的灵力,结果犹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音。

    这也就说明她现在真的失去体内那部分属于狼族的力量了,好在过往的二十年时光里,她始终都以人类的身份生活着,基本的生存能力还是有的,之前要不是花店老板说做满一个月才能发工资,她也不会口袋里只剩下五块钱了。

    她确实骗了天胡,她是奉白马楼之命接近他的。

    她也确实没骗天胡,她兜里真的只有五块钱。

    天胡开着车,距离殡仪馆的方向越来越近,他的脑海里也不由自主出现了很多奇特的画面。

    包括当初乐乐倒在青城车站屋顶的血泊里,微笑送他离开的画面,以及后来他听从唐约的指示,真的在狼牙峰顶找到了乐乐,还有唐约告诉常情他爷爷在医院天台,天胡随两人一同前往,还真就用他爸交给他的狼图腾吊坠砸开了通往医院的门锁……

    不仅如此,虽然当时身处医院天台上的时候,唐约的身体看上去有些虚弱,所以天胡的注意力一直放在他的身上。

    可是天胡确信,他当时看向天台边缘的方向时,确实看到了常情在跟爷爷对话,可那时常情的爷爷应该已经去世了才对……

    后来常情悲痛之余失去理智,唐约为了阻挡他从天台上跳下去不慎自己从十二楼高的医院天台坠落,结果却平安无事……

    唐约能平安无事,天胡自然是感到高兴的,可是如今想来,很多事情都很难用常理来解释。

    与乐乐有关的那部分事情尚且能够用乐乐是狼人,身体异于常人来解释,可是唐约在包括常情爷爷去世的一连串事件里,仿佛充当了一个幕后推手的角色,更别提从十二楼掉下去还能安然无恙这种正常人根本无法想象的事情了。

    天胡认识唐约多年,他们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关系,他知道唐约如果有什么秘密,早就告诉他和常情了。

    真是奇了怪了……

    常歌遗体所处的位置在青山殡仪馆,位于沈城的东南部,地处偏僻。

    不过殡仪馆这种地方本身就连着火葬场,所以肯定不可能在市中心这种人流密集的地方。

    火葬场是殡仪馆的下属部门,在整套葬礼环节中,人们会先到吊唁厅吊唁,与遗体做告别,让逝者的亲朋好友最后与逝者见一面,之后才会将遗体送入火化区,在火化得到骨灰后,将骨灰装入骨灰盒,最后由亲属带着骨灰盒到相应的墓区安葬。

    唐约和万千乘坐的出租车到青山殡仪馆的时候,殡仪馆附近已经围得水泄不通了。

    一眼粗略看过去得有几百人的吊唁人群颇为壮观,众人或穿西装打领带,或穿着黑色的体面长裙套装,一个个都表情肃穆。

    与这些人相比,唐约的黑色休闲衫与黑色短裤确实显得很突出,好在根本没人注意到他。

    “那都是沈城里与常家有来往的各种企业机构,靠前的应该是各个单位来的领导,除了他们带来的随从人员,其余人等应该很多都是常家公司里的员工,其次才是常家的亲朋好友。以我对常情的了解,这种大事所有下属公司肯定都停止工作了,公司各个层面的代表也得尽数出席。也就是常家选择了尽快举办葬礼,不想让常爷爷在殡仪馆里待太久,想让他早日入土为安,否则的话场面声势肯定更浩大,常家想低调都不可能。”

    唐约站在人群后方对万千介绍着目前的情况,由于前方黑压压一片人,他也分不清其中究竟有没有熟人,只能选择暂时跟万千在旁观望,希望其他熟人能看到他们。

    “常家再厉害也只是从商的商人而已,为什么能拥有这么庞大的吊唁规模……”

    万千对此表示不理解,她知道常家的公司很厉害很有钱,但是世界上有钱的公司有很多,更何况沈城是省会城市,有钱有势的人肯定也不在少数,不至于大部分人都得看常家的脸色行事吧?

    “钱能通神。如今常爷爷去世了,他名下所有的财产与大小公司应该都会归常叔和常情所有,毕竟常叔和常情都没有兄弟姐妹。而常叔又对于做生意这种事不感兴趣,所以这笔庞大的天文数字与对大小公司拍板定生死的权力肯定也就落在了常情的手上。常家本就在沈城黑白通吃,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据说从前常爷爷跟市长见面,他都是坐在首位上的,而且不仅是一任市长。”

    唐约嘴上跟万千说着话,左顾右盼时,正好看到了天胡的奥迪车开过来。

    天胡停下车,和乐乐一起下车,来到两人近前,几人彼此打了个招呼。

    “常情呢?你怎么不带万千进去?”

    天胡抬头对面前的唐约问道,唐约倒是并不着急。

    他人能过来,心意到了就行了。

    “他现在肯定忙着应付各种从虚空出现的亲朋好友呢,就别让他把精力放在我们身上了,我们一会儿去吊唁室再见常爷爷最后一面,之后我和万千坐你的车去墓地那边。”

    “行。”

    短短二十分钟之内,唐约所熟知的各路熟人也依次出现了,其中包括他的父母。

    不过这本就是个庄重肃穆的场合,所以众人也没有大张旗鼓彼此打招呼,如果离得远中间隔着人群不方便过去,也只是彼此对视点头。

    唐约带着万千跟着人群往吊唁厅走去,葬礼主持人让众人为逝者默哀的时候,他也随着众人低下头来。

    常歌的遗体躺在水晶棺内,看上去就像是个睡着的老人,表情安详和蔼。

    万千安静跟在唐约身旁,没再说些什么话。

    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他人的遗体,心里却并不感到害怕。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是世间所有生物逃不脱的生命法则。

    由于吊唁厅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唐约也就带着万千暂时离开,想要到外面去透口气。

    青山殡仪馆地处沈城边缘,远离市区的同时,清晨的空气较之车水马龙的市区也要清新许多。

    周边有许多树木,还有殡仪馆为了美化环境弄得各种小花盆,在周围密密麻麻摆了一片。

    唐约近乎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想着有机会的话还是得多感受一番自然风光才行。

    “我啊,放到古代,怎么着也是个田园诗人。”

    “嗯。”

    万千在旁轻声应着,看似乖巧懂事,又让人觉得她有些心不在焉。

    “我要是成了田园诗人,在此之前肯定得高中状元郎,然后骑着高头大马,吹锣打鼓衣锦还乡找你提亲。”

    “那我的人设是什么样子的?父母早亡一个人靠着早出晚归卖豆腐为生的可怜妇人吗?”

    “不行,那样太惨了。你得是这样,虽然父母早亡,但是家里的祖宅大院田园产业有很多,你是深居简出的万大小姐,什么都不做也能衣食无忧的那种。”

    “那你是怎么认识我的?”

    “莪是听说万家小姐年轻貌美,所以去应聘家丁,实则为了一睹芳容的翩翩公子。”

    “抄袭唐伯虎点秋香是吧。”

    “那就是我放风筝不小心把风筝落在了万家院子里的大树上,我顺着房顶爬树取风筝,正好看到站在窗边绣花的你。你的花容月貌令我沉醉,一时情难自禁脚下一滑从树上掉下来了。你生怕出了人命,连忙跑出来看我,我们由此相识。”

    “你是不是从医院天台上掉下来以后就觉得自己是金刚不坏之身了?”

    “差不多吧,可能这就是天赋吧。”

    唐约朝着万千摊了摊手,嘴角带着和煦的笑容。

    “你为什么不好奇我怎么从医院天台上掉下来都摔不死?”

    “与这个结果相比,你摔成肉泥反倒让我难以接受。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去纠结这些事呢,还不如把它当成上天的馈赠。”

    万千倒是洒脱,她仰头看向湛蓝色的天空,大团白云仿佛近在咫尺,像是雪白的一样。

    她的高马尾在脑后洋溢着青春气息,她本就容貌姣好,脑后的一束高马尾更添一分俊美。

    “昨天的你跟我说我要是死了,你就会殉情,今天的你怎么想?”

    “我虽然有七重人格,但只有一条命。昨天的我既然已经做了这种选择,那就轮不到我再来做决定了。”

    对于唐约时时刻刻想要把话题往情情爱爱上引的做法,万千不是感受不到,她只是尽量用平和的态度去面对唐约。

    唐约将双手放在脑后,一会儿看看旁边的万千,一会儿抬头望望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唐约不说话的时候,万千自然而然就会很好奇他在想什么。

    在万千的印象里,唐约总是积极向上的。

    虽然唐约自己说面对生活的态度有些倾向于摆烂的风格,但是自从万千认识唐约以来,他连睡懒觉的日子都很少,总会在每一个清晨对每一天出现的万千保持同样的热情。

    一天只有二十四个小时,并不算久。

    万千有七重人格,过去的二十余年里,她的七重人格平分了万千的生命,让她的时光因为每天出现的人格都不一样而显得有些零零碎碎。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顾虑,我也不清楚哪天你的人格会主动开口告诉我。我想让你知道的是,无论你有什么样的想法我都会支持你,除了不能跟我在一起这件事。”

    万千偏头看向身旁的唐约,唐约说这番话的时候甚至都没有看向她,或许是怕她觉得尴尬。

    殡仪馆附近的花丛中飞来一只白色的蝴蝶,唐约伸出手背,它便如有灵性般落在了他中指末端的骨节上。

    唐约嘴角带着轻笑将手上的白色蝴蝶展示给身旁的万千看,万千精致的容颜上掠过一抹诧异,显然不清楚唐约为什么能做到这种事。

    唐约轻轻扬了扬手,白色的蝴蝶便舞动双翼灵活地飞走了。

    他偏头看向身旁的万千,嘴角仍旧挂着浅浅的笑容。

    再开口时,他的语气依旧温柔,却坚定得不容置疑。

    “我希望你清楚,你人生里的苦难时刻,在你遇到我的那一刻就已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