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相亲:相亲到了最强战神军官 第108章 暖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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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荞的脸红的厉害,感觉刚才二人的吻,都没有郑向国一个手心吻来的撩人。
郑向国看到余荞的反应,心情甚好。
郑向国就这么抱着余荞,走到椅子那坐下。然后把余荞放到了自己的腿上。
这个高度余荞正好能直视郑向国,余荞看着郑向国消瘦了不少的脸,忍不住用手摸了摸。“你出去都不好好吃饭吗?这才多久怎么瘦了这么多。”
郑向国的手附在余荞的手上,用她的手蹭了蹭脸颊。
“想你,不想吃饭。”郑向国说的很认真,余荞甚至能从他眼里看到那种思念。
余荞觉得自己的心被揪了一下,双手捧着郑向国的脸,“你是不是傻啊!想我能饱肚子?你瘦成这样回来,是故意让我心疼的?”
郑向国听到余荞的话,摇头,“没有故意,闲着的时候想你吃不下,忙的时候又没时间吃。”郑向国说到这,也觉得自己这样有些不妥。
那时他根本就没想那么多,心里的人不在身边,任务还那么糟心,他只有经常想念余荞,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所以他都没发现,自己居然瘦了这么多。
认识到错误,郑向国直接道:“以后不会了,以后就算再忙,我也会先把肚子吃饱。”
余荞揉了揉郑向国长长了一点的寸头,“这才乖吗!好了我们先吃饭吧!今天我炖了肉,正好给你好好补补。”
郑向国并不想松开余荞,他觉得吃饭没有抱着余荞重要。
余荞看郑向国不动,只好道:“我饿了!”说着还用手摸了摸肚子。
郑向国听到这话,放下余荞,直接去厨房给余荞盛饭了。
余荞看着郑向国的动作,直接就笑了。
鸡肉,郑向国听余荞的,直接撕了,加上干锅兔肉,怕太油腻。余荞又去菜园子里,摘了点小菜,蘸酱吃正好。
酱是余荞问杜美娣要的,杜美娣今年下的酱,现在吃正好。
这边也下酱,有时候炒菜放上一点,当盐用味道还好。吃过饭,直到天很晚了,郑向国才回宿舍。
这两天郑向国有假,就带着余荞去了市里。置办一些东西。
而且郑向国把自己宿舍里的东西,也开始往家里搬。除了几件衣服和一床薄被,郑向国把东西都搬回来了。
随着时间越来越近,郑向国的心情也越来越好,每天都计算着时间。
独立团的士兵们也发现,团长这几天格外好说话。就算偶尔出错,也没有被罚到,站不起来的程度。
终于到了余荞生日这天,一大早,郑向国就带着,早已准备好的证件,回到了家属院,接余荞一起去了安山市。
这一次郑向国还从许忠诚那,借了吉普车。
到了安山市才不过上午九点,二人先去了供销社,买了喜糖和烟。然后找到街道办事处,进去之后,经过一系列的手续,才拿到了像是奖状一样的结婚证。
给郑向国和余荞办理结婚证的同志,接到烟和糖,说了句“恭喜。”
然后又笑着多说了一句,“你们这一对,是我这些年见过,长的最周正,般配的一对儿。”
郑向国比余荞,先一步拿到了结婚证,然后给余荞看了一眼,就宝贝似的收了起来。
余荞看的无语极了,她又不想悔婚,结婚证都不让看她清楚。
郑向国看余荞盯着他看,就道:“晚上回家你在看,这里人多别给碰坏了。”
余荞转头四下看看,郑向国管这统共没有两个人的地方,叫人多,他不觉得脸疼吗?
二人走出了街道办事处,余荞才后知后觉的想到,她这就把自己给嫁了,就这么一张薄薄的纸,以后她就是郑向国的合法妻子了。
郑向国看着愣愣的余荞,简直稀罕的不行。而且现在,余荞终于是她名正言顺的媳妇了,这让他心里欢喜的,想告诉所有人。
余荞看着从领证之后就有点傻的人,眼神嫌弃的不行,但是嘴角却一直带着笑。
二人又去了供销社,买了一些菜。
郑向国还给余荞买了几件衣服,余荞并不想要,浪费,而且现在的衣服是真不怎么好看。
所以余荞从不张罗做衣服,买衣服。能穿就行,等改革开放之后,那时候才会有好看的衣服。
买完东西,二人又在国营饭店吃了饭,才开车回了驻地?
因为是自己开车,所以速度快很多,下午两点多,二人就到家了。
郑向国把菜都搬回了屋里,就去把车给送了回去。
这边余荞还没收拾,听到声音的杜美娣和宋春香就过来了。
她们都知道余荞今天请酒,所以早早就再杜美娣家等着了。
这会余荞回来,她们就过来了。
余荞和郑向国已经办过婚礼了,这一次只是请相熟的同事热闹热闹,所以就只置办了三桌。
三个人商量好菜色,就分开行动忙活了起来。
郑向国送车以后,就回家帮忙了。这一次郑向国说是请暖家酒,但是大家心里都清楚是因为什么。
下午五点天还正亮,余荞几人饭做好了,客人也都过来了。
本来就余荞三个准备,后来冯爱玲过来,说什么都要帮忙,余荞怎么也拦不住。
桌子就摆在院子里,是郑向国让人去食堂搬来的。
等人到齐,正好坐了三桌。
这时候杜美娣和宋春香,开始帮着上菜。
有红烧肉,猪肉是郑向国早就预订好的,所以今天的红烧肉份量很足。
麻辣鱼,鱼是郑向国跟橙花镇的渔民买的,在橙花镇边上有一条河,所以这边吃的鱼大多都是从那条河里打的。
油梭子,还有油炸花生米,在就是野鸡炖蘑菇。
小葱拌豆腐,酱油菜,还有一个浇汁鸡蛋,八个菜份量都很足,主食是白面馒头,今天的饭算是奢靡了。
余荞她们四个也挨着自家的男人坐下了。而杜美娣家的两个小子,给单独盛了菜在自己家吃的。
吃饭的时候郑向国带着余荞认识了,自己这些年关系好的战友。然后给大家郑重的介绍了余荞。
郑向国看到余荞的反应,心情甚好。
郑向国就这么抱着余荞,走到椅子那坐下。然后把余荞放到了自己的腿上。
这个高度余荞正好能直视郑向国,余荞看着郑向国消瘦了不少的脸,忍不住用手摸了摸。“你出去都不好好吃饭吗?这才多久怎么瘦了这么多。”
郑向国的手附在余荞的手上,用她的手蹭了蹭脸颊。
“想你,不想吃饭。”郑向国说的很认真,余荞甚至能从他眼里看到那种思念。
余荞觉得自己的心被揪了一下,双手捧着郑向国的脸,“你是不是傻啊!想我能饱肚子?你瘦成这样回来,是故意让我心疼的?”
郑向国听到余荞的话,摇头,“没有故意,闲着的时候想你吃不下,忙的时候又没时间吃。”郑向国说到这,也觉得自己这样有些不妥。
那时他根本就没想那么多,心里的人不在身边,任务还那么糟心,他只有经常想念余荞,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所以他都没发现,自己居然瘦了这么多。
认识到错误,郑向国直接道:“以后不会了,以后就算再忙,我也会先把肚子吃饱。”
余荞揉了揉郑向国长长了一点的寸头,“这才乖吗!好了我们先吃饭吧!今天我炖了肉,正好给你好好补补。”
郑向国并不想松开余荞,他觉得吃饭没有抱着余荞重要。
余荞看郑向国不动,只好道:“我饿了!”说着还用手摸了摸肚子。
郑向国听到这话,放下余荞,直接去厨房给余荞盛饭了。
余荞看着郑向国的动作,直接就笑了。
鸡肉,郑向国听余荞的,直接撕了,加上干锅兔肉,怕太油腻。余荞又去菜园子里,摘了点小菜,蘸酱吃正好。
酱是余荞问杜美娣要的,杜美娣今年下的酱,现在吃正好。
这边也下酱,有时候炒菜放上一点,当盐用味道还好。吃过饭,直到天很晚了,郑向国才回宿舍。
这两天郑向国有假,就带着余荞去了市里。置办一些东西。
而且郑向国把自己宿舍里的东西,也开始往家里搬。除了几件衣服和一床薄被,郑向国把东西都搬回来了。
随着时间越来越近,郑向国的心情也越来越好,每天都计算着时间。
独立团的士兵们也发现,团长这几天格外好说话。就算偶尔出错,也没有被罚到,站不起来的程度。
终于到了余荞生日这天,一大早,郑向国就带着,早已准备好的证件,回到了家属院,接余荞一起去了安山市。
这一次郑向国还从许忠诚那,借了吉普车。
到了安山市才不过上午九点,二人先去了供销社,买了喜糖和烟。然后找到街道办事处,进去之后,经过一系列的手续,才拿到了像是奖状一样的结婚证。
给郑向国和余荞办理结婚证的同志,接到烟和糖,说了句“恭喜。”
然后又笑着多说了一句,“你们这一对,是我这些年见过,长的最周正,般配的一对儿。”
郑向国比余荞,先一步拿到了结婚证,然后给余荞看了一眼,就宝贝似的收了起来。
余荞看的无语极了,她又不想悔婚,结婚证都不让看她清楚。
郑向国看余荞盯着他看,就道:“晚上回家你在看,这里人多别给碰坏了。”
余荞转头四下看看,郑向国管这统共没有两个人的地方,叫人多,他不觉得脸疼吗?
二人走出了街道办事处,余荞才后知后觉的想到,她这就把自己给嫁了,就这么一张薄薄的纸,以后她就是郑向国的合法妻子了。
郑向国看着愣愣的余荞,简直稀罕的不行。而且现在,余荞终于是她名正言顺的媳妇了,这让他心里欢喜的,想告诉所有人。
余荞看着从领证之后就有点傻的人,眼神嫌弃的不行,但是嘴角却一直带着笑。
二人又去了供销社,买了一些菜。
郑向国还给余荞买了几件衣服,余荞并不想要,浪费,而且现在的衣服是真不怎么好看。
所以余荞从不张罗做衣服,买衣服。能穿就行,等改革开放之后,那时候才会有好看的衣服。
买完东西,二人又在国营饭店吃了饭,才开车回了驻地?
因为是自己开车,所以速度快很多,下午两点多,二人就到家了。
郑向国把菜都搬回了屋里,就去把车给送了回去。
这边余荞还没收拾,听到声音的杜美娣和宋春香就过来了。
她们都知道余荞今天请酒,所以早早就再杜美娣家等着了。
这会余荞回来,她们就过来了。
余荞和郑向国已经办过婚礼了,这一次只是请相熟的同事热闹热闹,所以就只置办了三桌。
三个人商量好菜色,就分开行动忙活了起来。
郑向国送车以后,就回家帮忙了。这一次郑向国说是请暖家酒,但是大家心里都清楚是因为什么。
下午五点天还正亮,余荞几人饭做好了,客人也都过来了。
本来就余荞三个准备,后来冯爱玲过来,说什么都要帮忙,余荞怎么也拦不住。
桌子就摆在院子里,是郑向国让人去食堂搬来的。
等人到齐,正好坐了三桌。
这时候杜美娣和宋春香,开始帮着上菜。
有红烧肉,猪肉是郑向国早就预订好的,所以今天的红烧肉份量很足。
麻辣鱼,鱼是郑向国跟橙花镇的渔民买的,在橙花镇边上有一条河,所以这边吃的鱼大多都是从那条河里打的。
油梭子,还有油炸花生米,在就是野鸡炖蘑菇。
小葱拌豆腐,酱油菜,还有一个浇汁鸡蛋,八个菜份量都很足,主食是白面馒头,今天的饭算是奢靡了。
余荞她们四个也挨着自家的男人坐下了。而杜美娣家的两个小子,给单独盛了菜在自己家吃的。
吃饭的时候郑向国带着余荞认识了,自己这些年关系好的战友。然后给大家郑重的介绍了余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