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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死对头每天都在白给 第128章 救世主与小丧尸番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开始见不到那位丧尸皇了。

    倒是在丧尸中周旋许久才得到这样结果的沈世,时常带队出去捕捉丧尸,在佣兵中闯出了名声,常被人戏称作救世主。

    是佣兵团里出了名的冷、绝、狠的人物。

    以至于有人提起他,总会想起当初领着千万丧尸围城讨人的丧尸皇,也偶尔会开口询问他两人之间的关系。

    对方别的事不太爱理人,这种事倒是有问必答:以前认识。

    也就是认识。

    好像是回答给自己听的。

    也不知道是在跟谁犟气。

    钟叔摇摇头。

    真是想不开呦。

    ·

    情况一直持续到下一个五年。

    某天,与明梨还有联系的姜瑶上门,问起沈世,“他也参加了下一批的进化,你知道吗?”

    即便十年过去,面前的少女依旧没有长个子,看起来又小又乖,也少了不少疏离的气息。

    姜瑶知道,这个小姑娘一直在学习怎么当一个人。

    学到现在,算是颇有起色。

    至少情绪表达非常正确,面对朋友来访,会露出恰到好处的欢喜。

    所以,她想,或许小姑娘可以再试试看。

    然后,屋里探出个脑袋,似乎刚睡醒不久,“梨梨,有人叫我吗?”

    姜瑶突然麻木:原来不是因为我欢喜。

    打搅。

    ……

    现在进化也不必让丧尸咬了,仅需要注射定量的高阶丧尸血清,最多一个月,就能拥有简单意识,开始学习认字发音。

    沈世用的血清是最高规格的。

    他以为是唐修。

    毕竟二基地目前对外公布的最优血清就是最早进化完成的唐修。

    可其实是唐梨。

    她也已经是完全体了,但还是跟某些进化完全的丧尸……咳,新人类不一样。

    比方说其他人完全进化,细胞浓度约为10.5-12.5,连唐修几人都无法超脱这个数值。

    明梨却总比他们高上几节。

    大概真的是结束末世的名叫“契机”的东西。

    只是,新人类那边的话事人一直是唐修,人类这边也不敢跟唐修说馋明梨的血,便只能当没这么个人,勤勤恳恳继续维持开创新世纪的开发。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的新人类进化已经需要提前定名额了,时间也排到了五年后。

    两边合作方非常尊重人的自主意愿,想作为旧人类过完一辈子也没有人会说什么。

    但,新人类各方面能力都比旧人类高出一截,大概没人愿意永远停留在原地。

    而沈世,显然是能走后门的那个。

    他用的是明梨的血清。

    她主动的。

    几乎沈世刚把名字报上去她就跑去抽自己血了。

    然后沈世清醒,第一眼看见的也是坐在病床边守着他的少女,肌肤在新人类中也算是苍白,目光却分外柔和,小手拉着他的。

    力气不轻不重,是很让人舒服的轻微压力。

    他有点想把手抽回来,最后却没有动。

    然后,少女将他过去一切都告诉了他,包括她们之间的不愉快,包括最后分别时,她的心境平静与他的反应激烈。

    句句属实,说的让人难堪。

    她还是没有隐瞒的意思。

    而他意外的想要她的欺骗。

    可最后也没有。

    她说,“我现在大概能明白你的想法,我一直在学习。但我有些胆怯,所以现在才来找你。”

    意外的是,这真挚的发言并不显得苍白。

    但他本能的躲避她的目光,也没有选择跟着她走,而是自顾自回到自己之前的生活轨迹。

    直到从以前的东西里翻出一本厚厚的记录。

    算是断断续续的日记,内容相当少,大多是记录天气环境和某些丧尸弱点习性的。

    偶尔也会冒出几句小孩子很可爱,女儿很好之类的字眼。

    直到最近那一页,才出现了正常人日记里该有的东西。

    我还是忘不了她。

    如果我选择重新开始,她会看见我,来接我吗……

    沈世手指难捱的蜷了蜷,在下一页写上日期,只留下一个字,然后将整本书都烧了干净。

    “会。”

    她来接我了。

    十年时间,能够压灭过去的纠结与失望,给他最后一点试探的勇气。

    而现在,他算是成功了:因为虽然没有真心,但至少,他确认了自己对于她是特别的。

    他给明梨拨了通讯,问,“你在哪。”

    那边愣了一下,传来收拾东西的响声,“在附近的图书馆,我很快过来。”

    他应下。

    等到明梨把车开到他家楼下,才发觉他已经等了一会儿了,一米九多的人,生生冻的像个可怜的傻帽。

    明梨忙把人叫上车,开了空调,又给他拿毯子。

    他沉默着被照顾,目光落到她昳丽的眉目间,突然发问,“你一直……住我家附近吗?”

    少女嗯了一声,发车,“比较方便。”

    方便什么,他没问。

    总之后面的一切似乎都顺其自然。

    迅速谈朋友然后同居,再腻歪到一起。

    当然,同居但是分房。

    他也发现,明梨没什么朋友,也没什么人来找她,于是他会花更多的时间在家陪她。

    看书、看电影、听音乐。

    他发现她房间里有一层书柜那么多的笔记本,偶尔也会看到她拿出来翻两页,念念有词。

    于是某天,在对方被窝里看完电影,他盯上了那一圈书,“梨梨,我可以看吗?”

    明梨看向他,点头。

    于是他翻开一本,看了几页,又拿下一本。

    打开后才发现,里面全部都是笨拙的记录,密密麻麻的,还有重点标记,跟初高中生上学似的,恨不得把每个知识点都标进去。

    有电影的片段,有故事的情节,也有音乐里被放大的刻骨铭心。

    最早的日期是十年前。

    字写的很生涩,但是很认真。

    很明显,主人家在学习怎么爱人。

    或者说,在学习怎么爱他。

    他一下说不出话来。

    于是他咬了咬唇,憋着无端上来的涩气哑声赞扬,“你的字很好看。”

    明梨在思考这种时候应该露出高兴还是不好意思的情绪,还没反应,双颊突然被捏住,连带着唇也被亲了一下,“但学习方式好笨。”

    “我来教你怎么爱我吧。”

    他抓住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