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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兽吟 第63章 沐鎏峰

    寰海城以北三百里处,有一高耸入云的山峰,其山陡峭异常,仿佛就是一个立着的圆锥,又因为常年积雪覆盖,所以常人难以攀登,就算是武林高手能登上此峰的也鲜有听闻。

    每到晴天,此峰沐浴在阳光下,积雪反光,在外人看上去就仿佛鎏金一般,所以世人皆称之为“沐鎏峰”。

    但是这可称得上冠绝一方的景色却还不是沐鎏峰最吸引人的地方,最吸引人的,应该是有关沐鎏峰仙人的传说。

    传说在几百年前,寰海城外妖物作祟,为祸一方,百姓苦不堪言,天庭有感,于是派下除妖天官,与妖物大战三日三夜,最终将妖物杀掉,但除妖天官也因为受了伤,无法回到天上,于是在沐鎏峰顶定居下来,后来只要沐鎏峰周围有妖物迹象,天官就会出手降服妖物,几百年来不少人都见过,有些还记录在了野史杂闻之中。

    只不过这些传闻对除妖天官的描述却很模糊,有的说男,有的说女,有的说老,有的说少甚至还有人宣称,除妖天官本身就是个妖怪,只不过是个好妖,帮百姓降服坏妖。

    种种传闻,说法不一,传的十分玄乎。

    生活在沐鎏峰周围的百姓,已经将沐鎏峰当作神山,日日拜祭,以祈求风调雨顺。

    在沐鎏峰下面有一个小山村,就是这样的,这里总共生活着数十户人家,对沐鎏峰每日拜祭,每逢节日,还要献上三牲以谢神山。

    这日黄昏,山村还是和以前一样,一缕缕炊烟升起,远望过去,山村与沐鎏峰相映成趣,仿若一副绝美的山水画,简直可以称之为“人间仙境”了。

    廖老翁是这个小山村年纪最长之人,今年已经七十一岁了,俗话说,人生七十古来稀,在一个小山村更是鲜有如此长寿之人,深受村民爱戴,在村民的拥戴下,廖老翁便担起了村长一职。

    说是一村之长,但并没有什么大事,整日里张家长李家短,说白了,无非就是调解调解村民间的矛盾,看上去有些无聊,但廖老翁还是乐在其中。

    别看廖老翁今年已经七十一了,但精神矍铄,腿脚利索,据说一顿饭能吃两大碗饭,很多年轻人都比不过。

    腰间插着一杆大烟袋,廖老翁背负双手,步履稳健的走在村子中唯一一条路上。

    “廖大爷,就要吃饭了,你这是要干什么去啊?”一名正出来倒水的大婶远远看着廖老翁,便高声招呼道。

    “张婶啊,我去村头老王家,他说要请我喝酒。”廖老翁哈哈笑道。

    “我听说你们家老三要娶媳妇了,家里那么忙,你咋不跟着忙活忙活?”张婶奇怪的问道。

    “哎,儿孙自有儿孙福,他们的事,他们自己去忙活吧。”廖老汉摆了摆手:“这么大年纪了,和他们费不起那些心,还是喝酒更自在些。”

    “这老头。”张婶笑着摇了摇头。

    小山村没什么尊卑之言,虽然廖老翁是一村之长,但平日里就和一般老头没什么区别,喜欢遛弯,喜欢喝酒,喜欢找几个老伙计坐在村口的大石头上吹牛扯皮,只是这几年那些一起吹牛扯皮的老伙计们一个个都走了,只留下他自己,但他还是喜欢坐在大石头上,有时候一天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坐着看来来往往的村民,忙忙碌碌的生活。

    距离老王家还有几步路,想着马上就要喝到他家酿的高粱酒,廖老翁就满心期待。

    可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吸引了廖老翁的注意了。

    “别动别动别动……”声音仿佛在空中传来,廖老翁转头一看,只见半空中一个人影转着圈的往下落,正落在村子外。

    “嗯?”廖老翁心中奇怪,也顾不得喝酒了,便急急忙忙赶到村外,沿着那人掉下来的方向而去。

    靠近了一看,发现一名身穿黑衣的青年,正坐在雪堆中,手中抱着一只猫在教训。

    “你说说你,我御剑,你非要站在我肩膀上,说什么也想体验一把风驰电掣的速度。”那黑衣青年训斥道:“体验你就老老实实体验不行?干嘛总是左摇右晃的?现在掉下来了,你高兴了?”

    这黑衣青年就是商行,现在距离他离开燕塞已经过了大约半年多时间,这期间,商行在大量丹药的辅助下,终于在前几日,顺利将炼气铭练到了第五层,也终于学会了御剑飞行这个他早就垂涎三尺的技能了。

    但是学会不等于熟练,商行前几日突破第五层,便迫不及待的想要御剑飞行,那个时候他才发现,能御剑和会御剑是两码子事。

    几天的苦练,商行才堪堪掌握平衡,可以御剑用来赶路了,不得不说,御剑驰骋,速度确实快上许多,才半日时间,他就赶到了沐鎏峰。

    不过在御剑的时候,霞儿突然说想要体验一下御剑飞行的感觉,还要站在商行肩膀上,商行本来不许,却也架不住霞儿的撒娇,将它放在了肩膀上。但是霞儿一上了商行肩膀,便吓得瑟瑟发抖,左摇右晃,直接让商行失去了平衡,从空中坠落下来,幸亏下面积雪深厚,所以商行并无大碍。

    “你可是只猫啊,我从来没见过那只猫恐高的,吓成这个样子,你知不知道你很给你们猫丢人啊?”商行继续训斥,没注意到在一旁的廖老翁。

    不过霞儿却注意到了廖老翁,转头看向他,商行见霞儿转头,他也转头看了过去。

    两人一兽就这么大眼瞪小眼的看了一会儿,商行一时间想不出这种情况该说什么。

    “咳咳……”商行尴尬的笑了笑,站起身子,拍了拍身上的积雪,对廖老翁施了一礼,笑道:“老丈有礼。”

    廖老翁也还了一礼,问道:“公子有礼,不知公子……”

    “我叫商行,燕塞人氏。”商行不等廖老翁出口询问,便直接自报门户。

    “公子刚刚为何从天而降?”廖老翁好奇的问道。

    “呃,是这样的。”商行解释不清楚,索性编了个瞎话:“我,我来的路上看到了一只大鸟,体形很大,我很好奇便过去看看,谁知道那大鸟抓起我就飞了起来,然后……对,然后我咬了它一口,他就把我放开了,我就这样掉下来了。”

    商行的瞎话真是张口就来,不管对方信不信,先编出来,再圆!

    “有那么大的鸟?”廖老翁果然不信。

    “是啊,那种鸟叫做什么来着。”商行慢慢的圆:“对了,叫百尺鸟。老丈你想一想,百尺鸟啊,身高百尺,那得是多大?”

    “这样啊,但是我刚刚也没见到有什么东西飞过啊?”廖老翁还是有些不信。

    “因为百尺鸟的翅膀大,所以速度快,你看的时候,那只鸟都飞走了。”

    “但是……”廖老翁还是满心疑虑,商行却直接打断了他。

    “老丈,不要再问了,我说什么你又不信,再问还有意义么?”

    廖老翁一想也是,便转开了话题:“公子来我们村有何事么?”

    “村?”商行这才看清,不远处的小山村:“哦,对,我是来投亲戚的。”

    “投亲戚?”廖老翁奇道:“公子穿着不俗,而且没有拿行李,不像是来投亲戚的。”

    “是这样。”商行连忙答道:“燕塞半年前大火,我的家当都给烧了,什么都没有了,只有这一身衣服,所以逃难来投亲戚来。”

    “原来是这样。”廖老翁也曾听闻过燕塞大火,多少人无家可归,看来眼前的公子,定然是因为大火家破人亡,才来投亲戚的:“天灾人祸,无妄之灾,公子千万节哀。”

    “哦,对,我节哀。”

    “不过……”廖老翁又问道:“我从来没听过我们村,那户人家在燕塞那么远的地方还有亲戚的,寰海城倒是有,燕塞确实没听过。”

    “远房,远房亲戚。”商行接着圆:“再者说了,就算我在村子里没亲戚,就算我只是个游山玩水的游客,作为远道而来之人,老丈你就忍心把我拒之于村门外?”

    “哈哈哈……”廖老翁大笑一声:“公子说的什么话?我们这小村,多少年不来一个外人,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外人,我们岂有不款待之礼?来,公子随我走,去我家,不管你在村子中有没有亲戚,你在一天,便是一天的客人。”

    “既如此,多谢老丈了。”商行也不推辞,直接应承了下来。

    于是商行跟随廖老翁前往他家,作为一个生人,商行显然吸引了不少的注意力,村里人有的趴在墙头,有的将门稍稍打开一个小缝,也有的就坐在门口上下打量着商行。

    “他婶儿,这谁啊?”一四五十岁的大娘便大量便小声问身边的另一人。

    “我哪知道?”另一人年纪也不小,回道:“村里从没见过,应该是个外人。长得还挺俊的。”

    “咋啦?看上人家了?”大娘取笑道:“可别让你家老爷们看见。”

    另一人白了这大娘一眼,笑着回道:“去去去,净瞎说,要是我年轻个二十岁,没嫁人的时候,或许能有想法,现在,我倒贴上去,人家都会嫌我这老帮菜太硬。”

    “还是有想法不是?”大娘笑道:“不过这小伙子确实挺俊的,就是……左脚有些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