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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宋 第366章 芊芊和赛马

    次日清晨,舍钦脚回营、缴令。接替他的是另外两个营头。

    听说王都总管定了新规矩:出去巡察、警戒一天,回来就有鱼吃。这帮家伙纷纷跑来请命,并从各种角度论证增派人手的必要性。全然不记得前一天他们还曾说过周围百里无人烟的事实。

    对此,王大卫决定从善如流。

    不过,既然人多了,那所需的鱼自然也得随之增加。所以,王都总管必须亲自出马,率队捕鱼。

    再次来到西海边,曹家人已先到一步。看进度,快要封箱了。曹六和曹七忙忙碌碌。横跨三千五百里送鱼,这份“孝心”足以感天动地啊!

    诶?好像,我在这个时空也有个长辈的。当下点了两名“幸运”的亲兵,各自挑选一条肥鱼,与四名曹家家将一同上路。

    湟州距此只有两百多里,跑快一点儿的话,午饭都来得及,根本用不着木箱和冰块儿。

    猴子,你瞧我对你爹有多好。那你在河州是不是得替我多卖卖力气?

    王叔那头白发是在拉脊山上弄的,西海离拉脊山不远。正所谓:七步之内,必有芳草。这鱼,没准儿它就管用。

    虽然没啥科学依据吧!但是,玄学有啊!科学不灵的时候就找玄学,这很科学。

    而且,等我回去路过湟州的时候,老爷子你能不能看在鱼的面子上,咱就不提阿里骨跑路这档子事儿啦!

    总之,这鱼送的,没毛病。

    六匹快马出发,剩下的人则继续捕鱼。

    王大卫也亲自下场,果如曹六所言,这里的鱼都极傻,根本不知道躲避。很快,冰面上就铺满了一层鱼。

    接下来,该捕鱼者自己吃饭了。

    曹七选了个地方,指定在此地点燃篝火。

    为什么选这儿?王大卫问。这地方有点高啊!不背风。

    曹七的解释是:她故意的。等吃完鱼,撤了火,她就要在这里挖坑,立碑,宣示主权。

    这丫头,真犟啊!王大卫不敢再出声,顺着曹七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好嘛!连石碑都准备好了。

    方正的石碑躺在一旁,中间刻着两个大字——曹谦。

    一瞬间,两个念头同时涌入脑海。

    首先是:把名字刻碑上,这么干,好吗?我怎么觉着,不吉利呢?

    环顾四周,却并未发现异常。你们,都觉得合理?那好吧!是我没文化了。有可能,这才是碑的正确用法。

    想想也有道理。小到同村的两户人家,大到比邻的两国,其实都需要碑。划分清楚,避免打架。当然,真要打的话,立了碑也没啥用。

    至于墓碑和碑刻,那都是之后引申出来的玩法。

    下一个念头:曹七,你大名叫曹谦啊!这个字,可太出人意料啦!咋能是这个字呢?

    虽然有很多疑问,但王大卫一直忍着没问出口。

    吃鱼的时候,曹六或许是从王大卫那丰富的表情中猜出了点儿什么,于是,他找了个空当,又补充了一些信息:

    曹七本来不叫曹谦,而是叫芊芊。后来长大了,发现自己的名字跟几个哥哥不一样。他们都是单字,而且是言字旁的。于是,曹七便自作主张,就把名字改成了曹谦。

    这样啊!王大卫想着。可是,芊芊也对不上吧!在我的脑子里,曹七还是那个骑马冲锋、抡刀砍人的形象啊!好像差得更远啦!

    我还不好说什么,讨论女生的名字那可是很没礼貌的。哎!憋得我好难受。赶紧换个话题吧!

    王大卫强行歪楼,问曹六有几亩地,是不是就选在旁边?

    曹六答:九十二亩。已经被他分散投资了。其中最精彩的一手是与几人合伙,共建一座赛马场。地点就在河州东门外。

    河州东门,那地方现在就只是个地址而已啦!王大卫想着。

    曹六却被戳中了兴奋点,滔滔不绝地讲述起他的投资项目。

    河湟即将成为大宋的新领土。可以预见的,河湟的马匹必将大量涌入中原。而其中最惹人注目的一块儿,就是战马。

    不过曹六和他的小伙伴儿们却不打算朝这一块儿伸手,因为战马的买家是大宋军方,而军方,其实才是他们勋贵集团安身立命的根本。

    不仅不能伸手,他们还要联手严防其他人上下其手、从中渔利。

    战马之外,还有劣马。即:达不到战马标准的其他马匹。

    大宋选战马的标准不仅高,而且条目还多:肩高;体长;短程冲刺的速度;长途奔袭的耐力;不挑食,吃啥都能跑;脾气好,易驯服......

    这么多标准下来,肯定有大量不合格的劣马。不过,依然不愁卖不出去。

    就比如南方的大理或者交趾。这些大宋人看不上的马匹,到了那边却成了香饽饽,最起码个头儿就比那边的马要大上好多。

    此外,大宋民间也会大量购买劣马。

    因为,前不久王大相公弄出了一个《保马法》。老百姓养马可以抵税,但又没要求老百姓养的马必须达到战马的标准。可能,王大相公也知道,那样的马很不容易养出来吧!

    只要数量,不要质量。所以,你猜老百姓们会怎么做?

    有劣马,自然也就会有更优秀的马匹。即:不仅各条都能达标,其中一、两项还会远超及格线。

    而这样的好马,肯定是非卖品,那是一定要留下来做种马的。河湟牧民也不傻。

    以上三种都不是曹六的目标,他们看中的是第四种。

    一样米养百样人,马也一样。有一类马,做不得战马,却偏偏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比如:必须吃最好的;性子又烈,除非特定的人,否则不让骑;但,跑得极快。

    “你说的,是我家阿黄吧?”王大卫问。

    曹六坚定地点头:“对。就得是阿黄这样的,那才能在汴梁卖得出真正的高价。”

    “嗯!果然是好买卖。”王大卫认真地给予肯定,“如果,能再给这样的马贴上个冠军的名头,又能翻上几番。”

    曹六露出一副相见恨晚的表情:“太对了,我们要干的就是这个买卖。”

    王大卫暗竖大指,随后道:“而且,既然都赛马了,那,下注、博彩,自然也少不了吧?”

    曹六:“哎呀!行啊!大卫,这你也知道?”

    王大卫:“略懂,略懂。”

    曹六:“那你知道不知道,还有一种马,也能卖出个好价钱?”

    王大卫:“还有?”

    曹六:“嘿嘿!就是那种,跑不起来,但是却非常漂亮,从头到尾毛色顺滑,闪着光的那种。”

    王大卫:“嗯?那有个毛......卧槽!连女人的钱也不放过啊!真狠呐!我祝你们成功。”

    曹六:“诶?可不只是女人。有些男人也爱这种马。”

    看着王大卫满脸的疑惑,曹六补充道:“大头巾。那些人,除了老王都总管,别人,呵呵!真要是跑起来,他们还不得吓尿了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