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宋 第379章 邻居和家信
正事儿聊完了,结果也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王舜臣却并未起身离去。询问种八姐的态度倒是应该做,但又不必急于一时。
两人继续喝着小酒,扯着淡。
王昇没来,自然是因为他今天又有任务,脱不开身。
好像每次都这样。王昇总是忙,王舜臣这厮又总是很闲。以后,王大卫盘算着,很可能就一直这样了,跟俩人谁做大掌柜,谁做二掌柜没有任何关系。
至于他俩谁的功夫更高一些,王舜臣的答案则是:那得看谁的马快。
嗯!很有道理。王大卫连连点头,对这个答案表示认可。
如果王舜臣的马快,始终保持距离,大枪够不着,弓箭却可以,那一定是他更厉害;可要是反过来,他就完了。也不仅仅是他,换谁都不好使。
正聊得兴起,忽然一片“乌云”飘来,门口的光线为之一暗。
两人转头,只见一名高大魁梧的壮汉,低头,迈步,挤进酒馆。环顾一圈儿,看见王大卫,于是便朝这边走了过来。
哎呦!这不是洒家嫡系中的嫡系,乌木军擎天柱,鲁发吗?
鲁发走到近前,拱手施礼:“属下见过总管,王将军。”
“坐,坐。”王大卫抬手让鲁发落座,转头喊道:“伙计,加个酒碗。”
伙计动作麻利,酒碗摆到了鲁发面前。王大卫抱起酒坛,斟满。鲁发欠身,连声称谢。
王大卫却不跟他客气,放下酒坛道:“来,干了再说。”
一碗酒下肚,王大卫道:“找我有事儿?”
鲁发那憨厚的大脸上浮现起一丝扭捏:“嗯!是有件小事儿想麻烦总管。”
王大卫拍着胸脯道:“只管说。”
鲁发:“属下想,请你帮我写封信。”
太好了。王大卫很兴奋。作为志愿军后营总管,他可是一点儿正事儿没干过啊!而今,总算可以大显身手啦!
扭头又冲伙计嚷道:“伙计,笔墨伺候。”
转回头,对鲁发道:“这事儿你找我就对了,我就是干这个的。给谁写?”
鲁发:“黄婶儿。”
嗯?怎么不是给你爹妈?王大卫有点儿小诧异。转念一想,无所谓了,给谁写都一样。笔墨纸砚还得再等一会儿,这间酒馆太小,没准备。于是王大卫又问道:“写些啥?”
鲁发:“俺得了三百二十九亩地......”
“多少?”王大卫忍不住惊呼一声。咋那么多呢?猛然想起刚才的对话,转头看向王舜臣。王舜臣点了点头,表情平静,显然是早就知道了。
原来鲁发才是那个比王昇还多的人啊!作为一名乌木军士兵,你到底扛了多少重伤员?黄河支队打得有那么惨烈?
鲁发被打断话头,稍有迟疑,随后小声道:“俺,俺背老王都总管爬山,背一次,就赏十亩。”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啊!那就很合理了。规矩就是这么定的嘛!王韶,那绝对是重伤员,差一点儿人就没了。谁敢说不是?十亩,简直太便宜啦!
“好。”王大卫竖起大拇指,“真给咱乌木军长脸。”
受了鼓舞,鲁发喜上眉梢,继续道:“多谢总管夸奖。俺的地太多,种不过来,所以,俺就想自己留一百亩,剩下的,都送给黄婶儿。”
“嗯?”王大卫又懵了,试探着说道:“你,可以招佃户啊!”
鲁发憨厚地一笑:“俺不懂,又笨。”
王大卫:“那,正好。鲁发,我们刚才还商量来着。像你这种情况,可以把自己种不了的地托管给代表大会。让代表大会帮你操持,虽然比自己弄要少一些,但是,省心哪!你每年等着就行了,啥都不用干。”
鲁发挠挠头:“俺,还是想送给黄婶儿。”
王大卫皱起眉头,摸了摸下巴,问道:“这位黄婶儿,是你什么人?”
鲁发:“邻居。”
邻居?我怎么碰不上这种好邻居?猴子倒是有。现在的问题是,我发现我脑子好像有点儿不太够用。刚才也没喝多少啊!
王大卫:“还有吗?”
鲁发:“嗯!有。俺爹娘死得早,俺吃黄婶儿家饭才长大的。”
靠!你早说嘛!我差点儿以为酒有问题。
王大卫:“那你还叫什么邻居?这不就是你养母嘛!”
鲁发:“俺倒是想叫,可,黄婶儿不让。”
为啥呢?王大卫不能理解。这么大个儿的儿子,养都养了,每年搭进去多少米面?为啥又不认呢?
那位黄婶儿,不,我得称之为黄老夫人,肯定是位了不起的人物。瞧她养的“儿子”有多孝顺就能知道一、二啦!
尤其是,鲁发还给自己留了一百亩。这绝不是自私、小气,而是在告诉老人家:您辛苦养大的那个傻小子,现在可以养活自己了。这才是对老太太最大的安慰和褒奖。
诶?谁说鲁发傻?他分明聪明极了,他很可能是全志愿军当中获得田地最多的人。只不过块儿头大,长相又憨厚,这才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全是偏见啊!洒家就上当了。
伙计将文房四宝摆上桌案,王大卫拿起墨锭,边磨边问:“就这些?还有吗?”
鲁发又露出了他那标志般憨厚的笑容,这一次,泛着红光,支吾道:“嗯,有。就是,嗯,俺还想让黄婶儿给俺说个媳妇。”
“哈哈!”王大卫开心极了,眼睛眯成一道缝,顺便又扫了一眼王舜臣。熙宁五年的春天,真的到了。
探头小声追问:“有目标吗?有就得写清楚。别弄差了,是吧?”
鲁发的脸更红了,头也垂得更低,用与他那身形完全不匹配的细小的声音说道:“俺,觉着,二丫就挺好。”
王大卫:“二丫?让我猜猜,是不是,黄婶儿家的闺女?”
鲁发:“嗯!”
妙啊!一瞬间,念头通达。王大卫只觉得从未有过的愉快。难怪黄老夫人不收你这个养子,人家是把你当女婿啦!
提笔,蘸墨,恭敬地落于纸上:
黄老夫人在上,晚辈王大卫叩首。
吾乃鲁发同袍,受其所请,代书家信一封。再拜。
忽然,顿住。下面就该正文了,王大卫心里有好多情绪想要宣泄。我是不得弄几句骈文?顺便作首诗?再填首词?都得是那种能流传千古的。不然不足以表达我此刻的心情啊!
可是,不行。这是封家信,是写给黄老夫人看的。
老夫人的确了不起,可,从鲁发的文化水平推断,这一点可能是老夫人的弱项。十有八九,她还得请村头的老秀才给她读一遍,才知道信里写了些啥。
那么写,不合适。
可,我总不能就用大白话写吧!那成什么了?也太糊弄了。
进退维谷,左右为难。思来想去,终于灵光乍现。
落笔,正是两人刚才的对话,一字不落。
黄老夫人肯定看得懂。而且,她还能确信,这就是鲁发的信,谁也造不得假。可你要说没有真情实感,呵呵!那一定是你自己的问题。
两人继续喝着小酒,扯着淡。
王昇没来,自然是因为他今天又有任务,脱不开身。
好像每次都这样。王昇总是忙,王舜臣这厮又总是很闲。以后,王大卫盘算着,很可能就一直这样了,跟俩人谁做大掌柜,谁做二掌柜没有任何关系。
至于他俩谁的功夫更高一些,王舜臣的答案则是:那得看谁的马快。
嗯!很有道理。王大卫连连点头,对这个答案表示认可。
如果王舜臣的马快,始终保持距离,大枪够不着,弓箭却可以,那一定是他更厉害;可要是反过来,他就完了。也不仅仅是他,换谁都不好使。
正聊得兴起,忽然一片“乌云”飘来,门口的光线为之一暗。
两人转头,只见一名高大魁梧的壮汉,低头,迈步,挤进酒馆。环顾一圈儿,看见王大卫,于是便朝这边走了过来。
哎呦!这不是洒家嫡系中的嫡系,乌木军擎天柱,鲁发吗?
鲁发走到近前,拱手施礼:“属下见过总管,王将军。”
“坐,坐。”王大卫抬手让鲁发落座,转头喊道:“伙计,加个酒碗。”
伙计动作麻利,酒碗摆到了鲁发面前。王大卫抱起酒坛,斟满。鲁发欠身,连声称谢。
王大卫却不跟他客气,放下酒坛道:“来,干了再说。”
一碗酒下肚,王大卫道:“找我有事儿?”
鲁发那憨厚的大脸上浮现起一丝扭捏:“嗯!是有件小事儿想麻烦总管。”
王大卫拍着胸脯道:“只管说。”
鲁发:“属下想,请你帮我写封信。”
太好了。王大卫很兴奋。作为志愿军后营总管,他可是一点儿正事儿没干过啊!而今,总算可以大显身手啦!
扭头又冲伙计嚷道:“伙计,笔墨伺候。”
转回头,对鲁发道:“这事儿你找我就对了,我就是干这个的。给谁写?”
鲁发:“黄婶儿。”
嗯?怎么不是给你爹妈?王大卫有点儿小诧异。转念一想,无所谓了,给谁写都一样。笔墨纸砚还得再等一会儿,这间酒馆太小,没准备。于是王大卫又问道:“写些啥?”
鲁发:“俺得了三百二十九亩地......”
“多少?”王大卫忍不住惊呼一声。咋那么多呢?猛然想起刚才的对话,转头看向王舜臣。王舜臣点了点头,表情平静,显然是早就知道了。
原来鲁发才是那个比王昇还多的人啊!作为一名乌木军士兵,你到底扛了多少重伤员?黄河支队打得有那么惨烈?
鲁发被打断话头,稍有迟疑,随后小声道:“俺,俺背老王都总管爬山,背一次,就赏十亩。”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啊!那就很合理了。规矩就是这么定的嘛!王韶,那绝对是重伤员,差一点儿人就没了。谁敢说不是?十亩,简直太便宜啦!
“好。”王大卫竖起大拇指,“真给咱乌木军长脸。”
受了鼓舞,鲁发喜上眉梢,继续道:“多谢总管夸奖。俺的地太多,种不过来,所以,俺就想自己留一百亩,剩下的,都送给黄婶儿。”
“嗯?”王大卫又懵了,试探着说道:“你,可以招佃户啊!”
鲁发憨厚地一笑:“俺不懂,又笨。”
王大卫:“那,正好。鲁发,我们刚才还商量来着。像你这种情况,可以把自己种不了的地托管给代表大会。让代表大会帮你操持,虽然比自己弄要少一些,但是,省心哪!你每年等着就行了,啥都不用干。”
鲁发挠挠头:“俺,还是想送给黄婶儿。”
王大卫皱起眉头,摸了摸下巴,问道:“这位黄婶儿,是你什么人?”
鲁发:“邻居。”
邻居?我怎么碰不上这种好邻居?猴子倒是有。现在的问题是,我发现我脑子好像有点儿不太够用。刚才也没喝多少啊!
王大卫:“还有吗?”
鲁发:“嗯!有。俺爹娘死得早,俺吃黄婶儿家饭才长大的。”
靠!你早说嘛!我差点儿以为酒有问题。
王大卫:“那你还叫什么邻居?这不就是你养母嘛!”
鲁发:“俺倒是想叫,可,黄婶儿不让。”
为啥呢?王大卫不能理解。这么大个儿的儿子,养都养了,每年搭进去多少米面?为啥又不认呢?
那位黄婶儿,不,我得称之为黄老夫人,肯定是位了不起的人物。瞧她养的“儿子”有多孝顺就能知道一、二啦!
尤其是,鲁发还给自己留了一百亩。这绝不是自私、小气,而是在告诉老人家:您辛苦养大的那个傻小子,现在可以养活自己了。这才是对老太太最大的安慰和褒奖。
诶?谁说鲁发傻?他分明聪明极了,他很可能是全志愿军当中获得田地最多的人。只不过块儿头大,长相又憨厚,这才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全是偏见啊!洒家就上当了。
伙计将文房四宝摆上桌案,王大卫拿起墨锭,边磨边问:“就这些?还有吗?”
鲁发又露出了他那标志般憨厚的笑容,这一次,泛着红光,支吾道:“嗯,有。就是,嗯,俺还想让黄婶儿给俺说个媳妇。”
“哈哈!”王大卫开心极了,眼睛眯成一道缝,顺便又扫了一眼王舜臣。熙宁五年的春天,真的到了。
探头小声追问:“有目标吗?有就得写清楚。别弄差了,是吧?”
鲁发的脸更红了,头也垂得更低,用与他那身形完全不匹配的细小的声音说道:“俺,觉着,二丫就挺好。”
王大卫:“二丫?让我猜猜,是不是,黄婶儿家的闺女?”
鲁发:“嗯!”
妙啊!一瞬间,念头通达。王大卫只觉得从未有过的愉快。难怪黄老夫人不收你这个养子,人家是把你当女婿啦!
提笔,蘸墨,恭敬地落于纸上:
黄老夫人在上,晚辈王大卫叩首。
吾乃鲁发同袍,受其所请,代书家信一封。再拜。
忽然,顿住。下面就该正文了,王大卫心里有好多情绪想要宣泄。我是不得弄几句骈文?顺便作首诗?再填首词?都得是那种能流传千古的。不然不足以表达我此刻的心情啊!
可是,不行。这是封家信,是写给黄老夫人看的。
老夫人的确了不起,可,从鲁发的文化水平推断,这一点可能是老夫人的弱项。十有八九,她还得请村头的老秀才给她读一遍,才知道信里写了些啥。
那么写,不合适。
可,我总不能就用大白话写吧!那成什么了?也太糊弄了。
进退维谷,左右为难。思来想去,终于灵光乍现。
落笔,正是两人刚才的对话,一字不落。
黄老夫人肯定看得懂。而且,她还能确信,这就是鲁发的信,谁也造不得假。可你要说没有真情实感,呵呵!那一定是你自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