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霸水浒这系统功能有限 第621章 突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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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肾不结婚生子,你非要举世无敌?
金兀术死了,死于背叛。
“以前我是喊你四哥的,那是从汉地带来的称呼,现在我喊你四太子了~
咱们自小一块长大,自然是有情义的,只是这个情义不多,如今也有了孩子,你也有自己的宗族,咱们终归不是亲兄弟。
我跟齐国有仇,许贯忠和齐国皇帝灭了我满门,我自然是想报仇的。
只是···只是我报不了仇,齐国···齐国太强了。
我爹死的时候,叮嘱我,不要报仇,只要活下来,把曾家传下去,所以我努力生孩子,就是想把曾家传下去。
对,曾家,不是金家,曾这个姓是我爹,我三个哥哥留下的唯一的痕迹了,所以陛下赐国姓,与我并不是恩宠,而是羞辱,你可明白?
不,你并不明白,你很自以为是的,罢了,如今人都死了,说这些也是无用。
咱们相识一场,便把你葬在这里吧,蓝天白云相伴,希望你来世过的好些···”
背叛也是一种抉择,大部分时候,人都是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那个结果罢了。
在金兀术心中,曾升跟齐国有灭族之仇,而现在金国只有齐国一个敌人,那自然是靠得住的。
只,人总是会变的~
仇恨会慢慢淡化,然后剩下的是活人的需求,比如对曾升来说,把家族传承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只能说,大家的价值观还是有些不一样,对报仇的必要性的认知也不一样。
当然,让曾升下定决心动手的,还有两件事。
一是完颜宗望三天前病逝于西域(历史上完颜宗望病逝于1127年),这个消息金兀术还不知道,是齐国那边传过来的,有些紧急的消息,齐国有迅鹰,传的比较快。
二是···二是史文恭已经去突袭金国都城了。
··· ···
泰和六年(1128年),十月十六,史文恭领着八千燕云骑直奔金国都城而去。
说是突袭,实际上可以说是正面强攻了。
草原上建城是一个很不稳妥的决策,这个主要是生产方式决定的,人不能直接吃草,所以要养牛羊,这种能量转化,过了一手二道贩子,自然就有了差价,翻译一下,就是游牧民族需要更大的生存空间。
所以建城的问题就在于,首先人口集中之后,金国又没有大宋汴梁那样方便的水利,来转移生存所需资料,自然有种种不便,甚至大部分时候,都城常驻人口都不多。
其次,城池建造需要水源,而且不能移动,自然就很容易被人侦查到,然后就存在了被斩首的可能。
当年也是因为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城池建设的很远,在乌拉巴托附近,离着齐国大同府有两千里。
讲道理的话,这个距离足够让齐国对金国都城,放弃军事上的想法。
嗯,大部分时候,战争并不是很讲道理。
一人五匹马,就是这么豪奢,辽东、济州岛、北海道,这么多地方养马,总是有回报的。
王烨大概知道蒙古骑兵一天行军两百里的方式,据说是喝马奶,燕云骑确实是喝不太惯的,不过,只要足够富裕,自然可以找到替代方案,比如炒面、肉干、干嚼茶叶。
有了替代方案,就能做到一日行军两百里,最多的一天,史文恭领兵跑了两百四十里。
进攻和行军也没什么区别,零星的牧民,哪怕是全民皆兵的战士,也不会对大军行动造成什么困扰。
迷路?
史文恭有自己的燕云骑向导,也有···
蒙兀族的向导!
史文恭很兴奋,这才是一个将军应该有的最后一战。
史文恭今年已经四十七了,作为骑兵统领来说,是真的不年轻了,尤其是燕云骑,动辄就是连续行军好几天,身体是真的在走下坡路了。
这事还是要怪王烨,如果不是他一门心思的给自己找婆娘,这身体便是有些下滑,也不至于太严重的。
虽然打不过杜老大,打不过陛下,打不过卢员外,打不过武二郎,那个高宠也不太能稳赢,不对,就是那个杨再兴,好像都未必打得过了。
但是没关系,除了这些,其他人还是不是自己对手的。
史文恭摇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赶出脑海。
很多时候,战争一开始,结果就已经注定,当史文恭领着八千精锐燕云骑出现在金国都城下的时候,就代表这场仗已经赢了。
然后,用了小半个时辰,击破了完颜宗翰所领的一万守备军。
打赢是打赢了的,区别就在于斩获有多大,以及···
能不能弄死完颜吴乞买?
史文恭的目标很明确,没有入城,而是去追完颜吴乞买。
在当年金国还没有建国,刚起兵准备反辽的时候,史文恭跟完颜吴乞买的接触不少,当时陪着许贯忠去出使并且待过一段时间的,跟辽国许多将领都切磋过,自然也是认识的。
比如眼前的完颜斡鲁,是完颜阿骨打和完颜吴乞买的堂兄弟,也是当年比武切磋过的,还曾经并肩作战过。
只是,当年比武四十合胜了你,而如今杀你,不过一合罢了~
快了···
完颜翰鲁是完颜吴乞买的亲卫统领,他既然已经出现,那完颜吴乞买应该是不远了。
另外一路已经分兵的,是董平在统领,此次突袭,便是这二人领兵。
董平刚刚冲阵刺死的,好像是完颜宗顺和完颜宗伟?
没办法,完颜吴乞买的儿子不少,记不太清楚,当年都是叫叔父的少年。
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
“吁~”
史文恭住了马,不是因为跑不动了,而是因为没必要了。
完颜吴乞买停下来了。
“谢过史将军。”完颜吴乞买拱手一礼道。
“陛下不用这般多礼,此番所来,军令只要擒杀陛下,其他人倒是没说非要都打杀了。”史文恭道。
完颜吴乞买很重要,但是他的那些儿子不重要,草原本来就是吃人的,那些人四散而走,追不一定好追,他们也未必能活下来。
完颜吴乞买是皇帝,他团结了金国上下,他儿子并不是继承人。
完颜亶才是谙班勃极烈。
所以董平去追完颜亶去了,只要这两个人不跑,问题就不大。
“还是谢过将军手下留情。”
“可不敢这么说,弄得我里通外国似的,不好。”史文恭道。
完颜吴乞买苦笑摇头,五天前,完颜吴乞买才收到完颜宗望病逝的消息,心中复杂难明且不说,正纠结谁去主持西征前线的事情,谁知道在两天前又收到消息,一支齐国精锐骑兵,直奔金国国都而来~
事到如今,自然许多事情都对上了,齐国皇帝南征,然后引的兀术带着近半兵马南下,再然后派兵突袭···
金国国都这么多年的安稳,让自己和其他人,都忽略了这些问题。
所以这么多年,金国在齐国眼中,都不是对手吗?
只是联系了蒙兀族的部落头领,简单的调虎离山和里应外合,便有了今天这般祸事~
“诸事繁杂,不便多叙,还请陛下体面些。”史文恭道。
“当年便不是将军一合之敌,如今更是久不戎马,这便把功劳送与将军。”完颜吴乞买说完,拔剑自刎···
“咳咳~”呛着了~
原来抹了脖子,那么难受的。
恍惚之间,完颜吴乞买似乎看到了爹爹,大哥,五弟,没看到二哥(完颜阿骨打),倒是真的很好呢···
“以前我是喊你四哥的,那是从汉地带来的称呼,现在我喊你四太子了~
咱们自小一块长大,自然是有情义的,只是这个情义不多,如今也有了孩子,你也有自己的宗族,咱们终归不是亲兄弟。
我跟齐国有仇,许贯忠和齐国皇帝灭了我满门,我自然是想报仇的。
只是···只是我报不了仇,齐国···齐国太强了。
我爹死的时候,叮嘱我,不要报仇,只要活下来,把曾家传下去,所以我努力生孩子,就是想把曾家传下去。
对,曾家,不是金家,曾这个姓是我爹,我三个哥哥留下的唯一的痕迹了,所以陛下赐国姓,与我并不是恩宠,而是羞辱,你可明白?
不,你并不明白,你很自以为是的,罢了,如今人都死了,说这些也是无用。
咱们相识一场,便把你葬在这里吧,蓝天白云相伴,希望你来世过的好些···”
背叛也是一种抉择,大部分时候,人都是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那个结果罢了。
在金兀术心中,曾升跟齐国有灭族之仇,而现在金国只有齐国一个敌人,那自然是靠得住的。
只,人总是会变的~
仇恨会慢慢淡化,然后剩下的是活人的需求,比如对曾升来说,把家族传承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只能说,大家的价值观还是有些不一样,对报仇的必要性的认知也不一样。
当然,让曾升下定决心动手的,还有两件事。
一是完颜宗望三天前病逝于西域(历史上完颜宗望病逝于1127年),这个消息金兀术还不知道,是齐国那边传过来的,有些紧急的消息,齐国有迅鹰,传的比较快。
二是···二是史文恭已经去突袭金国都城了。
··· ···
泰和六年(1128年),十月十六,史文恭领着八千燕云骑直奔金国都城而去。
说是突袭,实际上可以说是正面强攻了。
草原上建城是一个很不稳妥的决策,这个主要是生产方式决定的,人不能直接吃草,所以要养牛羊,这种能量转化,过了一手二道贩子,自然就有了差价,翻译一下,就是游牧民族需要更大的生存空间。
所以建城的问题就在于,首先人口集中之后,金国又没有大宋汴梁那样方便的水利,来转移生存所需资料,自然有种种不便,甚至大部分时候,都城常驻人口都不多。
其次,城池建造需要水源,而且不能移动,自然就很容易被人侦查到,然后就存在了被斩首的可能。
当年也是因为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城池建设的很远,在乌拉巴托附近,离着齐国大同府有两千里。
讲道理的话,这个距离足够让齐国对金国都城,放弃军事上的想法。
嗯,大部分时候,战争并不是很讲道理。
一人五匹马,就是这么豪奢,辽东、济州岛、北海道,这么多地方养马,总是有回报的。
王烨大概知道蒙古骑兵一天行军两百里的方式,据说是喝马奶,燕云骑确实是喝不太惯的,不过,只要足够富裕,自然可以找到替代方案,比如炒面、肉干、干嚼茶叶。
有了替代方案,就能做到一日行军两百里,最多的一天,史文恭领兵跑了两百四十里。
进攻和行军也没什么区别,零星的牧民,哪怕是全民皆兵的战士,也不会对大军行动造成什么困扰。
迷路?
史文恭有自己的燕云骑向导,也有···
蒙兀族的向导!
史文恭很兴奋,这才是一个将军应该有的最后一战。
史文恭今年已经四十七了,作为骑兵统领来说,是真的不年轻了,尤其是燕云骑,动辄就是连续行军好几天,身体是真的在走下坡路了。
这事还是要怪王烨,如果不是他一门心思的给自己找婆娘,这身体便是有些下滑,也不至于太严重的。
虽然打不过杜老大,打不过陛下,打不过卢员外,打不过武二郎,那个高宠也不太能稳赢,不对,就是那个杨再兴,好像都未必打得过了。
但是没关系,除了这些,其他人还是不是自己对手的。
史文恭摇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赶出脑海。
很多时候,战争一开始,结果就已经注定,当史文恭领着八千精锐燕云骑出现在金国都城下的时候,就代表这场仗已经赢了。
然后,用了小半个时辰,击破了完颜宗翰所领的一万守备军。
打赢是打赢了的,区别就在于斩获有多大,以及···
能不能弄死完颜吴乞买?
史文恭的目标很明确,没有入城,而是去追完颜吴乞买。
在当年金国还没有建国,刚起兵准备反辽的时候,史文恭跟完颜吴乞买的接触不少,当时陪着许贯忠去出使并且待过一段时间的,跟辽国许多将领都切磋过,自然也是认识的。
比如眼前的完颜斡鲁,是完颜阿骨打和完颜吴乞买的堂兄弟,也是当年比武切磋过的,还曾经并肩作战过。
只是,当年比武四十合胜了你,而如今杀你,不过一合罢了~
快了···
完颜翰鲁是完颜吴乞买的亲卫统领,他既然已经出现,那完颜吴乞买应该是不远了。
另外一路已经分兵的,是董平在统领,此次突袭,便是这二人领兵。
董平刚刚冲阵刺死的,好像是完颜宗顺和完颜宗伟?
没办法,完颜吴乞买的儿子不少,记不太清楚,当年都是叫叔父的少年。
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
“吁~”
史文恭住了马,不是因为跑不动了,而是因为没必要了。
完颜吴乞买停下来了。
“谢过史将军。”完颜吴乞买拱手一礼道。
“陛下不用这般多礼,此番所来,军令只要擒杀陛下,其他人倒是没说非要都打杀了。”史文恭道。
完颜吴乞买很重要,但是他的那些儿子不重要,草原本来就是吃人的,那些人四散而走,追不一定好追,他们也未必能活下来。
完颜吴乞买是皇帝,他团结了金国上下,他儿子并不是继承人。
完颜亶才是谙班勃极烈。
所以董平去追完颜亶去了,只要这两个人不跑,问题就不大。
“还是谢过将军手下留情。”
“可不敢这么说,弄得我里通外国似的,不好。”史文恭道。
完颜吴乞买苦笑摇头,五天前,完颜吴乞买才收到完颜宗望病逝的消息,心中复杂难明且不说,正纠结谁去主持西征前线的事情,谁知道在两天前又收到消息,一支齐国精锐骑兵,直奔金国国都而来~
事到如今,自然许多事情都对上了,齐国皇帝南征,然后引的兀术带着近半兵马南下,再然后派兵突袭···
金国国都这么多年的安稳,让自己和其他人,都忽略了这些问题。
所以这么多年,金国在齐国眼中,都不是对手吗?
只是联系了蒙兀族的部落头领,简单的调虎离山和里应外合,便有了今天这般祸事~
“诸事繁杂,不便多叙,还请陛下体面些。”史文恭道。
“当年便不是将军一合之敌,如今更是久不戎马,这便把功劳送与将军。”完颜吴乞买说完,拔剑自刎···
“咳咳~”呛着了~
原来抹了脖子,那么难受的。
恍惚之间,完颜吴乞买似乎看到了爹爹,大哥,五弟,没看到二哥(完颜阿骨打),倒是真的很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