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干掉那个男主角 第21章 无限重生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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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九慈点了点头。
一直在卧室门口观望的见到林九慈点头的那一刻,瞬间飞到了宋怜初身边。
每天只能可怜兮兮的看宋怜初和林九慈吃好的好吃的它,早就馋的不得了了。
【初初,我要吃肉,肉!】
林九慈见状,贴心的到厨房里拿来一个小碟子放在面前,还给了它一把叉子。
吃过午饭后,林九慈便出门工作了,他找了一份暑假兼职的工作。
自从被林九慈发现后,彻底变得无所顾忌起来,整天在家里飘来飘去。
林九慈对待系统的态度就仿佛家里多了一个替宋怜初解闷的小宠物一样。
不同的是,每天的饭菜由两人份变成了三人份。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林九慈拿到自己工资的那天,还买了一个蛋糕送给宋怜初做礼物。
宋怜初收到林九慈礼物的时候,特别开心。
没想到林九慈居然会买蛋糕给她,看来他们的关系已经更进一步了。
愉快的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八月初的时候,宋怜初和林九慈就要重新返回到学校。
因为开学就要高三的缘故,他们连假期都比别人少一个月。
八月份的天气格外的燥热,连一向精力充沛的宋怜初都变得蔫蔫的。
进入到夏日之后,宋怜初就开始迷恋上了冰淇淋,有时候一天能吃十几个。
林九慈怕她吃多了对身体不好,总是时刻监督着她不许她多吃。
为此,宋怜初总是千方百计的躲在林九慈看不到的地方偷吃冰淇淋。
“林九慈,我不想吃饭,我想吃冰淇淋。”
天气炎热的时候,食欲也跟着下降,连宋怜初这种最喜欢吃东西的人对吃的都提不起兴趣了。
“把碗里的饭吃完,可以吃一个冰淇淋。”
林九慈看着宋怜初碗里根本没怎么动的饭菜,对她说。
这几天宋怜初一直都没有好好吃饭,就差把冰淇淋当饭吃了,没办法,林九慈只好时时刻刻盯着她。
“不,我不吃饭,我就要吃冰淇淋。”宋怜初开始无理取闹,“我是妖怪,我就算每天都吃冰淇淋也不会生病的。”
宋怜初一直坚持在林九慈面前坚称自己是个妖怪。
“我才不会像你们这些凡人一样脆弱。”
同样听到这句话的周焰递给林九慈一个同情的眼神,这半个月以来,宋怜初为了吃冰淇淋,天天在班级里说自己是妖怪。
为了吃一口冰淇淋,连人都不做了。
最后,宋怜初还是如愿吃到了冰淇淋。
虽然只有小小的一个。
自从林九慈换到宋怜初身边的位置后,宋怜初的成绩也开始突飞猛进。
已经从最开始的倒数逐渐进步到班级中等的位置,老杨对宋怜初的进步表示十分开心。
天气由原先的燥热慢慢转凉,不知不觉间,大家都已经收起夏天的短袖,换上了秋装。
某一天,宋怜初忽然发现,林九慈似乎一直都只穿校服。
夏天穿夏季的校服,秋天穿秋天的校服,她好像没怎么见过林九慈穿校服以外的衣服。
“林九慈,你为什么总穿着校服啊?”宋怜初趴在桌子上,侧头看向他。
“习惯而已。”林九慈对于穿着方面并不怎么在意,对他来说,只要穿着舒适就可以。
“哎,”宋怜初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每天都要穿校服,我新买的漂亮衣服都没机会穿了。”
对于宋怜初的烦恼,林九慈实在无法理解。
“穿在校服里面不就可以了。”
“那怎么能一样,”宋怜初瞬间直起身子,反驳他,“穿到校服里面别人岂不是看不到了。”
“为什么要别人看到?”
“那么多的漂亮衣服,如果只能我一个人欣赏的话,那岂不是很没意思。”宋怜初说。
林九慈试图理解。
虽然不是很能理解,可他还是默默记在了心里,宋怜初喜欢好吃的食物,喜欢漂亮的衣服。
在林九慈的监督下,宋怜初的成绩在稳步提高,很快就超过了班级里大半同学。
新年前的最后一次考试,宋怜初居然破天荒的拿到了全班第三名的成绩。
宋怜初看着自己的成绩单,简直恨不得把它裱起来挂在墙上天天欣赏。
“66,看到没有,我简直不要太厉害了!”
都已经放假两天了,宋怜初还拿着自己的成绩单在系统面前炫耀。
见宋怜初这两天这么高兴,林九慈的心情也被她感染。
“林九慈,过年是不是一件特别好玩的事情?”宋怜初仔仔细细的把成绩单收好后,跑去问林九慈。
正在厨房洗碗的林九慈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有一瞬间的恍惚。
过年?
他已经不记得上一次有人陪他一起过年的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可是今年,有人会陪他一起。
“嗯。”林九慈轻轻点了点头,“过年要贴春联,包饺子,买年货,看春晚,还可以收到压岁钱。”
“那我们也来过年吧。”宋怜初听着林九慈的描述,心动不已。
“那你先去换衣服,等下我们一起去买过年要用的东西。”林九慈把洗好的碗放到橱柜里后,对宋怜初说。
“我马上去。”
宋怜初兴致勃勃的在她被塞的满满当当的衣柜里挑选出门要穿的衣服。
“林九慈,我新买的那件白色毛衣怎么不见了?”
“在我房间,你上次说你衣柜放不下了,就顺手塞到我房间的衣柜里了。”
林九慈从衣柜里找出那件白色毛衣。
跟宋怜初的衣柜比起来,他的衣柜简直可以说是一览无余。
他不喜欢买衣服,衣柜里的大部分衣服还是宋怜初逛街的时候看到,为了凑人家店里的满减,给他买的。
林九慈看着宋怜初那个满到已经溢出来的衣柜,思绪不由得开始飘远,看来他要努力多赚点钱才行。
他们以后的房子,肯定要有一个大大的衣帽间,不然都放不下宋怜初的这些衣服。
她又不喜欢整理,还要请人定期上门收纳整理才是。
“发什么呆呢,走了。”
一直在卧室门口观望的见到林九慈点头的那一刻,瞬间飞到了宋怜初身边。
每天只能可怜兮兮的看宋怜初和林九慈吃好的好吃的它,早就馋的不得了了。
【初初,我要吃肉,肉!】
林九慈见状,贴心的到厨房里拿来一个小碟子放在面前,还给了它一把叉子。
吃过午饭后,林九慈便出门工作了,他找了一份暑假兼职的工作。
自从被林九慈发现后,彻底变得无所顾忌起来,整天在家里飘来飘去。
林九慈对待系统的态度就仿佛家里多了一个替宋怜初解闷的小宠物一样。
不同的是,每天的饭菜由两人份变成了三人份。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林九慈拿到自己工资的那天,还买了一个蛋糕送给宋怜初做礼物。
宋怜初收到林九慈礼物的时候,特别开心。
没想到林九慈居然会买蛋糕给她,看来他们的关系已经更进一步了。
愉快的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八月初的时候,宋怜初和林九慈就要重新返回到学校。
因为开学就要高三的缘故,他们连假期都比别人少一个月。
八月份的天气格外的燥热,连一向精力充沛的宋怜初都变得蔫蔫的。
进入到夏日之后,宋怜初就开始迷恋上了冰淇淋,有时候一天能吃十几个。
林九慈怕她吃多了对身体不好,总是时刻监督着她不许她多吃。
为此,宋怜初总是千方百计的躲在林九慈看不到的地方偷吃冰淇淋。
“林九慈,我不想吃饭,我想吃冰淇淋。”
天气炎热的时候,食欲也跟着下降,连宋怜初这种最喜欢吃东西的人对吃的都提不起兴趣了。
“把碗里的饭吃完,可以吃一个冰淇淋。”
林九慈看着宋怜初碗里根本没怎么动的饭菜,对她说。
这几天宋怜初一直都没有好好吃饭,就差把冰淇淋当饭吃了,没办法,林九慈只好时时刻刻盯着她。
“不,我不吃饭,我就要吃冰淇淋。”宋怜初开始无理取闹,“我是妖怪,我就算每天都吃冰淇淋也不会生病的。”
宋怜初一直坚持在林九慈面前坚称自己是个妖怪。
“我才不会像你们这些凡人一样脆弱。”
同样听到这句话的周焰递给林九慈一个同情的眼神,这半个月以来,宋怜初为了吃冰淇淋,天天在班级里说自己是妖怪。
为了吃一口冰淇淋,连人都不做了。
最后,宋怜初还是如愿吃到了冰淇淋。
虽然只有小小的一个。
自从林九慈换到宋怜初身边的位置后,宋怜初的成绩也开始突飞猛进。
已经从最开始的倒数逐渐进步到班级中等的位置,老杨对宋怜初的进步表示十分开心。
天气由原先的燥热慢慢转凉,不知不觉间,大家都已经收起夏天的短袖,换上了秋装。
某一天,宋怜初忽然发现,林九慈似乎一直都只穿校服。
夏天穿夏季的校服,秋天穿秋天的校服,她好像没怎么见过林九慈穿校服以外的衣服。
“林九慈,你为什么总穿着校服啊?”宋怜初趴在桌子上,侧头看向他。
“习惯而已。”林九慈对于穿着方面并不怎么在意,对他来说,只要穿着舒适就可以。
“哎,”宋怜初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每天都要穿校服,我新买的漂亮衣服都没机会穿了。”
对于宋怜初的烦恼,林九慈实在无法理解。
“穿在校服里面不就可以了。”
“那怎么能一样,”宋怜初瞬间直起身子,反驳他,“穿到校服里面别人岂不是看不到了。”
“为什么要别人看到?”
“那么多的漂亮衣服,如果只能我一个人欣赏的话,那岂不是很没意思。”宋怜初说。
林九慈试图理解。
虽然不是很能理解,可他还是默默记在了心里,宋怜初喜欢好吃的食物,喜欢漂亮的衣服。
在林九慈的监督下,宋怜初的成绩在稳步提高,很快就超过了班级里大半同学。
新年前的最后一次考试,宋怜初居然破天荒的拿到了全班第三名的成绩。
宋怜初看着自己的成绩单,简直恨不得把它裱起来挂在墙上天天欣赏。
“66,看到没有,我简直不要太厉害了!”
都已经放假两天了,宋怜初还拿着自己的成绩单在系统面前炫耀。
见宋怜初这两天这么高兴,林九慈的心情也被她感染。
“林九慈,过年是不是一件特别好玩的事情?”宋怜初仔仔细细的把成绩单收好后,跑去问林九慈。
正在厨房洗碗的林九慈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有一瞬间的恍惚。
过年?
他已经不记得上一次有人陪他一起过年的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可是今年,有人会陪他一起。
“嗯。”林九慈轻轻点了点头,“过年要贴春联,包饺子,买年货,看春晚,还可以收到压岁钱。”
“那我们也来过年吧。”宋怜初听着林九慈的描述,心动不已。
“那你先去换衣服,等下我们一起去买过年要用的东西。”林九慈把洗好的碗放到橱柜里后,对宋怜初说。
“我马上去。”
宋怜初兴致勃勃的在她被塞的满满当当的衣柜里挑选出门要穿的衣服。
“林九慈,我新买的那件白色毛衣怎么不见了?”
“在我房间,你上次说你衣柜放不下了,就顺手塞到我房间的衣柜里了。”
林九慈从衣柜里找出那件白色毛衣。
跟宋怜初的衣柜比起来,他的衣柜简直可以说是一览无余。
他不喜欢买衣服,衣柜里的大部分衣服还是宋怜初逛街的时候看到,为了凑人家店里的满减,给他买的。
林九慈看着宋怜初那个满到已经溢出来的衣柜,思绪不由得开始飘远,看来他要努力多赚点钱才行。
他们以后的房子,肯定要有一个大大的衣帽间,不然都放不下宋怜初的这些衣服。
她又不喜欢整理,还要请人定期上门收纳整理才是。
“发什么呆呢,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