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与史莱姆与160 第两百九十二章 安全屋
在昆易的指点下,香槟和纪舒翟真的在售票处找到了一个进出名单,这个游乐场是实名制门票,所以连出入时间都写得非常清楚。
在这份名单上,他们一共只找到了一个叫爱玛的人,这个人似乎是半夜进入的游乐场,然后天亮之前就离开了。不过,这游乐场写的营业时间却显示那时候它是处于关门的状态,所以很显然这未必是真实发生的事情,反而可能是某种隐喻。
爱玛为什么要偷走钥匙呢?她偷走的真的是钥匙吗?
“现在线索又断了,”香槟有些丧气地打着字,“这里显示她已经离开了游乐场,谁知道她会去哪儿呢?”
“会不会回家?”纪舒翟写道,“一般说来都会回家的吧?”
昆易也在思考这一点,按照他现在的推测,爱玛是BOSS,那么这个安全屋应该就是她的家。但是,到目前为止,却没有出现任何与她有关的意象。
昆易忽然抬头,看向了通往二楼的楼梯。
这个地方的民宅都是复式的,一般一楼是客厅厨房,二楼才是寝室。可是,即使是谢尔逊也没有上去过二楼,谁知道上面会有什么呢?现在他带着咕嘟,真的要冒险吗?
等等,昆易忽然有了个主意,既然现在安全屋是处于安全的状态,不如让香槟他们先过来跟自己会合。于是,他将自己所在的地方告知了两人,接着一门心思等着他们过来。
此外,昆易还在思考一个事情,那就是这个安全屋的“安全”究竟安全在哪里?
联想起之前他喂咕嘟吃包子时候的事情,昆易忽然有了个猜想,并且非常大胆地验证了:“大家好,我是昆易。”
空荡的厅里回响着他的声音,但过了好一会儿,也没有出现所谓的玩具熊猎杀者。
果然,昆易明白了,安全屋确实是可以发出声音的。原理他也有所猜测,之前谢尔逊的游记和伊流翎看到过的景象也说明了,玩具熊猎手似乎会从屋里出来,假定每一栋民宅里面都有一个玩具熊,那这个安全屋的主人应该就是那个父子熊。
只要那个熊不在,这栋房子就等于独立在彩灯区之外。但是,谢尔逊到底知不知道这一点?他从来没有提及过这边可以说话,却将其定为了安全屋,到底他还知道些什么事情呢?
这些探险家就是这样,为了文学性,总是把他们的作品写的似是而非神神秘秘,一两个伏笔埋到下一本书去。
昆易这边还没有思考完,又一次收到了香槟发来的消息:“我们已经到了,但是,这里不是什么安全屋啊。”
“不是安全屋?”昆易走到窗口,看向外面,街道上空空荡荡,不见两人身影,“你们是不是走错了?”
“没走错啊,三号路第五栋房子,你对面那栋房子的屋顶上是不是有挂着鹿头?”香槟回答道。
昆易撩开窗帘看向对面,对面的房顶上确实是装饰着一个驯鹿头颅。
“我明白了,”昆易走到了房门口,相比起其他的民宅,安全屋倒是没有年久失修的毛病,大门很轻松就被打开了,“进来吧。”
从香槟和纪舒翟的视角,他们看到面前的房屋一瞬间变换了外表,或者说是翻新了一倍,而昆易则站在房门口,正对着他们。
两人进来之后,得知这里居然可以说话,这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妈耶,憋死老娘了。”
“我猜的果然不错,这里应该是类似于独立空间的存在,所以不会被法则限制。估计就算你们在外面引来了玩具熊,逃进来之后也能存活。”昆易叹了口气,“但是,也只有在这个屋子里的人主动打开门,才能让你们进来,不然你们看到的是原本位于这里的房间。”
纪舒翟点点头,眼尖地发现了躺在地上的咕嘟:“我天,他还好吧?”
“死不了就是了,之后继续去找包子给他吃就行。”昆易瞥了一眼咕嘟,“现在我们最要紧的还是找到疯牛机的钥匙。”
“关键是,那个爱玛就住在这里吗?”香槟盘腿坐下,扫视四周。
“应该是,我听到那个女人唱的歌了,”昆易将自己的翻译告知几人,“那个爱玛应该就是盘踞在彩灯区的厉鬼了。”
“那,我们要上二楼看看吗?”香槟也想到一处去了,她指了指楼梯。
昆易也正有此意,不过他还是要随时查看咕嘟的伤口是否恶化,便继续让二人组上楼探查去了。
两人上去之后没多久,窗外再次暗了下去,四人一同被传送到了街上。一回生二回熟,昆易很快找到了安全屋所在地,三人抬着咕嘟冲了进去。
“怎么样?看到什么了吗?”昆易一边往咕嘟嘴里塞包子,一边问。
“上面有两间屋子,有一个似乎是小孩的房间。”香槟答道,“我稍微翻了一下,没看到什么线索。”
“柜子底下好像有东西,”纪舒翟倒是有所发现,“我东西掉地上了,趴下去捡的时候正好灯灭了,在被传送出来之前,我看到衣柜底下有东西在发光。”
“那还等什么?”香槟风风火火地冲上了楼,很快便带着一把钥匙冲了下来。
“真的太直白了吧?”昆易震惊了,从香槟手里接过那把钥匙,这钥匙的结构属于典型的开关钥匙,即钥身是一根中空的管状,可以对应到某个机器上的凹槽然后转动开启的,“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要不你们去试试?”
“有个问题,”香槟说,“如果上疯牛机的话,我倒是有把握不被甩下来,但是不可能不出声啊。”
“那就晚上去?”纪舒翟出主意道,“之前爱玛偷钥匙不也是晚上去的吗?”
“等黑了之后确实是可以出声,但是,”昆易皱眉,“我总觉得未必是个好主意,而且灯灭的时间太短了,不会给你失误的机会。”
“我不会失误的,”香槟表情坚定地说,“就这么定了,我们去游乐场等到天黑。”
在这份名单上,他们一共只找到了一个叫爱玛的人,这个人似乎是半夜进入的游乐场,然后天亮之前就离开了。不过,这游乐场写的营业时间却显示那时候它是处于关门的状态,所以很显然这未必是真实发生的事情,反而可能是某种隐喻。
爱玛为什么要偷走钥匙呢?她偷走的真的是钥匙吗?
“现在线索又断了,”香槟有些丧气地打着字,“这里显示她已经离开了游乐场,谁知道她会去哪儿呢?”
“会不会回家?”纪舒翟写道,“一般说来都会回家的吧?”
昆易也在思考这一点,按照他现在的推测,爱玛是BOSS,那么这个安全屋应该就是她的家。但是,到目前为止,却没有出现任何与她有关的意象。
昆易忽然抬头,看向了通往二楼的楼梯。
这个地方的民宅都是复式的,一般一楼是客厅厨房,二楼才是寝室。可是,即使是谢尔逊也没有上去过二楼,谁知道上面会有什么呢?现在他带着咕嘟,真的要冒险吗?
等等,昆易忽然有了个主意,既然现在安全屋是处于安全的状态,不如让香槟他们先过来跟自己会合。于是,他将自己所在的地方告知了两人,接着一门心思等着他们过来。
此外,昆易还在思考一个事情,那就是这个安全屋的“安全”究竟安全在哪里?
联想起之前他喂咕嘟吃包子时候的事情,昆易忽然有了个猜想,并且非常大胆地验证了:“大家好,我是昆易。”
空荡的厅里回响着他的声音,但过了好一会儿,也没有出现所谓的玩具熊猎杀者。
果然,昆易明白了,安全屋确实是可以发出声音的。原理他也有所猜测,之前谢尔逊的游记和伊流翎看到过的景象也说明了,玩具熊猎手似乎会从屋里出来,假定每一栋民宅里面都有一个玩具熊,那这个安全屋的主人应该就是那个父子熊。
只要那个熊不在,这栋房子就等于独立在彩灯区之外。但是,谢尔逊到底知不知道这一点?他从来没有提及过这边可以说话,却将其定为了安全屋,到底他还知道些什么事情呢?
这些探险家就是这样,为了文学性,总是把他们的作品写的似是而非神神秘秘,一两个伏笔埋到下一本书去。
昆易这边还没有思考完,又一次收到了香槟发来的消息:“我们已经到了,但是,这里不是什么安全屋啊。”
“不是安全屋?”昆易走到窗口,看向外面,街道上空空荡荡,不见两人身影,“你们是不是走错了?”
“没走错啊,三号路第五栋房子,你对面那栋房子的屋顶上是不是有挂着鹿头?”香槟回答道。
昆易撩开窗帘看向对面,对面的房顶上确实是装饰着一个驯鹿头颅。
“我明白了,”昆易走到了房门口,相比起其他的民宅,安全屋倒是没有年久失修的毛病,大门很轻松就被打开了,“进来吧。”
从香槟和纪舒翟的视角,他们看到面前的房屋一瞬间变换了外表,或者说是翻新了一倍,而昆易则站在房门口,正对着他们。
两人进来之后,得知这里居然可以说话,这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妈耶,憋死老娘了。”
“我猜的果然不错,这里应该是类似于独立空间的存在,所以不会被法则限制。估计就算你们在外面引来了玩具熊,逃进来之后也能存活。”昆易叹了口气,“但是,也只有在这个屋子里的人主动打开门,才能让你们进来,不然你们看到的是原本位于这里的房间。”
纪舒翟点点头,眼尖地发现了躺在地上的咕嘟:“我天,他还好吧?”
“死不了就是了,之后继续去找包子给他吃就行。”昆易瞥了一眼咕嘟,“现在我们最要紧的还是找到疯牛机的钥匙。”
“关键是,那个爱玛就住在这里吗?”香槟盘腿坐下,扫视四周。
“应该是,我听到那个女人唱的歌了,”昆易将自己的翻译告知几人,“那个爱玛应该就是盘踞在彩灯区的厉鬼了。”
“那,我们要上二楼看看吗?”香槟也想到一处去了,她指了指楼梯。
昆易也正有此意,不过他还是要随时查看咕嘟的伤口是否恶化,便继续让二人组上楼探查去了。
两人上去之后没多久,窗外再次暗了下去,四人一同被传送到了街上。一回生二回熟,昆易很快找到了安全屋所在地,三人抬着咕嘟冲了进去。
“怎么样?看到什么了吗?”昆易一边往咕嘟嘴里塞包子,一边问。
“上面有两间屋子,有一个似乎是小孩的房间。”香槟答道,“我稍微翻了一下,没看到什么线索。”
“柜子底下好像有东西,”纪舒翟倒是有所发现,“我东西掉地上了,趴下去捡的时候正好灯灭了,在被传送出来之前,我看到衣柜底下有东西在发光。”
“那还等什么?”香槟风风火火地冲上了楼,很快便带着一把钥匙冲了下来。
“真的太直白了吧?”昆易震惊了,从香槟手里接过那把钥匙,这钥匙的结构属于典型的开关钥匙,即钥身是一根中空的管状,可以对应到某个机器上的凹槽然后转动开启的,“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要不你们去试试?”
“有个问题,”香槟说,“如果上疯牛机的话,我倒是有把握不被甩下来,但是不可能不出声啊。”
“那就晚上去?”纪舒翟出主意道,“之前爱玛偷钥匙不也是晚上去的吗?”
“等黑了之后确实是可以出声,但是,”昆易皱眉,“我总觉得未必是个好主意,而且灯灭的时间太短了,不会给你失误的机会。”
“我不会失误的,”香槟表情坚定地说,“就这么定了,我们去游乐场等到天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