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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龙妈 关于讨人厌的侏儒

    最近读者反应,提利昂一心向着兰尼斯特,却老想着占丹妮的便宜。

    而且,他也算背过誓,不仅没受到惩罚,反而走上人生的巅峰,有成为半神的机会。

    这里解释一下。

    首先,提利昂对兰尼斯特的认可即是人设,也属于人之常情。

    他作为兰尼斯特被教养长大,一辈子以兰尼斯特为荣,除了瑟曦与泰温对他苛刻些,兰尼斯特港与凯岩城的无数兰尼斯特对他都很不错,特别是他的吉娜姑姑与吉利安叔叔。

    凯冯对他也不错。

    可以说,侏儒有一个不美满却很幸福的家庭环境。

    所以,他对兰尼斯特、对凯岩城的爱,有感情基础。

    而他与丹妮,首先,两人性向都不怎么合,反而是琼恩与侏儒,两人比较合得来。

    其次,侏儒知道自己身份时,已经快三十岁了,不可能立即养熟。就像伊蒙老爷子说的,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后,提利昂依旧是个兰尼斯特。

    如果侏儒知道自己有更高贵的身份后,立即放弃兰尼斯特,把凯岩城抛在脑后,不是更冷血无情?

    2,关于侏儒的报应。

    这也与我的思维方式与写作水平有关。

    我个人觉得,对不怕死的人来说,死亡从来不是惩罚;对大多数人来说,死亡也不是最可怕的惩罚。

    因为死亡是瞬间的,它不痛。对很多活得艰难的人来说,甚至是一种终结痛苦的解脱。

    所以,在这本书中,我很少用死亡来作为惩罚手段。

    比如,瑟曦,她在死亡前,几乎失去了一切,她最在乎的尊严、容貌、权力,都离开了她,然后才解脱的。

    提利昂也一样。

    很多读者觉得他没受到惩罚,很可能与我的表达有关。

    这样吧,有兴趣的,可以回看,第603章。

    ——提利昂的目标一直都很明确:他犯了罪,罪无可赦,但他要在接下来的风波中保全凯岩城。——603章原文

    那段剧情正是侏儒带着伊耿跑路,在那段剧情中,也有很多读者发出与现在一样的抱怨:侏儒太讨厌,作者你是不是把他当成主角了?

    如果翻开那几章的章评,可能还可以看到我的回复:侏儒早晚要遭报应的,今天他努力的一切都将成为笑话与泡影。

    我当时就差直接对读者说:他最在意凯岩城,我偏偏要让凯岩城兰尼斯特死绝。

    所以,凯岩城惨剧的主角不是二丫,也不是弗雷与兰尼斯特,而是提利昂!

    更直白点说,这段剧情早就设计好了,专为侏儒准备的大礼包。

    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剧情呢?

    首先,无论在《冰与火》与《权游》中,侏儒智商也许崩过,但他对家族、对兰尼斯特爱的这个人设,从来没崩。

    对他的最大惩罚,就是失去家族。

    ——你问我为何要惩罚他?我在这本书的简介中,就明确说了,要让侏儒倒霉。

    其次,如果看过原著的读者,就会发现一件事:七大王国,兰尼斯特最难灭族。

    第一,他们家城堡从来没被人攻破过,凯岩城就是一座山——除非尸鬼内爆,这个剧情我开书时就想好了;第二,兰尼斯特人太多了,兰尼斯特港随便抓个黄头发的都姓兰尼斯特,这不是戏言。

    要灭族兰尼斯特,只能靠大屠杀,而大屠杀,异鬼最专业。

    最后,有最合理的桥段。

    二丫一定会杀弗雷全家,二丫说的,耶稣来了也改变不了。

    弗雷与兰尼斯特有一根难以割舍的纽带:吉娜姑妈是老瓦德的儿媳妇,兰尼斯特与弗雷有非常近的联姻。

    而且,奔流城就是吉娜老公的封地。

    但问题是,奔流城并非一座坚城。

    为什么呢?

    因为在伊耿登陆前,奔流城徒利只是河间一家普通贵族。

    在黑心赫伦时期,你敢修建最坚固的城池?

    所以,异鬼南下,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去驻守奔流城。

    所以,吉娜姑妈在长夜中,一定会带家人回凯岩城。

    如此,一条线就串联起来:老瓦德提前知道珊莎与伊耿王要灭自己全族,他挡不住,便带领嫡系子孙躲到奔流城;等长夜降临,奔流城不堪大用,弗雷再随吉娜去凯岩城;二丫跟去凯岩城,异鬼能隔着城墙召唤尸鬼。

    顺理成章的,兰尼斯特被灭了全族。

    以上,是我设计情节时的思路,早就设定好了。故而,在第603章时,我会回复读者:侏儒一定会遭报应,作者说的,耶稣来了也没用!

    偏偏从600章到900章,跨度太大,读者情绪渐渐平复下来,并非安心等待作者的安排,而是时间太久,忘了。(说不得很多人那时候就开始弃坑)

    这就很尴尬了。

    当我兑现承诺,惩罚侏儒时,大家没感觉了......

    偏偏我有感觉。

    这就造成一件很尴尬的事,我一直认为侏儒很苦逼,读者却认为他走上了人生的巅峰。

    有人说他变帅了,还高了。

    可他能变帅、能长高,付出了什么代价?

    他在丹妮的实验室当了一个多星期的小白鼠,嗓子都喊哑了。他还去杰妮身边享受龙虫洗礼,苦熬一个多月,精神崩溃不说,还差点被羊蛋夺舍。

    换成我,我宁愿长得普通点,也不去遭那个罪。

    他能修炼,这点倒是与丹妮有关,但丹妮什么也没付出,所有坦格利安都得到血脉晋升的福利。

    侏儒得到瓦钢铠与翼龙?

    这些对丹妮来说,算什么?她麾下一个小兵,也这种配置。

    举个例子,国民王老公为某网红买了一辆兰博基尼,某个上班族一个月三千工资,一百块留下来买泡面度日,2900打赏给网红,你们说,谁对女网红的付出更多?

    作为侏儒的亲妹妹,国民丹老婆甚至显得有些薄凉,因为她骗了侏儒500条命——别以为这是空口白话,这个因果早晚要了结。

    最后,侏儒成为半神,占了天大便宜?

    丹妮对侏儒说了,想得到多少,就先付出多少。

    连马修都能得到圣母恩惠成为半神,侏儒如果立功,成为半神有何不可?

    而且,侏儒要成为半神,他付出的代价简直......

    侏儒将会惨不忍睹。

    最近一章大家都看了,传经人小队中,马修是唐僧,侏儒是悟空,奈何妖精要吃的却是悟空啊!

    他是天下“第一流量小神”的唯一至亲!

    不是神之子是什么?

    侏儒磁铁,侏儒盾牌,正式上线!

    最终某一天,侏儒可以昂首挺胸对读者们说:我今天的一切成就,都是通过血与泪换来的,我问心无愧!

    最后,本书快完结了,传经人小队并非另开支线,而是通过传经人小队,来收尾。

    七藏和尚在保护小魔猴的过程中,一招招圣母神掌打出去,把妖精都打死了,不就完结了吗?

    “诸神长夜”,就是本书最后一段剧情,但你们以为诸神黄昏就是丹妮手持大砍刀,呵呵哈嘿,与正义联盟的一众妖精打得热火朝天、酣畅淋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