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国医妃 60 这些人简直不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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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肌弱骨散幽葩,更将金蕊泛流霞。欲知却老延龄药,百草摧时始起花。
四句诗,工整漂亮,韵味流长。
难怪太后娘娘一看十分喜欢,卢氏心里是想:这个李敏简直绝了,绝了!瞧瞧这个诗,不止咏菊应景,还恰当地拍了下太后娘娘的马屁。这个李敏,究竟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诗肯定会送到太后娘娘手里。
料事如神。
绝对是料事如神。卢氏在心底里已经对李敏佩服到五体投地。想想之前李敏看她的怪病,问都没有问过她之前,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不是料事如神是什么。
“孙夫人,你以为此诗如何?”太后问。
卢氏自然是喜滋滋给李敏的诗再添些好话:“太后娘娘,臣妾以为,这诗,对仗工整,蕴意丰富,是不可多得的一首佳作。”
太后闻言,若是沉思地垂下眉,继而眉开一笑:“诗是你送来的,人是你推荐的,你若是不说点好话——罢了,罢了,哀家也是癫了,才突然想到问你。”
“太后娘娘喜得佳作,高兴一回又有何妨。”卢氏说。
“嗯,你这话说的有些道理。”
太后与卢氏正说着话,前面来了两个人。太后身边的姑姑,立马走下凉亭的小台阶,前去拦人问话。
卢氏远远眺望到了走来的人,见其鹅蛋脸、杏眸玉鼻、两眼顾盼生情,是个精致的美人,而且对方身着的衣裙,用的是江南送来的锻锦,不仅布料光滑嫩肤,阳光一照,布料上斑斓多彩的图画,是把人的姿色又更托艳了几分,不需多想,这个布,肯定是皇上亲赐给宠妃的。
油墨的发髻上插了一支碧珠双鱼戏水摇钗,银饰加翡翠,非富即贵,两只手腕儿一对白透的玉镯子,肯定是贡品,可以说明,这个人,在当今的后宫里该是多受宠,上上下下,没有一样恐怕都不是皇帝亲赐的。尤其脚底那双盆鞋,卢氏仔细一想,貌似与自己上回进宫时看见自己女儿穿的那双为相似的鞋面布料,只是这人穿的花色,要显得更年轻更艳丽一些,为淡淡的粉。
太后眼角一瞟,发现卢氏看的专注,揭开手里的茶盅,说:“此人孙夫人应该熟悉,是咸福宫住的小主子,华才人。”
李华!
卢氏内心里一惊,虽然在宫外经常有听到小道消息,说李华当今在皇宫中有多受宠,但是,今日今时亲眼所见,才知道,恐怕这个李华受宠的程度早超乎了她卢氏预料的程度。
卢氏小声问太后:“太后娘娘,这个咸福宫的主子不是纯嫔吗?”
“是,纯嫔也住在那。不过,你知道的,纯嫔年纪早已大了,皇上体恤纯嫔年纪,才把年轻能干的华才人放到咸福宫去,辅佐纯嫔管理咸福宫。”太后说,那口气不咸不淡的,貌似对皇帝做什么事都没有什么想法。
卢氏心惊胆战地听着,想这个纯嫔说是年纪大,貌似,比她女儿,当今的皇后孙氏年纪还要小上两岁。只能说,女人都是这样的,过了青春的年纪犹如一朵凋零的花朵,男人又喜欢喜新厌旧。
纯嫔在咸福宫的日子,因为有李华的到来,说不定还更高兴。因为皇帝喜欢李华的话,会三天两头去咸福宫看看。这样一来,纯嫔也能看到皇上。女人在后宫的日子本就度日如年,后宫里的女人如何争芳斗艳,为的也就只不过是见后宫里唯一的男人。自己姿色不行了,唯有靠年轻的刚进宫不久的秀女。想想自己女儿的处境,和纯嫔是差不了多少。
卢氏觉得可怜纯嫔,不如想想自己女儿。
所以,对李华好,是很重要的。只有把李华推到皇帝面前成为红人,她们这些年纪大的,才不至于在皇帝心里面消失了。
在姑姑和李华搭话的时候,卢氏心里面又是心思百转。
姑姑领着李华走了上来。李华到了太后面前,一福身,说:“臣妾参见太后娘娘,给太后娘娘请安。”
待李华起身,太后问:“华才人怎么走到哀家这儿来了?”
“有闻说宫外来人了,可能是臣妾底下的人道听途说的,没有搞清楚,以为来的是臣妾的家里人,有幸被太后娘娘召见,这不,臣妾匆匆赶来,一是想知道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二是,也是很久没有和家里见面了,所以,臣妾斗胆过来太后娘娘的宫殿里碰碰运气。”李华说。
“碰碰运气,嗯,结果是被你碰着了,是不是?”太后眼睛眯着似笑非笑,看起来对李华也不像是厌恶,毕竟是自己儿子喜欢的人,对李华说,“坐下吧,哀家是看了你家姑娘的字,瞅着这个字,貌似比你写给皇上的那首诗要更好一些,想着,是不是你父亲李大人亲自在背后出谋划策。”
李华接到旨令可以坐,屁股刚沾到墩面,接到太后这话,赶紧又站了起来回话:“臣妾以为,家里妹妹远胜于臣妾,青出于蓝胜于蓝,臣妾听着也为妹妹自豪。”
“此话说的好。华才人是个心胸宽广的,爱惜手足之情的,平日里,在家中的时候,可是经常教导妹妹?”
“臣妾不敢自比父亲请来的老师,只能说,在妹妹习字的时候,陪妹妹一块习练,恐妹妹年纪小熬不住怕坚持不住。而父亲早教育过我们三姐妹,习字讲究长年累月的积累,一日不练,只怕疏了手,前功尽弃。书要经常研读,练字也是这个道理。”
卢氏抬眉,见李华回答太后的话时,姿态站的笔直,头微低,眉间秀气,楚楚可怜,这个姿势本就拿捏的好,更不说李华刚回答太后的话,更绝了。虽然,不知道李敏那个字究竟是向谁学的,哪怕现在确实是比李华写的好,但是,能怎么样。功劳,轻轻松松已经被李华两句话抢走了。
李敏写的再好,能有今天成就,都是李华小时候耐心陪妹妹练字练出来的,没有李华哪有今天的李敏。
什么叫厉害。
这个华才人果然有一手,这样都能掰。
卢氏内心里深深叹息,不知怎么帮李敏扳回这一局,而且,来到这儿一看,李华受宠,关系到她女儿,要是真正当着李华的面拆李华的台,她恐怕如今是办不到了。只能等李敏自己亲自来。
“坐下吧。”太后像是温柔地看了眼李华,对李华刚才的那些话颇为满意,赐了李华桌上一盘点心说,“华才人到了宫里之后,未曾出宫回家一次。哀家也体恤众妃在后宫里服侍皇上实为辛苦。华才人先尝尝哀家这儿让御膳房给做的枣泥糕。至于华才人的妹妹,哀家已经让人去尚书府请了,华才人在哀家这儿等等吧。”
李华连忙诚惶诚恐地起身,接过太后娘娘赐的点心。
三个人坐下,茶巡过一趟。
这时,万历爷带了几个文武百官,上午上朝之后,中午休息,下午刚想带些人去见见特使,万历爷就这样带了一群人,从太后的福禄宫穿过。
乍然见皇上驾到,小凉亭里的三个人慌忙起身。
万历爷这也是听说了卢氏进宫,知道卢氏每年百花宴之后,都会给太后送来几盆好看的秋菊,于是走过来想瞧瞧花。
他走上了台阶,身后跟的是内阁大学士周学翰。
万历爷明黄的龙袍,在烈日下,好像罩着万丈金光,六十岁的年纪了,却依旧精神烁烁,身材不胖不瘦,头戴宝珠红顶冠,背着手,像是饶有兴致地先在卢氏送来的几盆秋菊上掠过几眼。
卢氏按捺住心头的小激动,正想等万历爷开口问她花儿的事,为此都口干舌燥地低头舔着嘴唇等皇帝问话。等了片刻,皇上没有开口,她才发现,皇上的目光早已落到菊花旁边的华才人身上去了。
万历爷说:“华才人这身衣服,是朕上回去咸福宫让人送过去的那批布做的?”
“回皇上,是的。”李华答。
“嗯。”万历爷犹如满意地嗯了两声,“这个布,穿在华才人身上,像是如鱼得水。”
李华屈膝:“都是皇上的目光好。”
万历爷说完李华,好像才察觉自己母亲在这儿,那肯定是要和太后说几句话,看到太后桌上摆的几盘点心,无论好吃不好吃都要当作很好夸一口时,忽然,像是新奇的东西咦了一声。
太后本是默不吭声的,在皇帝忘了她这个老母先看妃子都是默默无声的,现在,万历爷突然伸出手拿起了她刚才随手搁在了石桌上的那幅字,嘴角微勾,道:“皇上,您不先坐会儿,吃杯茶。哀家这儿有御膳房按照光禄寺卿家里的法子做出来的枣泥糕,哀家尝着这个味道还不错,不甜不咸,应该合皇上的口味。”
万历爷两只手举起字作,对太后的话貌似都听了进去,点头:“给朕一杯茶吧,太后给儿子做的枣泥糕,朕肯定要亲口尝尝。”
底下的人,因为这个突然的变故,全部变得忙碌了起来。
李华始终站在万历爷身边,却发现,万历爷的注意力全不在她这儿了。或许,万历爷爱美色,但是,万历爷本身是个才子,更爱才,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否则,她李华怎么能靠李大同那手字在后宫里走到今天。
万历爷的注意力,如今,全被李敏写的小楷吸引住了。
李华本来还不太焦急,想这个李敏再怎么厉害,又怎能比得过自己。李莹她这个做姐姐的知道,是比不过她这个姐姐的,从一开始在家里跟老师学写字开始,她就有意压住这个妹妹的头顶。李敏自小连老师都没有跟过,难道还能超越她们姐妹?
稍微踮起脚尖,在万历爷手里的字上瞄了一下,李华顿时眼睛有点直:这?这?!
这样的字,从没有见过。
她敢割下自己脑袋保证,这样的字,李大同都肯定写不出来!
实际上,李大同也绝对不知道什么小楷。这点,王氏昨晚上,趁着李大同酒醉时再三套问,李大同答不出个所以然时,已经够让王氏心生疑窦了。
莫非,李敏这手新奇漂亮的字,不是出自李大同手里所教,是徐氏?
徐氏不是早死了吗?怎么教李敏练字?
李华此刻就像王氏一样,犹如走进了迷宫,绕不出来。
“这字是谁写的?”万历爷捋着胡须,津津有味地问。
太后像是忙着让人给皇帝倒茶没有接上话。
万历爷只好又问卢氏和李华:“你们两个不知道吗?”
卢氏硬着头皮答:“回皇上,这个字,是尚书府的小姐写的。”
“李大人的女儿,岂不是——”
李华立马接上话:“臣妾回禀皇上,是臣妾的妹妹写的,妹妹写的不好,请皇上怪罪。”
“哈。”万历爷朗声一笑,把那个字,拿给自己身后学富五车的大学士看,“周学士,你倒给看看,这个字哪儿写的不好了。”
周学翰是有名的江南才子,口才了得,听到皇帝这个话,虽然自己也早已在旁看着,对李敏写出来的字早已存了一丝疑问,于是脱口说了出来:“回皇上,在臣看来,这个字实属鬼怪。”
“鬼怪?”
李华心里头微微暗喜,因为知道万历爷近来很喜欢周学翰,经常把周学翰带在身边。周学翰或许对朝廷上的政事插不了嘴巴,但是,他对琴棋书画之类的见解,万历爷都是听在耳朵里了。
“是的。”周学翰说,“此字,字体为臣前所未见的,不像大篆小篆,又不像隶书。但是,比起前朝那些字儿,无疑是更进一步,字体兼具了祖先流传下来的优美与端正,臣以为,乃上天的鬼斧神工,能诞生在皇上有生之年,是皇上对子孙后代的恩典。”
李华感觉是被周学翰这番话扫了脸上一巴掌。
李敏与周学翰之前并不认识。但是,周学翰不是傻子,这样好看的字体,如果他硬要说不好,不是在皇帝上兴头上泼冷水吗。况且,李敏这个字真的好,看得他都十分赏识。不如实话实说,拍下皇帝马屁。
万历爷像是被打了针兴奋剂,兴奋得摩拳擦掌,问李华:“你妹妹何时进宫?”
李华在心里咬了口嘴唇,幸好自己早有准备,于是低着头作答:“臣妾不知,是太后娘娘安排的。”
听到太后安排人进宫了,皇帝也就不急了,坐在那儿,吃起茶,顺道和周学翰就李敏的字继续议论。
看万历爷这个状态,是要等到李敏进宫。
李华眼角扫过凉亭下面的一角,看到杏元回来了,唇角浮现出了微笑。
*
李敏被公公带着,前往福禄宫。走到半路,穿过一个不知名的小院时,忽然前面的公公抱起了肚子,回头对她说:“杂家肚子疼,可能要去趟茅厕,请二姑娘在这儿等杂家回来,千万不要在宫里随便走动。”
人要三急,眼看这个公公脸色苍白额头流汗,不像是说谎装病,李敏点了头。
公公抱着拂尘一路小跑,不会儿消失在了院子的尽头。
这个小院子里,没有什么人住的样子,地上可见长了些荒草,许是荒废许久的院落里。李敏之前由于有公公带路,知道这个公公并不是李华的人,所以并不生疑。到现在,看到这个院子有些奇怪,心里便是生了几分警惕。
但是,公公叮嘱的话又没有错。宫里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走动的。要是她李敏乱走一通,被人抓住了什么小辫子的话,砍头都有可能。
想到这儿,李敏眼色一沉。
背后忽然一阵凉风嗖的刮过,李敏警觉地退了两步往后转身,来人没有抓住她,却是擒住了她身后的念夏。
脸上蒙着黑布的男人,全身黑色紧身衣,脚上一双鹿皮油靴,眼瞳很黑,眉毛介于清秀与浓眉之间,那手拿了把锋芒毕露的短刀,搁在了念夏脖子上。
念夏只是被对方一只手拿捏住,已经犹如被缚的小鸡一样不能动弹,只能嘴巴张张,对李敏说:“姑娘不要管奴婢,快走。”
李敏眼里几分深思地看着那个蒙面黑人:“能在宫里来去自如,如果非是宫里的人,或不是有宫里的人接应,实在说不过去。”
黑面人说:“敏姑娘果然是才思敏捷,我家主子说了,只是请敏姑娘到我家主子的地方做客,别无其它。”
“邀人做客,挟持人家的丫鬟,你家主子的诚意,可见一斑。”
“敏姑娘不要见怪,若我手中没有这个丫鬟,只怕敏姑娘不跟随在下走。”
“你确定我一定跟你走吗?”
“敏姑娘为大夫,大夫怜悯苍生,定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丫鬟死于非命,明明可以不死的。”说着,那人装作要在念夏的脖子上一刀抹过去。
李敏瞬间眼睛里放出一抹锐利,她清楚,这个人不一定杀念夏,但是,念夏在人手里,她确实不敢拿念夏打这个赌。这一刀真抹下去,她是神医都救不了念夏的了。
手中握紧的拳头慢慢松开,李敏说:“急什么?放了她,我自然随你去。”
这时,她们四周,从屋顶上又落下了三个黑衣人,把李敏团团困住了中间,但是,没人敢靠近李敏。只听那个带头的黑衣人说:“还请敏姑娘不要耍小计,乖乖跟在下走,在下会保证敏姑娘与这个小丫鬟的命。”
李敏冷笑一声:“你们知道就好。”
应说,早看出这些人戒备心极强,大概生怕她会突然像写出漂亮的小楷一样让人大吃一惊,所以,对她李敏,还真是有些害怕。这样也好,这些人不用想着来碰她了。
很快,那些人又弄来了一顶宫轿,把念夏塞进去之后,又把她李敏塞进去。轿身两边,都是厚重的布子遮盖,没有开窗。
李敏坐在上面,只觉得轿身一直摇晃,也不知道这些人是把她们要带到哪里去。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人,并不打算真的杀死她们。
等轿子再打开的时候,李敏可以望见天色已经黑了,四周黑漆漆的,没有明火,都看不出是哪个地方。
前面咿呀一声,有人打开了扇门,李敏摸黑走进那个房间里,依稀能看到自己小丫鬟躺在里面的地上,因此疾步走过去。等她弯腰摸到念夏的脉判断无大碍时,身后再次咿呀一声,房门关上,铛啷几声,是门闩上挂上了铁锁。
李敏蹑手蹑脚走到窗户边,听着外面换班的人说话:“鲁爷说了,暂不杀她,等会儿,给她们送点吃的和水。”
“鲁爷打算关她们几天?”
“不清楚,要看鲁爷的心情。”
“为什么不干脆撕票呢?反正银两都收了。还要送吃送喝的,多麻烦。”
“你说撕票就撕票?你不想想,她是谁?”
“谁?不是说是个不受宠的嫡女吗?死了也没人可怜吧。”
“人家指给护国公府的了。护国公虽然说死了,但是,鲁爷也得考虑下小理王爷的脾气。”
看来这个鲁爷不是什么好东西,擅长玩绑架要高赎金的案犯。
李敏靠着墙边坐了下来,决定养精蓄锐,刚那几句话说明了,只要护国公府想护住自己面子,鲁爷不敢轻易动她的。
现在,要看护国公府怎么想了。如果,护国公府,早就不满意她这个病痨鬼做他们家的儿媳,趁机收拾掉她,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她李敏不是坐以待毙,只是想,趁机也可以摸清自己未来的夫家怎么想她。
夜深深,在徐氏药堂的小后院里,朱隶抬脚要走之前,在李敏来药堂时经常用到的那个厢房望了望。
她今天没来。
朱隶微眯下眼睛。他瞳孔很深,犹如卧虎藏龙的黑潭,眨眼的瞬间,像是放出上千把尖刀。
公孙良生能感觉到他的心思哪儿动了一下,刚要开口问时,朱隶说:“走,先去见见徐公子。”
公孙良生是找到了徐有贞,约好在隔壁的茶馆见面。
徐有贞被人带着,到了茶馆三楼的一个小间。
因为与公孙良生属于同期生,早闻公孙良生的大名,对于当年公孙良生实名举报作弊者的义举十分赞赏,公孙良生一来找他,说是要叙旧时,徐有贞马上一口答应了。
现在,到了公孙良生说的地方,前面一路走来时还没有怎么觉得异样,到了茶间门口时,见一个带刀的武者立在门口的地方。
只是一个人,那个气势却犹如在门前站了千军万马一样。明明,对方除了腰间配一把长刀,额头束了一条金边波纹黑带,没有其它特别的地方。
徐有贞心里头正有些迟疑。
茶间的竹布帘被只手掀开,露出公孙良生的脸。
“徐公子,请进来吧。”公孙良生笑眯眯地说。
徐有贞向前几步,尾随他进门时,不由又瞟了眼门口站的那个门神般的护卫,问:“早年有闻公孙先生在皇榜放榜以后,不知去了何处,今小生看来,公孙先生既不像外界传言流落于他乡,也不是大家议论中的是回了老家继续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莫非,公孙先生是找到了门路了?”
“徐公子这话说的好,本人不才,当年被朝廷抛弃之后,幸得某位大人赏识,当年读书立志于报效祖国的事儿才得以维系。如今,这位大人便是在下的主子。我那主子说了,徐公子是高材生,状元郎,才艺颇得万历爷赏识。所以,想和公子见一见。我家主子也是个极为爱才的人。”
只听公孙良生这几句话道出缘故,徐有贞心里头已经十分吃惊。毕竟,当年公孙良生的义举虽然颇被人赞赏,但是,谁不知道公孙良生是同时扫了皇帝的脸。朝廷上上下下,为此,谁还敢当着万历爷的面收留公孙良生。公孙良生的仕途绝对是完了。而今,公孙良生自己却说被某人收留了。
敢违反万历爷的心意收留公孙良生的人,徐有贞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全国上下有谁敢这么做。
或许有那么一个人,不过,那个人,不是传闻中已经死了吗?
屋里那支蜡烛亮着,照出了坐在卧榻上的男人。
只见其身穿黑皮貂面褂,里头套的一件青白相间的绸面袍子,腰间束的皮带镶金带玉,腿上着的一双鹿皮油靴,油光亮堂。
徐有贞心头一惊,目光惊讶地留住在脖子上垂落下来的那串朝珠。
这绝对不是一串普通的朝珠。朝珠一般为一百零八颗,大珠四颗,有各种东珠、翡翠、珊瑚、琥珀、蜜蜡等制作而成,代表了朝中男子的身份和地位。珠子等级越高,代表这个男子的身份地位越高。
见这个男子脖挂的朝珠,比普通官员佩戴的四颗大珠要多出两颗,这六颗大珠,都是黑溜溜的,不知道由什么材质做成的珠子,十分神秘而高贵。
那一刻,徐有贞想不用想,拂了膝盖便是冲男子跪下:“臣,徐有贞参见王爷。”
“你知道本王?”朱隶眯了下眼。
徐有贞说:“开国皇帝当初承诺,给予皇弟三皇子护国公府世世代代的荣耀与尊贵,与皇帝同荣,亲赐朝珠一百零八颗,芙蓉黑珠六颗,与皇帝皇冠上的芙蓉玉珠为同一母石所雕。”
“嗯,这个传说中的事,不知道已经被多少人遗忘了,只怕世人早已都忘记了。只知道护国公府是为皇上卫国保疆的人。”朱隶摸了把下巴,“徐公子博学多闻,这么久远的事儿都能记得。”
徐有贞正杵愣,一是,不是说朱隶已经死了吗,二是,不知道朱隶突然找他做什么。公孙良生搬了张凳子放在他旁边:“坐吧。我家主子是个不拘小节的。”
等朱隶点了头,徐有贞才敢拂袖坐下。
下面的人上茶,徐有贞捧着茶盅在喉咙里吞口水。
朱隶与公孙良生对了一眼。公孙良生于是,悄声对徐有贞说:“你家妹子,要进护国公府的事儿,你应该听说了。”
“哎?”徐有贞被吓一跳,好像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家知道了他和李敏有关系。这也是他之前犹豫的原因。
自己奉了家里老爷子命令过来,是要尽力想法子让李敏不再受辱的,当务之急,当然是尽可能阻止李敏嫁进护国公府做寡妇。
但是,朱隶不知道的是,哪怕朱隶活着,对于自己家女儿嫁护国公府的事,徐老爷子也是不太喜欢的。
谁不知道,护国公府的风头,早盖过了皇帝,等于是朝廷飓风的风眼。
经历过自己女儿嫁给李大同早死的打击,徐老爷子以为,女儿家嫁的富贵不是好事,还不如早早在老家找个踏实的男子,平平安安过一辈子。
所以,徐家人有所打算,等李敏完婚以后,若被护国公府嫌弃的话,带李敏回老家。
“怎么,徐兄被吓到了?”公孙良生瞅着徐有贞脸上的神情。
徐有贞急忙收拾起脸上的神情,起身说:“小生确实之前不知道国公仍然活着,所以,到现在惊魂未定。”
“如今我家主子活着——”
“国公是不想我家妹子嫁去国公府吗?”
按理,李敏因戴了这个病痨鬼的称号,被任何人都嫌弃。朱隶不想娶个病痨鬼回家,太正常了。
朱隶揭开手中的茶盖,听到他这话眉头一挑:“怎么,不想你妹子嫁给护国公府?”
徐有贞被他这话吓了跳:“不,小生哪敢这么想。只是,生怕妹子不合国公——”
“本王很喜欢你妹子。”
徐有贞愣住了。
在这个节骨眼上,门外突然急匆匆来了个人,掀开门帘之后,到了朱隶面前,单膝跪下说:“王爷,徐氏药堂里的徐掌柜求助。”
“什么?”徐有贞第一个叫了出声。
朱隶给了公孙良生一个眼神。公孙良生上前带徐有贞到隔壁,说:“徐公子稍安勿躁,既然都知道我家主子是什么样的人了,我家主子既然都能起死回生,没有什么可以难倒我们主子的。”
徐有贞心里头还是有些担心,一步三回头。
等到公孙良生安排妥了徐有贞,朱隶回头,锐利的眼扫过底下人的脑袋,沉声问:“怎么说?”
“徐掌柜说,他让人回尚书府找敏姑娘,才知道敏姑娘进宫了。午时过后入的宫,到现在都没有出宫回府。”
“尚书府里的人知道吗?”
“尚书府里的老太太一直紧闭房门,拜读经书,恐是不知情。李大人在衙门,没有归家。”
王氏知道,而且也没有派人到宫里去询问。
朱隶白皙的脸上微微沉了几分。公孙良生出来后,和他说:“不如把伏燕叫回来,到皇宫里探一下。”
伏燕那天帮朱隶盯完尚书府,又跑去了顺天府。杨洛宁在牢狱里关着,貌似顺天府尹对此也是不闻不问的,只是把人关着。
王氏是玩什么把戏?
如今,听说李敏进了宫,失踪了,貌似可以多少看出点王氏的把戏了。王氏是想拖延时间,消耗时间,这样,等李敏嫁到护国公府之后一切理所当然,大家都会把这个事淡忘了。
问题出就出在,卢氏中午进宫了,送了李敏写的字进宫。
意外再意外,让人防不胜防。只能说,这王氏也是疯了,既然敢对护国公府未来的新娘子出手,是料定了护国公府不会维护李敏吗?或是说,王氏这是想着他朱隶死了,连护国公府都不看在眼里了。
“不!”朱隶斩钉截铁,“不用叫伏燕了,直接让十镖旗十一镖旗进京。”
“隶爷?!”公孙良生震惊,叫两只镖旗,是,打算大干一架?
“据说,本王不在京师时,后山的山头早被一伙人团聚着,带头的叫做鲁爷。本王,这次也就去会会这个鲁爷。”朱隶眸中闪烁的光,好像出鞘的锋刀。
*
太子宫殿里,传出一串轻轻的打呼声。
太子朱铭斜坐在太师椅里,睡着了,手里拿的书本啪一声掉在了地上。小太监走过来蹑手蹑脚捡起太子的课本,拂去封面上的灰尘,捧着拿到在屋里案台边站着的朱璃面前。
朱璃手执毛笔,在纸上一笔一划认真地写着。
小太监见他全神贯注没有察觉,只好把书本搁到了桌角上退了下去。
马维从门口走了进来,一眼扫到呼噜大睡的太子,眉头一皱,走到了自己主子身边,道:“主子怎么不回府?”
“太子今日被皇上训了话,说是要重新抄写一遍先祖贤训。”
“先祖贤训?那个书,太子殿下从小读到大,到如今在皇上面前都背不全吗?”马维眉头更是大皱,在他看来,太子朱铭心肠好是好,但也太无能了。
害得他家主子整天要帮太子收拾屁股。
习读祖先帝王的书是基本,太子背了二十几年书都背不全。谁是皇帝,谁都得生气。这个人,以后真能代替皇帝管理全国江山吗?
朱璃像是没有听见他的疑问,只是一字一笔,帮太子完成皇帝交下来的任务,还替太子说了两句:“太子殿下既要当臣子,又要当父亲,还要当兄长。如果身为皇弟,都不愿意为太子分担,皇上怎么想我们这个手足之情。”
马维沉默了。
“说吧,什么事?”朱璃毛笔并未停歇,问。
马维这两天帮他去顺天府跑腿,观察动静,今夜突然跑回来,肯定是突然出了什么事。
“三爷——”马维说话之前,是有许多犹豫的,本来,这事儿说起来,也不关他们的事,只是,他担心主子从其他人口里得知的话难免会怪罪于他,眼看,李敏如果明天再没有出现,这事东窗事发是早晚的事了。
“什么事,支支吾吾的?”朱璃抬起了头,一双像玉石的眸子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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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什么?”
“说,今儿宫里来了一个人,结果,那人到今晚上都没有出宫。可能因着这人今日在太后娘娘面前得到了注意,使得这些奴才,都不怕自己舌头被割,没事的时候,见着其他人不在,就肆无忌惮地嚼起了舌头。奴才也是刚好经过,听了会儿。抓了个人问了一下。”马维说完,想主子对一些奴才乱嚼舌根的事也不会有兴趣,因为主子向来是个清心寡欲的人,可是,没有想到,当他抬起头时,见朱璃那双眼睛忽然像是发出了一道光,要杀进他心底里去了。
马维打了身颤,跪了下来。
朱璃歇下了毛笔,看了眼那边呼噜大睡的太子,轻声说:“离开这儿再说。”
马维起身,随他离开太子寝宫。
两人走到外面的一个院子里停下。马维再次禀告:“那些奴才说,太后娘娘欣赏某人的字,于是召了尚书府的二小姐进宫。”
“什么时候进的宫?”
“午时过后。”
“到现在都没有出现?”
“是的。”
“宫里的主子都不知道吗?”
既然是太后娘娘把李敏召进来,李敏迟迟不出现,太后难道不会疑问。
马维小声道:“后来,奴才也觉得哪儿蹊跷,再跑去了福禄宫找了个小太监问。小太监诧异地说,说是太后娘娘是颁了道旨令让尚书府二小姐进宫,可是,没有请到人。见时辰也过了,二小姐迟迟都没有进宫,太后生气,说不见了。”
何止太后生气,在太后那儿一块等李敏的万历爷,都一样皱了眉头。想这是哪家的小姐,这么大的脾气。太后下旨召见,居然自己跑没影了。
整个过程最心惊胆跳的要算卢氏了,李敏没有进宫,她这个马屁不仅白拍了,而且要惹祸上身了。
卢氏宫里告辞以后,急急忙忙回府躲着了。可能卢氏心里也明白,李敏这个突然失踪,肯定里头有问题。
卢氏是个两面派,女儿偏占王氏和李华,卢氏总不能扫女儿的脸。对王氏和李华做的事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朱璃袖中的拳头不禁握紧了:“光天化日之下,敢在皇宫里都做出这样的事,这群人是嫌脑袋长在脖子上太牢靠了!”
四句诗,工整漂亮,韵味流长。
难怪太后娘娘一看十分喜欢,卢氏心里是想:这个李敏简直绝了,绝了!瞧瞧这个诗,不止咏菊应景,还恰当地拍了下太后娘娘的马屁。这个李敏,究竟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诗肯定会送到太后娘娘手里。
料事如神。
绝对是料事如神。卢氏在心底里已经对李敏佩服到五体投地。想想之前李敏看她的怪病,问都没有问过她之前,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不是料事如神是什么。
“孙夫人,你以为此诗如何?”太后问。
卢氏自然是喜滋滋给李敏的诗再添些好话:“太后娘娘,臣妾以为,这诗,对仗工整,蕴意丰富,是不可多得的一首佳作。”
太后闻言,若是沉思地垂下眉,继而眉开一笑:“诗是你送来的,人是你推荐的,你若是不说点好话——罢了,罢了,哀家也是癫了,才突然想到问你。”
“太后娘娘喜得佳作,高兴一回又有何妨。”卢氏说。
“嗯,你这话说的有些道理。”
太后与卢氏正说着话,前面来了两个人。太后身边的姑姑,立马走下凉亭的小台阶,前去拦人问话。
卢氏远远眺望到了走来的人,见其鹅蛋脸、杏眸玉鼻、两眼顾盼生情,是个精致的美人,而且对方身着的衣裙,用的是江南送来的锻锦,不仅布料光滑嫩肤,阳光一照,布料上斑斓多彩的图画,是把人的姿色又更托艳了几分,不需多想,这个布,肯定是皇上亲赐给宠妃的。
油墨的发髻上插了一支碧珠双鱼戏水摇钗,银饰加翡翠,非富即贵,两只手腕儿一对白透的玉镯子,肯定是贡品,可以说明,这个人,在当今的后宫里该是多受宠,上上下下,没有一样恐怕都不是皇帝亲赐的。尤其脚底那双盆鞋,卢氏仔细一想,貌似与自己上回进宫时看见自己女儿穿的那双为相似的鞋面布料,只是这人穿的花色,要显得更年轻更艳丽一些,为淡淡的粉。
太后眼角一瞟,发现卢氏看的专注,揭开手里的茶盅,说:“此人孙夫人应该熟悉,是咸福宫住的小主子,华才人。”
李华!
卢氏内心里一惊,虽然在宫外经常有听到小道消息,说李华当今在皇宫中有多受宠,但是,今日今时亲眼所见,才知道,恐怕这个李华受宠的程度早超乎了她卢氏预料的程度。
卢氏小声问太后:“太后娘娘,这个咸福宫的主子不是纯嫔吗?”
“是,纯嫔也住在那。不过,你知道的,纯嫔年纪早已大了,皇上体恤纯嫔年纪,才把年轻能干的华才人放到咸福宫去,辅佐纯嫔管理咸福宫。”太后说,那口气不咸不淡的,貌似对皇帝做什么事都没有什么想法。
卢氏心惊胆战地听着,想这个纯嫔说是年纪大,貌似,比她女儿,当今的皇后孙氏年纪还要小上两岁。只能说,女人都是这样的,过了青春的年纪犹如一朵凋零的花朵,男人又喜欢喜新厌旧。
纯嫔在咸福宫的日子,因为有李华的到来,说不定还更高兴。因为皇帝喜欢李华的话,会三天两头去咸福宫看看。这样一来,纯嫔也能看到皇上。女人在后宫的日子本就度日如年,后宫里的女人如何争芳斗艳,为的也就只不过是见后宫里唯一的男人。自己姿色不行了,唯有靠年轻的刚进宫不久的秀女。想想自己女儿的处境,和纯嫔是差不了多少。
卢氏觉得可怜纯嫔,不如想想自己女儿。
所以,对李华好,是很重要的。只有把李华推到皇帝面前成为红人,她们这些年纪大的,才不至于在皇帝心里面消失了。
在姑姑和李华搭话的时候,卢氏心里面又是心思百转。
姑姑领着李华走了上来。李华到了太后面前,一福身,说:“臣妾参见太后娘娘,给太后娘娘请安。”
待李华起身,太后问:“华才人怎么走到哀家这儿来了?”
“有闻说宫外来人了,可能是臣妾底下的人道听途说的,没有搞清楚,以为来的是臣妾的家里人,有幸被太后娘娘召见,这不,臣妾匆匆赶来,一是想知道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二是,也是很久没有和家里见面了,所以,臣妾斗胆过来太后娘娘的宫殿里碰碰运气。”李华说。
“碰碰运气,嗯,结果是被你碰着了,是不是?”太后眼睛眯着似笑非笑,看起来对李华也不像是厌恶,毕竟是自己儿子喜欢的人,对李华说,“坐下吧,哀家是看了你家姑娘的字,瞅着这个字,貌似比你写给皇上的那首诗要更好一些,想着,是不是你父亲李大人亲自在背后出谋划策。”
李华接到旨令可以坐,屁股刚沾到墩面,接到太后这话,赶紧又站了起来回话:“臣妾以为,家里妹妹远胜于臣妾,青出于蓝胜于蓝,臣妾听着也为妹妹自豪。”
“此话说的好。华才人是个心胸宽广的,爱惜手足之情的,平日里,在家中的时候,可是经常教导妹妹?”
“臣妾不敢自比父亲请来的老师,只能说,在妹妹习字的时候,陪妹妹一块习练,恐妹妹年纪小熬不住怕坚持不住。而父亲早教育过我们三姐妹,习字讲究长年累月的积累,一日不练,只怕疏了手,前功尽弃。书要经常研读,练字也是这个道理。”
卢氏抬眉,见李华回答太后的话时,姿态站的笔直,头微低,眉间秀气,楚楚可怜,这个姿势本就拿捏的好,更不说李华刚回答太后的话,更绝了。虽然,不知道李敏那个字究竟是向谁学的,哪怕现在确实是比李华写的好,但是,能怎么样。功劳,轻轻松松已经被李华两句话抢走了。
李敏写的再好,能有今天成就,都是李华小时候耐心陪妹妹练字练出来的,没有李华哪有今天的李敏。
什么叫厉害。
这个华才人果然有一手,这样都能掰。
卢氏内心里深深叹息,不知怎么帮李敏扳回这一局,而且,来到这儿一看,李华受宠,关系到她女儿,要是真正当着李华的面拆李华的台,她恐怕如今是办不到了。只能等李敏自己亲自来。
“坐下吧。”太后像是温柔地看了眼李华,对李华刚才的那些话颇为满意,赐了李华桌上一盘点心说,“华才人到了宫里之后,未曾出宫回家一次。哀家也体恤众妃在后宫里服侍皇上实为辛苦。华才人先尝尝哀家这儿让御膳房给做的枣泥糕。至于华才人的妹妹,哀家已经让人去尚书府请了,华才人在哀家这儿等等吧。”
李华连忙诚惶诚恐地起身,接过太后娘娘赐的点心。
三个人坐下,茶巡过一趟。
这时,万历爷带了几个文武百官,上午上朝之后,中午休息,下午刚想带些人去见见特使,万历爷就这样带了一群人,从太后的福禄宫穿过。
乍然见皇上驾到,小凉亭里的三个人慌忙起身。
万历爷这也是听说了卢氏进宫,知道卢氏每年百花宴之后,都会给太后送来几盆好看的秋菊,于是走过来想瞧瞧花。
他走上了台阶,身后跟的是内阁大学士周学翰。
万历爷明黄的龙袍,在烈日下,好像罩着万丈金光,六十岁的年纪了,却依旧精神烁烁,身材不胖不瘦,头戴宝珠红顶冠,背着手,像是饶有兴致地先在卢氏送来的几盆秋菊上掠过几眼。
卢氏按捺住心头的小激动,正想等万历爷开口问她花儿的事,为此都口干舌燥地低头舔着嘴唇等皇帝问话。等了片刻,皇上没有开口,她才发现,皇上的目光早已落到菊花旁边的华才人身上去了。
万历爷说:“华才人这身衣服,是朕上回去咸福宫让人送过去的那批布做的?”
“回皇上,是的。”李华答。
“嗯。”万历爷犹如满意地嗯了两声,“这个布,穿在华才人身上,像是如鱼得水。”
李华屈膝:“都是皇上的目光好。”
万历爷说完李华,好像才察觉自己母亲在这儿,那肯定是要和太后说几句话,看到太后桌上摆的几盘点心,无论好吃不好吃都要当作很好夸一口时,忽然,像是新奇的东西咦了一声。
太后本是默不吭声的,在皇帝忘了她这个老母先看妃子都是默默无声的,现在,万历爷突然伸出手拿起了她刚才随手搁在了石桌上的那幅字,嘴角微勾,道:“皇上,您不先坐会儿,吃杯茶。哀家这儿有御膳房按照光禄寺卿家里的法子做出来的枣泥糕,哀家尝着这个味道还不错,不甜不咸,应该合皇上的口味。”
万历爷两只手举起字作,对太后的话貌似都听了进去,点头:“给朕一杯茶吧,太后给儿子做的枣泥糕,朕肯定要亲口尝尝。”
底下的人,因为这个突然的变故,全部变得忙碌了起来。
李华始终站在万历爷身边,却发现,万历爷的注意力全不在她这儿了。或许,万历爷爱美色,但是,万历爷本身是个才子,更爱才,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否则,她李华怎么能靠李大同那手字在后宫里走到今天。
万历爷的注意力,如今,全被李敏写的小楷吸引住了。
李华本来还不太焦急,想这个李敏再怎么厉害,又怎能比得过自己。李莹她这个做姐姐的知道,是比不过她这个姐姐的,从一开始在家里跟老师学写字开始,她就有意压住这个妹妹的头顶。李敏自小连老师都没有跟过,难道还能超越她们姐妹?
稍微踮起脚尖,在万历爷手里的字上瞄了一下,李华顿时眼睛有点直:这?这?!
这样的字,从没有见过。
她敢割下自己脑袋保证,这样的字,李大同都肯定写不出来!
实际上,李大同也绝对不知道什么小楷。这点,王氏昨晚上,趁着李大同酒醉时再三套问,李大同答不出个所以然时,已经够让王氏心生疑窦了。
莫非,李敏这手新奇漂亮的字,不是出自李大同手里所教,是徐氏?
徐氏不是早死了吗?怎么教李敏练字?
李华此刻就像王氏一样,犹如走进了迷宫,绕不出来。
“这字是谁写的?”万历爷捋着胡须,津津有味地问。
太后像是忙着让人给皇帝倒茶没有接上话。
万历爷只好又问卢氏和李华:“你们两个不知道吗?”
卢氏硬着头皮答:“回皇上,这个字,是尚书府的小姐写的。”
“李大人的女儿,岂不是——”
李华立马接上话:“臣妾回禀皇上,是臣妾的妹妹写的,妹妹写的不好,请皇上怪罪。”
“哈。”万历爷朗声一笑,把那个字,拿给自己身后学富五车的大学士看,“周学士,你倒给看看,这个字哪儿写的不好了。”
周学翰是有名的江南才子,口才了得,听到皇帝这个话,虽然自己也早已在旁看着,对李敏写出来的字早已存了一丝疑问,于是脱口说了出来:“回皇上,在臣看来,这个字实属鬼怪。”
“鬼怪?”
李华心里头微微暗喜,因为知道万历爷近来很喜欢周学翰,经常把周学翰带在身边。周学翰或许对朝廷上的政事插不了嘴巴,但是,他对琴棋书画之类的见解,万历爷都是听在耳朵里了。
“是的。”周学翰说,“此字,字体为臣前所未见的,不像大篆小篆,又不像隶书。但是,比起前朝那些字儿,无疑是更进一步,字体兼具了祖先流传下来的优美与端正,臣以为,乃上天的鬼斧神工,能诞生在皇上有生之年,是皇上对子孙后代的恩典。”
李华感觉是被周学翰这番话扫了脸上一巴掌。
李敏与周学翰之前并不认识。但是,周学翰不是傻子,这样好看的字体,如果他硬要说不好,不是在皇帝上兴头上泼冷水吗。况且,李敏这个字真的好,看得他都十分赏识。不如实话实说,拍下皇帝马屁。
万历爷像是被打了针兴奋剂,兴奋得摩拳擦掌,问李华:“你妹妹何时进宫?”
李华在心里咬了口嘴唇,幸好自己早有准备,于是低着头作答:“臣妾不知,是太后娘娘安排的。”
听到太后安排人进宫了,皇帝也就不急了,坐在那儿,吃起茶,顺道和周学翰就李敏的字继续议论。
看万历爷这个状态,是要等到李敏进宫。
李华眼角扫过凉亭下面的一角,看到杏元回来了,唇角浮现出了微笑。
*
李敏被公公带着,前往福禄宫。走到半路,穿过一个不知名的小院时,忽然前面的公公抱起了肚子,回头对她说:“杂家肚子疼,可能要去趟茅厕,请二姑娘在这儿等杂家回来,千万不要在宫里随便走动。”
人要三急,眼看这个公公脸色苍白额头流汗,不像是说谎装病,李敏点了头。
公公抱着拂尘一路小跑,不会儿消失在了院子的尽头。
这个小院子里,没有什么人住的样子,地上可见长了些荒草,许是荒废许久的院落里。李敏之前由于有公公带路,知道这个公公并不是李华的人,所以并不生疑。到现在,看到这个院子有些奇怪,心里便是生了几分警惕。
但是,公公叮嘱的话又没有错。宫里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走动的。要是她李敏乱走一通,被人抓住了什么小辫子的话,砍头都有可能。
想到这儿,李敏眼色一沉。
背后忽然一阵凉风嗖的刮过,李敏警觉地退了两步往后转身,来人没有抓住她,却是擒住了她身后的念夏。
脸上蒙着黑布的男人,全身黑色紧身衣,脚上一双鹿皮油靴,眼瞳很黑,眉毛介于清秀与浓眉之间,那手拿了把锋芒毕露的短刀,搁在了念夏脖子上。
念夏只是被对方一只手拿捏住,已经犹如被缚的小鸡一样不能动弹,只能嘴巴张张,对李敏说:“姑娘不要管奴婢,快走。”
李敏眼里几分深思地看着那个蒙面黑人:“能在宫里来去自如,如果非是宫里的人,或不是有宫里的人接应,实在说不过去。”
黑面人说:“敏姑娘果然是才思敏捷,我家主子说了,只是请敏姑娘到我家主子的地方做客,别无其它。”
“邀人做客,挟持人家的丫鬟,你家主子的诚意,可见一斑。”
“敏姑娘不要见怪,若我手中没有这个丫鬟,只怕敏姑娘不跟随在下走。”
“你确定我一定跟你走吗?”
“敏姑娘为大夫,大夫怜悯苍生,定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丫鬟死于非命,明明可以不死的。”说着,那人装作要在念夏的脖子上一刀抹过去。
李敏瞬间眼睛里放出一抹锐利,她清楚,这个人不一定杀念夏,但是,念夏在人手里,她确实不敢拿念夏打这个赌。这一刀真抹下去,她是神医都救不了念夏的了。
手中握紧的拳头慢慢松开,李敏说:“急什么?放了她,我自然随你去。”
这时,她们四周,从屋顶上又落下了三个黑衣人,把李敏团团困住了中间,但是,没人敢靠近李敏。只听那个带头的黑衣人说:“还请敏姑娘不要耍小计,乖乖跟在下走,在下会保证敏姑娘与这个小丫鬟的命。”
李敏冷笑一声:“你们知道就好。”
应说,早看出这些人戒备心极强,大概生怕她会突然像写出漂亮的小楷一样让人大吃一惊,所以,对她李敏,还真是有些害怕。这样也好,这些人不用想着来碰她了。
很快,那些人又弄来了一顶宫轿,把念夏塞进去之后,又把她李敏塞进去。轿身两边,都是厚重的布子遮盖,没有开窗。
李敏坐在上面,只觉得轿身一直摇晃,也不知道这些人是把她们要带到哪里去。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人,并不打算真的杀死她们。
等轿子再打开的时候,李敏可以望见天色已经黑了,四周黑漆漆的,没有明火,都看不出是哪个地方。
前面咿呀一声,有人打开了扇门,李敏摸黑走进那个房间里,依稀能看到自己小丫鬟躺在里面的地上,因此疾步走过去。等她弯腰摸到念夏的脉判断无大碍时,身后再次咿呀一声,房门关上,铛啷几声,是门闩上挂上了铁锁。
李敏蹑手蹑脚走到窗户边,听着外面换班的人说话:“鲁爷说了,暂不杀她,等会儿,给她们送点吃的和水。”
“鲁爷打算关她们几天?”
“不清楚,要看鲁爷的心情。”
“为什么不干脆撕票呢?反正银两都收了。还要送吃送喝的,多麻烦。”
“你说撕票就撕票?你不想想,她是谁?”
“谁?不是说是个不受宠的嫡女吗?死了也没人可怜吧。”
“人家指给护国公府的了。护国公虽然说死了,但是,鲁爷也得考虑下小理王爷的脾气。”
看来这个鲁爷不是什么好东西,擅长玩绑架要高赎金的案犯。
李敏靠着墙边坐了下来,决定养精蓄锐,刚那几句话说明了,只要护国公府想护住自己面子,鲁爷不敢轻易动她的。
现在,要看护国公府怎么想了。如果,护国公府,早就不满意她这个病痨鬼做他们家的儿媳,趁机收拾掉她,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她李敏不是坐以待毙,只是想,趁机也可以摸清自己未来的夫家怎么想她。
夜深深,在徐氏药堂的小后院里,朱隶抬脚要走之前,在李敏来药堂时经常用到的那个厢房望了望。
她今天没来。
朱隶微眯下眼睛。他瞳孔很深,犹如卧虎藏龙的黑潭,眨眼的瞬间,像是放出上千把尖刀。
公孙良生能感觉到他的心思哪儿动了一下,刚要开口问时,朱隶说:“走,先去见见徐公子。”
公孙良生是找到了徐有贞,约好在隔壁的茶馆见面。
徐有贞被人带着,到了茶馆三楼的一个小间。
因为与公孙良生属于同期生,早闻公孙良生的大名,对于当年公孙良生实名举报作弊者的义举十分赞赏,公孙良生一来找他,说是要叙旧时,徐有贞马上一口答应了。
现在,到了公孙良生说的地方,前面一路走来时还没有怎么觉得异样,到了茶间门口时,见一个带刀的武者立在门口的地方。
只是一个人,那个气势却犹如在门前站了千军万马一样。明明,对方除了腰间配一把长刀,额头束了一条金边波纹黑带,没有其它特别的地方。
徐有贞心里头正有些迟疑。
茶间的竹布帘被只手掀开,露出公孙良生的脸。
“徐公子,请进来吧。”公孙良生笑眯眯地说。
徐有贞向前几步,尾随他进门时,不由又瞟了眼门口站的那个门神般的护卫,问:“早年有闻公孙先生在皇榜放榜以后,不知去了何处,今小生看来,公孙先生既不像外界传言流落于他乡,也不是大家议论中的是回了老家继续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莫非,公孙先生是找到了门路了?”
“徐公子这话说的好,本人不才,当年被朝廷抛弃之后,幸得某位大人赏识,当年读书立志于报效祖国的事儿才得以维系。如今,这位大人便是在下的主子。我那主子说了,徐公子是高材生,状元郎,才艺颇得万历爷赏识。所以,想和公子见一见。我家主子也是个极为爱才的人。”
只听公孙良生这几句话道出缘故,徐有贞心里头已经十分吃惊。毕竟,当年公孙良生的义举虽然颇被人赞赏,但是,谁不知道公孙良生是同时扫了皇帝的脸。朝廷上上下下,为此,谁还敢当着万历爷的面收留公孙良生。公孙良生的仕途绝对是完了。而今,公孙良生自己却说被某人收留了。
敢违反万历爷的心意收留公孙良生的人,徐有贞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全国上下有谁敢这么做。
或许有那么一个人,不过,那个人,不是传闻中已经死了吗?
屋里那支蜡烛亮着,照出了坐在卧榻上的男人。
只见其身穿黑皮貂面褂,里头套的一件青白相间的绸面袍子,腰间束的皮带镶金带玉,腿上着的一双鹿皮油靴,油光亮堂。
徐有贞心头一惊,目光惊讶地留住在脖子上垂落下来的那串朝珠。
这绝对不是一串普通的朝珠。朝珠一般为一百零八颗,大珠四颗,有各种东珠、翡翠、珊瑚、琥珀、蜜蜡等制作而成,代表了朝中男子的身份和地位。珠子等级越高,代表这个男子的身份地位越高。
见这个男子脖挂的朝珠,比普通官员佩戴的四颗大珠要多出两颗,这六颗大珠,都是黑溜溜的,不知道由什么材质做成的珠子,十分神秘而高贵。
那一刻,徐有贞想不用想,拂了膝盖便是冲男子跪下:“臣,徐有贞参见王爷。”
“你知道本王?”朱隶眯了下眼。
徐有贞说:“开国皇帝当初承诺,给予皇弟三皇子护国公府世世代代的荣耀与尊贵,与皇帝同荣,亲赐朝珠一百零八颗,芙蓉黑珠六颗,与皇帝皇冠上的芙蓉玉珠为同一母石所雕。”
“嗯,这个传说中的事,不知道已经被多少人遗忘了,只怕世人早已都忘记了。只知道护国公府是为皇上卫国保疆的人。”朱隶摸了把下巴,“徐公子博学多闻,这么久远的事儿都能记得。”
徐有贞正杵愣,一是,不是说朱隶已经死了吗,二是,不知道朱隶突然找他做什么。公孙良生搬了张凳子放在他旁边:“坐吧。我家主子是个不拘小节的。”
等朱隶点了头,徐有贞才敢拂袖坐下。
下面的人上茶,徐有贞捧着茶盅在喉咙里吞口水。
朱隶与公孙良生对了一眼。公孙良生于是,悄声对徐有贞说:“你家妹子,要进护国公府的事儿,你应该听说了。”
“哎?”徐有贞被吓一跳,好像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家知道了他和李敏有关系。这也是他之前犹豫的原因。
自己奉了家里老爷子命令过来,是要尽力想法子让李敏不再受辱的,当务之急,当然是尽可能阻止李敏嫁进护国公府做寡妇。
但是,朱隶不知道的是,哪怕朱隶活着,对于自己家女儿嫁护国公府的事,徐老爷子也是不太喜欢的。
谁不知道,护国公府的风头,早盖过了皇帝,等于是朝廷飓风的风眼。
经历过自己女儿嫁给李大同早死的打击,徐老爷子以为,女儿家嫁的富贵不是好事,还不如早早在老家找个踏实的男子,平平安安过一辈子。
所以,徐家人有所打算,等李敏完婚以后,若被护国公府嫌弃的话,带李敏回老家。
“怎么,徐兄被吓到了?”公孙良生瞅着徐有贞脸上的神情。
徐有贞急忙收拾起脸上的神情,起身说:“小生确实之前不知道国公仍然活着,所以,到现在惊魂未定。”
“如今我家主子活着——”
“国公是不想我家妹子嫁去国公府吗?”
按理,李敏因戴了这个病痨鬼的称号,被任何人都嫌弃。朱隶不想娶个病痨鬼回家,太正常了。
朱隶揭开手中的茶盖,听到他这话眉头一挑:“怎么,不想你妹子嫁给护国公府?”
徐有贞被他这话吓了跳:“不,小生哪敢这么想。只是,生怕妹子不合国公——”
“本王很喜欢你妹子。”
徐有贞愣住了。
在这个节骨眼上,门外突然急匆匆来了个人,掀开门帘之后,到了朱隶面前,单膝跪下说:“王爷,徐氏药堂里的徐掌柜求助。”
“什么?”徐有贞第一个叫了出声。
朱隶给了公孙良生一个眼神。公孙良生上前带徐有贞到隔壁,说:“徐公子稍安勿躁,既然都知道我家主子是什么样的人了,我家主子既然都能起死回生,没有什么可以难倒我们主子的。”
徐有贞心里头还是有些担心,一步三回头。
等到公孙良生安排妥了徐有贞,朱隶回头,锐利的眼扫过底下人的脑袋,沉声问:“怎么说?”
“徐掌柜说,他让人回尚书府找敏姑娘,才知道敏姑娘进宫了。午时过后入的宫,到现在都没有出宫回府。”
“尚书府里的人知道吗?”
“尚书府里的老太太一直紧闭房门,拜读经书,恐是不知情。李大人在衙门,没有归家。”
王氏知道,而且也没有派人到宫里去询问。
朱隶白皙的脸上微微沉了几分。公孙良生出来后,和他说:“不如把伏燕叫回来,到皇宫里探一下。”
伏燕那天帮朱隶盯完尚书府,又跑去了顺天府。杨洛宁在牢狱里关着,貌似顺天府尹对此也是不闻不问的,只是把人关着。
王氏是玩什么把戏?
如今,听说李敏进了宫,失踪了,貌似可以多少看出点王氏的把戏了。王氏是想拖延时间,消耗时间,这样,等李敏嫁到护国公府之后一切理所当然,大家都会把这个事淡忘了。
问题出就出在,卢氏中午进宫了,送了李敏写的字进宫。
意外再意外,让人防不胜防。只能说,这王氏也是疯了,既然敢对护国公府未来的新娘子出手,是料定了护国公府不会维护李敏吗?或是说,王氏这是想着他朱隶死了,连护国公府都不看在眼里了。
“不!”朱隶斩钉截铁,“不用叫伏燕了,直接让十镖旗十一镖旗进京。”
“隶爷?!”公孙良生震惊,叫两只镖旗,是,打算大干一架?
“据说,本王不在京师时,后山的山头早被一伙人团聚着,带头的叫做鲁爷。本王,这次也就去会会这个鲁爷。”朱隶眸中闪烁的光,好像出鞘的锋刀。
*
太子宫殿里,传出一串轻轻的打呼声。
太子朱铭斜坐在太师椅里,睡着了,手里拿的书本啪一声掉在了地上。小太监走过来蹑手蹑脚捡起太子的课本,拂去封面上的灰尘,捧着拿到在屋里案台边站着的朱璃面前。
朱璃手执毛笔,在纸上一笔一划认真地写着。
小太监见他全神贯注没有察觉,只好把书本搁到了桌角上退了下去。
马维从门口走了进来,一眼扫到呼噜大睡的太子,眉头一皱,走到了自己主子身边,道:“主子怎么不回府?”
“太子今日被皇上训了话,说是要重新抄写一遍先祖贤训。”
“先祖贤训?那个书,太子殿下从小读到大,到如今在皇上面前都背不全吗?”马维眉头更是大皱,在他看来,太子朱铭心肠好是好,但也太无能了。
害得他家主子整天要帮太子收拾屁股。
习读祖先帝王的书是基本,太子背了二十几年书都背不全。谁是皇帝,谁都得生气。这个人,以后真能代替皇帝管理全国江山吗?
朱璃像是没有听见他的疑问,只是一字一笔,帮太子完成皇帝交下来的任务,还替太子说了两句:“太子殿下既要当臣子,又要当父亲,还要当兄长。如果身为皇弟,都不愿意为太子分担,皇上怎么想我们这个手足之情。”
马维沉默了。
“说吧,什么事?”朱璃毛笔并未停歇,问。
马维这两天帮他去顺天府跑腿,观察动静,今夜突然跑回来,肯定是突然出了什么事。
“三爷——”马维说话之前,是有许多犹豫的,本来,这事儿说起来,也不关他们的事,只是,他担心主子从其他人口里得知的话难免会怪罪于他,眼看,李敏如果明天再没有出现,这事东窗事发是早晚的事了。
“什么事,支支吾吾的?”朱璃抬起了头,一双像玉石的眸子看着他。
“主子,奴才经过宫门守卫的地方,刚好听一些奴才在说。”
“说什么?”
“说,今儿宫里来了一个人,结果,那人到今晚上都没有出宫。可能因着这人今日在太后娘娘面前得到了注意,使得这些奴才,都不怕自己舌头被割,没事的时候,见着其他人不在,就肆无忌惮地嚼起了舌头。奴才也是刚好经过,听了会儿。抓了个人问了一下。”马维说完,想主子对一些奴才乱嚼舌根的事也不会有兴趣,因为主子向来是个清心寡欲的人,可是,没有想到,当他抬起头时,见朱璃那双眼睛忽然像是发出了一道光,要杀进他心底里去了。
马维打了身颤,跪了下来。
朱璃歇下了毛笔,看了眼那边呼噜大睡的太子,轻声说:“离开这儿再说。”
马维起身,随他离开太子寝宫。
两人走到外面的一个院子里停下。马维再次禀告:“那些奴才说,太后娘娘欣赏某人的字,于是召了尚书府的二小姐进宫。”
“什么时候进的宫?”
“午时过后。”
“到现在都没有出现?”
“是的。”
“宫里的主子都不知道吗?”
既然是太后娘娘把李敏召进来,李敏迟迟不出现,太后难道不会疑问。
马维小声道:“后来,奴才也觉得哪儿蹊跷,再跑去了福禄宫找了个小太监问。小太监诧异地说,说是太后娘娘是颁了道旨令让尚书府二小姐进宫,可是,没有请到人。见时辰也过了,二小姐迟迟都没有进宫,太后生气,说不见了。”
何止太后生气,在太后那儿一块等李敏的万历爷,都一样皱了眉头。想这是哪家的小姐,这么大的脾气。太后下旨召见,居然自己跑没影了。
整个过程最心惊胆跳的要算卢氏了,李敏没有进宫,她这个马屁不仅白拍了,而且要惹祸上身了。
卢氏宫里告辞以后,急急忙忙回府躲着了。可能卢氏心里也明白,李敏这个突然失踪,肯定里头有问题。
卢氏是个两面派,女儿偏占王氏和李华,卢氏总不能扫女儿的脸。对王氏和李华做的事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朱璃袖中的拳头不禁握紧了:“光天化日之下,敢在皇宫里都做出这样的事,这群人是嫌脑袋长在脖子上太牢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