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木子陈叶风 第133章 千年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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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李木子,可真是厉害!”
在和李木子交手一番之后,陈叶风就知道,自己完全不是他的对手,虽说李木子一身歹毒的法器,已经被张天师收回了,但是他苦修这么多年,的确是有真材实料的,陈叶风有自知者明,既然不可力敌,那干脆就先走,去找张天师来对付他。
打定主意之后,陈叶风边战边退,很快就小声的无影无踪,而李木子则是穷追不舍,势要追到他不可。
说起来也怪陈叶风自己倒霉,逃跑的时候,慌不择路,居然一头撞到了一个古老的山洞当中,那个洞中有一只修行了千年的女鬼,他稀里糊涂的在里面混了一夜,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或许是因为女鬼的关系,李木子居然没有发现陈叶风就躲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他还在四处找他,直到越走越远,陈叶风这才算是捡回了一条小命。
等到陈叶风醒过来了,跟女鬼聊了半天,才知道原来这个女鬼名叫罗西西,是千年前这里一个小国的公主,因为自己贪玩,独自跑出来,这才丧命于此,在这山洞里面,一住就是一千多年。
罗西西附身的东西,是一把他生前爱用的木梳子,只要有人能把木梳子带着,他就能离开这个地方了,陈叶风的到来,可以说是给了他希望,毕竟过了一千年的时间,他也想知道,自己的故乡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
而陈叶风正好要对付李木子,有了这么一个帮手,可以说自己的把握又大了许多,两个人便一拍即合,陈叶风带着木梳子就出了山洞,准备先去极北的大草原一行。
为了怕李木子突然发现自己,陈叶风找了个有人烟的地方,弄上一大堆的衣服,决定先改变一下自己的装扮,再赶路也不迟。
“衣服、衣服!对,我记得我应该有几件羊皮棉袄的!可是这么热的天穿棉袄,会不会有些傻瓜啊?算了,为了能出去,管不了那么多,先穿上好了,大不了一出宫我就换掉!”
陈叶风一边自言自语的给自己加油打气,一边把自己压箱底的几件棉袄翻了出来,他选了一件跟那些人所穿着的相同的衣服,然后又找了顶羊皮帽子,把自己的脑袋遮起了大半,这样的话,别人就更加看不清楚他的脸了。
随后他又弄了许多的钱,用一个小包裹包起来,捆在腰间,他是没有独自去过草原,可没吃过猪肉,猪跑还是见过的,常听人说什么穷家富路,有钱能行千里,无钱寸步难行,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要多带一点钱的比较好。
等到准备工作都做好了,时间已经是到了下午,期间那户人家在外面喊过他一次,问他要不要吃午饭,他想都没有想就一口回绝了,现在这个紧要的关头,怎么可以吃东西呢,那不是浪费时间吗,他啃了桌上果盘里面的几个水果,就算是解决了午饭问题。
只要等到城里面那边买卖结束之后,那些草原的商人离开城中,路过自己这里的时候,他就能偷偷的混在浩浩荡荡的商人队伍当中,大摇大摆的出去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非常的漫长,不知道等了多久,陈叶风都觉得自己的脑袋都快等出火来了,那边总算是有了动静,只见一大帮身穿羊皮子的草原商人,三三两两的正往外走去,看样子应该是宴会已经结束,这些商人要赶回去自己在城外所住的驿站了。
“就是现在!现在要不走,恐怕以后真没机会了!”
陈叶风靠在一侧的窗户旁边,看到商人团的队伍已经快要走到尾了,他瞅准时机,在一队商贩刚刚过去的空档,从窗户那里一跃而出,快步小跑的跑到商人团的队伍末梢,变成了这支队伍的最后一个人。
“呼,好险,幸亏我跑的及时,要不然就掉队了!”
看到自己的计划已经成功一半了,陈叶风很是庆幸的呼出了一口气,直夸自己时机把握的很好,同时他也感觉到非常的热,毕竟大热天的穿棉袄,还要带上一顶羊皮帽子,这可真不是人干的事情,不过为了能顺利混出去,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什么样的苦头他都可以忍受,更别说只是区区的热了。
后面所发生的一切,都跟陈叶风起先预料的差不多,朝廷为了表现出来天朝上国的风度,对于这些草原商人的检查,那叫一个简单放松,基本可以说的上是没有,就让这些人嘻哈的走出了皇宫,而托他们的福,陈叶风自然是混在里面,也出了城门。
“哈!我终于出来了!我自由了!”
站在城门口,陈叶风很是嚣张的冲着背后的人一摆手,心中默默的大喊了一声,便头也不回的就往外走去,他长到这么大,还是第一次一个人出去草原,那个感觉不知道有多刺激了,反正他此刻的心情是无比的激动,差点就叫出声来了。
至于走在前面的那些草原商人,则是完全没有发现自己的队伍当中,多出了一个陌生人,他们这个队伍本来就是当地部落的首领,从各地召集起来的,大部分人都相互不认识,即便是在一起相处了这么长的时候,还是有些人的名字,他们都记不住,更何况陈叶风的打扮这么隐蔽,别人就看到了,也不会怀疑什么。
陈叶风跟在草原商人后面走出了城,走到了驿站附近的时候,他见前面的人没有注意到自己,便急忙忙的溜到一旁,准备逃之夭夭了,再跟下去的话,恐怕就要露馅,还是谨慎点的比较好,而且他觉得自己现在全身都是汗,得找个旅馆好好的洗个澡,再休息一番,把体力补充起来才行。
这里附近的旅馆非常多,陈叶风先是在衣服店买了两身合身的衣服,然后找了一个看上去十分气派的,就大步走了进去,旅馆的服务员看到有客人上门了,还是一副草原打扮的客人,便急忙点头哈腰的迎上去,开口说道:“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你好,请问你是吃饭还是住店啊?”
“嗯?哦!”
被服务员这么一问,陈叶风才感觉到自己的这一身热死人的打扮,的确是跟往常有些不太一样了,他压低着嗓门,故意装出来一副沙哑的声音,开口回答道:“饭也要吃,店也要住,不过先给我烧一桶洗澡水,我得先泡个澡!”
“是!这位先生,我懂的!你这边请!”
服务员一边把陈叶风往楼上的客房招呼去,一边还不忘套近乎道:“看先生你的穿着打扮,应该是从草原来的吧?这几天有草原的商人来城中做买卖,我们这附近来往的草原客人也是非常的多啊!”
“嗯,不错,我就是从草原来的!”
听到服务员的话,陈叶风的心中乐坏了,看样子自己的这一身打扮还是很合理的,起码连这么见多识广的旅馆服务员都被他给糊弄住了,想到这里,陈叶风那叫一个开心啊。
等进到客房之后,陈叶风四处打量了一下,发现这里的环境的确不错,客房很大很干净,住起来是一点问题都没有,他随手从腰间掏出来一叠票子,扔给服务员,轻声笑道:“呵,拿去,这是给你的小费,你好好伺候着,好处肯定少不了!”
“哎哟,这可是一千块钱啊!”
看到那叠钱,服务员顿时乐坏了,他在旅馆累死累活的干一个月的活,也不过才三千块钱的工钱,陈叶风出手打赏就是一千块,足可以顶得上他小半个月的工钱了,没想到这么一个不起眼的草原客人,还是一个财神爷啊!
或许是看在钱的份上,那个服务员对陈叶风的态度是越发的恭敬,恨不得把陈叶风当作祖宗一样伺候着,而陈叶风也很享受这种感觉,毕竟他可是习惯一个人生活,从小到大就是在独立生活中长大的,现在要是这种感觉突然没有了,那他还真的不习惯呢!
看到服务员忙前忙后,为自己弄着弄那的,陈叶风坐在那里,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等到服务员把该准备的都准备的差不多之后,他让服务员先退下去,然后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再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吃了顿丰盛的饭菜,然后就躺倒在床上,迷迷糊糊的昏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已经是睡够了的陈叶风猛的睁开眼睛,从床上一跃而起,快步走到窗前,打开窗户发现天色已近黄昏,眼看着马上就要天黑,该是时候准备准备出城了。
陈叶风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必须要赶在今晚关城门之前,先离开这个鬼地方,要不然等到天黑之后,城门一旦关上,他就没办法混出去。
而且最要命的是,要是自己自己呆的太久,万一李木子赶到这里,再四处找自己的话,那可就麻烦大了。
“好吧,现在这个时间刚刚好,在晚一点城门就要关上了,我得马上离开!”
急匆匆的把自己的两件衣服收拾了一下,陈叶风什么也没多做,就直接从旅馆当中离开,跟在那些要出城的人后面,大大方方的混出了城,然后在城外找了个租赁马匹,准备弄上一匹快马,趁夜离开这里再说。
毕竟要去草原,这马是绝对不能少的,而且他也不认为这里能弄到汽车,再说就算有了汽车,没有汽油也是跑不了多远,还不如弄匹好马实在呢。
由于天快黑了,租赁马匹的人都在吃饭,陈叶风进去的时候,大厅是没有人的,他有些着急的朝着里面喊了一声:“喂!有人吗?我想要租一匹快马!”
“哦!来了来了!你先等一下!”
见有生意上门了,里面的人随口回答了一句,然后便快步走了出来,那人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胖子,看上去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一看就是会做生意的人。
胖子见前来租马的人是个小伙子,便很是好心的说道:“陈叶风,这天都快黑了,你这个时候要租马赶路吗?这大晚上的,一个人赶路是很危险的,不如你就在旅馆过上一夜,等到明天早上再走也不迟啊!”
“老板,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真的有急事,要马上动身啊,你赶紧给我挑一匹好马,我要跑的最快的那种,要不然时间来不及了!”
虽说胖子是一番好意,但是此时此刻的陈叶风哪里敢耽搁啊,要是再多磨蹭一会,天黑之后,李木子找过来,等到他大肆搜索的话,自己想走也难啊!
“好吧,看你这么着急的样子,应该是真有急事,我也就不挽留你了!”
在和李木子交手一番之后,陈叶风就知道,自己完全不是他的对手,虽说李木子一身歹毒的法器,已经被张天师收回了,但是他苦修这么多年,的确是有真材实料的,陈叶风有自知者明,既然不可力敌,那干脆就先走,去找张天师来对付他。
打定主意之后,陈叶风边战边退,很快就小声的无影无踪,而李木子则是穷追不舍,势要追到他不可。
说起来也怪陈叶风自己倒霉,逃跑的时候,慌不择路,居然一头撞到了一个古老的山洞当中,那个洞中有一只修行了千年的女鬼,他稀里糊涂的在里面混了一夜,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或许是因为女鬼的关系,李木子居然没有发现陈叶风就躲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他还在四处找他,直到越走越远,陈叶风这才算是捡回了一条小命。
等到陈叶风醒过来了,跟女鬼聊了半天,才知道原来这个女鬼名叫罗西西,是千年前这里一个小国的公主,因为自己贪玩,独自跑出来,这才丧命于此,在这山洞里面,一住就是一千多年。
罗西西附身的东西,是一把他生前爱用的木梳子,只要有人能把木梳子带着,他就能离开这个地方了,陈叶风的到来,可以说是给了他希望,毕竟过了一千年的时间,他也想知道,自己的故乡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
而陈叶风正好要对付李木子,有了这么一个帮手,可以说自己的把握又大了许多,两个人便一拍即合,陈叶风带着木梳子就出了山洞,准备先去极北的大草原一行。
为了怕李木子突然发现自己,陈叶风找了个有人烟的地方,弄上一大堆的衣服,决定先改变一下自己的装扮,再赶路也不迟。
“衣服、衣服!对,我记得我应该有几件羊皮棉袄的!可是这么热的天穿棉袄,会不会有些傻瓜啊?算了,为了能出去,管不了那么多,先穿上好了,大不了一出宫我就换掉!”
陈叶风一边自言自语的给自己加油打气,一边把自己压箱底的几件棉袄翻了出来,他选了一件跟那些人所穿着的相同的衣服,然后又找了顶羊皮帽子,把自己的脑袋遮起了大半,这样的话,别人就更加看不清楚他的脸了。
随后他又弄了许多的钱,用一个小包裹包起来,捆在腰间,他是没有独自去过草原,可没吃过猪肉,猪跑还是见过的,常听人说什么穷家富路,有钱能行千里,无钱寸步难行,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要多带一点钱的比较好。
等到准备工作都做好了,时间已经是到了下午,期间那户人家在外面喊过他一次,问他要不要吃午饭,他想都没有想就一口回绝了,现在这个紧要的关头,怎么可以吃东西呢,那不是浪费时间吗,他啃了桌上果盘里面的几个水果,就算是解决了午饭问题。
只要等到城里面那边买卖结束之后,那些草原的商人离开城中,路过自己这里的时候,他就能偷偷的混在浩浩荡荡的商人队伍当中,大摇大摆的出去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非常的漫长,不知道等了多久,陈叶风都觉得自己的脑袋都快等出火来了,那边总算是有了动静,只见一大帮身穿羊皮子的草原商人,三三两两的正往外走去,看样子应该是宴会已经结束,这些商人要赶回去自己在城外所住的驿站了。
“就是现在!现在要不走,恐怕以后真没机会了!”
陈叶风靠在一侧的窗户旁边,看到商人团的队伍已经快要走到尾了,他瞅准时机,在一队商贩刚刚过去的空档,从窗户那里一跃而出,快步小跑的跑到商人团的队伍末梢,变成了这支队伍的最后一个人。
“呼,好险,幸亏我跑的及时,要不然就掉队了!”
看到自己的计划已经成功一半了,陈叶风很是庆幸的呼出了一口气,直夸自己时机把握的很好,同时他也感觉到非常的热,毕竟大热天的穿棉袄,还要带上一顶羊皮帽子,这可真不是人干的事情,不过为了能顺利混出去,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什么样的苦头他都可以忍受,更别说只是区区的热了。
后面所发生的一切,都跟陈叶风起先预料的差不多,朝廷为了表现出来天朝上国的风度,对于这些草原商人的检查,那叫一个简单放松,基本可以说的上是没有,就让这些人嘻哈的走出了皇宫,而托他们的福,陈叶风自然是混在里面,也出了城门。
“哈!我终于出来了!我自由了!”
站在城门口,陈叶风很是嚣张的冲着背后的人一摆手,心中默默的大喊了一声,便头也不回的就往外走去,他长到这么大,还是第一次一个人出去草原,那个感觉不知道有多刺激了,反正他此刻的心情是无比的激动,差点就叫出声来了。
至于走在前面的那些草原商人,则是完全没有发现自己的队伍当中,多出了一个陌生人,他们这个队伍本来就是当地部落的首领,从各地召集起来的,大部分人都相互不认识,即便是在一起相处了这么长的时候,还是有些人的名字,他们都记不住,更何况陈叶风的打扮这么隐蔽,别人就看到了,也不会怀疑什么。
陈叶风跟在草原商人后面走出了城,走到了驿站附近的时候,他见前面的人没有注意到自己,便急忙忙的溜到一旁,准备逃之夭夭了,再跟下去的话,恐怕就要露馅,还是谨慎点的比较好,而且他觉得自己现在全身都是汗,得找个旅馆好好的洗个澡,再休息一番,把体力补充起来才行。
这里附近的旅馆非常多,陈叶风先是在衣服店买了两身合身的衣服,然后找了一个看上去十分气派的,就大步走了进去,旅馆的服务员看到有客人上门了,还是一副草原打扮的客人,便急忙点头哈腰的迎上去,开口说道:“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你好,请问你是吃饭还是住店啊?”
“嗯?哦!”
被服务员这么一问,陈叶风才感觉到自己的这一身热死人的打扮,的确是跟往常有些不太一样了,他压低着嗓门,故意装出来一副沙哑的声音,开口回答道:“饭也要吃,店也要住,不过先给我烧一桶洗澡水,我得先泡个澡!”
“是!这位先生,我懂的!你这边请!”
服务员一边把陈叶风往楼上的客房招呼去,一边还不忘套近乎道:“看先生你的穿着打扮,应该是从草原来的吧?这几天有草原的商人来城中做买卖,我们这附近来往的草原客人也是非常的多啊!”
“嗯,不错,我就是从草原来的!”
听到服务员的话,陈叶风的心中乐坏了,看样子自己的这一身打扮还是很合理的,起码连这么见多识广的旅馆服务员都被他给糊弄住了,想到这里,陈叶风那叫一个开心啊。
等进到客房之后,陈叶风四处打量了一下,发现这里的环境的确不错,客房很大很干净,住起来是一点问题都没有,他随手从腰间掏出来一叠票子,扔给服务员,轻声笑道:“呵,拿去,这是给你的小费,你好好伺候着,好处肯定少不了!”
“哎哟,这可是一千块钱啊!”
看到那叠钱,服务员顿时乐坏了,他在旅馆累死累活的干一个月的活,也不过才三千块钱的工钱,陈叶风出手打赏就是一千块,足可以顶得上他小半个月的工钱了,没想到这么一个不起眼的草原客人,还是一个财神爷啊!
或许是看在钱的份上,那个服务员对陈叶风的态度是越发的恭敬,恨不得把陈叶风当作祖宗一样伺候着,而陈叶风也很享受这种感觉,毕竟他可是习惯一个人生活,从小到大就是在独立生活中长大的,现在要是这种感觉突然没有了,那他还真的不习惯呢!
看到服务员忙前忙后,为自己弄着弄那的,陈叶风坐在那里,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等到服务员把该准备的都准备的差不多之后,他让服务员先退下去,然后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再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吃了顿丰盛的饭菜,然后就躺倒在床上,迷迷糊糊的昏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已经是睡够了的陈叶风猛的睁开眼睛,从床上一跃而起,快步走到窗前,打开窗户发现天色已近黄昏,眼看着马上就要天黑,该是时候准备准备出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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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现在这个时间刚刚好,在晚一点城门就要关上了,我得马上离开!”
急匆匆的把自己的两件衣服收拾了一下,陈叶风什么也没多做,就直接从旅馆当中离开,跟在那些要出城的人后面,大大方方的混出了城,然后在城外找了个租赁马匹,准备弄上一匹快马,趁夜离开这里再说。
毕竟要去草原,这马是绝对不能少的,而且他也不认为这里能弄到汽车,再说就算有了汽车,没有汽油也是跑不了多远,还不如弄匹好马实在呢。
由于天快黑了,租赁马匹的人都在吃饭,陈叶风进去的时候,大厅是没有人的,他有些着急的朝着里面喊了一声:“喂!有人吗?我想要租一匹快马!”
“哦!来了来了!你先等一下!”
见有生意上门了,里面的人随口回答了一句,然后便快步走了出来,那人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胖子,看上去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一看就是会做生意的人。
胖子见前来租马的人是个小伙子,便很是好心的说道:“陈叶风,这天都快黑了,你这个时候要租马赶路吗?这大晚上的,一个人赶路是很危险的,不如你就在旅馆过上一夜,等到明天早上再走也不迟啊!”
“老板,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真的有急事,要马上动身啊,你赶紧给我挑一匹好马,我要跑的最快的那种,要不然时间来不及了!”
虽说胖子是一番好意,但是此时此刻的陈叶风哪里敢耽搁啊,要是再多磨蹭一会,天黑之后,李木子找过来,等到他大肆搜索的话,自己想走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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