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追凶十年,终还冤死者清白 第52章 红安八尸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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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此处,乌老微微停顿,似乎在整理思绪,然后继续分析道:“至于为何那些路过之人未曾瞧见受伤的吴小发,个中缘由想必也不难推断。
只因当时凶手所使用的凶器乃是钝器,故而初始造成的伤势并非十分严重。在遭受攻击之后,被害人仍具备一定的行动能力,可以逃跑躲避。”
吴小发受伤后,强忍着剧痛,脚步踉跄地朝着家的方向奔逃而去。沿着他逃跑的路线一路追寻,可以清晰地看到沿路的植物上沾染着斑斑血迹。
这些血迹呈现出一种规律,它们都是朝着同一个方向飘洒的,仿佛是一条无形的线索,指引着我们追踪吴小发当时的去向。
当我们跑到距离发现摩托车的位置约 28 米处时,眼前的景象令人触目惊心。这里的植物上不仅有着滴滴答答的血迹,甚至还出现了明显的喷溅状血迹。
而在植物旁边,赫然躺着一滩尚未干涸的鲜血。很显然,这 28 米的距离足以证明受害人在此之前就已经遭受了严重的伤害,但即便如此,他依然顽强地继续向前奔跑。
再往前 15 米,便是最终发现受害人尸体的地点。从最初受伤的位置一直到这里,总共是 43 米的路程。
这段 15 米的道路显得尤为惊心动魄,因为它见证了吴小发与凶手之间激烈的纠缠和搏斗。可以想象,身受重伤的吴小发拼尽全力想要逃脱凶手的魔掌,然而终究还是没能抵挡住对方的穷追猛打。
最后,吴小发再也支撑不住自己虚弱的身体,轰然倒地。在他倒下的地方,周围布满了大量的血迹,仿佛诉说着这场悲剧最后的惨烈结局。
值得注意的是,原本停放在路上的摩托车此时却不见了踪影。经过仔细观察和推理,我们认为这是犯罪分子在杀害吴小发之后,匆忙返回原地将摩托车推至此处,并顺手将车旁的一双拖鞋也挪到了受害人倒下的位置。
这样一来,首次交手的地方既没有摩托车,也找不到那双拖鞋了。那么,为何我们能够推断出车辆是事后才被推过来的呢?
首先,根据现场留下的痕迹和血迹分布情况来看,如果摩托车一开始就在这个位置,那么必然会在其周围形成相应的血迹和碰撞痕迹,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其次,通过对周边环境的勘察以及对犯罪心理的分析,凶手在作案后通常会急于消除一些可能暴露自己行踪的证据,将摩托车转移并处理掉相关物品也就顺理成章了。
综合以上种种迹象,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辆摩托车是在案发后才被推到现在的位置的。
假设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与犯罪分子一同行动,那么情况可能会截然不同。在此前,吴小发绝无可能逃窜出如此之远的距离。毕竟,两个人要控制住一个人的话,那简直易如反掌,吴小发想要逃脱几乎是天方夜谭。
这样一来,他们完全可以分工合作,一人负责追击拼命奔逃的吴小发,而另一人则迅速将车子推至现场附近。
然而,目前所掌握的所有线索和证据均表明,此次作案只有一名犯罪分子参与其中。
首先,在两辆自行车的把手位置,均清晰地留有沾着鲜血的手套印记,经过检测,可以确定这些血迹皆属于吴小发本人。这一发现进一步佐证了整个犯罪过程系由单人所为。
当这名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残忍杀害吴小发之后,他有条不紊地处理掉了一系列关键物品。先是将车钥匙随意丢弃在茂密的草丛之中,紧接着毫不犹豫地拔掉手机电池,并将其与手机一并抛弃。
做完这些善后工作后,他选择朝着远处有亮光的地方前行,最终抵达了一家石灰厂。
在这家石灰厂里,有一间毫不起眼的小房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房门上竟然沾染着斑斑血迹。经勘查确认,这些血迹同样来自于那双沾满鲜血的手套。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门锁并未遭到撬动破坏,这意味着犯罪分子或许持有合法进入该房间的途径或者手段。
进入房间后的犯罪分子开始四处寻觅能够辅助其继续作恶的工具。很快,他便发现了一根木质棍棒。
仔细观察之下,可以看到这根木棒的头部有着明显被火烧灼过的痕迹,显然是在烧制石灰时留下的烙印。由此不难推断,这根木棒原本就是石灰窑中的常用工具。
由于这根木棒子过长,使用起来颇为不便,于是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决定将其一分为二。其中一段稍长些,长度约为 87 厘米,握在手中感觉较为称手,想必它将会成为犯罪分子接下来实施暴行的得力凶器。
令人震惊的犯罪场景展现在眼前!犯罪分子竟然丧心病狂地拿走了一截长长的木棒,并将稍短一些的那截遗弃在了原地。这种情况恰好揭示出此次作案并非由两人共同实施。
如果是两个人犯案,他们大抵会各自持有一段木棒,又或是每人各拿一根。经过细致勘查,警方发现在现场所找到的木棒子与石灰窑中的那些短木棒子之间存在着一条极为吻合的分离线,这无疑表明它们原本就是属于同一个整体的。
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悄然潜至案发现场。当时,房间内共有七个人,其中包括一名年幼的孩子、两名妇女以及其他几名成年男性。
然而,面对如此众多的人员,犯罪分子竟没有丝毫犹豫。由于房门设有门栓,无法正常开启,他便飞起一脚狠狠踹向大门强行闯入,而门上遗留的清晰痕迹成为了这一暴力行径的确凿证据。
进入房间之后,犯罪分子最先与之产生接触的便是陈小润和位于左侧屋子里的人。遭受突然袭击的陈小润在极度惊恐之下,本能地做出了抱住犯罪分子腿部的动作。
与此同时,身处左屋的那个人也未能幸免,遭受到了棍棒的猛烈击打。幸运的是,虽然此人身上留下了多处棍棒伤痕,但这些伤势都并未危及生命。
见势不妙的陈小润拼尽全力夺门而出,试图逃离魔掌。穷追不舍的凶手紧跟其后,最终在门外将陈小润打倒在地,甚至可能已经残忍地将其杀害。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左屋里的人瞅准时机迅速冲进屋内并紧紧关闭了房门。而在紧闭的门后,可以清楚看到左屋里的人的血液缓缓滴落形成的痕迹,同时还有因身体擦碰而留下的斑斑血迹。
当其他人听到异常响动被惊动之后,他们出于本能反应迅速地将各自的房门紧紧关闭起来,仿佛这样就能阻挡住未知的危险。
然而,犯罪分子去而复返之时,勇敢站出来与之正面相对抗的却是汪世书。可惜的是,汪世书终究不敌犯罪分子手中那根沉重的棒子,瞬间便被击倒在地。
紧接着,穷凶极恶的凶手把目标转向了右屋的人们。在此之前,这扇门已经遭受过凶手残暴的攻击——他曾疯狂地用木棒子猛力撞击着门,甚至将门捅出了一个大洞。
令人惊讶的是,这个洞的大小竟然恰好与打人所用的凶器木棒一般无二。不仅如此,门上还存在着另一个稍小一些的孔洞,洞口周围明显残留着木棒燃烧过后所留下的黑色碳迹。
尽管如此,坚固的门依然没有被彻底捅开。恼羞成怒的犯罪分子见状,索性直接抬起脚狠狠地踹向大门。随着“砰”的一声巨响,门终于承受不住这股巨大的冲击力,轰然倒塌。
只因当时凶手所使用的凶器乃是钝器,故而初始造成的伤势并非十分严重。在遭受攻击之后,被害人仍具备一定的行动能力,可以逃跑躲避。”
吴小发受伤后,强忍着剧痛,脚步踉跄地朝着家的方向奔逃而去。沿着他逃跑的路线一路追寻,可以清晰地看到沿路的植物上沾染着斑斑血迹。
这些血迹呈现出一种规律,它们都是朝着同一个方向飘洒的,仿佛是一条无形的线索,指引着我们追踪吴小发当时的去向。
当我们跑到距离发现摩托车的位置约 28 米处时,眼前的景象令人触目惊心。这里的植物上不仅有着滴滴答答的血迹,甚至还出现了明显的喷溅状血迹。
而在植物旁边,赫然躺着一滩尚未干涸的鲜血。很显然,这 28 米的距离足以证明受害人在此之前就已经遭受了严重的伤害,但即便如此,他依然顽强地继续向前奔跑。
再往前 15 米,便是最终发现受害人尸体的地点。从最初受伤的位置一直到这里,总共是 43 米的路程。
这段 15 米的道路显得尤为惊心动魄,因为它见证了吴小发与凶手之间激烈的纠缠和搏斗。可以想象,身受重伤的吴小发拼尽全力想要逃脱凶手的魔掌,然而终究还是没能抵挡住对方的穷追猛打。
最后,吴小发再也支撑不住自己虚弱的身体,轰然倒地。在他倒下的地方,周围布满了大量的血迹,仿佛诉说着这场悲剧最后的惨烈结局。
值得注意的是,原本停放在路上的摩托车此时却不见了踪影。经过仔细观察和推理,我们认为这是犯罪分子在杀害吴小发之后,匆忙返回原地将摩托车推至此处,并顺手将车旁的一双拖鞋也挪到了受害人倒下的位置。
这样一来,首次交手的地方既没有摩托车,也找不到那双拖鞋了。那么,为何我们能够推断出车辆是事后才被推过来的呢?
首先,根据现场留下的痕迹和血迹分布情况来看,如果摩托车一开始就在这个位置,那么必然会在其周围形成相应的血迹和碰撞痕迹,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其次,通过对周边环境的勘察以及对犯罪心理的分析,凶手在作案后通常会急于消除一些可能暴露自己行踪的证据,将摩托车转移并处理掉相关物品也就顺理成章了。
综合以上种种迹象,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辆摩托车是在案发后才被推到现在的位置的。
假设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与犯罪分子一同行动,那么情况可能会截然不同。在此前,吴小发绝无可能逃窜出如此之远的距离。毕竟,两个人要控制住一个人的话,那简直易如反掌,吴小发想要逃脱几乎是天方夜谭。
这样一来,他们完全可以分工合作,一人负责追击拼命奔逃的吴小发,而另一人则迅速将车子推至现场附近。
然而,目前所掌握的所有线索和证据均表明,此次作案只有一名犯罪分子参与其中。
首先,在两辆自行车的把手位置,均清晰地留有沾着鲜血的手套印记,经过检测,可以确定这些血迹皆属于吴小发本人。这一发现进一步佐证了整个犯罪过程系由单人所为。
当这名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残忍杀害吴小发之后,他有条不紊地处理掉了一系列关键物品。先是将车钥匙随意丢弃在茂密的草丛之中,紧接着毫不犹豫地拔掉手机电池,并将其与手机一并抛弃。
做完这些善后工作后,他选择朝着远处有亮光的地方前行,最终抵达了一家石灰厂。
在这家石灰厂里,有一间毫不起眼的小房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房门上竟然沾染着斑斑血迹。经勘查确认,这些血迹同样来自于那双沾满鲜血的手套。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门锁并未遭到撬动破坏,这意味着犯罪分子或许持有合法进入该房间的途径或者手段。
进入房间后的犯罪分子开始四处寻觅能够辅助其继续作恶的工具。很快,他便发现了一根木质棍棒。
仔细观察之下,可以看到这根木棒的头部有着明显被火烧灼过的痕迹,显然是在烧制石灰时留下的烙印。由此不难推断,这根木棒原本就是石灰窑中的常用工具。
由于这根木棒子过长,使用起来颇为不便,于是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决定将其一分为二。其中一段稍长些,长度约为 87 厘米,握在手中感觉较为称手,想必它将会成为犯罪分子接下来实施暴行的得力凶器。
令人震惊的犯罪场景展现在眼前!犯罪分子竟然丧心病狂地拿走了一截长长的木棒,并将稍短一些的那截遗弃在了原地。这种情况恰好揭示出此次作案并非由两人共同实施。
如果是两个人犯案,他们大抵会各自持有一段木棒,又或是每人各拿一根。经过细致勘查,警方发现在现场所找到的木棒子与石灰窑中的那些短木棒子之间存在着一条极为吻合的分离线,这无疑表明它们原本就是属于同一个整体的。
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悄然潜至案发现场。当时,房间内共有七个人,其中包括一名年幼的孩子、两名妇女以及其他几名成年男性。
然而,面对如此众多的人员,犯罪分子竟没有丝毫犹豫。由于房门设有门栓,无法正常开启,他便飞起一脚狠狠踹向大门强行闯入,而门上遗留的清晰痕迹成为了这一暴力行径的确凿证据。
进入房间之后,犯罪分子最先与之产生接触的便是陈小润和位于左侧屋子里的人。遭受突然袭击的陈小润在极度惊恐之下,本能地做出了抱住犯罪分子腿部的动作。
与此同时,身处左屋的那个人也未能幸免,遭受到了棍棒的猛烈击打。幸运的是,虽然此人身上留下了多处棍棒伤痕,但这些伤势都并未危及生命。
见势不妙的陈小润拼尽全力夺门而出,试图逃离魔掌。穷追不舍的凶手紧跟其后,最终在门外将陈小润打倒在地,甚至可能已经残忍地将其杀害。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左屋里的人瞅准时机迅速冲进屋内并紧紧关闭了房门。而在紧闭的门后,可以清楚看到左屋里的人的血液缓缓滴落形成的痕迹,同时还有因身体擦碰而留下的斑斑血迹。
当其他人听到异常响动被惊动之后,他们出于本能反应迅速地将各自的房门紧紧关闭起来,仿佛这样就能阻挡住未知的危险。
然而,犯罪分子去而复返之时,勇敢站出来与之正面相对抗的却是汪世书。可惜的是,汪世书终究不敌犯罪分子手中那根沉重的棒子,瞬间便被击倒在地。
紧接着,穷凶极恶的凶手把目标转向了右屋的人们。在此之前,这扇门已经遭受过凶手残暴的攻击——他曾疯狂地用木棒子猛力撞击着门,甚至将门捅出了一个大洞。
令人惊讶的是,这个洞的大小竟然恰好与打人所用的凶器木棒一般无二。不仅如此,门上还存在着另一个稍小一些的孔洞,洞口周围明显残留着木棒燃烧过后所留下的黑色碳迹。
尽管如此,坚固的门依然没有被彻底捅开。恼羞成怒的犯罪分子见状,索性直接抬起脚狠狠地踹向大门。随着“砰”的一声巨响,门终于承受不住这股巨大的冲击力,轰然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