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小书童 第三十三章 天人倾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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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海的疑问,正是所有人的疑问。前两样东西已经如此有吸引力了,那第三样东西又是什么呢?
秋叶美眸闪过一丝惊讶,确如唐安所说,有时候她的确会感到焦躁难眠,却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想不到那位神秘的“少爷”连这都考虑到了,倒也是个细心人。而且只看这书童言谈举止,想必主子也不是寻常人物,若是谈的来,说不得以后执子之手,谈情说爱,甚至共赴巫山...
唔,羞死人了!
正在她胡思乱想之际,唐安有些费劲的把腰间第三样礼物——一个小小的油纸袋掏了出来,道:“舞者最好的时候,正是青春年少之时,待到韶颜逝去,往日的光彩也便会随之烟消云散。我家少爷却希望小姐能多在舞台上停留几年,为我们这些衷心喜爱小姐舞蹈的人们留下一些精彩的回忆,所以准备了一包珍珠粉。这珍珠粉素有美容养颜的功效,每日在皮肤上涂抹一些,会使小姐的肌肤更加晶莹剔透、光彩照人。”
“这...”秋叶心底防线彻底崩溃,试问有那个女人不爱美?特别是从事她的职业,对容颜的依赖绝非一般人所能想象。每一个舞姬都是想趁着青春貌美时多做努力,为下半辈子积累本钱,因为她们很清楚,自己的精彩是如此的短暂。要是能将青春多保留几年,谁又能够拒绝呢?
“秋叶姑娘不必介意,我先前说过了,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而已。姑娘若是有心,自己去买也花不了几个钱,今日送来只是为给小姐省去些麻烦而已。”唐安继续说道,“我家少爷说了,有秋叶姑娘这样的舞者,乃是我大唐之幸,在此仅祝姑娘红颜常驻,吉祥平安!”
最后两句话,是唐安是剽窃洛东辰的。当夜洛大才子为蓝海棠燃灯祈福,最后便是这么说的。看秋叶挣扎的模样,看来对这两句话很是受用,让唐安信心大增:洛东辰啊洛东辰,你用这招输给老子,老子却用你的招泡到了妞,但这就是差距——虽然这妞是替别人泡的。
一帮人见到这三样礼物,都是气的捶胸顿足:他娘的,这么简单的礼物,老子怎么就没想到?看看秋叶粉面含春的模样,傻子也知道有戏。若是自己能有这份心思,怎么还会一个人在双人炕上孤单寂寞?
秋叶犹豫再三,终于还是抵不住诱惑,接过了唐安的“礼物”。不要说他,换做任何一个女子,被唐安的三寸不烂之舌这么忽悠也要中招。秋叶做了一福,衷心道:“既然公子如此厚爱,秋叶便恭敬不如从命了,还请公子带我谢过你家少爷。”
“秋叶姑娘若是有心,还是自己道谢吧。”唐安微微一笑,搞定!转头高呼道:“少爷——”
程采和已经完全呆滞了,他怎么都想不到唐安竟然真的做到了!那可是四朵金花里的秋叶啊,他娘的四舅姥姥,老子是在做梦么?
想到真的要和梦中情人亲密接触了,程采和脸色惩红,呼吸都急促起来。被唐安一召唤,哆哆嗦嗦的朝着女神迈出一只脚,但激动之下,竟然踩在了裤子上,一个狗抢屎扑到在地上。
所有人都无语了,他们甚至连取笑的兴致也没有,只余下深深地震惊:难道那个话里话外细心体贴、智珠在握、决胜千里、运筹帷幄的智公子,就是眼前的胖子么?老天爷,你开开眼,告诉我们这不是真的!
最意外的莫过于蓝青竹了,他一看到唐安,就有一种不妙的感觉。但他怎么也想不到,他居然真的成功了!若是程采和真的与秋叶共饮一杯,自己岂不成了整个京城的笑柄?
“意外!”程采和忍着剧痛怕了起来,脸上还挤出一丝笑容,一瘸一拐的走到秋叶面前,语无伦次道:“秋叶姑娘,三样薄利给我,你的一点心意代表。”
唐安捂着脸,一脸的尴尬。这个死胖子,他什么时候能让老子省一丁点心?赔笑道:“我家少爷方才摔倒了,脑袋不太灵光。他想说的是:给你三样薄利,代表他的一点心意。”
秋叶也有些意外,看来自己的春梦就此破灭了。但是于情于理,自己都该好好谢谢对方,于是又到邻桌斟满一杯酒,道:“公子如此细心,秋叶十分感动。便是酒量不济,也要敬公子一杯,替我们舞者对公子聊表感谢。”
程采和色授魂与,赶忙倒满一杯,和那小手里的酒杯轻轻一碰,恭声道:“应该的应该的。”
两人对视一眼,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让周围的众人又是羡慕又是嫉妒。有些人则把目光投到了唐安身上,暗想以这胖子的草包模样,是绝想不出这样的妙计的,看来都是这小书童的功劳,他才是真正的花丛圣手。得此一人,何愁今后泡不到妞?
程采和得偿所愿,心里的大是满足,开心的合不拢嘴,甚至连和蓝青竹的赌约都忘记了。如此良机,正想着怎么“探胸”,却见周围烛火忽的又暗了下来。
一阵美妙的竹笛声响了起来,悠扬飘远,直吹进人的心里。琴声合鸣,与竹笛的音律完全融合在了一起,听起来仿若让人置身山谷,头顶是浩瀚的星空,周围是茂密的树林,一条清泉蜿蜒延伸,处处都是自然好风光。
“风悠悠,
水潺潺,
碧原夜观兰,
幽香四溢,
星宿醉,
游河畔,
溅起水花无数。
我欲随风而舞,
却恐扰清梦,
化作哀怨一叹。
山河美,
美若兰,
人生寻花几回,
景色浮云过眼,
淳芳永留心间。”
空幽的曲调,宛若天籁之音。那动人的歌喉,吐露第一个字的时候,顿时让所有人都石化了,仿佛听到了仙音。
飞雪悦兰台空寂一片,不见一个人。人未见,声先闻,倒是别样的新鲜。
人们随声望去,只见屋子顶端,一道人影背后吊着一根丝线,缓缓坠落,如同仙子降临尘世一般,感官上格外刺激。
那人风姿卓越,穿着一身水蓝色的衣衫,长袖飘飘,随同遨游于天际,莲足微弓,正向着台子飞来。
最耀眼的,莫过于一头醒目的白发,根根银丝随风飞舞,白如雪,美如画。
没过多久,那道蓝色的身影落到了白色的玉台上,颜色的鲜明反差看起来格外抢眼,蓝色的长袖一舞,使她看起来如同洛水河畔的洛神一般,美艳不可方物。
而当她缓缓抬起头来,露出整个玉容时,所有在场的男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被她惊心动魄的美深深打动。
刀削般的瓜子脸白皙水嫩,在白发的衬托下分外娇艳,一双宁静的双眸既慵懒又透着一丝性感,黑的瞳孔与雪白的肌肤分明,俏皮的琼鼻下面,那薄薄的粉红色的嘴唇娇艳欲滴,如同朝雾里的玫瑰一样。整张脸搭配在一起,即使再挑剔的人也找不出一丝瑕疵,除了完美,也许再也找不到一个词能更好的诠释她的美貌。
她就如坠 ...
落凡间的仙子如梦初醒一般,慵懒的睁开双眼,用不染人间烟火的眼眸打量着这个世界,带给人们的,是无与伦比的震撼。
有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她了,但每一次看到这张脸庞,都会有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甚至连心跳都会漏掉几分。有些在倒酒的人,连酒壶里的酒撒了一桌子都没有察觉。
春夏秋冬四朵金花在很多人看来已经是人间极品了,可是和眼前的玉人想比,却完全不够看,就好像萤火与皓月一样。
毫无疑问,眼前这人自然就是飞雪悦兰阁的台柱,号称“歌舞双绝”的柳倾歌了。
秋叶美眸闪过一丝惊讶,确如唐安所说,有时候她的确会感到焦躁难眠,却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想不到那位神秘的“少爷”连这都考虑到了,倒也是个细心人。而且只看这书童言谈举止,想必主子也不是寻常人物,若是谈的来,说不得以后执子之手,谈情说爱,甚至共赴巫山...
唔,羞死人了!
正在她胡思乱想之际,唐安有些费劲的把腰间第三样礼物——一个小小的油纸袋掏了出来,道:“舞者最好的时候,正是青春年少之时,待到韶颜逝去,往日的光彩也便会随之烟消云散。我家少爷却希望小姐能多在舞台上停留几年,为我们这些衷心喜爱小姐舞蹈的人们留下一些精彩的回忆,所以准备了一包珍珠粉。这珍珠粉素有美容养颜的功效,每日在皮肤上涂抹一些,会使小姐的肌肤更加晶莹剔透、光彩照人。”
“这...”秋叶心底防线彻底崩溃,试问有那个女人不爱美?特别是从事她的职业,对容颜的依赖绝非一般人所能想象。每一个舞姬都是想趁着青春貌美时多做努力,为下半辈子积累本钱,因为她们很清楚,自己的精彩是如此的短暂。要是能将青春多保留几年,谁又能够拒绝呢?
“秋叶姑娘不必介意,我先前说过了,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而已。姑娘若是有心,自己去买也花不了几个钱,今日送来只是为给小姐省去些麻烦而已。”唐安继续说道,“我家少爷说了,有秋叶姑娘这样的舞者,乃是我大唐之幸,在此仅祝姑娘红颜常驻,吉祥平安!”
最后两句话,是唐安是剽窃洛东辰的。当夜洛大才子为蓝海棠燃灯祈福,最后便是这么说的。看秋叶挣扎的模样,看来对这两句话很是受用,让唐安信心大增:洛东辰啊洛东辰,你用这招输给老子,老子却用你的招泡到了妞,但这就是差距——虽然这妞是替别人泡的。
一帮人见到这三样礼物,都是气的捶胸顿足:他娘的,这么简单的礼物,老子怎么就没想到?看看秋叶粉面含春的模样,傻子也知道有戏。若是自己能有这份心思,怎么还会一个人在双人炕上孤单寂寞?
秋叶犹豫再三,终于还是抵不住诱惑,接过了唐安的“礼物”。不要说他,换做任何一个女子,被唐安的三寸不烂之舌这么忽悠也要中招。秋叶做了一福,衷心道:“既然公子如此厚爱,秋叶便恭敬不如从命了,还请公子带我谢过你家少爷。”
“秋叶姑娘若是有心,还是自己道谢吧。”唐安微微一笑,搞定!转头高呼道:“少爷——”
程采和已经完全呆滞了,他怎么都想不到唐安竟然真的做到了!那可是四朵金花里的秋叶啊,他娘的四舅姥姥,老子是在做梦么?
想到真的要和梦中情人亲密接触了,程采和脸色惩红,呼吸都急促起来。被唐安一召唤,哆哆嗦嗦的朝着女神迈出一只脚,但激动之下,竟然踩在了裤子上,一个狗抢屎扑到在地上。
所有人都无语了,他们甚至连取笑的兴致也没有,只余下深深地震惊:难道那个话里话外细心体贴、智珠在握、决胜千里、运筹帷幄的智公子,就是眼前的胖子么?老天爷,你开开眼,告诉我们这不是真的!
最意外的莫过于蓝青竹了,他一看到唐安,就有一种不妙的感觉。但他怎么也想不到,他居然真的成功了!若是程采和真的与秋叶共饮一杯,自己岂不成了整个京城的笑柄?
“意外!”程采和忍着剧痛怕了起来,脸上还挤出一丝笑容,一瘸一拐的走到秋叶面前,语无伦次道:“秋叶姑娘,三样薄利给我,你的一点心意代表。”
唐安捂着脸,一脸的尴尬。这个死胖子,他什么时候能让老子省一丁点心?赔笑道:“我家少爷方才摔倒了,脑袋不太灵光。他想说的是:给你三样薄利,代表他的一点心意。”
秋叶也有些意外,看来自己的春梦就此破灭了。但是于情于理,自己都该好好谢谢对方,于是又到邻桌斟满一杯酒,道:“公子如此细心,秋叶十分感动。便是酒量不济,也要敬公子一杯,替我们舞者对公子聊表感谢。”
程采和色授魂与,赶忙倒满一杯,和那小手里的酒杯轻轻一碰,恭声道:“应该的应该的。”
两人对视一眼,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让周围的众人又是羡慕又是嫉妒。有些人则把目光投到了唐安身上,暗想以这胖子的草包模样,是绝想不出这样的妙计的,看来都是这小书童的功劳,他才是真正的花丛圣手。得此一人,何愁今后泡不到妞?
程采和得偿所愿,心里的大是满足,开心的合不拢嘴,甚至连和蓝青竹的赌约都忘记了。如此良机,正想着怎么“探胸”,却见周围烛火忽的又暗了下来。
一阵美妙的竹笛声响了起来,悠扬飘远,直吹进人的心里。琴声合鸣,与竹笛的音律完全融合在了一起,听起来仿若让人置身山谷,头顶是浩瀚的星空,周围是茂密的树林,一条清泉蜿蜒延伸,处处都是自然好风光。
“风悠悠,
水潺潺,
碧原夜观兰,
幽香四溢,
星宿醉,
游河畔,
溅起水花无数。
我欲随风而舞,
却恐扰清梦,
化作哀怨一叹。
山河美,
美若兰,
人生寻花几回,
景色浮云过眼,
淳芳永留心间。”
空幽的曲调,宛若天籁之音。那动人的歌喉,吐露第一个字的时候,顿时让所有人都石化了,仿佛听到了仙音。
飞雪悦兰台空寂一片,不见一个人。人未见,声先闻,倒是别样的新鲜。
人们随声望去,只见屋子顶端,一道人影背后吊着一根丝线,缓缓坠落,如同仙子降临尘世一般,感官上格外刺激。
那人风姿卓越,穿着一身水蓝色的衣衫,长袖飘飘,随同遨游于天际,莲足微弓,正向着台子飞来。
最耀眼的,莫过于一头醒目的白发,根根银丝随风飞舞,白如雪,美如画。
没过多久,那道蓝色的身影落到了白色的玉台上,颜色的鲜明反差看起来格外抢眼,蓝色的长袖一舞,使她看起来如同洛水河畔的洛神一般,美艳不可方物。
而当她缓缓抬起头来,露出整个玉容时,所有在场的男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被她惊心动魄的美深深打动。
刀削般的瓜子脸白皙水嫩,在白发的衬托下分外娇艳,一双宁静的双眸既慵懒又透着一丝性感,黑的瞳孔与雪白的肌肤分明,俏皮的琼鼻下面,那薄薄的粉红色的嘴唇娇艳欲滴,如同朝雾里的玫瑰一样。整张脸搭配在一起,即使再挑剔的人也找不出一丝瑕疵,除了完美,也许再也找不到一个词能更好的诠释她的美貌。
她就如坠 ...
落凡间的仙子如梦初醒一般,慵懒的睁开双眼,用不染人间烟火的眼眸打量着这个世界,带给人们的,是无与伦比的震撼。
有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她了,但每一次看到这张脸庞,都会有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甚至连心跳都会漏掉几分。有些在倒酒的人,连酒壶里的酒撒了一桌子都没有察觉。
春夏秋冬四朵金花在很多人看来已经是人间极品了,可是和眼前的玉人想比,却完全不够看,就好像萤火与皓月一样。
毫无疑问,眼前这人自然就是飞雪悦兰阁的台柱,号称“歌舞双绝”的柳倾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