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启明 第765章 舆论导向
第765章 舆论导向
为了给这次审判造声势,仲裁庭四处活动,首先是让文宣部门在《临高时报》上刊发了此案的专题新闻,虽然丁丁对有多少人能看明白持怀疑态度――但是马甲的指导意见是“煮夹生饭”。好歹新移民都是经过基本扫盲训练的,看看报纸不成问题,至于本地的土著,许多人也在工厂里接受了扫盲。
文章是由丁丁亲自动笔――文宣部门里有几个大明的童生之类的读书人,他们写得文章就算是白话文也酸不可言,丁丁很少要他们写文章,主要派他们校稿。
写普法文章对丁丁来说不是第一回,不过给17世纪的老百姓写普法文章是个很大的挑战――他们即没有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既要告诉他们基本的概念,又得通俗易懂。让丁丁绞尽脑汁才写了几篇普法文。
普法文章的重点,根据马甲的要求,不是放在《婚姻法》上,而是放在《刑事诉讼法》上,普及现代司法审理程序和法理概念,当然也要和明代的司法实践进行一定的对比。按照马甲的说法,要突出明代司法制度的“野蛮”、“落后”、“残忍”和“无能”。
为了突出这个四个重点,丁丁不得不求教于鄂水,让他从史籍笔记里寻找各种明代司法黑幕方面的材料作为炮弹。另外又专门跑了几次县衙,和王师爷进行了几次交流。
王师爷自从县衙被彻底架空之后就赋闲无事,每天除了帮着驻县办盖印,处理处理等因奉此的公文之外就是陪着吴县令喝酒下棋作诗,驻县办对他们供应从优,每月发给补助,足够他们优哉游哉的度日。对有人来请教自己问题当然乐得畅谈。
王兆敏当了几十年的师爷,刑名上虽然不见得如何出色,但是胜在阅历多,经手的案子不计其数,现在听说要“黑幕”类的东西,当即捡了几个案情比较复杂离奇的一一的说了。还根据他的看法一一作了具体的评论。
关于案件本身的报道,丁丁也按照后世的基本原则,才用某村、某部和化名原则,海军还特意打来电话,要求他在文章里不能出现任何让人联想起海军的内容。魏爱文则要求在报导中不能出现后面的海军和警备营殴斗的事情。
“MMD,到底谁是文宣部?”丁丁虽然理解他们的想法,但是对是个部门就要对自己的报导指手画脚感到很是不满。
最后,杜雯突然打来电话,要求就这个案子是否有助于提高妇女地位问题和丁丁进行了交流。
“我觉得这和妇女地位问题没什么关系……”
“怎么能说没有关系呢?这是典型的物化女性。整个过程中有没有人专门去和哪位受害女性谈过话,听听她的心声?”
丁丁承认自己的确没有,不过仲裁庭的办案人员应该是去讯问过了。
“你看,没有一个人在乎女性的意志和权利!”电话里的声音有点激动了,“难道她就不想离婚?”
“你去问仲裁庭吧。”
“我当然会去问,但是关于这个案子《临高时报》的报导倾向有严重的问题……”
丁丁郁闷的挂掉了电话――报导有什么倾向性问题?潘潘正在一边煮咖啡,说:“谁来得电话?”
“妇联的杜雯。”丁丁没法向潘潘解释清楚杜雯所在的社会工作办公室是个什么样的机构,就把她最容易理解的妇联主席介绍给了她。
而杜雯也多次来和潘潘谈过要她加入妇联,潘潘对加入政治组织不感兴趣――她一贯认为妇女的权益要靠自己来保护,而不是组成什么社团组织来要求,理念不合就一直没答应。
“这个案子和妇女权益有关吗?”潘潘对这个案子也很有兴趣,虽然她对仲裁庭案子还没审,已经内部有了结论感到不满,但是就整体来说这个案子没什么特殊之处。当然她不是和能理解一部分元老要判处死刑或者无期的意见。在她看来即使是“破坏军婚”,给予一点惩罚也够了。
“要说有关也有关。”丁丁看着一桌子的清样和稿件,“比如为什么那个妇女不能选择自己所爱的男人之类。”他赶紧又加上一句,“是杜雯说得。”
女人的八卦天性立刻开始发作了:“她爱那个小伙子吗?”
“谁知道。”丁丁说,“这事和案子没关系。”
“我倒是很想知道。”潘潘被勾起了兴趣,“我想写个专题报道,关于归化民的感情问题……”
“绝对不行。”丁丁赶紧阻止自己老婆的奇思妙想,“归化民用不着考虑感情问题,吃饭干活就好了。你让他们想这么多干什么?”
“你这话说得,他们也是人。为什么不可以有感情生活?”说着坚决要搞这个主题。丁丁考虑再三,认为既然仲裁庭马上要公布《婚姻法》,离婚就是婚姻法中最主要的一条,从造舆论声势来说搞这么个报道也无可厚非。最后同意了潘潘的要求。给她开了一张采访证。可以进入县衙监狱进行采访。
结果潘潘的采访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原本她以为会见到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女子,结果看到的却是一个苍老不堪的瘦小女人,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魅力可言。
虽然她带去了一个会说闽南话的翻译,但是当事人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状如鬼魅的“首长”来找她谈话已经被吓得不知所措了,更不用说翻译满口说出来的感情名词了。光一句“你是不是爱上了某某某”就解释了几分钟。
更让潘潘气馁的是,这个形如老妇的女子根本说不清自己爱不爱嫌疑人,连是不是喜欢都不愿意谈,潘潘甚至觉得对方对自己把这种事情挂在嘴边表现出了无言的鄙视。不是一问三不知,就是不愿意说话。弄得潘潘的采访难以为继。
最后,潘潘只好说:“要是给你机会,你愿意不愿意和某某一起结婚过日子?”她很期望得到一个“爱情至上”的答案,但是当事人干脆利落的表示:不愿意。至于为什么,她根本就不愿意说,不管潘潘怎么问,对方都用一种“管你屁事”的眼神看着她。
“这些人,到底有没有自己的思想?”潘潘忍不住把见闻向丁丁倾诉了一番。
丁丁淡定的一笑:“这你就受不了了?17世纪的老百姓,能和你一问一答的交流就不错了――别忘记当事人还是在东门市干售货员――好歹受过点现代文明洗礼的呢!你真下乡去和老百姓聊聊天看,十句话里回答你一句就不错了。你还想写什么专题报道。”
报纸的舆论准备之外,文宣部门还通过“舆论引导员”在大庭广众之间进行舆论造势,舆论引导员是文宣部搞出来的新花样,在归化民中选择口齿伶俐,爱传播小道消息的人――以商贩为主――按照每周的文宣部的“通知”精神来散布消息,指引舆论方向。作为报酬,每个人每个月由文宣部发给50元流通券作为一种小小的激励――丁丁拒绝承认这是一种“报酬”。
目的很快就达到了,引导员们在各村各镇的街头巷尾进行的传播很快就把这个案子传遍了全县――以至于有元老提出了异议:这样大肆渲染是否会对军队形象产生不良的后果?会不会让人产生一旦加入军队老婆就会被人NTR?
但是马甲等人认为只有大肆宣传这个案例,才能让归化民们对NTR军人的老婆产生畏惧――若干年的苦役可不是说着玩的,符有地的劳改营已经成为临高新政权的恐怖传说之一,在百姓们心目中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杜雯和过去一样要求通过这个案子来宣传“保护妇女权益”,她要求同时判决水兵和他老婆离婚――因为他们已经“感情破裂”,同时追究这个水兵打老婆的“家庭暴力”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要求理所当然的遭到了海军的坚决反对。同样也遭到了多数元老的反对――除了刚刚从外地调研回来的刘月菲。即使是女元老也对一个土著妇女的感情生活是否幸福漠不关心。杜雯眼看着元老中间缺少支持者,就亲自撰写了多篇鼓吹妇女权益保护的文章,交给丁丁在《临高时报外部版》上刊发。
案件就这样在各部门的不同心思之下被共同推进着,紧锣密鼓的准备上演一场司法大戏。
马甲兴致勃勃的给安熙等准备出庭的人员订做了黑色的法袍――他专门去了企划院的仓库,选了一种光泽和质地都上佳的黑色绸料。他还直接指挥人把东门市的简易法庭修缮了下,里外见新。墙壁上新贴了软木吸音板,用来消除旁听席里说话的噪声。窗户上加了铁制的护栏――根据最新的消息,到时候恐怕会有很多人来旁听,进不了法庭的人大概会象另一个时空的人一样爬在窗户上。
为了给这次审判造声势,仲裁庭四处活动,首先是让文宣部门在《临高时报》上刊发了此案的专题新闻,虽然丁丁对有多少人能看明白持怀疑态度――但是马甲的指导意见是“煮夹生饭”。好歹新移民都是经过基本扫盲训练的,看看报纸不成问题,至于本地的土著,许多人也在工厂里接受了扫盲。
文章是由丁丁亲自动笔――文宣部门里有几个大明的童生之类的读书人,他们写得文章就算是白话文也酸不可言,丁丁很少要他们写文章,主要派他们校稿。
写普法文章对丁丁来说不是第一回,不过给17世纪的老百姓写普法文章是个很大的挑战――他们即没有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既要告诉他们基本的概念,又得通俗易懂。让丁丁绞尽脑汁才写了几篇普法文。
普法文章的重点,根据马甲的要求,不是放在《婚姻法》上,而是放在《刑事诉讼法》上,普及现代司法审理程序和法理概念,当然也要和明代的司法实践进行一定的对比。按照马甲的说法,要突出明代司法制度的“野蛮”、“落后”、“残忍”和“无能”。
为了突出这个四个重点,丁丁不得不求教于鄂水,让他从史籍笔记里寻找各种明代司法黑幕方面的材料作为炮弹。另外又专门跑了几次县衙,和王师爷进行了几次交流。
王师爷自从县衙被彻底架空之后就赋闲无事,每天除了帮着驻县办盖印,处理处理等因奉此的公文之外就是陪着吴县令喝酒下棋作诗,驻县办对他们供应从优,每月发给补助,足够他们优哉游哉的度日。对有人来请教自己问题当然乐得畅谈。
王兆敏当了几十年的师爷,刑名上虽然不见得如何出色,但是胜在阅历多,经手的案子不计其数,现在听说要“黑幕”类的东西,当即捡了几个案情比较复杂离奇的一一的说了。还根据他的看法一一作了具体的评论。
关于案件本身的报道,丁丁也按照后世的基本原则,才用某村、某部和化名原则,海军还特意打来电话,要求他在文章里不能出现任何让人联想起海军的内容。魏爱文则要求在报导中不能出现后面的海军和警备营殴斗的事情。
“MMD,到底谁是文宣部?”丁丁虽然理解他们的想法,但是对是个部门就要对自己的报导指手画脚感到很是不满。
最后,杜雯突然打来电话,要求就这个案子是否有助于提高妇女地位问题和丁丁进行了交流。
“我觉得这和妇女地位问题没什么关系……”
“怎么能说没有关系呢?这是典型的物化女性。整个过程中有没有人专门去和哪位受害女性谈过话,听听她的心声?”
丁丁承认自己的确没有,不过仲裁庭的办案人员应该是去讯问过了。
“你看,没有一个人在乎女性的意志和权利!”电话里的声音有点激动了,“难道她就不想离婚?”
“你去问仲裁庭吧。”
“我当然会去问,但是关于这个案子《临高时报》的报导倾向有严重的问题……”
丁丁郁闷的挂掉了电话――报导有什么倾向性问题?潘潘正在一边煮咖啡,说:“谁来得电话?”
“妇联的杜雯。”丁丁没法向潘潘解释清楚杜雯所在的社会工作办公室是个什么样的机构,就把她最容易理解的妇联主席介绍给了她。
而杜雯也多次来和潘潘谈过要她加入妇联,潘潘对加入政治组织不感兴趣――她一贯认为妇女的权益要靠自己来保护,而不是组成什么社团组织来要求,理念不合就一直没答应。
“这个案子和妇女权益有关吗?”潘潘对这个案子也很有兴趣,虽然她对仲裁庭案子还没审,已经内部有了结论感到不满,但是就整体来说这个案子没什么特殊之处。当然她不是和能理解一部分元老要判处死刑或者无期的意见。在她看来即使是“破坏军婚”,给予一点惩罚也够了。
“要说有关也有关。”丁丁看着一桌子的清样和稿件,“比如为什么那个妇女不能选择自己所爱的男人之类。”他赶紧又加上一句,“是杜雯说得。”
女人的八卦天性立刻开始发作了:“她爱那个小伙子吗?”
“谁知道。”丁丁说,“这事和案子没关系。”
“我倒是很想知道。”潘潘被勾起了兴趣,“我想写个专题报道,关于归化民的感情问题……”
“绝对不行。”丁丁赶紧阻止自己老婆的奇思妙想,“归化民用不着考虑感情问题,吃饭干活就好了。你让他们想这么多干什么?”
“你这话说得,他们也是人。为什么不可以有感情生活?”说着坚决要搞这个主题。丁丁考虑再三,认为既然仲裁庭马上要公布《婚姻法》,离婚就是婚姻法中最主要的一条,从造舆论声势来说搞这么个报道也无可厚非。最后同意了潘潘的要求。给她开了一张采访证。可以进入县衙监狱进行采访。
结果潘潘的采访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原本她以为会见到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女子,结果看到的却是一个苍老不堪的瘦小女人,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魅力可言。
虽然她带去了一个会说闽南话的翻译,但是当事人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状如鬼魅的“首长”来找她谈话已经被吓得不知所措了,更不用说翻译满口说出来的感情名词了。光一句“你是不是爱上了某某某”就解释了几分钟。
更让潘潘气馁的是,这个形如老妇的女子根本说不清自己爱不爱嫌疑人,连是不是喜欢都不愿意谈,潘潘甚至觉得对方对自己把这种事情挂在嘴边表现出了无言的鄙视。不是一问三不知,就是不愿意说话。弄得潘潘的采访难以为继。
最后,潘潘只好说:“要是给你机会,你愿意不愿意和某某一起结婚过日子?”她很期望得到一个“爱情至上”的答案,但是当事人干脆利落的表示:不愿意。至于为什么,她根本就不愿意说,不管潘潘怎么问,对方都用一种“管你屁事”的眼神看着她。
“这些人,到底有没有自己的思想?”潘潘忍不住把见闻向丁丁倾诉了一番。
丁丁淡定的一笑:“这你就受不了了?17世纪的老百姓,能和你一问一答的交流就不错了――别忘记当事人还是在东门市干售货员――好歹受过点现代文明洗礼的呢!你真下乡去和老百姓聊聊天看,十句话里回答你一句就不错了。你还想写什么专题报道。”
报纸的舆论准备之外,文宣部门还通过“舆论引导员”在大庭广众之间进行舆论造势,舆论引导员是文宣部搞出来的新花样,在归化民中选择口齿伶俐,爱传播小道消息的人――以商贩为主――按照每周的文宣部的“通知”精神来散布消息,指引舆论方向。作为报酬,每个人每个月由文宣部发给50元流通券作为一种小小的激励――丁丁拒绝承认这是一种“报酬”。
目的很快就达到了,引导员们在各村各镇的街头巷尾进行的传播很快就把这个案子传遍了全县――以至于有元老提出了异议:这样大肆渲染是否会对军队形象产生不良的后果?会不会让人产生一旦加入军队老婆就会被人NTR?
但是马甲等人认为只有大肆宣传这个案例,才能让归化民们对NTR军人的老婆产生畏惧――若干年的苦役可不是说着玩的,符有地的劳改营已经成为临高新政权的恐怖传说之一,在百姓们心目中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杜雯和过去一样要求通过这个案子来宣传“保护妇女权益”,她要求同时判决水兵和他老婆离婚――因为他们已经“感情破裂”,同时追究这个水兵打老婆的“家庭暴力”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要求理所当然的遭到了海军的坚决反对。同样也遭到了多数元老的反对――除了刚刚从外地调研回来的刘月菲。即使是女元老也对一个土著妇女的感情生活是否幸福漠不关心。杜雯眼看着元老中间缺少支持者,就亲自撰写了多篇鼓吹妇女权益保护的文章,交给丁丁在《临高时报外部版》上刊发。
案件就这样在各部门的不同心思之下被共同推进着,紧锣密鼓的准备上演一场司法大戏。
马甲兴致勃勃的给安熙等准备出庭的人员订做了黑色的法袍――他专门去了企划院的仓库,选了一种光泽和质地都上佳的黑色绸料。他还直接指挥人把东门市的简易法庭修缮了下,里外见新。墙壁上新贴了软木吸音板,用来消除旁听席里说话的噪声。窗户上加了铁制的护栏――根据最新的消息,到时候恐怕会有很多人来旁听,进不了法庭的人大概会象另一个时空的人一样爬在窗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