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尽天上仙 第227章 秦歌告白被拒
陈苏安并不知道,秦歌之所以决定等中州这边的事做完后就去前线,不仅是因为他想为人族做点什么,也是因为那里能收集到很多恶魔之魂。
混在人族这边的魔族奸细,能揪出的都已揪出,揪不出的,那也就揪不出。
混在人族这边的魔族奸细都是职业间谍,并不是傻子,见同胞们接二连三的遇难,他们肯定会隐藏得更深。
秦歌和京东的药王爷并不是无所不能的神,能揪出来的,也就这么些。
因此,秦歌在人族这边收集不到足够的恶魔之魂。
只有在前线的抗魔战场上,才能收集到足够魂斩升级的恶魔之魂。
所以秦歌想去前线。
其实这事儿很早他就在跟剑灵儿商量,剑灵儿自然是全力赞同。
秦歌现在能够使用的最强战力就是魂斩,当然,还有一个天天缠在他手臂上睡觉的子玉蟒。
他的修为提升的很慢,这倒不是因为他天赋不行,也不是悟性不够高,相反,其实修道对他来说很简单,真的很简单,就好像任玉虹觉得修道也很简单一样。
鬼剑派的弟子,从来都不会觉得修道是有多么难的一件事。
秦歌的修为之所以提升的慢,主要是因为他没有剑。
他是个剑客,以剑为道,可若是没有剑,那又如何悟道?
这便是他修为提升慢的主要原因。
懒并不是原因,因为真正的天才他有资格懒,他不需要像大多数人那样去努力。
任玉虹下山几年,到处游山玩水看世界,然后来到中州,万剑墓为她绽放光芒,随后只用几年时间便成为剑仙,而且还是最强的那位剑仙。
这便是鬼剑派的弟子。
随便一个,都能震惊世人。
而秦歌和任玉虹都是同一个师父教出来的,谁又会比谁差?
任玉虹能做到的,秦歌自然也能做到。
但偏偏秦歌就是没有剑。
可若是要得到属于自己的那把剑,那就需要牺牲做为木之星的安芝芝,秦歌觉得他做不到,他宁愿不要剑,所以,为保障自己的战力,他今后只能在“魂斩”这个能力上面下工夫花心思。
剑,不要也罢。
在秦歌想着这些事的时候,他已经离开陈苏安的住处,孤身行走在雄伟华丽的宫殿群中,偶尔能听到远处练功场上道宗弟子们练剑时发出的各种声音。
忽有香风扑鼻。
一道倩影从天而降,衣裙飘飘的落在他的前方。
秦歌思绪瞬敛,停下脚步,看向前方那道倩影,脸上露出笑容,“哎哟,舞姐?”
步知舞能知道秦歌来玄玉宫的消息,秦歌并不觉得奇怪,估计这玄玉宫里到处都是她的眼睛。
自从上次在万剑墓的天铸洞边,安芝芝冲步知舞发火说出那些话后,步知舞对秦歌……就有种怪怪的感觉。
她一直不敢见秦歌。
她很害怕面对秦歌。
但她想了很久,还是做下某种决定。
秦歌两手抱在脑后,潇洒的走向步知舞,“我还准备去找你,没想到你自己送上门。”
步知舞露出笑容,没好气的嗔道:“切,什么叫‘自己送上门’?”
秦歌笑问:“怎么,这么迫不及待的来找我,是不是很想我?”
步知舞说道:“我想吃萝莉宫的水果,我送你回去吧。”
“嗯,这样也好。”秦歌满目思索,很认真的说道:“像我这样的美少年孤身一人回家,要是路上遇到坏姐姐怎么办?刚好有漂亮小姐姐主动来保护我,求之不得。”
步知舞寒声道:“姓秦的,你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秦歌满脸惊恐,双手抱胸,“怎么……难道你要劫色?先那啥再那啥?”
步知舞:“我看你是活腻了,看打!”
“救命啊!有人劫色啊!”秦歌吓得撒腿就跑。
“别跑!”
“……”
尔后,两人同乘一狐,直接飞往萝莉宫。
……
……
萝莉宫。
在风景优美,山水如画,空气清新的山谷中。
步知舞坐在秦歌亲手设计、由莳小幽帮忙制作的摇摇椅上,用水果刀小心翼翼的削着橙子皮。
她喜欢吃橙子,但懒得用指甲去剥,怕把漂亮的指甲弄坏。
前方不远处,那片很宽阔的空地已经变成操场。
此刻小萝莉们已经下课,在花欣悦这位老师的带领下,正在操场上快乐玩耍,玩秦歌以前教她们玩的“老鹰捉小鸡”游戏,还有几个比较调皮的躲在精灵古树下打牌输杏核,还有一群在另一边玩“丢手绢”游戏。
秦歌突然十万火急的跑来,神情焦急,伸手按住步知舞的肩膀,“不好!它们来了,快跑,舞姐快跑啊!”
步知舞神情一紧,急忙站起身,“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却在这时,秦歌屁股一歪便坐到椅子上,舒服斯基的眯着眼睛,还翘着二郎腿。
步知舞这才意识到,她是被某个无耻的家伙给耍了。
秦歌其实只是想跟她抢座位,因为她一来就霸占了秦歌的座位,让秦歌没地儿坐。
她觉得秦歌这招真是够高,不过怎么就这么无耻呢?怎么就这么想揍他呢?
她藏在袖中的拳头捏得很紧,一双眼睛眯成月牙儿,微笑的看着秦歌。
她很崇拜她的师父玄玉剑仙,不管面对任何套路,都以绝对的力量来迎击,所以她决定模仿自己的偶像。
因此,她将秦歌给按在摇摇椅上毒打一顿。
“你要跟我抢座是吧?那好啊,就给我一辈子瘫在上面,永远别起来!”
“为何某些人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呢?怎么打都不打不怕呢?”
“为何只要揍某些人就是有这么的快乐开心呢?”
“真是奇了怪了。”
“我这可怜的拳头。”
秦歌被揍的很惨,不过他真的很无耻。
只见他双手捂住胸口,满脸享受陶醉。
“啊……宝贝……快用力……”
步知舞果断停手,因为无耻又恶心的某人实在是让她揍不下去,便一脚将某人连同椅子踹飞。
“给我去死!”
不远处的操场上,好多小萝莉都在捂嘴偷笑,觉得男神大大真惨。
花欣悦过来扯扯步知舞的衣袖,“知舞大大,你别欺负男神大大好不好?”
“什么男神,他就是个叼丝!哼!”步知舞气鼓鼓的离去,去找那些可爱的小萝莉玩。
“……”
时间过去很久。
步知舞已经吃掉好几颗橙子,只因为秦歌说过这种叫做“橙子”的水果富含一种叫做“胶原蛋白”的东西,女孩子吃了很有好处,所以她就喜欢上这种水果。
她还跟小萝莉们一起玩过很多游戏,比如什么“瞎子摸鱼”,比如“一二三木头人”。
这都是秦歌教小萝莉们玩的,她觉得好有趣,但也感到很遗憾,因为她小时候总是病恹恹的,大多时间都躺在床上,并没有这么快乐的童年,仅有的那两年快乐时光,却也不是很快乐,因为那冷冰冰的小哥哥才不会陪她玩,只会给她喝很苦的药,唯一的快乐,或许就是偷看小哥哥练剑,她觉得小哥哥练剑时的样子好帅。
……
一片安静中,步知舞的视线从那些小萝莉们身上收回,又从摇摇椅上站起身,对身旁的秦歌说道:“秦歌,我们去逛逛吧。”
“走啊。”
秦歌蹲在摇摇椅旁边,两手撑着下巴。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有她在身边,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在农场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上。
步知舞安静的走在秦歌身后。
秦歌走在前边,手里拿根棍子敲打两边的杂草。
因为刚刚下过一场蒙蒙细雨,草叶上有露珠。
他怕打湿她的鞋子。
安静好久后,小路快要走到尽头。
步知舞内心终于做下决定,她今天来,并不是真的要吃萝莉宫的水果,而是因为她的这个决定。
一个深呼吸后,她声音很低的问道:“秦歌,你喜欢我吗?”
秦歌愣住,然后身体僵住,接着心脏开始扑通扑通的狂跳,腹部还隐隐有些发热发疼。
她的这句话,像是一道雷劈进他的脑海里,震荡他的灵魂。
他觉得,一定是她忍不住了,所以才主动告白。
幸福来得太突然。
他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那个男人。
原来,恋爱这么甜。
好久之后,秦歌才转身面向步知舞。
他面红耳赤,紧张的两手无处安放,所以只好藏在身后,捏着衣服。
他有些不敢与步知舞对视,所以只好故意装出一副显得漫不经心的样子,看着天边的云彩。
他手心都汗湿了。
这该死的荷尔蒙!
“是!”一片安静中,秦歌勇敢说道。
在说出这个字后,他感觉自己的整个世界都变得轻飘飘的,大脑里一片空白。
好像世界上的一切都不再重要,只有眼前的她最重要。
步知舞注视着他,没有说话。
秦歌:“对,我就是喜欢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是不是感到很幸福?你将我当好哥们儿,但我却想要睡你。”
“是的,步知舞,我从来没有将你当朋友,我就是喜欢你,我很喜欢你,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种喜欢,是一辈子的那种喜欢!”
步知舞面无表情:“但我不喜欢你。”
秦歌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扑通扑通狂跳的心也是猛地一沉,像是被一块巨大的石头砸下来压到。
步知舞静静的道:“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模仿我的声音,帮我拒绝子桑师兄,那时候你跟我说过的话吗?”
秦歌仔细回想。
他记得,那时在帮她拒绝子桑不孤后,他对她说……要拒绝一个爱你而你却不爱他的人,那就必须要狠,不要给他任何希望,快刀斩乱麻,这样对谁都好。而且你也不要觉得对不起他,因为感情这种事本就是两厢情愿而非一厢情愿。
“记得。”
步知舞:“这就是我给你的答复。”
“谢谢你,这么直接的令我痛得彻底。”秦歌在心里默默的说道。
步知舞:“秦歌,我将你当朋友,你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所以,对不起……我不希望你陷得越来越深,到时候伤得越来越痛。”
“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步知舞哭了。
长痛不如短痛,一刀下去,干净利落。
以后就再也不会痛了。
这就像拔牙,要拔不拔的,只会令人越来越痛苦,所以干脆狠下心,一次性给拔掉。
“秦歌,你还记得我以前跟你说过的吗……我有喜欢的人,他或许不是最优秀的,或许你比他还要优秀,但我就是忘不了他,而我的心,也只属于他。”
秦歌声音有些沙哑:“但你也说过,你已经见不到他,甚至你都已经忘记他的模样,不知道他身在何方。为什么,为什么你就不能走出来,接受新感情?”
“其实我也有,我曾经……也有一个深爱的姑娘,但是我跟她不可能,所以我选择忘记她。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从什么开始,你慢慢的走进我的心里,越来越深……再也走不出来。”
步知舞:“我的心,只属于他,不管此生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不管他在哪,我心里的那个位置,会永远为他留着。至于其它的,我容不下,完全容不下。”
她抬眼注视着秦歌,“秦歌,儿女情长,并不是人生的必需品。如今,在我的心里,只有人族的未来,只有御魔大业,只有天下太平!”
“我只会为我心中的那个男孩放弃一切,放弃名利,放弃权力,但老天爷既然没有安排我等到他,那么,我就注定要完成我的使命,扛起我的责任。”
秦歌心中好痛。
痛到快要窒息。
但他却突然咧嘴大笑起来,“哈哈哈哈……瞧瞧,瞧瞧你这傻样,我这是跟你闹着玩儿呢,你还真信?谁会喜欢你这种暴力女?你会不会自作多情?”
“怎么样舞姐?我这演技是不是很逼真?实不相瞒,我最近要写一部小说,就跟这些男女麻烦的情啊爱啊什么的有关,所以我就想趁这个机会找找灵感。”
步知舞愣了愣,遂露出笑容,“哈哈,我也是在逗你玩呢,我就是想试试你这家伙到底是不是对我图谋不轨!”
她说出一句很彪悍的话,然后上去拍拍秦歌肩膀,“走吧,带我去牧场逛逛。”
秦歌看看天色,“时候不早,要不改天再逛吧。”
“也对,我突然想起我也还有事,那我先回玄玉宫。”
“……”
步知舞离去了。
秦歌安静的站在田间小路上。
其实在刚刚,秦歌和步知舞都心知肚明,大家都是在装。
虽然这很尬,尬到极点。
但也只能勉强找个这样的台阶,两人才能走下去,才能保留最后的一点颜面。
至少这样,以后还能做朋友不是?
秦歌凝望步知舞渐渐远去的背影,眼睛有些湿,鼻子好酸,突然感到好委屈,想要放声大哭。
“你不喜欢我,心里容不下我……没关系,我喜欢你就行。”
“你不喜欢我,那是你的事,而我喜欢你,这是我自己的事。”
“你要天下太平,百姓安宁,我给你!”
“你要四海升平,海晏河清,我给你!”
“你要杀光魔族,我去杀!”
“只要……你能开心。”
……(未完待续。)
————————
自我感觉,这章写出了自己当年初恋时的那种感觉。
那时候的男女感情,就是这么纯粹,也有这么夸张,似乎真的可以为了她,放弃全世界。
但现在想想……真是年少。
混在人族这边的魔族奸细,能揪出的都已揪出,揪不出的,那也就揪不出。
混在人族这边的魔族奸细都是职业间谍,并不是傻子,见同胞们接二连三的遇难,他们肯定会隐藏得更深。
秦歌和京东的药王爷并不是无所不能的神,能揪出来的,也就这么些。
因此,秦歌在人族这边收集不到足够的恶魔之魂。
只有在前线的抗魔战场上,才能收集到足够魂斩升级的恶魔之魂。
所以秦歌想去前线。
其实这事儿很早他就在跟剑灵儿商量,剑灵儿自然是全力赞同。
秦歌现在能够使用的最强战力就是魂斩,当然,还有一个天天缠在他手臂上睡觉的子玉蟒。
他的修为提升的很慢,这倒不是因为他天赋不行,也不是悟性不够高,相反,其实修道对他来说很简单,真的很简单,就好像任玉虹觉得修道也很简单一样。
鬼剑派的弟子,从来都不会觉得修道是有多么难的一件事。
秦歌的修为之所以提升的慢,主要是因为他没有剑。
他是个剑客,以剑为道,可若是没有剑,那又如何悟道?
这便是他修为提升慢的主要原因。
懒并不是原因,因为真正的天才他有资格懒,他不需要像大多数人那样去努力。
任玉虹下山几年,到处游山玩水看世界,然后来到中州,万剑墓为她绽放光芒,随后只用几年时间便成为剑仙,而且还是最强的那位剑仙。
这便是鬼剑派的弟子。
随便一个,都能震惊世人。
而秦歌和任玉虹都是同一个师父教出来的,谁又会比谁差?
任玉虹能做到的,秦歌自然也能做到。
但偏偏秦歌就是没有剑。
可若是要得到属于自己的那把剑,那就需要牺牲做为木之星的安芝芝,秦歌觉得他做不到,他宁愿不要剑,所以,为保障自己的战力,他今后只能在“魂斩”这个能力上面下工夫花心思。
剑,不要也罢。
在秦歌想着这些事的时候,他已经离开陈苏安的住处,孤身行走在雄伟华丽的宫殿群中,偶尔能听到远处练功场上道宗弟子们练剑时发出的各种声音。
忽有香风扑鼻。
一道倩影从天而降,衣裙飘飘的落在他的前方。
秦歌思绪瞬敛,停下脚步,看向前方那道倩影,脸上露出笑容,“哎哟,舞姐?”
步知舞能知道秦歌来玄玉宫的消息,秦歌并不觉得奇怪,估计这玄玉宫里到处都是她的眼睛。
自从上次在万剑墓的天铸洞边,安芝芝冲步知舞发火说出那些话后,步知舞对秦歌……就有种怪怪的感觉。
她一直不敢见秦歌。
她很害怕面对秦歌。
但她想了很久,还是做下某种决定。
秦歌两手抱在脑后,潇洒的走向步知舞,“我还准备去找你,没想到你自己送上门。”
步知舞露出笑容,没好气的嗔道:“切,什么叫‘自己送上门’?”
秦歌笑问:“怎么,这么迫不及待的来找我,是不是很想我?”
步知舞说道:“我想吃萝莉宫的水果,我送你回去吧。”
“嗯,这样也好。”秦歌满目思索,很认真的说道:“像我这样的美少年孤身一人回家,要是路上遇到坏姐姐怎么办?刚好有漂亮小姐姐主动来保护我,求之不得。”
步知舞寒声道:“姓秦的,你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秦歌满脸惊恐,双手抱胸,“怎么……难道你要劫色?先那啥再那啥?”
步知舞:“我看你是活腻了,看打!”
“救命啊!有人劫色啊!”秦歌吓得撒腿就跑。
“别跑!”
“……”
尔后,两人同乘一狐,直接飞往萝莉宫。
……
……
萝莉宫。
在风景优美,山水如画,空气清新的山谷中。
步知舞坐在秦歌亲手设计、由莳小幽帮忙制作的摇摇椅上,用水果刀小心翼翼的削着橙子皮。
她喜欢吃橙子,但懒得用指甲去剥,怕把漂亮的指甲弄坏。
前方不远处,那片很宽阔的空地已经变成操场。
此刻小萝莉们已经下课,在花欣悦这位老师的带领下,正在操场上快乐玩耍,玩秦歌以前教她们玩的“老鹰捉小鸡”游戏,还有几个比较调皮的躲在精灵古树下打牌输杏核,还有一群在另一边玩“丢手绢”游戏。
秦歌突然十万火急的跑来,神情焦急,伸手按住步知舞的肩膀,“不好!它们来了,快跑,舞姐快跑啊!”
步知舞神情一紧,急忙站起身,“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却在这时,秦歌屁股一歪便坐到椅子上,舒服斯基的眯着眼睛,还翘着二郎腿。
步知舞这才意识到,她是被某个无耻的家伙给耍了。
秦歌其实只是想跟她抢座位,因为她一来就霸占了秦歌的座位,让秦歌没地儿坐。
她觉得秦歌这招真是够高,不过怎么就这么无耻呢?怎么就这么想揍他呢?
她藏在袖中的拳头捏得很紧,一双眼睛眯成月牙儿,微笑的看着秦歌。
她很崇拜她的师父玄玉剑仙,不管面对任何套路,都以绝对的力量来迎击,所以她决定模仿自己的偶像。
因此,她将秦歌给按在摇摇椅上毒打一顿。
“你要跟我抢座是吧?那好啊,就给我一辈子瘫在上面,永远别起来!”
“为何某些人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呢?怎么打都不打不怕呢?”
“为何只要揍某些人就是有这么的快乐开心呢?”
“真是奇了怪了。”
“我这可怜的拳头。”
秦歌被揍的很惨,不过他真的很无耻。
只见他双手捂住胸口,满脸享受陶醉。
“啊……宝贝……快用力……”
步知舞果断停手,因为无耻又恶心的某人实在是让她揍不下去,便一脚将某人连同椅子踹飞。
“给我去死!”
不远处的操场上,好多小萝莉都在捂嘴偷笑,觉得男神大大真惨。
花欣悦过来扯扯步知舞的衣袖,“知舞大大,你别欺负男神大大好不好?”
“什么男神,他就是个叼丝!哼!”步知舞气鼓鼓的离去,去找那些可爱的小萝莉玩。
“……”
时间过去很久。
步知舞已经吃掉好几颗橙子,只因为秦歌说过这种叫做“橙子”的水果富含一种叫做“胶原蛋白”的东西,女孩子吃了很有好处,所以她就喜欢上这种水果。
她还跟小萝莉们一起玩过很多游戏,比如什么“瞎子摸鱼”,比如“一二三木头人”。
这都是秦歌教小萝莉们玩的,她觉得好有趣,但也感到很遗憾,因为她小时候总是病恹恹的,大多时间都躺在床上,并没有这么快乐的童年,仅有的那两年快乐时光,却也不是很快乐,因为那冷冰冰的小哥哥才不会陪她玩,只会给她喝很苦的药,唯一的快乐,或许就是偷看小哥哥练剑,她觉得小哥哥练剑时的样子好帅。
……
一片安静中,步知舞的视线从那些小萝莉们身上收回,又从摇摇椅上站起身,对身旁的秦歌说道:“秦歌,我们去逛逛吧。”
“走啊。”
秦歌蹲在摇摇椅旁边,两手撑着下巴。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有她在身边,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在农场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上。
步知舞安静的走在秦歌身后。
秦歌走在前边,手里拿根棍子敲打两边的杂草。
因为刚刚下过一场蒙蒙细雨,草叶上有露珠。
他怕打湿她的鞋子。
安静好久后,小路快要走到尽头。
步知舞内心终于做下决定,她今天来,并不是真的要吃萝莉宫的水果,而是因为她的这个决定。
一个深呼吸后,她声音很低的问道:“秦歌,你喜欢我吗?”
秦歌愣住,然后身体僵住,接着心脏开始扑通扑通的狂跳,腹部还隐隐有些发热发疼。
她的这句话,像是一道雷劈进他的脑海里,震荡他的灵魂。
他觉得,一定是她忍不住了,所以才主动告白。
幸福来得太突然。
他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那个男人。
原来,恋爱这么甜。
好久之后,秦歌才转身面向步知舞。
他面红耳赤,紧张的两手无处安放,所以只好藏在身后,捏着衣服。
他有些不敢与步知舞对视,所以只好故意装出一副显得漫不经心的样子,看着天边的云彩。
他手心都汗湿了。
这该死的荷尔蒙!
“是!”一片安静中,秦歌勇敢说道。
在说出这个字后,他感觉自己的整个世界都变得轻飘飘的,大脑里一片空白。
好像世界上的一切都不再重要,只有眼前的她最重要。
步知舞注视着他,没有说话。
秦歌:“对,我就是喜欢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是不是感到很幸福?你将我当好哥们儿,但我却想要睡你。”
“是的,步知舞,我从来没有将你当朋友,我就是喜欢你,我很喜欢你,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种喜欢,是一辈子的那种喜欢!”
步知舞面无表情:“但我不喜欢你。”
秦歌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扑通扑通狂跳的心也是猛地一沉,像是被一块巨大的石头砸下来压到。
步知舞静静的道:“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模仿我的声音,帮我拒绝子桑师兄,那时候你跟我说过的话吗?”
秦歌仔细回想。
他记得,那时在帮她拒绝子桑不孤后,他对她说……要拒绝一个爱你而你却不爱他的人,那就必须要狠,不要给他任何希望,快刀斩乱麻,这样对谁都好。而且你也不要觉得对不起他,因为感情这种事本就是两厢情愿而非一厢情愿。
“记得。”
步知舞:“这就是我给你的答复。”
“谢谢你,这么直接的令我痛得彻底。”秦歌在心里默默的说道。
步知舞:“秦歌,我将你当朋友,你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所以,对不起……我不希望你陷得越来越深,到时候伤得越来越痛。”
“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步知舞哭了。
长痛不如短痛,一刀下去,干净利落。
以后就再也不会痛了。
这就像拔牙,要拔不拔的,只会令人越来越痛苦,所以干脆狠下心,一次性给拔掉。
“秦歌,你还记得我以前跟你说过的吗……我有喜欢的人,他或许不是最优秀的,或许你比他还要优秀,但我就是忘不了他,而我的心,也只属于他。”
秦歌声音有些沙哑:“但你也说过,你已经见不到他,甚至你都已经忘记他的模样,不知道他身在何方。为什么,为什么你就不能走出来,接受新感情?”
“其实我也有,我曾经……也有一个深爱的姑娘,但是我跟她不可能,所以我选择忘记她。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从什么开始,你慢慢的走进我的心里,越来越深……再也走不出来。”
步知舞:“我的心,只属于他,不管此生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不管他在哪,我心里的那个位置,会永远为他留着。至于其它的,我容不下,完全容不下。”
她抬眼注视着秦歌,“秦歌,儿女情长,并不是人生的必需品。如今,在我的心里,只有人族的未来,只有御魔大业,只有天下太平!”
“我只会为我心中的那个男孩放弃一切,放弃名利,放弃权力,但老天爷既然没有安排我等到他,那么,我就注定要完成我的使命,扛起我的责任。”
秦歌心中好痛。
痛到快要窒息。
但他却突然咧嘴大笑起来,“哈哈哈哈……瞧瞧,瞧瞧你这傻样,我这是跟你闹着玩儿呢,你还真信?谁会喜欢你这种暴力女?你会不会自作多情?”
“怎么样舞姐?我这演技是不是很逼真?实不相瞒,我最近要写一部小说,就跟这些男女麻烦的情啊爱啊什么的有关,所以我就想趁这个机会找找灵感。”
步知舞愣了愣,遂露出笑容,“哈哈,我也是在逗你玩呢,我就是想试试你这家伙到底是不是对我图谋不轨!”
她说出一句很彪悍的话,然后上去拍拍秦歌肩膀,“走吧,带我去牧场逛逛。”
秦歌看看天色,“时候不早,要不改天再逛吧。”
“也对,我突然想起我也还有事,那我先回玄玉宫。”
“……”
步知舞离去了。
秦歌安静的站在田间小路上。
其实在刚刚,秦歌和步知舞都心知肚明,大家都是在装。
虽然这很尬,尬到极点。
但也只能勉强找个这样的台阶,两人才能走下去,才能保留最后的一点颜面。
至少这样,以后还能做朋友不是?
秦歌凝望步知舞渐渐远去的背影,眼睛有些湿,鼻子好酸,突然感到好委屈,想要放声大哭。
“你不喜欢我,心里容不下我……没关系,我喜欢你就行。”
“你不喜欢我,那是你的事,而我喜欢你,这是我自己的事。”
“你要天下太平,百姓安宁,我给你!”
“你要四海升平,海晏河清,我给你!”
“你要杀光魔族,我去杀!”
“只要……你能开心。”
……(未完待续。)
————————
自我感觉,这章写出了自己当年初恋时的那种感觉。
那时候的男女感情,就是这么纯粹,也有这么夸张,似乎真的可以为了她,放弃全世界。
但现在想想……真是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