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梦微尘 第27章 不学则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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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好学生序列,就像秋风凛冽下落叶的飘落,漂泊无根,最后只能埋葬在泥土里。
赫亮与我也只剩下偶尔一两句闲聊的客气关系。
这,或许都是因为我还是语文课代表的关系。
而因为赫亮事件引发的副作用,学校里踢足球的人少了,包括我,都隐隐对此有着避讳。
放下课本的我,在女孩间的人缘变得好起来,管它正课还是自习,任意闲聊。
书桌的位置也一退再退,变成教室最后面倒数第二排的位置。
看起来,我仿佛又回到小学时那样,终日没心没肺欢笑的样子。
下课的时光,开始改了运动,玩起篮球。
我甚至为此还到市体校去报名学了一个月的篮球。
训练的内容很单一,除了拍球,就是跳高,钩篮板、钩篮筐。
那时候学校篮球场里有一座不知被谁“掰(折)弯掉”的篮球框,矮矮的,也就两米三左右的高度。
我们打篮球的,开始下课里排队如体校篮球队那样,绕着圈跳起去钩篮板。
篮板也就两米二的高度。
我不停的努力着,两个月的时光,直到有一次险险用指尖碰到篮球框,才在同学们惊异的眼神里后知后觉到……
原来是我长个子了,成了一米七五的样子。
在还是好学生那会儿,我只有一米六多一点。
原来打篮球的蹦跳可以长个子。
直到初中毕业时,我已经是一米七九点五的高个子。
考试成绩直线下降的我就在初二下学期的一场寒假后,彻底把学业遗忘了。
等到登入初三,在开学时听着女同学们感叹,还没忘记初一初入校园时的绝望与来日苦多的漫长……转眼间的,我们只剩下一年就要毕业了。又要准备好,迎接如小学那样子的离别……
我也暗暗感叹着,只是不如她们所说的那种“期待高中再相遇、一起考上哪个高中”,我,已经没办法再念书啦。
学业一塌糊涂……
后悔吗?
不,我从来不为自己所做的决定后悔。纵然百死亦甘肠。
粤语歌,成了我生命里的主旋律,我开始迷恋上听歌。歌词里那一声声仿佛撕心裂肺的歌声,有着我无法宣之于口的情绪,我很喜欢就这样隐晦的渲染着我的情绪。
疯玩,也一直在持续着。
最后一年啦!
坏学生,总该有点坏学生的样子。比方说:翘课。
操场有足球就去踢足球、有篮球就去打篮球,尽管都是后卫的位置,可不能念书的我,勉强在教室里影响别人学习,也很难受。
可能也是多年学习养成的学习已然习惯了。习惯去听、习惯去学习……
这样也没意思,徒添伤感。
对父亲的恐惧,并不影响01教养长大的我对父母尽孝的心。
实在没有事情做,我也会跳墙翻出学校,进入市中心的商业街里闲逛……
那里已经没有了我儿时的魔都馄饨馆,只剩下一个魔都熏腊店,孤零零的存在那儿。
朴实的东西少了。
街道尽头的新华书店,我也不敢进去玩耍。
与书有关的玩耍不过就是阅读。我不像女孩子喜欢读小说,我至多喜欢看漫画。
那时候的男孩,至少市中心里长大的我们,可以接触书本的时间很有限。体育不好,也是根本不行的。还有许多和女孩子相处的游戏,我们必须陪伴、乃至精通。
我试过孤独的一个人去打台球,一个人对着十五颗球玩。这项运动,还是多亏了和李勇李忠岩他们相处才学会的。
教室里,还很难受也很莫名其妙的与任威发生了冲突。
如果我还是好学生,怎么会有如此的冲突呢?
坏学生啊,原来已经可以被人讨厌了呢。
而这至多不过是一场失落罢了。让我难受的是任威的质问:“怎么?罗才,一假期不见,你是不是认识什么牛叉的人?脾气不小啊。”
原来,这才是我如今在同学眼中的样子。
呵呵,无声,我也百口莫辩。
只是心卡在那。
几日难受之后,我又觉得这样蛮不错的。就像《海贼王》那个漫画里路飞喜欢说的:我们是海盗!就算做了好事,为了不给别人添麻烦,离开时,应该要被讨厌才对。
我是坏学生,默默做着我能做好的事,不用被人记忆、不用被人感恩,然后……该被讨厌才对的呀。
那之后,我发现商业街里有了一家录像厅。
那时候还是极少数有人有影碟机,都是录像机,放映录像带。
据说这家录像厅里,夜晚有着“很厉害”的录像看。
我把好奇都放在这些地方,而不是学堂里的知识。
包夜了两三个晚上,我终于得偿所愿,看到了那些“精彩”,同时第一次感觉自卑,就像身体有残缺那样,在欧美电影里,竟然有男人的“小弟弟”堪比女人的脑袋一般长!
--放学后的时光,李忠岩就读的四十八中学里,来了一位从紫禁城过来的转校生,赵志成。
我们不算多也不算少的放学时光里相处在一起。
购买正版卡带,就是从他身上知道,学会的。
在此前,我脑子里根本没有所谓盗版的概念。
我们喜欢一起听音乐,尤其是四大天王张氏的徒弟、宝丽金的太子郑氏,他的《左右为难》和《戒情人》,听的我们撕心裂肺、难受到过瘾。
或许正是听到了《左右为难》这首歌,我才得知,学校里,我的发小马生民,似乎很早已经和侯娜在一起谈恋爱。
而我的暗恋,不过一场乌龙、一个闹剧。
正如郑氏所唱的那样: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
我很想以此伤感,
可是呀,我对侯娜的暗恋只能算是一场乌龙,朋友妻不可欺,我只是差一点犯错误罢了;而友情,虚伪的我,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经不配拥有这个了。
我也只好虚伪的听着、虚伪的感伤。
倒是《戒情人》:你总是说要戒情人,却有个残缺的灵魂……
我听哭了。
那是在赵志成家里,李忠岩很奇怪的看着我,或许有点瞧不起。赵志成则安慰我说:这首歌,我也听哭过,是真的很好听。我现在就喜欢一个同班女同学,陈莹。
我露出微笑,感谢他的好意。
至于我,只不过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罢了。
我哭,只是心里长久孕育的一种情绪,通过一个抒发点,可以宣泄出来。
一点也不高级,我,装满了虚伪。
为了某些珍惜,而充满着虚伪苟活着……
赵志成是个很有洁癖的人。我是认识他后才开始知道“洁癖”是什么意思的。
到他家里做客,需要先洗澡才能坐沙发或者床上。
这习惯夸张到,只是出门买点吃的回来,也要洗过澡才能进入客厅。
我很无语,李忠岩更觉得受不了,求了好久,才勉强同意我们,出门买吃的这么一会儿,可以不用回来后洗澡。
他不行,他一天甚至可以洗六次澡!
足以看清楚,他是有钱少爷的本质。因此他介绍自己:在紫禁城把个大领导家孩子给揍的不轻,跑来这座小城市躲一阵子麻烦。
我十分相信。
他确实很有钱,就算市中心的孩子,面对这种国都里走出来的孩子,也是有些招架不住。
煮玉米,两块钱一颗,他完全没有吃过这种“食物”,在最初嫌弃的以为只能做饲料,到后来不住口的夸赞好吃。
我小时候母亲很喜欢吃这个,所以从小就有吃到。
他跑遍整个钢城商业区,只为了买条“像样点的裤子”。
男孩子,上衣至少还要是校服的,必定在上学。
他竟然是在市中心里出了名的衣服奇贵的“富田商场”里购买了一条料裤。
料子是形容布料好坏的意思,好料子自然可以贵点。
但一条裤子一千四百五十元!
天啊……
我那条佐丹奴裤带只不过三百多元,就已经惊的母亲亲自陪我去买,深怕我被骗了一样。
(市中心的习惯永远不缺少高消费,就算我家里已经没钱,也只是减少消费次数,不是活的落魄。)
赵志成说:就他家的东西还勉勉强强。
这条不能自己在家水洗,只能送去干洗店洗涤的昂贵料裤,才算是他紫禁城生活的平常着装程度。
……关于“富田”,还有一个传闻。因为那个“富”字实际上少了宝字盖最上边的那一个点,变成平宝字盖的样子。为什么呢?因为富田有很有钱,多到不差那一“点”。
看来是因为有钱人共同的特质,才让赵志成满意这家店的衣裤。
听说四十八中里有一个女同学竟然是之前朝代皇族的姓氏,而且在确定身份证时竟然想以此定名?
她在差不多一星期后,被送往了国都紫禁城。
而赵志成,只是来这里躲麻烦短住,也到了差不多要离开回家的时间。
最后的相处里,我们骑着单车时,他聊起:“男人这一辈子,什么都要试一试,才叫不白活!”
我莫名其妙听着。
直到一同前往洗浴中心,我才知道,他准确的意思。
在以帮我垫付的说法下,我陪着赵志成,两个人进入到那个代表“成人礼”的帘子里。
处男,自此已只能是曾经。
那一年,我们十六周岁。
临走前,赵志成嘴里殷殷不倦的对我说起垫付的三百元钱,要我还给他。
鬼才会还呢!
嗯,只是一种感觉上,感觉着赵志成心意的,不需要还的态度,因而拖欠。
其实,是可以还的。只是要他来对我父母讲。我自己怎么和父母说呢?
那样子的事……
对于这个年纪,还是一件隐晦的了不得的事情。
就算我可以不怕再挨一次父亲的打。
但市中心的教育里,这种话,是怎样也没办法从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嘴巴里说出口的。
--赵志成离开后,我在学校里也有了新朋友。学习不好,打架很强的男同学友人。
肖世宇、罗志鹏。
尽管相处不算时常,但这两位居住铁西区的好朋友,可是带我初初领略到学校外,打架这件事的残酷与血性。
他们打架的样子,凶的很了不得。
一点不像我这种仿佛“麻雀”一样的小不点儿样子。
罗志鹏甚至还想要毕业后去学习自由搏击。
我虽然心动,但考虑到家里没钱念书,以及接下来我该考虑的可能是工作,也就只能算了。
就在我以为,自己人生也就这样麻木无味的走完我的初中生涯。
另一个转校生,却让我又一次的遇见了功夫,那是个因为比赛而转学过来走读几天的,目标“省散打冠军”的男孩。
初中的学校,这时节也流传起即将被拆掉,改建商场的传闻。
许多仿佛随时可能发生的“戛然而止”,都在这初中的最后一年里,发生着。
赫亮与我也只剩下偶尔一两句闲聊的客气关系。
这,或许都是因为我还是语文课代表的关系。
而因为赫亮事件引发的副作用,学校里踢足球的人少了,包括我,都隐隐对此有着避讳。
放下课本的我,在女孩间的人缘变得好起来,管它正课还是自习,任意闲聊。
书桌的位置也一退再退,变成教室最后面倒数第二排的位置。
看起来,我仿佛又回到小学时那样,终日没心没肺欢笑的样子。
下课的时光,开始改了运动,玩起篮球。
我甚至为此还到市体校去报名学了一个月的篮球。
训练的内容很单一,除了拍球,就是跳高,钩篮板、钩篮筐。
那时候学校篮球场里有一座不知被谁“掰(折)弯掉”的篮球框,矮矮的,也就两米三左右的高度。
我们打篮球的,开始下课里排队如体校篮球队那样,绕着圈跳起去钩篮板。
篮板也就两米二的高度。
我不停的努力着,两个月的时光,直到有一次险险用指尖碰到篮球框,才在同学们惊异的眼神里后知后觉到……
原来是我长个子了,成了一米七五的样子。
在还是好学生那会儿,我只有一米六多一点。
原来打篮球的蹦跳可以长个子。
直到初中毕业时,我已经是一米七九点五的高个子。
考试成绩直线下降的我就在初二下学期的一场寒假后,彻底把学业遗忘了。
等到登入初三,在开学时听着女同学们感叹,还没忘记初一初入校园时的绝望与来日苦多的漫长……转眼间的,我们只剩下一年就要毕业了。又要准备好,迎接如小学那样子的离别……
我也暗暗感叹着,只是不如她们所说的那种“期待高中再相遇、一起考上哪个高中”,我,已经没办法再念书啦。
学业一塌糊涂……
后悔吗?
不,我从来不为自己所做的决定后悔。纵然百死亦甘肠。
粤语歌,成了我生命里的主旋律,我开始迷恋上听歌。歌词里那一声声仿佛撕心裂肺的歌声,有着我无法宣之于口的情绪,我很喜欢就这样隐晦的渲染着我的情绪。
疯玩,也一直在持续着。
最后一年啦!
坏学生,总该有点坏学生的样子。比方说:翘课。
操场有足球就去踢足球、有篮球就去打篮球,尽管都是后卫的位置,可不能念书的我,勉强在教室里影响别人学习,也很难受。
可能也是多年学习养成的学习已然习惯了。习惯去听、习惯去学习……
这样也没意思,徒添伤感。
对父亲的恐惧,并不影响01教养长大的我对父母尽孝的心。
实在没有事情做,我也会跳墙翻出学校,进入市中心的商业街里闲逛……
那里已经没有了我儿时的魔都馄饨馆,只剩下一个魔都熏腊店,孤零零的存在那儿。
朴实的东西少了。
街道尽头的新华书店,我也不敢进去玩耍。
与书有关的玩耍不过就是阅读。我不像女孩子喜欢读小说,我至多喜欢看漫画。
那时候的男孩,至少市中心里长大的我们,可以接触书本的时间很有限。体育不好,也是根本不行的。还有许多和女孩子相处的游戏,我们必须陪伴、乃至精通。
我试过孤独的一个人去打台球,一个人对着十五颗球玩。这项运动,还是多亏了和李勇李忠岩他们相处才学会的。
教室里,还很难受也很莫名其妙的与任威发生了冲突。
如果我还是好学生,怎么会有如此的冲突呢?
坏学生啊,原来已经可以被人讨厌了呢。
而这至多不过是一场失落罢了。让我难受的是任威的质问:“怎么?罗才,一假期不见,你是不是认识什么牛叉的人?脾气不小啊。”
原来,这才是我如今在同学眼中的样子。
呵呵,无声,我也百口莫辩。
只是心卡在那。
几日难受之后,我又觉得这样蛮不错的。就像《海贼王》那个漫画里路飞喜欢说的:我们是海盗!就算做了好事,为了不给别人添麻烦,离开时,应该要被讨厌才对。
我是坏学生,默默做着我能做好的事,不用被人记忆、不用被人感恩,然后……该被讨厌才对的呀。
那之后,我发现商业街里有了一家录像厅。
那时候还是极少数有人有影碟机,都是录像机,放映录像带。
据说这家录像厅里,夜晚有着“很厉害”的录像看。
我把好奇都放在这些地方,而不是学堂里的知识。
包夜了两三个晚上,我终于得偿所愿,看到了那些“精彩”,同时第一次感觉自卑,就像身体有残缺那样,在欧美电影里,竟然有男人的“小弟弟”堪比女人的脑袋一般长!
--放学后的时光,李忠岩就读的四十八中学里,来了一位从紫禁城过来的转校生,赵志成。
我们不算多也不算少的放学时光里相处在一起。
购买正版卡带,就是从他身上知道,学会的。
在此前,我脑子里根本没有所谓盗版的概念。
我们喜欢一起听音乐,尤其是四大天王张氏的徒弟、宝丽金的太子郑氏,他的《左右为难》和《戒情人》,听的我们撕心裂肺、难受到过瘾。
或许正是听到了《左右为难》这首歌,我才得知,学校里,我的发小马生民,似乎很早已经和侯娜在一起谈恋爱。
而我的暗恋,不过一场乌龙、一个闹剧。
正如郑氏所唱的那样: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
我很想以此伤感,
可是呀,我对侯娜的暗恋只能算是一场乌龙,朋友妻不可欺,我只是差一点犯错误罢了;而友情,虚伪的我,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经不配拥有这个了。
我也只好虚伪的听着、虚伪的感伤。
倒是《戒情人》:你总是说要戒情人,却有个残缺的灵魂……
我听哭了。
那是在赵志成家里,李忠岩很奇怪的看着我,或许有点瞧不起。赵志成则安慰我说:这首歌,我也听哭过,是真的很好听。我现在就喜欢一个同班女同学,陈莹。
我露出微笑,感谢他的好意。
至于我,只不过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罢了。
我哭,只是心里长久孕育的一种情绪,通过一个抒发点,可以宣泄出来。
一点也不高级,我,装满了虚伪。
为了某些珍惜,而充满着虚伪苟活着……
赵志成是个很有洁癖的人。我是认识他后才开始知道“洁癖”是什么意思的。
到他家里做客,需要先洗澡才能坐沙发或者床上。
这习惯夸张到,只是出门买点吃的回来,也要洗过澡才能进入客厅。
我很无语,李忠岩更觉得受不了,求了好久,才勉强同意我们,出门买吃的这么一会儿,可以不用回来后洗澡。
他不行,他一天甚至可以洗六次澡!
足以看清楚,他是有钱少爷的本质。因此他介绍自己:在紫禁城把个大领导家孩子给揍的不轻,跑来这座小城市躲一阵子麻烦。
我十分相信。
他确实很有钱,就算市中心的孩子,面对这种国都里走出来的孩子,也是有些招架不住。
煮玉米,两块钱一颗,他完全没有吃过这种“食物”,在最初嫌弃的以为只能做饲料,到后来不住口的夸赞好吃。
我小时候母亲很喜欢吃这个,所以从小就有吃到。
他跑遍整个钢城商业区,只为了买条“像样点的裤子”。
男孩子,上衣至少还要是校服的,必定在上学。
他竟然是在市中心里出了名的衣服奇贵的“富田商场”里购买了一条料裤。
料子是形容布料好坏的意思,好料子自然可以贵点。
但一条裤子一千四百五十元!
天啊……
我那条佐丹奴裤带只不过三百多元,就已经惊的母亲亲自陪我去买,深怕我被骗了一样。
(市中心的习惯永远不缺少高消费,就算我家里已经没钱,也只是减少消费次数,不是活的落魄。)
赵志成说:就他家的东西还勉勉强强。
这条不能自己在家水洗,只能送去干洗店洗涤的昂贵料裤,才算是他紫禁城生活的平常着装程度。
……关于“富田”,还有一个传闻。因为那个“富”字实际上少了宝字盖最上边的那一个点,变成平宝字盖的样子。为什么呢?因为富田有很有钱,多到不差那一“点”。
看来是因为有钱人共同的特质,才让赵志成满意这家店的衣裤。
听说四十八中里有一个女同学竟然是之前朝代皇族的姓氏,而且在确定身份证时竟然想以此定名?
她在差不多一星期后,被送往了国都紫禁城。
而赵志成,只是来这里躲麻烦短住,也到了差不多要离开回家的时间。
最后的相处里,我们骑着单车时,他聊起:“男人这一辈子,什么都要试一试,才叫不白活!”
我莫名其妙听着。
直到一同前往洗浴中心,我才知道,他准确的意思。
在以帮我垫付的说法下,我陪着赵志成,两个人进入到那个代表“成人礼”的帘子里。
处男,自此已只能是曾经。
那一年,我们十六周岁。
临走前,赵志成嘴里殷殷不倦的对我说起垫付的三百元钱,要我还给他。
鬼才会还呢!
嗯,只是一种感觉上,感觉着赵志成心意的,不需要还的态度,因而拖欠。
其实,是可以还的。只是要他来对我父母讲。我自己怎么和父母说呢?
那样子的事……
对于这个年纪,还是一件隐晦的了不得的事情。
就算我可以不怕再挨一次父亲的打。
但市中心的教育里,这种话,是怎样也没办法从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嘴巴里说出口的。
--赵志成离开后,我在学校里也有了新朋友。学习不好,打架很强的男同学友人。
肖世宇、罗志鹏。
尽管相处不算时常,但这两位居住铁西区的好朋友,可是带我初初领略到学校外,打架这件事的残酷与血性。
他们打架的样子,凶的很了不得。
一点不像我这种仿佛“麻雀”一样的小不点儿样子。
罗志鹏甚至还想要毕业后去学习自由搏击。
我虽然心动,但考虑到家里没钱念书,以及接下来我该考虑的可能是工作,也就只能算了。
就在我以为,自己人生也就这样麻木无味的走完我的初中生涯。
另一个转校生,却让我又一次的遇见了功夫,那是个因为比赛而转学过来走读几天的,目标“省散打冠军”的男孩。
初中的学校,这时节也流传起即将被拆掉,改建商场的传闻。
许多仿佛随时可能发生的“戛然而止”,都在这初中的最后一年里,发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