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追击 第292章 二次痕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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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吖,蔡队长怎么今天有空来我这寒舍坐坐啊?呵,我大徒弟也来啦……还带了这么一大袋吃的给我……真贴心哈哈。”
老李忽然从两人身后走了出来,吓了蔡队一跳。
“可没人同意赵军做你徒弟,你一厢情愿的事可不做数。”
“这么小气,我就是说让赵军做我徒弟而已,也不是抢你们重案队的人,紧张个啥。”
“呵,谁知道你安的什么心眼儿,还是保持点距离的好。”
“说吧,你俩大张旗鼓来看我所为何事,不能就是请我吃鸭脖吧?这东西我留了,得给办事不是!”
进入关键环节,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明白的,蔡队让赵军也坐下来。
“这不是徐欢的案子嘛,你也知道痕检报告没什么贡献……”
“等等,这话从何说起呢,蔡队我们该验的该做的可是一样没少干,咱们同事把垃圾桶都翻了个底朝天,若是他们听见你刚才的话,我可护不了你出这个门。”
老李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样子逗坏了赵军。连忙替蔡队解释清楚,“我们队长嘴笨,我替师父说。蔡队的意思是痕检组做了很多工作非常辛苦,但是最终和案子有关联的物证实在是少之又少。”
“嗯,大徒弟这么说我倒是很同情你们重案组,的确不容易,凶手很狡猾,几乎是不留痕迹,停尸现场又是露天的闹市区,脚印之类的痕迹物证意义微乎其微,指纹更是不着边际,痕检几乎出不上力,也难为你们了。
不过话说回来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我连米都没有,你们不会让我做饭吧?”
“物证太少所以我就想着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就算再小心的凶手也必定会有所遗漏,这样我们有机可乘,胜算就多了几分。”
老李被说糊涂了,鸭脖都嗦了出火星子了还没撒手。
“是这么个理儿,可是我们能帮什么忙呢?你就直接告诉我得了,我这脑袋做痕检还行,破案可差太远了。”
“不是有从车辙残留物里验车辆去过哪的嘛……”
“本案又没有车……”
“能不能通过死者的衣服,验出第一案发现场的线索?比如说羊绒地毯纤维,花粉颗粒……”
“真有你的老蔡,这都想的出来!的确理论上只要接触,便有可能物证转移,就是两种物体间的物质转换,不过这只是理论上,实际工作中很少见。”
“没办法啊,这不都是被案子逼到这块儿了嘛,不知道第一案发现场就撬不开凶手这扇门。”
老李自然理解蔡队的心情,可是这拿什么验,又验什么呢?
“吊带袜和运动鞋是新的,肯定不会有其他物质,那么死者的衣服呢?”蔡队记得死者穿了一套聚酯纤维类的西服,这种面料吸附性还算不错,又比起纯棉容易静电可以吸引毛发,那么这上面会不会有什么线索呢?逼不得已,只能搏一搏了。
“死者的随身衣物都在我们痕检组,蔡队的意思是要从西服外套上看看有没有线索?
的确,在和凶手挣扎时的确有可能将对方的毛发或是身上的衣物纤维通过摩擦转移过来,不过你不要抱太大希望,我只能尽力试试。”
别看老李开玩笑时就一老顽童,但是说到工作绝对一本正经绝不含糊。
“尽力就好,能不能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就靠你了。”蔡队下意识提起右手,老李将手迎上去的一瞬间感到了无限的期盼,有种莫名的感动从心里迸发出来。他知道,对于重案队来说接下来的工作意味着什么,是责任更是救命稻草。
“放心!”
老李转身,穿上工作服进了痕检室。戴上手套后,小心地从物证箱里取出了徐欢的西服套装,很干净,淡淡的绿色,一点也不像被杀之人临死前穿的衣服。而自己要从肉眼可见如此干净的衣服上找到破案的线索,老李手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溢出了少许汗水。
他只有这个时候才理解花小雨的伟大,经常在案子一筹莫展时给蔡队送来及时雨,这需要多大的心理素质和专业技能。而第一次被如此需要,除了莫大的压力和责任外,老李对自己的痕检技术还是很有信心的。
该从哪下手呢?比起检验本身,之前的思考尤为重要,否则一切都只将是徒劳。
比起能不能验出来,想要验什么在此刻更为关键,既要考虑到要给案子带来指导,又得结合实际并有检验技术加持。
经过短时间的头脑风暴,老李脑子里大体呈现出一个检验框架,首先利用高效汽相层析原理,捕捉凶手的手印或是汗液体液痕迹。蒸汽只会突显却不会破坏其他物质组分,这是至关重要的。借鉴了业内比较经典的一个强奸案的破案方法,当时用这个技术成功提取到了凶手的脂性掌印,从而得到dNA帮助破案。也是因为这个案子,汽相层析仪风靡一时,局里也申请了一台,不过培训完就一直闲置,如今可算利用上了。
很快实验结束,也许是由于凶手戴手套作案,死者衣物上并没有掌印,但是借着灯光,衣服下摆处有一些凌乱的盐类结晶析出。老李小心地收集到玻璃皿里,去盐离心,交给基因组做dNA的提取。
第一步工作顺利完成,接下来就是尽量从衣服上找到痕迹物证,能够侧面反映死者死前所处的环境。
老李用最大倍数的放大镜在无影灯下里里外外仔细地找了两遍,可是除了少许灰尘以外,什么也没有。
考虑到凶手从背后勒住死者,在挣扎过程中死者衣袖可能会与凶手衣服有过多的摩擦,老李特意关注了袖口部分,还是一无所获,难不成凶手穿了件防水的风衣,还真是将反侦查做到了极致。
就在老李打算放弃时,竟看见装衣服的塑封袋一角有一段很短的褐色纤维。死者的西服是绿色的,塑封袋在装衣服之前也是绝对干净的,那么这段褐色纤维就有了意义。
老李忽然从两人身后走了出来,吓了蔡队一跳。
“可没人同意赵军做你徒弟,你一厢情愿的事可不做数。”
“这么小气,我就是说让赵军做我徒弟而已,也不是抢你们重案队的人,紧张个啥。”
“呵,谁知道你安的什么心眼儿,还是保持点距离的好。”
“说吧,你俩大张旗鼓来看我所为何事,不能就是请我吃鸭脖吧?这东西我留了,得给办事不是!”
进入关键环节,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明白的,蔡队让赵军也坐下来。
“这不是徐欢的案子嘛,你也知道痕检报告没什么贡献……”
“等等,这话从何说起呢,蔡队我们该验的该做的可是一样没少干,咱们同事把垃圾桶都翻了个底朝天,若是他们听见你刚才的话,我可护不了你出这个门。”
老李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样子逗坏了赵军。连忙替蔡队解释清楚,“我们队长嘴笨,我替师父说。蔡队的意思是痕检组做了很多工作非常辛苦,但是最终和案子有关联的物证实在是少之又少。”
“嗯,大徒弟这么说我倒是很同情你们重案组,的确不容易,凶手很狡猾,几乎是不留痕迹,停尸现场又是露天的闹市区,脚印之类的痕迹物证意义微乎其微,指纹更是不着边际,痕检几乎出不上力,也难为你们了。
不过话说回来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我连米都没有,你们不会让我做饭吧?”
“物证太少所以我就想着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就算再小心的凶手也必定会有所遗漏,这样我们有机可乘,胜算就多了几分。”
老李被说糊涂了,鸭脖都嗦了出火星子了还没撒手。
“是这么个理儿,可是我们能帮什么忙呢?你就直接告诉我得了,我这脑袋做痕检还行,破案可差太远了。”
“不是有从车辙残留物里验车辆去过哪的嘛……”
“本案又没有车……”
“能不能通过死者的衣服,验出第一案发现场的线索?比如说羊绒地毯纤维,花粉颗粒……”
“真有你的老蔡,这都想的出来!的确理论上只要接触,便有可能物证转移,就是两种物体间的物质转换,不过这只是理论上,实际工作中很少见。”
“没办法啊,这不都是被案子逼到这块儿了嘛,不知道第一案发现场就撬不开凶手这扇门。”
老李自然理解蔡队的心情,可是这拿什么验,又验什么呢?
“吊带袜和运动鞋是新的,肯定不会有其他物质,那么死者的衣服呢?”蔡队记得死者穿了一套聚酯纤维类的西服,这种面料吸附性还算不错,又比起纯棉容易静电可以吸引毛发,那么这上面会不会有什么线索呢?逼不得已,只能搏一搏了。
“死者的随身衣物都在我们痕检组,蔡队的意思是要从西服外套上看看有没有线索?
的确,在和凶手挣扎时的确有可能将对方的毛发或是身上的衣物纤维通过摩擦转移过来,不过你不要抱太大希望,我只能尽力试试。”
别看老李开玩笑时就一老顽童,但是说到工作绝对一本正经绝不含糊。
“尽力就好,能不能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就靠你了。”蔡队下意识提起右手,老李将手迎上去的一瞬间感到了无限的期盼,有种莫名的感动从心里迸发出来。他知道,对于重案队来说接下来的工作意味着什么,是责任更是救命稻草。
“放心!”
老李转身,穿上工作服进了痕检室。戴上手套后,小心地从物证箱里取出了徐欢的西服套装,很干净,淡淡的绿色,一点也不像被杀之人临死前穿的衣服。而自己要从肉眼可见如此干净的衣服上找到破案的线索,老李手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溢出了少许汗水。
他只有这个时候才理解花小雨的伟大,经常在案子一筹莫展时给蔡队送来及时雨,这需要多大的心理素质和专业技能。而第一次被如此需要,除了莫大的压力和责任外,老李对自己的痕检技术还是很有信心的。
该从哪下手呢?比起检验本身,之前的思考尤为重要,否则一切都只将是徒劳。
比起能不能验出来,想要验什么在此刻更为关键,既要考虑到要给案子带来指导,又得结合实际并有检验技术加持。
经过短时间的头脑风暴,老李脑子里大体呈现出一个检验框架,首先利用高效汽相层析原理,捕捉凶手的手印或是汗液体液痕迹。蒸汽只会突显却不会破坏其他物质组分,这是至关重要的。借鉴了业内比较经典的一个强奸案的破案方法,当时用这个技术成功提取到了凶手的脂性掌印,从而得到dNA帮助破案。也是因为这个案子,汽相层析仪风靡一时,局里也申请了一台,不过培训完就一直闲置,如今可算利用上了。
很快实验结束,也许是由于凶手戴手套作案,死者衣物上并没有掌印,但是借着灯光,衣服下摆处有一些凌乱的盐类结晶析出。老李小心地收集到玻璃皿里,去盐离心,交给基因组做dNA的提取。
第一步工作顺利完成,接下来就是尽量从衣服上找到痕迹物证,能够侧面反映死者死前所处的环境。
老李用最大倍数的放大镜在无影灯下里里外外仔细地找了两遍,可是除了少许灰尘以外,什么也没有。
考虑到凶手从背后勒住死者,在挣扎过程中死者衣袖可能会与凶手衣服有过多的摩擦,老李特意关注了袖口部分,还是一无所获,难不成凶手穿了件防水的风衣,还真是将反侦查做到了极致。
就在老李打算放弃时,竟看见装衣服的塑封袋一角有一段很短的褐色纤维。死者的西服是绿色的,塑封袋在装衣服之前也是绝对干净的,那么这段褐色纤维就有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