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80靠赶山狩猎实现财富自由 第1213章 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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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端木善在这里的话,他一定会认出跟在鬼佬雄身后的这个青年就是自己的侄子疯狗肖志明。
可惜端木善死了,他的手下,要么死了,要么被大陆的公安给抓了。
疯狗当初第二次潜回香港,在海上袭击了王大山的游艇,然后端木善又被王大山设了个局,在海上被一网打尽。
只有疯狗,凭借着不错的身手,成功逃出生天。
可是彼时公安依然四处追捕他,无奈之下疯狗只好潜回自己的老家海丰。
疯狗回到老家之后原本想等风声过去再偷渡回香港,却没想到因为在海里受了风寒,大病一场。
这一病就是两个月的时间,幸亏有一个老阿嬷照顾,要不然就死了。
在生病的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想以后该怎么办?自己的血海深仇还能不能报了?
在他的心里,杀死王梓辰,还有阿才的想法从来就没变过。
只是他清楚一个道理,就算回到香港能怎么办?
自己的仇人,一个是字头的大哥,另一个更屌,是超级富豪。他们身边保镖如云,想要杀死他们报仇,难度可想而知。
可如果不报仇,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无论如何,都一定要报仇,不然自己就算活着心中也难以平静。
以前那个疯狗已经死了,现在的他必须要理智。只有理智,才能有一丝报仇的可能。
他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恨龙,仇恨龙腾集团的那个人,永远提醒自己,别忘记报仇。
可是,就算想报仇又能怎么样?现在道上还有自己的花红悬赏,除非永远不露头,只要稍有动作,等待自己的就是无穷无尽的追杀。
在思考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决定留在老家,并且训练几个得力助手,等到时机合适的时候再回香港,然后完成致命一击,报仇雪恨。
于是,疯狗留了下来。
他在老家收了几个小弟,并且告诉他们只要努力训练,有一天会带他们去香港吃香的喝辣的。
彼时海丰活跃的走私行为遭到了严厉的打击,许多人失去了财源,整日游手好闲在街上闲逛。
更多的人则是向往香港的繁华生活,期望能够到香港闯荡一番。
疯狗挑选了五六个人,带着他们每天训练。这样一练就练了好几个月,疯狗把自己当初在三联帮那个小岛上学习的东西都教给了他们。
大约半年前,十四号勤字头因为一批货与另一个社团起了冲突,两家大打出手,你来我往,谁也奈何不了谁,却都在对方的身上吃了亏。
那个社团也是做销赃生意的,是除了勤字头外第二大的销赃网络,双方在平日里多有冲突。
有一伙劫匪,打劫了一个钟表行,抢得了价值几百万的金表。
原本这伙劫匪与鬼佬雄谈好了交给勤字头销赃,价格照原价的四成算。
谁知道另外那个社团收到了风,直接以高出两成的价格抢走了这单生意。
其实这事儿也不怪别人,要怪只能怪鬼佬雄太黑,压价太狠。
但鬼佬雄不这么认为。
是我先谈好的,你却提高价格抢我的生意,这就是你坏了规矩。
既然坏了规矩,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于是双方召集人马开打。
只是打来打去,不但要给小弟们发钱,还十分影响生意。
可如果不打,勤字堆的脸面往哪里放?
鬼佬雄不允许香港有第二家做销赃生意的社团做大,谁敢与他抢生意,就要剁了谁的手。
于是他授意手下,去内地找几个雇佣兵,直接将对方老大干掉。
鬼佬雄的手下来到海丰,经人介绍认识了疯狗,便请他们到香港做事。
疯狗想了想就答应了,但提出了一个要求,除了钱之外,还需要帮他们留在香港,自己等人以后还会继续替字头做事。
鬼佬雄知道了这件事之后,特地见了疯狗一面,表示只要完成了这次任务,一切都好说。
当晚,疯狗带着几个人躲过了两个打仔,潜入了对方社团大佬情人的家里,一刀结果了这个大佬和他的情人。
其实并不是疯狗他们有多厉害,实在是因为对方大佬想不到鬼佬雄会突然来这一手。
两名打仔不是专业保镖,只是象征性的保护,根本就防不住有心人。
但即便这样,鬼佬雄也觉得疯狗和他手下的能力惊为天人,这样的人才是一定要留下。
鬼佬雄慷慨的给了疯狗三十万港元,还帮他们几人办了假身份证,让他们留在了自己的身边。
于是,疯狗等人开始帮鬼佬雄做事,成为了他手中的秘密武器。
这时候疯狗还只能算是一个打手,真正让他成为鬼佬雄心腹的,还是因为他救了鬼佬雄的命。
对方社团的老大被人挂了,第一怀疑的对象自然是鬼佬雄。于是便在社团内部开出了花红,希望能够干掉鬼佬雄。
有人接了这个任务,拿着枪趁着黑夜偷偷来到勤字头的外面,等鬼佬雄从堂口出来的时候突然现身,对着他连开数枪。
可是,就在他开枪的一刹那,疯狗察觉到了不对,立刻飞身扑倒了鬼佬雄,让他躲过了飞来的子弹。
然后疯狗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石头,用力的扔了出去,在石头飞出去的一瞬间,他突然跃起,向杀手扑去。
杀手刚刚躲过石头,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压倒在地。
慌忙之中杀手又开了一枪,却只将疯狗的胳膊擦出了一道伤痕。
要么说疯狗还是疯狗,他顾不得身上的伤,一口咬在了杀手的脖子上死也不松口。
就这样,一个人活活的被疯狗给咬死了。
当时的场面,鲜血从杀手的脖子上喷涌而出,疯狗被染成了血人,眼神里却闪现出野兽般的凶光。
鬼佬雄看了之后也不禁打了个哆嗦,从此以后将疯狗几人收入自己门下,并将他引为心腹,当成字头的接班人培养。
用鬼佬雄的话说,出来混的,必须要狠。只有狠,才能混出名堂。
做销赃这个行当,打交道的都是十恶不赦的悍匪,如果不够狠,如何能跟他们做生意?
恨龙够狠,那他以后就有资格成为勤字头的大哥。
从此以后,疯狗天天跟在鬼佬雄的身边,既保护鬼佬雄,又跟着他学习销赃的生意。
鬼佬雄什么事情都不瞒他,是真把他当做接班心腹来培养了。
其实只有鬼佬雄自己清楚,他害怕了。
疯狗表现的太过狠毒,而且眼神里充满了凶残和狠辣,跟他完全不在一个维度之上。
这种人一旦有机会,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干掉阻碍他的人。
既然如此,那我就把你捧上高位,什么事都不瞒你,什么都顺着你,那样你总不能想要干掉我吧?
可惜端木善死了,他的手下,要么死了,要么被大陆的公安给抓了。
疯狗当初第二次潜回香港,在海上袭击了王大山的游艇,然后端木善又被王大山设了个局,在海上被一网打尽。
只有疯狗,凭借着不错的身手,成功逃出生天。
可是彼时公安依然四处追捕他,无奈之下疯狗只好潜回自己的老家海丰。
疯狗回到老家之后原本想等风声过去再偷渡回香港,却没想到因为在海里受了风寒,大病一场。
这一病就是两个月的时间,幸亏有一个老阿嬷照顾,要不然就死了。
在生病的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想以后该怎么办?自己的血海深仇还能不能报了?
在他的心里,杀死王梓辰,还有阿才的想法从来就没变过。
只是他清楚一个道理,就算回到香港能怎么办?
自己的仇人,一个是字头的大哥,另一个更屌,是超级富豪。他们身边保镖如云,想要杀死他们报仇,难度可想而知。
可如果不报仇,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无论如何,都一定要报仇,不然自己就算活着心中也难以平静。
以前那个疯狗已经死了,现在的他必须要理智。只有理智,才能有一丝报仇的可能。
他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恨龙,仇恨龙腾集团的那个人,永远提醒自己,别忘记报仇。
可是,就算想报仇又能怎么样?现在道上还有自己的花红悬赏,除非永远不露头,只要稍有动作,等待自己的就是无穷无尽的追杀。
在思考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决定留在老家,并且训练几个得力助手,等到时机合适的时候再回香港,然后完成致命一击,报仇雪恨。
于是,疯狗留了下来。
他在老家收了几个小弟,并且告诉他们只要努力训练,有一天会带他们去香港吃香的喝辣的。
彼时海丰活跃的走私行为遭到了严厉的打击,许多人失去了财源,整日游手好闲在街上闲逛。
更多的人则是向往香港的繁华生活,期望能够到香港闯荡一番。
疯狗挑选了五六个人,带着他们每天训练。这样一练就练了好几个月,疯狗把自己当初在三联帮那个小岛上学习的东西都教给了他们。
大约半年前,十四号勤字头因为一批货与另一个社团起了冲突,两家大打出手,你来我往,谁也奈何不了谁,却都在对方的身上吃了亏。
那个社团也是做销赃生意的,是除了勤字头外第二大的销赃网络,双方在平日里多有冲突。
有一伙劫匪,打劫了一个钟表行,抢得了价值几百万的金表。
原本这伙劫匪与鬼佬雄谈好了交给勤字头销赃,价格照原价的四成算。
谁知道另外那个社团收到了风,直接以高出两成的价格抢走了这单生意。
其实这事儿也不怪别人,要怪只能怪鬼佬雄太黑,压价太狠。
但鬼佬雄不这么认为。
是我先谈好的,你却提高价格抢我的生意,这就是你坏了规矩。
既然坏了规矩,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于是双方召集人马开打。
只是打来打去,不但要给小弟们发钱,还十分影响生意。
可如果不打,勤字堆的脸面往哪里放?
鬼佬雄不允许香港有第二家做销赃生意的社团做大,谁敢与他抢生意,就要剁了谁的手。
于是他授意手下,去内地找几个雇佣兵,直接将对方老大干掉。
鬼佬雄的手下来到海丰,经人介绍认识了疯狗,便请他们到香港做事。
疯狗想了想就答应了,但提出了一个要求,除了钱之外,还需要帮他们留在香港,自己等人以后还会继续替字头做事。
鬼佬雄知道了这件事之后,特地见了疯狗一面,表示只要完成了这次任务,一切都好说。
当晚,疯狗带着几个人躲过了两个打仔,潜入了对方社团大佬情人的家里,一刀结果了这个大佬和他的情人。
其实并不是疯狗他们有多厉害,实在是因为对方大佬想不到鬼佬雄会突然来这一手。
两名打仔不是专业保镖,只是象征性的保护,根本就防不住有心人。
但即便这样,鬼佬雄也觉得疯狗和他手下的能力惊为天人,这样的人才是一定要留下。
鬼佬雄慷慨的给了疯狗三十万港元,还帮他们几人办了假身份证,让他们留在了自己的身边。
于是,疯狗等人开始帮鬼佬雄做事,成为了他手中的秘密武器。
这时候疯狗还只能算是一个打手,真正让他成为鬼佬雄心腹的,还是因为他救了鬼佬雄的命。
对方社团的老大被人挂了,第一怀疑的对象自然是鬼佬雄。于是便在社团内部开出了花红,希望能够干掉鬼佬雄。
有人接了这个任务,拿着枪趁着黑夜偷偷来到勤字头的外面,等鬼佬雄从堂口出来的时候突然现身,对着他连开数枪。
可是,就在他开枪的一刹那,疯狗察觉到了不对,立刻飞身扑倒了鬼佬雄,让他躲过了飞来的子弹。
然后疯狗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石头,用力的扔了出去,在石头飞出去的一瞬间,他突然跃起,向杀手扑去。
杀手刚刚躲过石头,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压倒在地。
慌忙之中杀手又开了一枪,却只将疯狗的胳膊擦出了一道伤痕。
要么说疯狗还是疯狗,他顾不得身上的伤,一口咬在了杀手的脖子上死也不松口。
就这样,一个人活活的被疯狗给咬死了。
当时的场面,鲜血从杀手的脖子上喷涌而出,疯狗被染成了血人,眼神里却闪现出野兽般的凶光。
鬼佬雄看了之后也不禁打了个哆嗦,从此以后将疯狗几人收入自己门下,并将他引为心腹,当成字头的接班人培养。
用鬼佬雄的话说,出来混的,必须要狠。只有狠,才能混出名堂。
做销赃这个行当,打交道的都是十恶不赦的悍匪,如果不够狠,如何能跟他们做生意?
恨龙够狠,那他以后就有资格成为勤字头的大哥。
从此以后,疯狗天天跟在鬼佬雄的身边,既保护鬼佬雄,又跟着他学习销赃的生意。
鬼佬雄什么事情都不瞒他,是真把他当做接班心腹来培养了。
其实只有鬼佬雄自己清楚,他害怕了。
疯狗表现的太过狠毒,而且眼神里充满了凶残和狠辣,跟他完全不在一个维度之上。
这种人一旦有机会,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干掉阻碍他的人。
既然如此,那我就把你捧上高位,什么事都不瞒你,什么都顺着你,那样你总不能想要干掉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