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都往事【工作笔记】 第38章 凯特豪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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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银行业务的发展,诉讼纠纷层出不穷,梓涵这种“三脚猫”的法律功底,当时竟然也是“蝎子拉屎——独(毒)一份儿”。办公室主管分行的法律工作是职能设定的,由于他是法律科班出身,这项工作就由他来负责。
在合资企业盛行之初,随便什么人从国外拿几万美元就可以开合资公司。但是合作过程就像自由恋爱,情投意合的很少,斤斤计较的非常多,中方以土包子居多,这些土包子思想陈旧、理念落后,和那些喝过洋墨水的人格格不入,自然会产生形形色色的纠纷。
凯特豪普公司是分行营业部的客户,合资企业,外方投资人潘爱莲,和伟大的爱情动作片里的潘金莲老师,不知道有没有血缘或者亲戚关系,也许潘爱莲并不迷人,和中方那些傻狍子一直闹不到一起,中方这些人就从中掣肘,试图通过变更印鉴的方式,将投资人的钱款留下,甚至据为己有。
但是,营业部的美女宋筱筱并不了解其中的奥秘,对于这个公司频繁办理印鉴变更,一点都没有引起警觉。潘爱莲付支票的时候发现之前的印鉴发生了变更,就找到银行要求恢复原来的印鉴,而且在恢复印鉴后迅速将公司美元账户的投资款转走,只身飞回美国,一去不复返了。
中方发现投资人转走了投资款,虽然五万美元真算不了什么,但是这些见钱眼开的土鳖对这种行为的理解,就像自己的老婆和别人私奔了那样,疯了一样找银行算账。这个事情闹腾了很长时间,最后对簿公堂,直接到了中级法院。中院审理金融案件的法庭在南大街工行房信部的楼上,梓涵的师兄晓路和朱太武、杨军、段红军他们就在这里办公,案子过来了,自然要认真对待,更何况华都银行还是被告,这对于全行来说无疑是重中之重的事情。
晓路建议梓涵一定要找一个非常靠谱的律师,兹事体大,梓涵自己肯定搞不定。
在他的暗示下,梓涵去科技大厦找到了古城东方律师事务所的齐主任,又见到他当时的班底,包括刘炜、建成、程美丽等人。将信将疑,梓涵把案件情况向齐主任介绍,他毫不犹豫一口应承下来。
但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并不像齐主任说的那样轻松。
第一次开庭,杨军就给华都银行一个下马威,假借负责人授权问题,一定要吴行长过来验明正身。对于这种近乎侮辱的方式,老齐好像也没有什么办法,就让梓涵跑回去找到吴行长。梓涵和吴行长说明情况后,他一点都没有犹豫,立刻和梓涵过去了,由于当时车辆都不在家,他们就打车前往,到了法庭,杨军、朱太武问了几句,就打发吴行长:“你可以回去了!“
这两个货绝对就是给华都银行办难看的,或者想给自己捞点什么,反正华都银行是块肥肉,而且还是砧板上的肥肉任由其宰割。
老齐之前的许诺,在这些土鳖面前完全成为泡影。眼看着一审有可能败诉,梓涵写了案件进展材料,给行领导做了专题汇报。老齐倒是比较会顺水推舟,说影响案件的审理一定要找一把手。当白行长出面,找到中院当时的耿院长,老齐汇报完案件情况,耿院长沉思良久:“华都银行是国有的,凯特豪普是合资企业,不能让国有资产流失!“
基于院长大人这种思想,银行像吃了定心丸,觉得胜利在望。老齐也表现出了胸有成竹的状态,觉得似乎他的思路影响了耿院长,其实,真不是他的功劳。
后来,耿院长和白行长私下谈话,其他人都回避了,这次谈话才是决定性的。本来,这个案子处于模棱两可的状态,法院完全可以自由裁量,而不会有一点问题,基于民事意思自治,遵守契约精神这些原则,华都银行这种操作是有重大失误的,起码宋筱筱当时处理企业的印鉴变更手续,是存在重大瑕疵的,那么,华都银行承担责任也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凡事总有两方面,企业因为内部纠纷而试图将华都银行拖下水,也是极不道德的行为,鉴于这种思路,法院的判决就完全有了理论基础。
不过,耿院长最关心的不是银行想的事情,院长的大公子虽为985大学的高材生,但由于学习的是航天、航空、造船,只能在工厂混日子,工厂这种地方已经显示出不景气的趋势,相比之下,银行肯定是朝阳产业,有志者趋之若鹜。耿院长也想在退休前解决这位有些倔强的大公子工作问题,瞌睡寻枕头,华都银行送上门来,“权力不用,过期作废”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于是这件事情的后续处理,就是吴行长来解决的问题,实际上对于银行来说真是一桩小事。
说小事一桩,是因为有前车之鉴:赵行长在退休前弄进来了一大批社会人员,这些人员有城市信用合作社领导的兄弟尹豪,还有公安局负责文物、缉毒、经侦等领导的家属,还有其他的莫名其妙的人,有像马常平那样背景神秘的工厂会计等等。耿院长的公子或者公检法领导的亲戚,当时就应该考虑在招聘序列之中,却在这个时候,让耿院长开了尊口才考虑解决,华都银行确实有些不识相。事实证明,这些社招人员能力很强,由于工作的经历不同,他们会非常珍惜目前的工作,而不像那些大学生、大专生那样,好高骛远又不愿脚踏实地,像梓涵这种总想跳槽的动荡分子和他们比,确实存在很大差距。
凯特豪普公司这些人恐怕是脑子进水了,本来抓住华都银行的失误,狠狠敲华都银行一笔竹杠是完全可以的,私下里谈判肯定比对簿公堂要好看的多,银行并不在乎几万美元,好好谈谈,给你一笔贷款,什么事情都解决了。但是,公司的董事长是交大的教授侯义斌,还有开发东区管委会的领导,这些一根筋和傻缺在一起,拿了一手好牌却打得稀烂。你这样对华都银行赶尽杀绝,把银行逼到了墙角,银行肯定要使出浑身的解数,和你死磕到底。
至于耿院长怎样给杨军、朱太武普及法律常识,梓涵不得而知,只知道最后华都银行完胜,一审判决书写的严丝合缝,奠定了今后案件一路开挂,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基础。
在合资企业盛行之初,随便什么人从国外拿几万美元就可以开合资公司。但是合作过程就像自由恋爱,情投意合的很少,斤斤计较的非常多,中方以土包子居多,这些土包子思想陈旧、理念落后,和那些喝过洋墨水的人格格不入,自然会产生形形色色的纠纷。
凯特豪普公司是分行营业部的客户,合资企业,外方投资人潘爱莲,和伟大的爱情动作片里的潘金莲老师,不知道有没有血缘或者亲戚关系,也许潘爱莲并不迷人,和中方那些傻狍子一直闹不到一起,中方这些人就从中掣肘,试图通过变更印鉴的方式,将投资人的钱款留下,甚至据为己有。
但是,营业部的美女宋筱筱并不了解其中的奥秘,对于这个公司频繁办理印鉴变更,一点都没有引起警觉。潘爱莲付支票的时候发现之前的印鉴发生了变更,就找到银行要求恢复原来的印鉴,而且在恢复印鉴后迅速将公司美元账户的投资款转走,只身飞回美国,一去不复返了。
中方发现投资人转走了投资款,虽然五万美元真算不了什么,但是这些见钱眼开的土鳖对这种行为的理解,就像自己的老婆和别人私奔了那样,疯了一样找银行算账。这个事情闹腾了很长时间,最后对簿公堂,直接到了中级法院。中院审理金融案件的法庭在南大街工行房信部的楼上,梓涵的师兄晓路和朱太武、杨军、段红军他们就在这里办公,案子过来了,自然要认真对待,更何况华都银行还是被告,这对于全行来说无疑是重中之重的事情。
晓路建议梓涵一定要找一个非常靠谱的律师,兹事体大,梓涵自己肯定搞不定。
在他的暗示下,梓涵去科技大厦找到了古城东方律师事务所的齐主任,又见到他当时的班底,包括刘炜、建成、程美丽等人。将信将疑,梓涵把案件情况向齐主任介绍,他毫不犹豫一口应承下来。
但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并不像齐主任说的那样轻松。
第一次开庭,杨军就给华都银行一个下马威,假借负责人授权问题,一定要吴行长过来验明正身。对于这种近乎侮辱的方式,老齐好像也没有什么办法,就让梓涵跑回去找到吴行长。梓涵和吴行长说明情况后,他一点都没有犹豫,立刻和梓涵过去了,由于当时车辆都不在家,他们就打车前往,到了法庭,杨军、朱太武问了几句,就打发吴行长:“你可以回去了!“
这两个货绝对就是给华都银行办难看的,或者想给自己捞点什么,反正华都银行是块肥肉,而且还是砧板上的肥肉任由其宰割。
老齐之前的许诺,在这些土鳖面前完全成为泡影。眼看着一审有可能败诉,梓涵写了案件进展材料,给行领导做了专题汇报。老齐倒是比较会顺水推舟,说影响案件的审理一定要找一把手。当白行长出面,找到中院当时的耿院长,老齐汇报完案件情况,耿院长沉思良久:“华都银行是国有的,凯特豪普是合资企业,不能让国有资产流失!“
基于院长大人这种思想,银行像吃了定心丸,觉得胜利在望。老齐也表现出了胸有成竹的状态,觉得似乎他的思路影响了耿院长,其实,真不是他的功劳。
后来,耿院长和白行长私下谈话,其他人都回避了,这次谈话才是决定性的。本来,这个案子处于模棱两可的状态,法院完全可以自由裁量,而不会有一点问题,基于民事意思自治,遵守契约精神这些原则,华都银行这种操作是有重大失误的,起码宋筱筱当时处理企业的印鉴变更手续,是存在重大瑕疵的,那么,华都银行承担责任也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凡事总有两方面,企业因为内部纠纷而试图将华都银行拖下水,也是极不道德的行为,鉴于这种思路,法院的判决就完全有了理论基础。
不过,耿院长最关心的不是银行想的事情,院长的大公子虽为985大学的高材生,但由于学习的是航天、航空、造船,只能在工厂混日子,工厂这种地方已经显示出不景气的趋势,相比之下,银行肯定是朝阳产业,有志者趋之若鹜。耿院长也想在退休前解决这位有些倔强的大公子工作问题,瞌睡寻枕头,华都银行送上门来,“权力不用,过期作废”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于是这件事情的后续处理,就是吴行长来解决的问题,实际上对于银行来说真是一桩小事。
说小事一桩,是因为有前车之鉴:赵行长在退休前弄进来了一大批社会人员,这些人员有城市信用合作社领导的兄弟尹豪,还有公安局负责文物、缉毒、经侦等领导的家属,还有其他的莫名其妙的人,有像马常平那样背景神秘的工厂会计等等。耿院长的公子或者公检法领导的亲戚,当时就应该考虑在招聘序列之中,却在这个时候,让耿院长开了尊口才考虑解决,华都银行确实有些不识相。事实证明,这些社招人员能力很强,由于工作的经历不同,他们会非常珍惜目前的工作,而不像那些大学生、大专生那样,好高骛远又不愿脚踏实地,像梓涵这种总想跳槽的动荡分子和他们比,确实存在很大差距。
凯特豪普公司这些人恐怕是脑子进水了,本来抓住华都银行的失误,狠狠敲华都银行一笔竹杠是完全可以的,私下里谈判肯定比对簿公堂要好看的多,银行并不在乎几万美元,好好谈谈,给你一笔贷款,什么事情都解决了。但是,公司的董事长是交大的教授侯义斌,还有开发东区管委会的领导,这些一根筋和傻缺在一起,拿了一手好牌却打得稀烂。你这样对华都银行赶尽杀绝,把银行逼到了墙角,银行肯定要使出浑身的解数,和你死磕到底。
至于耿院长怎样给杨军、朱太武普及法律常识,梓涵不得而知,只知道最后华都银行完胜,一审判决书写的严丝合缝,奠定了今后案件一路开挂,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