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都往事【工作笔记】 第94章 僵局
其实这个时候,梓涵更害怕因为自己的介入,破坏了开发商的计划。
对于人家而言,钱已经都收到了,至于这座烂尾楼如何处置,那是你华都银行自己的事情,反正我开发商也没有什么损失。
这些顾虑,梓涵和老齐说了。老齐倒是比较乐观,认为完善合同是必要的,至于其他问题再说,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完善合同,就直接起诉对方,毕竟没有交付成品,怎么就可以不管不顾呢?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
其实,在市行的时候,这些事情梓涵是不关注的,至于如何会签订了这样一份烂得不能再烂的合同,还把近一个亿的钱打了水漂,恐怕这种事情只有当事人自己心知肚明。
假如按照梓涵的思路,或者说实施一个完全为银行负责任的做法:律师提前介入谈判,由施工监理公司监督工程进度和款项支付。或者,最起码请律师审核一下合同,也不至于烂尾到这个程度。不过,估计他的这个建议,是自己犯贱,没事儿找抽呢。
大到盖楼,小到装修,这种事情在银行内部似乎都不可能搞公开化的,公开了就不好玩了。
单就信贷业务而言,即使信贷合同都在不断完善,贷款前又是签合同,又是搞企业评级,甚至还搞所谓的抵押、质押,但实际上还不是某些人一句话就放了款,至于什么贷款的科学管理,简直就是鬼扯,恐怕,说出来鬼都不相信。
在省市行合并的这段时间,原来省市分行的两家人彼此之间芥蒂似乎有点深,从邓处还有很多人的言谈话语之间,那种“你们市行”之类的话,让梓涵有一种后娘养的感觉,而且这种烙印深深地印在人们的心里。
省行员工那种优越感体现在很多方面,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你看,菊花园大厦就摆在那里,让省市两行的人都在看:你们市行干的好事儿!你看看这烂尾楼!你们还有什么可以得瑟的?
自己拉的屎需要自己擦干净,那么,市行拉的屎就理所应当由你梓涵这个曾经的逃兵,现在跑回来的loser擦干净,这应该毫无违和感的。所以说,梓涵的确不应该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好好干吧,估计行领导还会深情地对你说:我看好你的哦!
老齐很快拿出了有关合同瑕疵的意见,他指出,最关键的是合同主体的适格性与合法性,这个梓涵确实不懂,涉及很多法律专业性的东西,他已经全部还给大学老师了。
也许,梓涵的法律是体育老师教的。
签订合同的乙方“房地一分局菊花园大厦联建办公室”是个什么鬼?律师在工商局查档都查不出这样一个单位。那么涉及的“海南天利公司”又是个什么东东?是否还需要到海南查一下?去海南这个活儿还是比较惬意的,梓涵感兴趣。但是,邓处与海南分行的法律处联系了,海南行那里帮助协查,说这个公司的工商登记虽然还在,但已经多年未年审了,也就是说,所有和市行签合同的单位都悬在空中,难怪当时开会的时候省行这些处长一言不发,大家都知道这是一泡令人恶心得不能再恶心的臭狗屎,谁都懒得扒拉一下,以免弄得自己身上臭烘烘的。
梓涵却亲手扒开了,而且还捧在怀里。
不过,事情也没有他想的那样悲观,起码这个公司的项目经理主动出现:邱姓男子,老宗叫他“老邱”,其他人叫他“邱哥”。
据他介绍,“青年公寓”就是他参与建设的,或者说这个项目是他参与接手、买断和装修的。这个公寓后来成为咸宁路支行的办公所在地,也是兴庆支行迁址后的新办公楼。
菊花园大厦自然也是他参与建设施工的,而且还包括与房地一分局合作,负责拆迁和安置补偿居民的相关活动。这时,很多事情有了一些眉目,或者说梓涵现在才开始逐步了解事情的原委。
实际上,很多喜欢以“阴谋论”分析问题的人,尤其是银行这种整日坐井观天,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的人们,看问题总喜欢用一种非黑即白的思维模式。似乎这个世界充斥了阴谋,所有的不规范背后一定是某些人刻意而为之的。
当初梓涵也是这样考虑的,但是几次“碰头会”之后,梓涵对于这个项目成为了一个恶心的烂尾工程,似乎有了一些认识:开发商和甲方一样,都是拍脑袋决定的混球,而且都是自以为是之徒。开发商为了省钱或者为了尽快开工、施工、交付,也是走捷径,而非按程序和正规的流程操作,起码都不是按照行业规矩来的。当然,那个时代有多少规矩也是个问题。
房地一分局负责拆迁工作,安置拆迁户,但是一分局拿了钱却没有办事,导致拆迁人堵工地的大门,导致工期一再被推迟。开发商付出了额外的费用,却迟迟不能按照原计划推进。
几大国有银行的省市行合并是国家政策,这是项目实施初期所没有预见的。但是,这也不重要,因为无论怎样合并,最终都是华都银行的资产。
老邱的思维比较混乱,可以说毫无逻辑可言。在介绍项目过程的时候,他总会不失时机地介绍一下他伟大的陈总,而且说什么“炸出一个精品”之类,在梓涵看来是无厘头的东西。好像他的陈总是多么循规蹈矩,做事大气,倒好像华都银行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一旁微笑点头附和的那位大长脸、大背头,也叫做邓敏的男子,让梓涵有些糊涂,看上去他应该是本地人,但是他刻意发出蹩脚的京腔,显得有些别扭。
梓涵很奇怪,这是个什么公司?怎么网罗了这么些怪人?
老宗显然和他们很熟悉,从彼此之间的言谈可以看出。这个也不奇怪,总务处原来就是负责基建的部门,一把手参与其中天经地义。而老宗也早就摆脱了初来乍到,去东关正街分理处装报警器时候的那种谦逊。后来他做了总务处处长,梓涵看见他手持巨大的800兆“大哥大”,气势明显比肩“大款“,俨然是成功人士的典范。
经常参加会议的老樊,据说和老宗、老毛这些处长都是战友。老樊显得稳重和谨慎很多,而且和开发商谈判的时候,经常会义正言辞,批驳对方,使谈判陷入僵局。
这种旷日持久的谈判一直都没有结果,因为工程没有资金,开发商不愿意启动项目,华都银行已经付清了全款,不愿意再投入更多的资金。
但很显然,这个“局“不破,事情就没办法向前推进。
他们谈判的时候争论得乱七八糟,倒是梓涵和老齐这里已经将所有的合同拟得差不多了,当然,很多条款是没有征求开发商同意的,比如担保、抵押等事项,以及变更合同主体,尤其是变更乙方,因为甲方已经被省行并入,乙方主体不适格,具有重大瑕疵。
对于人家而言,钱已经都收到了,至于这座烂尾楼如何处置,那是你华都银行自己的事情,反正我开发商也没有什么损失。
这些顾虑,梓涵和老齐说了。老齐倒是比较乐观,认为完善合同是必要的,至于其他问题再说,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完善合同,就直接起诉对方,毕竟没有交付成品,怎么就可以不管不顾呢?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
其实,在市行的时候,这些事情梓涵是不关注的,至于如何会签订了这样一份烂得不能再烂的合同,还把近一个亿的钱打了水漂,恐怕这种事情只有当事人自己心知肚明。
假如按照梓涵的思路,或者说实施一个完全为银行负责任的做法:律师提前介入谈判,由施工监理公司监督工程进度和款项支付。或者,最起码请律师审核一下合同,也不至于烂尾到这个程度。不过,估计他的这个建议,是自己犯贱,没事儿找抽呢。
大到盖楼,小到装修,这种事情在银行内部似乎都不可能搞公开化的,公开了就不好玩了。
单就信贷业务而言,即使信贷合同都在不断完善,贷款前又是签合同,又是搞企业评级,甚至还搞所谓的抵押、质押,但实际上还不是某些人一句话就放了款,至于什么贷款的科学管理,简直就是鬼扯,恐怕,说出来鬼都不相信。
在省市行合并的这段时间,原来省市分行的两家人彼此之间芥蒂似乎有点深,从邓处还有很多人的言谈话语之间,那种“你们市行”之类的话,让梓涵有一种后娘养的感觉,而且这种烙印深深地印在人们的心里。
省行员工那种优越感体现在很多方面,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你看,菊花园大厦就摆在那里,让省市两行的人都在看:你们市行干的好事儿!你看看这烂尾楼!你们还有什么可以得瑟的?
自己拉的屎需要自己擦干净,那么,市行拉的屎就理所应当由你梓涵这个曾经的逃兵,现在跑回来的loser擦干净,这应该毫无违和感的。所以说,梓涵的确不应该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好好干吧,估计行领导还会深情地对你说:我看好你的哦!
老齐很快拿出了有关合同瑕疵的意见,他指出,最关键的是合同主体的适格性与合法性,这个梓涵确实不懂,涉及很多法律专业性的东西,他已经全部还给大学老师了。
也许,梓涵的法律是体育老师教的。
签订合同的乙方“房地一分局菊花园大厦联建办公室”是个什么鬼?律师在工商局查档都查不出这样一个单位。那么涉及的“海南天利公司”又是个什么东东?是否还需要到海南查一下?去海南这个活儿还是比较惬意的,梓涵感兴趣。但是,邓处与海南分行的法律处联系了,海南行那里帮助协查,说这个公司的工商登记虽然还在,但已经多年未年审了,也就是说,所有和市行签合同的单位都悬在空中,难怪当时开会的时候省行这些处长一言不发,大家都知道这是一泡令人恶心得不能再恶心的臭狗屎,谁都懒得扒拉一下,以免弄得自己身上臭烘烘的。
梓涵却亲手扒开了,而且还捧在怀里。
不过,事情也没有他想的那样悲观,起码这个公司的项目经理主动出现:邱姓男子,老宗叫他“老邱”,其他人叫他“邱哥”。
据他介绍,“青年公寓”就是他参与建设的,或者说这个项目是他参与接手、买断和装修的。这个公寓后来成为咸宁路支行的办公所在地,也是兴庆支行迁址后的新办公楼。
菊花园大厦自然也是他参与建设施工的,而且还包括与房地一分局合作,负责拆迁和安置补偿居民的相关活动。这时,很多事情有了一些眉目,或者说梓涵现在才开始逐步了解事情的原委。
实际上,很多喜欢以“阴谋论”分析问题的人,尤其是银行这种整日坐井观天,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的人们,看问题总喜欢用一种非黑即白的思维模式。似乎这个世界充斥了阴谋,所有的不规范背后一定是某些人刻意而为之的。
当初梓涵也是这样考虑的,但是几次“碰头会”之后,梓涵对于这个项目成为了一个恶心的烂尾工程,似乎有了一些认识:开发商和甲方一样,都是拍脑袋决定的混球,而且都是自以为是之徒。开发商为了省钱或者为了尽快开工、施工、交付,也是走捷径,而非按程序和正规的流程操作,起码都不是按照行业规矩来的。当然,那个时代有多少规矩也是个问题。
房地一分局负责拆迁工作,安置拆迁户,但是一分局拿了钱却没有办事,导致拆迁人堵工地的大门,导致工期一再被推迟。开发商付出了额外的费用,却迟迟不能按照原计划推进。
几大国有银行的省市行合并是国家政策,这是项目实施初期所没有预见的。但是,这也不重要,因为无论怎样合并,最终都是华都银行的资产。
老邱的思维比较混乱,可以说毫无逻辑可言。在介绍项目过程的时候,他总会不失时机地介绍一下他伟大的陈总,而且说什么“炸出一个精品”之类,在梓涵看来是无厘头的东西。好像他的陈总是多么循规蹈矩,做事大气,倒好像华都银行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一旁微笑点头附和的那位大长脸、大背头,也叫做邓敏的男子,让梓涵有些糊涂,看上去他应该是本地人,但是他刻意发出蹩脚的京腔,显得有些别扭。
梓涵很奇怪,这是个什么公司?怎么网罗了这么些怪人?
老宗显然和他们很熟悉,从彼此之间的言谈可以看出。这个也不奇怪,总务处原来就是负责基建的部门,一把手参与其中天经地义。而老宗也早就摆脱了初来乍到,去东关正街分理处装报警器时候的那种谦逊。后来他做了总务处处长,梓涵看见他手持巨大的800兆“大哥大”,气势明显比肩“大款“,俨然是成功人士的典范。
经常参加会议的老樊,据说和老宗、老毛这些处长都是战友。老樊显得稳重和谨慎很多,而且和开发商谈判的时候,经常会义正言辞,批驳对方,使谈判陷入僵局。
这种旷日持久的谈判一直都没有结果,因为工程没有资金,开发商不愿意启动项目,华都银行已经付清了全款,不愿意再投入更多的资金。
但很显然,这个“局“不破,事情就没办法向前推进。
他们谈判的时候争论得乱七八糟,倒是梓涵和老齐这里已经将所有的合同拟得差不多了,当然,很多条款是没有征求开发商同意的,比如担保、抵押等事项,以及变更合同主体,尤其是变更乙方,因为甲方已经被省行并入,乙方主体不适格,具有重大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