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都往事【工作笔记】 第116章 机会要留给有准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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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涵觉得,你自己和孩子,明明就是出来玩的,却一定要找个非常感人肺腑的理由,说是看望老领导,于是吃住行都省了,再带上一个买单的律师,确实很有创意!
和邓处一比,梓涵倒真觉得邓处可爱了很多:人家要么就不出门,出来还是陪法官出差,怎么也是为了工作,而且人家也不会带一个买单的律师。
当时省行虽没有建立律师库,但是,已经有很多律师进入法律处管辖的势力范围了。因此,如果真想出去玩,找个律师出来还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人家邓处就不像湖北行法律处处长那种做派,而且也没有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贬低其他地方的饮食文化,还是比较淳朴的。
徐行长来了一段时间,虽然微服私访了几次,发现了不少问题,也提出了不少问题以及解决方案,但是,所有解决问题的归结点可能都在人的方面。
人事变动是每一位一把手过来必须做的事情,尤其在人事处、办公室、财会处,还有那些重要的业务部门。
这时,国家将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华都银行的一大批人被派往筹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为了配合资产管理公司今后开展业务,省行将成立以清收、化解不良资产为工作内容的资产保全处,还将成立几家城区支行。
这就是机遇,对于所有人而言都是。
而梓涵似乎没有一点这方面的感受,因为之前的挫败让梓涵心灰意冷,对什么事情都不感兴趣了。
另外,研究生课程占用了他很多的精力,晚上、周末几乎都搭进去了,他还要和同学在一起踢球、吃饭,所以,他以为自己的生活过得很不错,因为之前的隔膜,对于省市行合并,特别是吴行长、白行长出事对他的影响,似乎随着几乎每天上课、频繁出差,都淡忘了。
肖尊院被调往筹建资产管理公司,副处长空缺的位子很快就补上了,非常巧,竟然是上官延兵。
从岗位的调动似乎看得出,徐行长对延兵似乎并不感兴趣,因为毕竟办公室是服务行领导的,属于银行机关的中枢部门,法律处属于边缘部门,法律又不是银行的主流,从中枢到边缘,似乎是这个道理,但是不管如何,延兵的到来是梓涵的福音,因为延兵是梓涵的贵人。
延兵和尊院都来自银行的中枢神经系统,一个来自办公室,一个来自人事处。但是他们两个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延兵从来不会因为自己事业上的失落,而消极对待眼前的工作,更不会像有些人因为工作变动而变得消沉下去。
他来后,了解到法律处一直都没有设立科室,觉得这简直是天大的玩笑:“怎么能这样呢?谁规定的法律处不能设科室?”
后来报告打上去,快到年底的时候,报告终于通过了审批,法律处成立了两个科室:咨询诉讼科、综合制度科。
鉴于梓涵92年曾经已经是分理处主任,当然成为咨询诉讼科的科长,慕容成为综合制度科副科长。
长安路支行何立峰是何佐德的亲戚,一直想到法律处工作。延兵一到,直接就给调过来了,而这个时候张远辛已经辞职前往深圳,空缺一人就由何立峰补充,另外,他向省行要求:增加人员,条件是,有法律资源的支行工作人员,或者学习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
在他不断的努力和坚持下,耿金明从咸宁路支行调过来了,还有一名西北政法大学的研究生张继红被分配过来。一时间法律处兵强马壮,人才济济。
后来梓涵觉得,也许徐行长正是看中了延兵的能力,才将他调往这个不起眼的“边缘部门”,因为邓处很快就要退休,明摆着需要一个人接法律处的接力棒。
如果那个时候临时调过来一个没有任何法律背景的人,恐怕难以胜任法律处的工作。毕竟法律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而华都银行这些处长基本上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没有法律基本功底,将来假如在一些文件上签字,不定会闹出什么笑话呢。
梓涵虽然是法律科班出身,但这个时候,法律处已经有三个人都有律师资格证书了,梓涵和吴曼、耿金明没有,小耿没有资格证很正常,人家毕竟是学航空专业的,而像梓涵这样没有资格证书似乎说不过去。
在谈到资格证书时,新来的研究生小张显得十分轻松:我基本上没怎么复习,买了一套复习资料,看了一遍就考过了。
让梓涵觉得这女子真是能作,甚至有些炫耀的成分。
她审核合同引经据典,说哪里必须改就一定要按照她的要求改,有时候处室或者支行找到梓涵,说这个事情不能改,让他找小张通融一下,结果她一定要给梓涵上一课,还口口声声问梓涵:这个规定你不会不知道吧?
搞得梓涵有些狼狈,因为老实说,他确实不知道,这么多年了,法律的书基本上没看多少,新出台的法律他也基本上不知道,虽然和处室的人去追债、保全资产,陪同法院的同志执行,也是稀里糊涂,有时候甚至会被法院的人责备梓涵,似乎他的想法很不专业。
好吧,不专业就不专业吧,谁叫他根本就不喜欢这个破专业呢?
一天,上班的时候,他接到西藏工作的杨栋梁打来的电话,他此时应该在成都,好像是在休养期间,找梓涵问一件事情。
说完工作,梓涵有些调侃地说:“你还在西藏干个毛线啊?你老乡都过来当一把手了,赶紧回来吧!”
其实,梓涵就是调侃,因为梓涵不知道他在西藏干什么工作。
几年前,总行从各分行抽调一批援藏干部,杨栋梁当时是长安路支行的信贷科长,就报名了,于是被调往西藏分行担任风险处或者公司处的副处长。
回想一下他们那一批分配进华都银行的人,已经有离世的,还有因为挪用资金跑路的,而像杨栋梁这样有心计的人确属凤毛麟角。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
去青藏高原需要一个好身体,还需要身体的付出,可惜梓涵连这种信息都不知道,连给自己付出身体的机会都没有。
Anyway,这都不重要,关键是他自己也不关心这种事情,是他的认知水平和杨栋梁这种人差了十几层楼。
听说在西藏那里工作也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恐怖,在梓涵的印象里,似乎内地过去的人都会整天吸着氧气,处于高度缺氧状态,似乎喝酒就会要了人的性命,或者感冒一下就可能到阎王爷那里报到。
而实际情况是,西藏分行十分照顾内地的干部,如果有总行的系统内培训、会议,西藏分行就会安排你一个接一个参加,每年要在成都休整一段时间,以缓解高原缺氧造成的身体不适。
至于业务发展,就像总行的人说的那样:我们能在西藏设立分行,这就够了。
和邓处一比,梓涵倒真觉得邓处可爱了很多:人家要么就不出门,出来还是陪法官出差,怎么也是为了工作,而且人家也不会带一个买单的律师。
当时省行虽没有建立律师库,但是,已经有很多律师进入法律处管辖的势力范围了。因此,如果真想出去玩,找个律师出来还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人家邓处就不像湖北行法律处处长那种做派,而且也没有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贬低其他地方的饮食文化,还是比较淳朴的。
徐行长来了一段时间,虽然微服私访了几次,发现了不少问题,也提出了不少问题以及解决方案,但是,所有解决问题的归结点可能都在人的方面。
人事变动是每一位一把手过来必须做的事情,尤其在人事处、办公室、财会处,还有那些重要的业务部门。
这时,国家将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华都银行的一大批人被派往筹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为了配合资产管理公司今后开展业务,省行将成立以清收、化解不良资产为工作内容的资产保全处,还将成立几家城区支行。
这就是机遇,对于所有人而言都是。
而梓涵似乎没有一点这方面的感受,因为之前的挫败让梓涵心灰意冷,对什么事情都不感兴趣了。
另外,研究生课程占用了他很多的精力,晚上、周末几乎都搭进去了,他还要和同学在一起踢球、吃饭,所以,他以为自己的生活过得很不错,因为之前的隔膜,对于省市行合并,特别是吴行长、白行长出事对他的影响,似乎随着几乎每天上课、频繁出差,都淡忘了。
肖尊院被调往筹建资产管理公司,副处长空缺的位子很快就补上了,非常巧,竟然是上官延兵。
从岗位的调动似乎看得出,徐行长对延兵似乎并不感兴趣,因为毕竟办公室是服务行领导的,属于银行机关的中枢部门,法律处属于边缘部门,法律又不是银行的主流,从中枢到边缘,似乎是这个道理,但是不管如何,延兵的到来是梓涵的福音,因为延兵是梓涵的贵人。
延兵和尊院都来自银行的中枢神经系统,一个来自办公室,一个来自人事处。但是他们两个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延兵从来不会因为自己事业上的失落,而消极对待眼前的工作,更不会像有些人因为工作变动而变得消沉下去。
他来后,了解到法律处一直都没有设立科室,觉得这简直是天大的玩笑:“怎么能这样呢?谁规定的法律处不能设科室?”
后来报告打上去,快到年底的时候,报告终于通过了审批,法律处成立了两个科室:咨询诉讼科、综合制度科。
鉴于梓涵92年曾经已经是分理处主任,当然成为咨询诉讼科的科长,慕容成为综合制度科副科长。
长安路支行何立峰是何佐德的亲戚,一直想到法律处工作。延兵一到,直接就给调过来了,而这个时候张远辛已经辞职前往深圳,空缺一人就由何立峰补充,另外,他向省行要求:增加人员,条件是,有法律资源的支行工作人员,或者学习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
在他不断的努力和坚持下,耿金明从咸宁路支行调过来了,还有一名西北政法大学的研究生张继红被分配过来。一时间法律处兵强马壮,人才济济。
后来梓涵觉得,也许徐行长正是看中了延兵的能力,才将他调往这个不起眼的“边缘部门”,因为邓处很快就要退休,明摆着需要一个人接法律处的接力棒。
如果那个时候临时调过来一个没有任何法律背景的人,恐怕难以胜任法律处的工作。毕竟法律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而华都银行这些处长基本上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没有法律基本功底,将来假如在一些文件上签字,不定会闹出什么笑话呢。
梓涵虽然是法律科班出身,但这个时候,法律处已经有三个人都有律师资格证书了,梓涵和吴曼、耿金明没有,小耿没有资格证很正常,人家毕竟是学航空专业的,而像梓涵这样没有资格证书似乎说不过去。
在谈到资格证书时,新来的研究生小张显得十分轻松:我基本上没怎么复习,买了一套复习资料,看了一遍就考过了。
让梓涵觉得这女子真是能作,甚至有些炫耀的成分。
她审核合同引经据典,说哪里必须改就一定要按照她的要求改,有时候处室或者支行找到梓涵,说这个事情不能改,让他找小张通融一下,结果她一定要给梓涵上一课,还口口声声问梓涵:这个规定你不会不知道吧?
搞得梓涵有些狼狈,因为老实说,他确实不知道,这么多年了,法律的书基本上没看多少,新出台的法律他也基本上不知道,虽然和处室的人去追债、保全资产,陪同法院的同志执行,也是稀里糊涂,有时候甚至会被法院的人责备梓涵,似乎他的想法很不专业。
好吧,不专业就不专业吧,谁叫他根本就不喜欢这个破专业呢?
一天,上班的时候,他接到西藏工作的杨栋梁打来的电话,他此时应该在成都,好像是在休养期间,找梓涵问一件事情。
说完工作,梓涵有些调侃地说:“你还在西藏干个毛线啊?你老乡都过来当一把手了,赶紧回来吧!”
其实,梓涵就是调侃,因为梓涵不知道他在西藏干什么工作。
几年前,总行从各分行抽调一批援藏干部,杨栋梁当时是长安路支行的信贷科长,就报名了,于是被调往西藏分行担任风险处或者公司处的副处长。
回想一下他们那一批分配进华都银行的人,已经有离世的,还有因为挪用资金跑路的,而像杨栋梁这样有心计的人确属凤毛麟角。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
去青藏高原需要一个好身体,还需要身体的付出,可惜梓涵连这种信息都不知道,连给自己付出身体的机会都没有。
Anyway,这都不重要,关键是他自己也不关心这种事情,是他的认知水平和杨栋梁这种人差了十几层楼。
听说在西藏那里工作也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恐怖,在梓涵的印象里,似乎内地过去的人都会整天吸着氧气,处于高度缺氧状态,似乎喝酒就会要了人的性命,或者感冒一下就可能到阎王爷那里报到。
而实际情况是,西藏分行十分照顾内地的干部,如果有总行的系统内培训、会议,西藏分行就会安排你一个接一个参加,每年要在成都休整一段时间,以缓解高原缺氧造成的身体不适。
至于业务发展,就像总行的人说的那样:我们能在西藏设立分行,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