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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都往事【工作笔记】 第177章 赞助费

    这种无法调解的隔阂感,压抑得让梓涵有些喘不过气来。这也许是不同文化所带来的隔阂,但是,面对这种无法融入的感觉,梓涵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一文不值。

    一顶帐篷似乎看到了人性真实的一面,令人恶心。

    梓涵自己的事情,也因为人事冻结和地震的特殊时期而毫无进展。

    之前,刘行长向总行提出申请希望调回总行本部,鉴于可能出现重大人事变动,总行要求省行的人事冻结,梓涵的转正计划就此搁置。

    总经理级别的干部调整冻结,部门主管的调整与提职这种小事情,总行是不会管的,所以,在刘行长走之前,秘书张卫东被提职为秘书科科长。而梓涵等几个“主持”,就只能耐心等待。

    刘行长找到梓涵,说了关于干部冻结的事情,希望他理解。

    另外,他希望梓涵找法院,尽快将菊花园大厦这一个多亿的执行款项划回。因为,这是他任上的成绩,虽然这个案件执行得非常圆满,但钱始终没有回到华都银行的账上,有些美中不足。

    是啊,这笔钱已经在法院账上趴了大半年了,梓涵和严广生说过这个事情,他表示:你们的案子,包括诉讼费、执行费是1.05亿,我们经过协调,实际执行回来了1.1亿,由于我们法院搬新办公大楼,需要一些单位赞助,用以完善新办公大楼的配套设施。

    这言外之意,银行应该赞助500万。实际上,华都银行不用出这么多钱,只是走一下账务,从多划回的资金中出了这笔钱就可以。

    兹事体大,别说500万,5万块钱他作为一个部门的“主持”也做不了主啊!

    于是,梓涵只好以部门作为发起人起草了签报,将这件事情逐级上报行领导,很快就得到行领导的首肯。

    正准备划回资金之时,国家下发关于明令禁止政府机关乱拉赞助的文件,法院不敢越雷池一步。

    严广生这个时候又找到梓涵:赞助我们院里看来是不行了,但是,我们庭上还缺很多东西,比如,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你们能不能赞助一些?

    梓涵找到刘行长,行长说:如果是这些东西,我们买了送过去就是,他们列一个清单。

    “恐怕没有这样简单,严广生一定是要现钱,买东西他们拿了钱也可以去买啊,用不着我们的。”

    梓涵是这样认为的。

    钱从哪里出啊?

    恐怕只能考虑律师费这一块儿了。

    老齐确实跟踪这个案子很长时间了,从制定和完善合同,到最后的执行,他出了很多力气。但是,在事情后来的发展阶段,他就没有起太多的作用,尤其是协调京城二中院从拍卖款项中为华都银行划回1.1亿,他根本就没有出力。执行案件的是京城二中院,人家并不受他的左右,肯定也不会买他的账。

    确实是严广生从中斡旋,梓涵和法律服务团队的人也一直都在跟踪,这笔执行款才得以顺利划回,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律师拿那么多律师费恐怕不合适吧?

    但是,怎么和老齐开口呢?

    为了尽快划回资金,也顾不上那么多了——直截了当说。

    老齐非常不满意:这不是行贿吗?我觉得有风险!

    梓涵也非常不高兴:那你说怎么办?你去找法院要钱,你能保证人家很快就能把钱给我们吗?

    显然,老齐没有这个能力。

    他坚持道:我们不着急,看他们能把款子压多久,我就不信了,他们能把钱退回去不成?!

    梓涵有些急眼了:你怎么能这样说呢?万一陈鸿斌找人运作,再把钱要回去,我们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再说了,行领导要尽快把这笔资金划回,我不积极想办法,反而拿这个事情赌一把,我可没这个把握。

    “这样,我打报告让财会部先将律师费预支给你们,你拿出一些钱作为给法院的赞助费,反正不管是给他们院里还是庭上,都是给公家办事,这也没有什么吧?”梓涵觉得这个事情越快处理越好,否则,夜长梦多。

    针对律师费赞助法院是转款还是现金,梓涵觉得似乎都可以,但老齐提出一个关键问题: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现金,必然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几十万的个人所得税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啊!

    这个难题梓涵只好推给严广生。

    “这个好办,我找一家律师事务所,你让老齐把钱转过去,对方给他开开发票,就相当于联合办案,老齐就不用纳税了。”

    梓涵觉得严广生还是非常照顾各方利益的,这样老齐得到的律师费更多一些,而且,华都银行也不用为难,因为钱从律师事务所出,华都银行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即使今后出了什么问题,也不是银行直接给法院的钱,不管买东西也好,给现金也好,银行都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一概不知。

    这样处理“不夹银行的手”

    处理这件事情,梓涵更觉得老齐很不上道儿,起码没有担当,把自己的利益看得那么重,还美其名曰为我们好,怕我们出事,我们出个鸡毛事情啊?钱是银行给你律师的,关我们个毛关系?

    但是,1.1亿肯定是执行多了,多的钱怎么办啊?

    梓涵咨询了财会部,答复是:只能作为营业外收入,而且,要给总行写情况说明,最好不要!

    看看,还是银行财大气粗,500万可以不要,原因就是两个字——麻烦。

    好吧,华都银行给省高院写了划账申请:只要1.05亿,剩下的500万要求退回京城二中院。

    严广生此时非常不高兴,他看着这个划账申请半天不说话,最后说:要不把所有的钱都退回去吧!你们什么意思啊?难道我们省高院执行错了吗?你们这明显就是把我们省高院出卖了啊!

    没办法,梓涵也是执行者,他有什么办法呢?

    先把钱要回来,剩下的再说,梓涵恳求严广生,说行长要走了,这笔钱无论如何一定要尽快划账,要不然他怎么对得起刘行长的知遇之恩?!

    僵持了很久,最后这笔钱终于划回省行,省行将原来市行基建项目挂账资金全部冲销,其中也包括支出的诉讼费、执行费以及相关的费用。

    案件圆满地画上了句号,刘行长也很快离开,赴京就任总行某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