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神 第36章 故事原委
“这——”
“就是无极金刀了——”
一个人说着,把插在小土坟包上的无极金刀,给拔了下来。
“无极金刀,委屈你了,如非感知到了你的存在,我真是要错过了你呢……”
那人说着,手像温柔的情人,触摸着此刀。
他的手掌,腾地冒出了一股气旋火焰。
火焰卷入金刀,嗡一下,金刀发出欢快的鸣响。
又一把神兵,诞生了!!!
此人笑了起来。
“时也,运也,命也,此天意也,天意也要让我——大开杀戒吗?”
他说着,忽然舞动金刀,身似蛟龙,整个人腾空起舞,但看见他,人随身转,刀随人走,画出了一条条,一道道,火流星般的刀痕。
地面,飞沙走石。
空中,气浪排空。
火光随刀与空气间摩擦产生,形成了一条条火龙模样,在腾空,在盘旋,在飞舞,在爬升。
这,才是真正的,无极火龙旋风刀。
它由无极金刀的刀法,火龙功的内功,旋风掌的掌力,三种力量结合起来,才是以一当百,力能敌千的无上神功。
它是昔日神剑王朝的镇国武学。
由于此功厉害,所以被一分为三。
既保证了传承,又限制了威力。
有多少人敢于贪多,一下子三门功夫全修炼的?
这里面有个关键。
学一门,速度尤可。
学两门,就会一下子慢了下来。
除非学三门,会在入门时极其困难,可一经入门,之后就是坦途,甚至越到后面反而越快。
大多数人哪里明白此理?
他们两门一练,就会知道厉害,会调回头去,修炼单一功夫。
殊不知单一修炼,太慢了。
一个人练到死,最多也是把第二门功夫练到一半多点。
这个秘密,一直没人知道,直到后来被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小子莫名其妙的炼成了。
原本这也算了。
但此人又莫名其妙和王妃搞上了关系。
国王老了,王妃却是年轻的。
可不是得出些事么。
相比又老,又丑,胡子一大把,身体污臭,还多痰的老国王,当然是年轻健壮的傻小子侍卫让王妃喜欢了。
王妃委身于他,还生了孩子。
生了——一对孩子。
这,是对国王,最大的羞辱!!!
原本还想缓和解决事情的国王暴发了。
哪怕拖着这个国家下地狱,这种行为也无法原谅啊!!!
愤怒的国王杀了王妃,这个他曾经臻爱的女人。
然后,他就失败了。
武功大成的傻小子打败了所有对手,他一手持无极金刀,一手持镇国宝剑,以一己之力,把自己的孩子带走了。
等到他,把自己孩子安顿好后,神剑王朝,因为失剑,而亡国了。
先是太子在外被杀。
同时国王病死在朝。
国死君。
君无继。
而后天下崩。
到处是危情。
沙化严重,水土流失,曾经环绕王国的那片海子消失了。只留下什么也没有的,干涸的河床。
牲畜死绝。
人口流失。
外敌更是直接入侵。
就连那些不入流的马贼也践踏在王朝的国土上。
人民在水深火热中四散逃离。
王朝为了维护最后的尊严,没有逃离,他们收拢所有的财富,举国葬于沙海之下。
一切的荣耀,影子与尘土,都没了。
历史尘封了一切。
这让曾经的侍卫悲痛于心。
他认为,一切是由他造成的。
如果不是他,如果一切都……那或许,这个国家就不会灭亡。如今,国家灭亡了,什么都没有了。
曾经的朋友,儿时的玩伴,旧时的一切亲友,全都没了。唯独他,不仅没死,反而拥有了一身傲古绝今的绝世武功。
这让他感到了深深的——羞耻。
于是乎这位想不开的便开了一家客栈过隐居生活。
直到飞沙卷走沙丘,他才重新回去,归还了那把宝剑。
只是,一切都晚了。
失去镇国金剑,国破山河亡,什么都没留下。
回去后,这个男人带着一生的悔恨,郁郁而终地离开人世。
他死了,他的一双儿女,成了败家子。
不旦没有学好他留下的武功,也有这个人不想教,不认真教导的原因,结果就丢了家传的武功,金刀,甚至这间客栈。
什么都没落下。
不,有的,旋风掌功夫留下来了,被这个人修炼至极境。
他不仅把旋风掌练出了花,更是悟出了疱丁解牛,以有间入无间的诀窍。
“不过……”这人看看手掌。
他轻轻一叹。
神剑王朝亡国,是有原因的。
原本神剑镇国,纵是国家丢了神剑,又哪里会亡国呢,真当神剑是死物吗?不是的,神剑有灵,它是真灵。
当年,侍卫的孩子,是难产。
王妃为了生下孩子,动用了金龙神剑的龙运神力。以这龙运神力护住了孩子,才让孩子顺利降生,并且拥有长生体质。
但这是虚假的,是有时效性的。倘若一直用金龙宝剑傍身,或许可真能得到长生。
但后来侍卫爹后悔了,把剑归还。
这导致了神剑失主。
也就是神剑一直在废宫地下,这才让他一直继续享受长生。
现在,神剑再度易主,到了某位大小姐的手中了。
也就是真正的有了新主。
所以就再不能有一丝的神力加持了。
长生体质,也就没了。
“以后不能长生了,妹妹全要靠我自己了……”少年人喃喃自语。
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喜欢傻笑的妹妹。
三百年啊。
一直在一起啊。
算了,还得先找到掌柜的。
这么多年了,客栈易手不知凡己。
他早习惯了。
不是自己名下又能怎么样,是别人的又如何,自己一直就经营不好,不如给别人经营。而这许多的掌柜,也就目前这位最为顺眼。
嗯。
这个得救。
他收了刀,匆匆离去。
现在,他从沙里金尸体里摸到了火龙功秘籍,从这里得到了无极金刀,又加上他本人早就练习至火炉火纯青的旋风掌,他有信心横推西方商道一切敌。
“今后沙漠,我才是神!”
少年人哼唱着小曲,消失在沙漠中。
天明。
一支大旗树立起来。
上书。
欢喜。
二字。
欢喜王的军队。
在西方商路上,可以夸称拥有一支军队的,也就他了,欢喜王。
一来是普通人,养不起。
时代不一样了,长年累月的诸国征战,西方诸多小国相互间不计成本,不择手段,不计代价的内卷,其结果就是把西方的原本生态环境给毁了。
世人只知西方诸多小国,多起来甚至有二三百之多。这么多小国,在当时是要拥有自己城邦的,哪来的城邦呢?当然是建了,怎么建呢?答案只有两个字。
砍树。
其后诸方诸多的战争,往往仗还没打,先把树砍了,或制车,或打梯,最终是付之一炬,再加上城邦聚集了众多的人,消耗的火薪也是个越来越大的数字。
如此一来,在短时间里,因商业而兴盛的西方诸国破灭成了三十六国,又在如今成了大大小小,若干不一统的绿洲。
绿洲可以容纳的人就太少了。
所以这西方商路上,能够供养的兵马也就少了许多。
过去极盛时二三十万甲兵的盛景,终成梦,成过去式。
就连神剑王朝也能拥有五千兵马。
可现在呢?
欢喜王,最大势力,他敢于长期供养的也就三千马骑军。
在这三千,看起来,穷凶极恶的马队骑兵中,有一支特殊部队。
这支部队有百十人左右。
全都是女子。
最长者四五十,年轻的才十几岁。
这支全女子军队,都是强者,能打会砍的狠人。其中很多女兵,那一身肌肉,夸张的胜过男子。
她们也有旗号。
一个字。
白。
知道的都知道,懂的都懂。
这是心比天高,白酒的旗号。
欢喜王座下,四大酒使里,最漂亮,也最好斗,甚至好战的一位。
据说,她十分美丽,所以,总是白巾覆面。
此时这一队人过来,杨雪雁上前相认。
正常人很难做出这种决断。
但杨雪雁敢。
除了她是大家族子弟外,最重要的是在欢喜王不遗余力的努力下,很多人都相信了他的信誉度。
诚然,欢喜王过去的信誉是个笑话,他是靠欺骗起家的。但实话实说,这年头底层上位的,哪个的第一桶金是干净的?
没有第一桶金,你再大的才情也施展不开。
这是血淋淋的现实。
所以,才有了那句,英雄不问出处。
真的。
你真追究了,没几个屁股是干净的。
“可是白酒使当面!”
杨雪雁大声招呼。
一匹雪白的马踏蹄而出。
马上人,白酒。
白酒做为白酒使很特殊。
她哪怕蒙了面,穿着把手脚都包起来,严密的衣裙,也能看出,她是个漂亮,且身材极好的美女。
这不由让人产生了一种质疑。
这样漂亮的女人,欢喜王怎么舍得不睡她的。
要知道有些秘密,是瞒不住的。
假若欢喜王搞下属,睡了白酒,那这件事一定会被传出去的。
可是,欢喜王自中土闹了很多男女故事外,回归西方商路后,就再没了动静。
他虽广纳后宫,但都是当舞姬和服务员的,自己最多看女孩们跳舞,却绝对没有睡过一个人。
所有人都知道,欢喜王喜欢的,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那是一幅画。
这事很出名,所以人们也就渐渐接受了白酒这样特殊的存在。
此时的白酒,一脸平静,她伸手。
马队止。
静。
然后她才道:“可是杨大小姐当面?”
杨雪雁道:“白酒使你客气了,正是在下,你们王爷呢?”
白酒有些苦恼,道:“王爷最近不大痛快,有一个老对头缠上他了,一直是没时间过来。不过不要紧,此行我会带一百人帮你的,而且我也给你们杨氏发了私信,你们杨家第二队人已经上路了,应该快到了吧。”
杨雪雁笑……咪咪道:“这样啊,那我真的是——要谢谢你了!”
“就是无极金刀了——”
一个人说着,把插在小土坟包上的无极金刀,给拔了下来。
“无极金刀,委屈你了,如非感知到了你的存在,我真是要错过了你呢……”
那人说着,手像温柔的情人,触摸着此刀。
他的手掌,腾地冒出了一股气旋火焰。
火焰卷入金刀,嗡一下,金刀发出欢快的鸣响。
又一把神兵,诞生了!!!
此人笑了起来。
“时也,运也,命也,此天意也,天意也要让我——大开杀戒吗?”
他说着,忽然舞动金刀,身似蛟龙,整个人腾空起舞,但看见他,人随身转,刀随人走,画出了一条条,一道道,火流星般的刀痕。
地面,飞沙走石。
空中,气浪排空。
火光随刀与空气间摩擦产生,形成了一条条火龙模样,在腾空,在盘旋,在飞舞,在爬升。
这,才是真正的,无极火龙旋风刀。
它由无极金刀的刀法,火龙功的内功,旋风掌的掌力,三种力量结合起来,才是以一当百,力能敌千的无上神功。
它是昔日神剑王朝的镇国武学。
由于此功厉害,所以被一分为三。
既保证了传承,又限制了威力。
有多少人敢于贪多,一下子三门功夫全修炼的?
这里面有个关键。
学一门,速度尤可。
学两门,就会一下子慢了下来。
除非学三门,会在入门时极其困难,可一经入门,之后就是坦途,甚至越到后面反而越快。
大多数人哪里明白此理?
他们两门一练,就会知道厉害,会调回头去,修炼单一功夫。
殊不知单一修炼,太慢了。
一个人练到死,最多也是把第二门功夫练到一半多点。
这个秘密,一直没人知道,直到后来被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小子莫名其妙的炼成了。
原本这也算了。
但此人又莫名其妙和王妃搞上了关系。
国王老了,王妃却是年轻的。
可不是得出些事么。
相比又老,又丑,胡子一大把,身体污臭,还多痰的老国王,当然是年轻健壮的傻小子侍卫让王妃喜欢了。
王妃委身于他,还生了孩子。
生了——一对孩子。
这,是对国王,最大的羞辱!!!
原本还想缓和解决事情的国王暴发了。
哪怕拖着这个国家下地狱,这种行为也无法原谅啊!!!
愤怒的国王杀了王妃,这个他曾经臻爱的女人。
然后,他就失败了。
武功大成的傻小子打败了所有对手,他一手持无极金刀,一手持镇国宝剑,以一己之力,把自己的孩子带走了。
等到他,把自己孩子安顿好后,神剑王朝,因为失剑,而亡国了。
先是太子在外被杀。
同时国王病死在朝。
国死君。
君无继。
而后天下崩。
到处是危情。
沙化严重,水土流失,曾经环绕王国的那片海子消失了。只留下什么也没有的,干涸的河床。
牲畜死绝。
人口流失。
外敌更是直接入侵。
就连那些不入流的马贼也践踏在王朝的国土上。
人民在水深火热中四散逃离。
王朝为了维护最后的尊严,没有逃离,他们收拢所有的财富,举国葬于沙海之下。
一切的荣耀,影子与尘土,都没了。
历史尘封了一切。
这让曾经的侍卫悲痛于心。
他认为,一切是由他造成的。
如果不是他,如果一切都……那或许,这个国家就不会灭亡。如今,国家灭亡了,什么都没有了。
曾经的朋友,儿时的玩伴,旧时的一切亲友,全都没了。唯独他,不仅没死,反而拥有了一身傲古绝今的绝世武功。
这让他感到了深深的——羞耻。
于是乎这位想不开的便开了一家客栈过隐居生活。
直到飞沙卷走沙丘,他才重新回去,归还了那把宝剑。
只是,一切都晚了。
失去镇国金剑,国破山河亡,什么都没留下。
回去后,这个男人带着一生的悔恨,郁郁而终地离开人世。
他死了,他的一双儿女,成了败家子。
不旦没有学好他留下的武功,也有这个人不想教,不认真教导的原因,结果就丢了家传的武功,金刀,甚至这间客栈。
什么都没落下。
不,有的,旋风掌功夫留下来了,被这个人修炼至极境。
他不仅把旋风掌练出了花,更是悟出了疱丁解牛,以有间入无间的诀窍。
“不过……”这人看看手掌。
他轻轻一叹。
神剑王朝亡国,是有原因的。
原本神剑镇国,纵是国家丢了神剑,又哪里会亡国呢,真当神剑是死物吗?不是的,神剑有灵,它是真灵。
当年,侍卫的孩子,是难产。
王妃为了生下孩子,动用了金龙神剑的龙运神力。以这龙运神力护住了孩子,才让孩子顺利降生,并且拥有长生体质。
但这是虚假的,是有时效性的。倘若一直用金龙宝剑傍身,或许可真能得到长生。
但后来侍卫爹后悔了,把剑归还。
这导致了神剑失主。
也就是神剑一直在废宫地下,这才让他一直继续享受长生。
现在,神剑再度易主,到了某位大小姐的手中了。
也就是真正的有了新主。
所以就再不能有一丝的神力加持了。
长生体质,也就没了。
“以后不能长生了,妹妹全要靠我自己了……”少年人喃喃自语。
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喜欢傻笑的妹妹。
三百年啊。
一直在一起啊。
算了,还得先找到掌柜的。
这么多年了,客栈易手不知凡己。
他早习惯了。
不是自己名下又能怎么样,是别人的又如何,自己一直就经营不好,不如给别人经营。而这许多的掌柜,也就目前这位最为顺眼。
嗯。
这个得救。
他收了刀,匆匆离去。
现在,他从沙里金尸体里摸到了火龙功秘籍,从这里得到了无极金刀,又加上他本人早就练习至火炉火纯青的旋风掌,他有信心横推西方商道一切敌。
“今后沙漠,我才是神!”
少年人哼唱着小曲,消失在沙漠中。
天明。
一支大旗树立起来。
上书。
欢喜。
二字。
欢喜王的军队。
在西方商路上,可以夸称拥有一支军队的,也就他了,欢喜王。
一来是普通人,养不起。
时代不一样了,长年累月的诸国征战,西方诸多小国相互间不计成本,不择手段,不计代价的内卷,其结果就是把西方的原本生态环境给毁了。
世人只知西方诸多小国,多起来甚至有二三百之多。这么多小国,在当时是要拥有自己城邦的,哪来的城邦呢?当然是建了,怎么建呢?答案只有两个字。
砍树。
其后诸方诸多的战争,往往仗还没打,先把树砍了,或制车,或打梯,最终是付之一炬,再加上城邦聚集了众多的人,消耗的火薪也是个越来越大的数字。
如此一来,在短时间里,因商业而兴盛的西方诸国破灭成了三十六国,又在如今成了大大小小,若干不一统的绿洲。
绿洲可以容纳的人就太少了。
所以这西方商路上,能够供养的兵马也就少了许多。
过去极盛时二三十万甲兵的盛景,终成梦,成过去式。
就连神剑王朝也能拥有五千兵马。
可现在呢?
欢喜王,最大势力,他敢于长期供养的也就三千马骑军。
在这三千,看起来,穷凶极恶的马队骑兵中,有一支特殊部队。
这支部队有百十人左右。
全都是女子。
最长者四五十,年轻的才十几岁。
这支全女子军队,都是强者,能打会砍的狠人。其中很多女兵,那一身肌肉,夸张的胜过男子。
她们也有旗号。
一个字。
白。
知道的都知道,懂的都懂。
这是心比天高,白酒的旗号。
欢喜王座下,四大酒使里,最漂亮,也最好斗,甚至好战的一位。
据说,她十分美丽,所以,总是白巾覆面。
此时这一队人过来,杨雪雁上前相认。
正常人很难做出这种决断。
但杨雪雁敢。
除了她是大家族子弟外,最重要的是在欢喜王不遗余力的努力下,很多人都相信了他的信誉度。
诚然,欢喜王过去的信誉是个笑话,他是靠欺骗起家的。但实话实说,这年头底层上位的,哪个的第一桶金是干净的?
没有第一桶金,你再大的才情也施展不开。
这是血淋淋的现实。
所以,才有了那句,英雄不问出处。
真的。
你真追究了,没几个屁股是干净的。
“可是白酒使当面!”
杨雪雁大声招呼。
一匹雪白的马踏蹄而出。
马上人,白酒。
白酒做为白酒使很特殊。
她哪怕蒙了面,穿着把手脚都包起来,严密的衣裙,也能看出,她是个漂亮,且身材极好的美女。
这不由让人产生了一种质疑。
这样漂亮的女人,欢喜王怎么舍得不睡她的。
要知道有些秘密,是瞒不住的。
假若欢喜王搞下属,睡了白酒,那这件事一定会被传出去的。
可是,欢喜王自中土闹了很多男女故事外,回归西方商路后,就再没了动静。
他虽广纳后宫,但都是当舞姬和服务员的,自己最多看女孩们跳舞,却绝对没有睡过一个人。
所有人都知道,欢喜王喜欢的,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那是一幅画。
这事很出名,所以人们也就渐渐接受了白酒这样特殊的存在。
此时的白酒,一脸平静,她伸手。
马队止。
静。
然后她才道:“可是杨大小姐当面?”
杨雪雁道:“白酒使你客气了,正是在下,你们王爷呢?”
白酒有些苦恼,道:“王爷最近不大痛快,有一个老对头缠上他了,一直是没时间过来。不过不要紧,此行我会带一百人帮你的,而且我也给你们杨氏发了私信,你们杨家第二队人已经上路了,应该快到了吧。”
杨雪雁笑……咪咪道:“这样啊,那我真的是——要谢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