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降神 > 第47章 进入地下

降神 第47章 进入地下

    李安娜也好,芭朵斯也罢。

    她们都是西极国之人,也会些西极武功剑术。

    只是西极剑法对武器比较讲究。

    而这里有什么?

    青铜器,石器?

    开什么玩笑。

    所以,直到从刘一夫手上得到西极剑器,这才算恢复几分曾经风采。

    拿到了趁手的武器,这意味着李安娜实力大进。她的实力,是比芭朵斯差一丝的。以往她纵然不服那也是没用的。

    实力摆在那儿。

    不是你说不服就能不服的。

    可现在她的实力自问已经不在芭朵斯之下了。

    由着高兴,她也和刘一夫说了一下她的往事。她知道她的一些事瞒不住人,所以想说一下解释一番自己成为现在模样的原因。

    李安娜原本的名字是安娜。

    原本她是随父亲行商的。

    她的父亲是个没落伯爵。

    虽然是贵族,但没有钱的贵族,啥也不是。为了养家,安娜的父亲置办了一条海船开始行商。

    由于家中的变故。

    所以父亲把安娜带在了身边。

    男人天真的自信可以照顾好女儿。

    商队行到了诸王之国。

    在这里,虽然诸王争霸,战乱不休,但不得不说,诸王之国十分富饶。

    这里有数不清的美玉和宝石。

    每一个诸王都很擅长攒钱。

    商人在这里很容易赚钱。

    如果能够活下来的话。

    结果,在这里,一支强盗出现,把商队洗劫一空。并且,顺便,把当时才十四岁,风信之年的安娜给抓走。

    这支强盗是一支国王军队扮演的。

    没办法。

    国王们就是这么随性。

    他们可能花大价钱让你发财。也可能把你抢个一干二净。

    特别是当你们的商队中有一个漂亮的白女时。

    那个国王并没有一上来就侵占安娜。

    毫无疑问。

    即便是强盗国王,那也是有品味的。

    他知道,刚刚抢来的少女桀骜不驯,不老实不听话,与之合好根本不是享受,反而要花力气还要小心她做傻事。

    所以他静下心来,慢条斯理的教她如何做一个女人如何讨好男人如何享受这一切。

    一个原本干干净净的少女被他教得渐渐沉迷于男女之事中,并对此产生了迷恋。

    但是。

    她知道。

    看起来的美好皆是假象。

    一切都是镜花水月。

    自己之于那个男人,只是一件暂时让他比较上心的——玩具。

    关于玩具,她很有发言权。

    好很多小时候的玩具,在经历一段。时间的爱不释手之后,就弃之不顾了。平常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她不希望自己的未来成为一件无人问津的过气玩具。

    所以。

    她逃了。

    了解详情的她成功的逃到了女多族。

    虽然她失去过往精致的生活。

    但在这里却也已经习惯了。

    不必关心所谓的礼仪,也不必在意别人的眼光。

    她可以随心所欲的生活。

    现在,她更可以在心爱的男人面前一展她所擅长的剑法。

    这是西极之国,法斯特的军中剑术。

    也是西极诸国最广为流传的剑法。

    白鸦剑术。

    极西之国,古武流传,但都是虚的。唯一切实的,就是这套简单易学的白鸦剑法。

    白鸦剑法十分简单,所有的剑术总结起来就是一点三连。

    简单吧。

    这是精华。

    看似简单。

    其实这套剑法却出了很多高手。

    一刺,一挡,一斩,一砍。

    所有招术,尽皆在此之中。

    虽然看起来简单,但大道至简。

    所以西极之国也有一些剑术高手的。

    就是这么简单。

    其实这剑法,马客师也提过。不过只是简单一提而已。马客师本人并没把它放在眼里,大多是不屑的。

    这也不奇怪。

    马客师其人虽死,但她的天才让她领先别人太多了。她是一个被浩瀚女王套死的天才,不然,她的成就绝非天人而已。

    至少,刘一夫感到,此套剑法还是不错的。特别是之用于军中,那就太实惠了。

    只是,这剑法对剑器要求比较高,普通的金属可承载不了此剑,非得百炼精钢上好的钢铁才能铸成白鸦剑法所需要,用得上的剑器。这就注定了普通平民还是别想了。

    话不多说。

    休息够了。

    李安娜带队出发。

    只是此之一行,杨大小姐是不能去了。

    原因有二。

    其一是刘一夫他们不放心芭朵斯她们的实力,不认为她们能守好地盘。

    万一,他们下去后那个什么无目之王来了怎么办?

    芭朵斯也是打不过无目之男的。

    她们往日能做的也就是引走无目男。

    而不是正面与之拼杀。

    再一个。

    从已知的情报可以知道,地下世界的危险。这也就罢了,人生放开,除死无大事。可这话放在女人身上就不好了,女人有比死还可怕的事,那就是生不如死。

    地下,就是这么一个女人痛苦的地狱。

    不要说。

    只用想的。

    刘一夫他们就可以明白那些女人在地下会面临着什么。

    虽然,杨大小姐失陷,这只是一个微乎其微的可能。但这个可能再低,也不能有。这是锦天无法承受的。

    再说了,在地下,出了事你逃都没地方逃。但在地面,就已知的,那些无目之男虽然难缠,但有一点,他们的速度始终快不了。因为他们是没眼睛的,所以需要用鼻子和耳朵来找人。

    这样的话,杨大小姐一跑,没有人追得上,安全率高。

    杨大小姐一开始是不干的。

    她就是为了蛇王宝玉来的。

    怎么临到了头她却给撇下来了呢?

    她不服。

    不过不服不行。

    三比一。

    她也只能妥协了。

    准备好了之后,李安娜带队,他们出发了。

    前往地下,有三条最常见的路。

    其一是正式入口,这条入口牢牢的在蛮多人手里。里面还有很多杀人的机关陷阱。脑子正常点的都不会从此进入。事实上,不独女多族进入了,因为机关原因,蛮多族自己也懒得从此而出。

    毕竟智商不高。

    万一出了错,死掉了,岂不是可惜?

    所以只有另两条道。

    但是,可以肯定,一定不止此二道。

    只是目前掌握的是这两条。

    一条是猎道。

    蛮多族人也是会出来打猎的。有可能是抓人,也可能是打猎的。

    他们抓了人,打了猎,便由此道回归地下去。

    只是此道知道是知道,但却未有行动。

    因为地下世界太丰富了。

    倘若此道外泄,蛮多人自然会用别的地道。而那时女多族就有可能不知道了。

    不如留意此道,掌握信息。

    所以只余了最后一条路。

    这是一个意外之路。

    某一年,某一天,有颗流星在地上砸了一个洞。这个洞里有很多小道,在这些小道中就可以通往地下,女多族一般就是据此而入的。

    只是这里有些不大好走。

    需要先绑上绳子。

    对于女多族来说,即便是绳子,也是重要物资。

    好在刘一夫始终有足够的绳子。

    众人在山头系好了绳子,下到这大坑里面去,果然有诸多地洞口,全是暗道。

    地下之行什么最重要,答案是光。

    在这地下,火把是不好的。

    因为它会消耗不多的氧气。

    所以要用一种虫。

    李安娜她们用肠皮,包着一种发光的虫子在地下引路。

    先是崎岖的,几乎不能行的路。

    渐渐才摸到比较宽阔的地方。

    其中有些路段还是比较险恶的。

    有些地方要潜水。

    要凌空渡过地渊。

    要爬过地下的高墙。

    也正是这样,女多族入侵地下始终没被蛮多族人堵死围住。

    正当他们在地下推行时,突然,一个人在旁边出现。

    “什么人!”

    张小乙暴喝。

    锦天眼睛一瞪,就钻出去。

    那人身子一缩,灵活的就想要跑。

    但锦天反应太快了,一刀就把它的腿脚砍了,那怪人倒在地上,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它,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长期地下幽暗的生活环境让它整个人发生了异变和退化。

    刘一夫几个人围过来看它。

    那个地下的蛮多人道:“下民。”

    他补充道。

    “就是它们,它们是下民!”

    在幽暗的地下,这个人,一身惨白的肤色,眼睛黑得没有一点光,耳朵发尖,鼻子也是鼻孔朝外翻。

    与其说这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没有翅膀的大蝙蝠精。

    它虽没了双腿,但凶性不减,仍然张口示威。

    刘一夫观察后道:“注意了,这种下民虽然没有视力,语言能力也发生了退化,但听力和嗅觉超强,它们的身体退化缩小,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地下环境。在这,注意到没有,它们已经进化出了双重器官,也就是说它们是一种脱离了人类的新生物。它自己就可以生育,它们甚至不需要女人就能生孩子了。”

    “走了,这是什么怪物?”

    “在地下太久了,所以异变了。”

    “人要适应环境,不是它变态,而是环境让它变态。”

    “那为什么是下民变态?”

    “因为上民生活还好一点,下民的生活就太过水深火热了吧,比如上民。可能还能看到一点光,又如可以碰到女人,但下民就长时间没有光,甚至在内心过于渴求女人导致它们自己的身体产生异变。”

    刘一夫说到这,问那个蛮多族人。

    “我说的对不对。”

    “好像,是的。”

    蛮多族承认。

    他想起来了。

    在地下的蛮多族,上民生活很惨,但上民生活再惨,也能看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光,也能碰到一些年老色衰的女人,不至于一点渴望都没有。

    但下民就不一样了。

    下民生活在一点光也看不到的区域。

    并且食物稀少,正常都不够吃,也很少有机会碰到女人,它们中哪个下民稍微眉清目秀一点就不要说了,懂的都懂。

    在这极端的环境下。

    下民的智商产生的退化。

    因为比起智力,生存更重要。

    它们的语言能力也在消失,退化,因为他们不需要说太多话。有什么简单意思一下就行了。

    反是它们的身体,在适应这种极端环境。

    它们率先完成了变异,又或者说是一种进化。

    它们,比上民,更加适合这地下的环境了。

    物种就是这样。

    适者生存。

    当下民变得比上民更适应环境时,它们才是这地下真正的主人。

    只是很多上民仍然不知道,又或是知道了仍然不当一回事。

    不觉得这事有多么重要。

    现在,灾难来了。

    不要说,也不要想。

    光是瞎猜刘一夫都能猜到。

    下民在地下早已经自成系统。

    只是纵然下民再没有智慧,却也有本能存在。

    它们一方面对上民憎恨。

    一方面又对上民惧怕。

    所以它们一直低调发展。

    不敢触碰蛮多族城中区,只敢对靠边的蛮多人下手。

    边缘地区,那里才是真正危险所在。

    这个逃到地面的蛮多族人就是受不了那种恐怖气氛所以才选择到地上来的。

    即便对光敏感。

    但生物只要没有变成下民那种怪物,就会自然而然的对黑暗产生恐惧。

    “我们回去吧,这,这太危险了。”

    蛮多人吓得语无伦次。

    刘一夫根本不理他。

    “大家小心点。”

    然后就继续往里走了。

    原本,李安娜这时也是怕的。但她发现刘一夫这几个人好像真的挺厉害的,也就渐渐放宽了心。

    又行了一会儿。

    这时,在洞中,有腥风而来。

    锦天带头往前冲。

    他忽然立定,站住,然后伸出了双手,只见一个娇小玲珑的身子从上而下的摔落下来,被锦天牢牢抱住。

    他的脚下,甚至陷入了地面三分。

    得亏是锦天。

    要是普通人这么接抱一个人,还是从不知多高的地方掉下来的一个人,哪怕是再苗条玲珑,恐怕手臂也是要受不了。

    那人发出了尖叫。

    好一会她停止。

    像猴子一样打量众人。

    然后她看到了李安娜。

    “你们是什么人?”

    这是西极国法斯特语。

    没错。

    在西极之国,法斯特语是通用语言。基本上诸国都会学习两种通用语,一是神语,二就是法斯特语。而法斯特语的通用性更在神语之上。

    李安娜也想不到,在这里会遇到一个西极之国的女人。当然,她看得分明,此女模样是西极诸国之一,但却不是法斯特人。

    “我们,先说一下你吧,你是什么人,怎么在这里的,不怕死么?不,应该说,不怕生不如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