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路人甲他不想成为白月光 第13章 番外(丁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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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璇坐在电脑前码字,可是因为小说不受欢迎,他也没有码字的动力了。
“算了,要不就这样吧,把男主写死得了……”
丁璇忧心忡忡的想着,反正这本书也没多少人看,还不如重新开一本。
小说《天魔至尊》是他创作的第一本小说,但因为首次创作,不管是剧情还是走向,都不太如意,丁璇已经有了打算弃坑的想法。
就在他准备把男主写死时,肚子一阵咕噜咕噜的响。
坐在电脑前五个小时,丁璇早就饿的饥肠辘辘。
看了一眼屏幕下方的时间,好家伙凌晨两点。
这个时间段,楼下超市早关门了,丁璇看着空荡荡的冰箱,拿上手机关门出去。
丁璇家住在十六楼,房子是父母年轻时候买的,因为旁边修了学校,小区里的环境还不错,房价也跟着涨了涨。
他爸妈酷爱旅行,一年十二个月,有十一个月都在外面,过年那几天倒是会回来,不过也不是回来看他,不过是回来看看爷爷奶奶。
作为家中独子,丁璇大学毕业后工作了两年,因为无法适应社会上的勾心斗角,重拾起了幼年的梦想,那就是写小说。
没想到啊,第一本书就扑街了。
丁璇在楼下小区外面转了转,他记得这边有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走了一圈,看到了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他推开门进去,门口的感应器亮起播音。
“欢迎光临!”
丁璇直奔泡面而去,转了一圈拿了根香肠。
来到收银台结账,丁璇竟发现是个年轻的小哥哥。
说实话,他就算经常宅在家里,也没少看偶像电视剧,这位收银小哥的长相超出了他的想象,仿佛从某个电视剧里走出来的男主角,帅的不像话。
丁璇不好意思的放下泡面,一下子尴尬症犯了。
他想和收银小哥打招呼,一时间穷词,不知道该说什么。
似乎连上天都在帮他,收银小哥竟然和他说话了。
“这么晚还没睡吗?”
“啊……没有,你是新来的员工吗?”
少年点点头,“昨天刚来。”
“很辛苦吧,这么晚还要上班。”
“你也是一样哦,要注意休息。”
丁璇脸颊一红,付了账从便利店出来,整个人还有些飘飘然。
“我可是个直男啊……”
丁璇直到回到家里,还在嘀咕着这句话。
饥饿把他感拉回了现实,丁璇去厨房烧开水,吃完了一桶泡面,肚子里的饥饿感终于好多了。
接着又坐在电脑前,可是这一次丁璇感觉很疲惫,索性关了电脑滚上床,先休息好再说。
清晨,温暖的阳光照射进来。
丁璇舒服的伸了个懒腰,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刚好下午两点钟。
起床刷牙洗脸,丁璇突然想起冰箱里什么都没有,拿上手机出门,去超市采购生活物资。
他这个人很宅,只有冰箱没粮食的时候才会出去,一般情况下都待在家中。
但今天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他竟然在超市里碰到了昨天的收银员小哥。
少年也在逛超市,丁璇看了一眼他的购物车,有牙膏牙刷洗脸的东西。
“……”丁璇激动的咽了咽唾沫,不敢上前去打招呼。
他故意拐了个弯,从少年的侧面走过来,这样的话自己就不用打招呼了,对方一定会看到自己,主动来打招呼。
“你好,真巧,又见面了。”
“啊哈哈……是啊……”丁璇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你也来买东西啊。”
“嗯,前几天刚搬过来。”
丁璇一喜:“这么一说,你和我住在同一小区?”
“是啊。”
“我叫丁璇。”
“陶阿郑。”
丁璇从来没感觉逛超市这么幸福,这个叫阿郑的少年,身上好像有一种特殊的魔力,无时无刻都在吸引他。
从这一天开始,丁璇有了朋友。
他不再每天把自己关在家中,偶尔也会出去喝喝茶,去阿郑工作的地方坐坐。
阿郑上晚班,他就晚上跑过去陪着阿郑,聊聊天打发时间,或者是在凌晨没有客人的时间段,坐在便利店里打游戏。
阿郑上白班时,丁璇就把时差调过来,下楼买个早餐的功夫,也要特意绕过半个小区,去朋友上班的便利店逛逛。
久而久之,丁璇和阿郑处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这天,丁璇终于鼓足了勇气,向阿郑提出邀请。
“阿郑,你几号放假?”
“一个星期休一天,哪一天都行。”
“那……这周末要不要来我家玩?”
“好啊。”
丁璇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他本以为阿郑会拒绝,因为他们也不过才认识了三个月,这样贸然的邀请别人来家里做客,丁璇犹豫了好久。
周末这天,丁璇化身清洁小能手,把家里的卫生搞了一遍,还特意去买了一盆花放在客厅里,增添一下生活的氛围感。
直到铃声响起,丁璇蹭的一下从沙发上站起来,兴奋的打开房门,少年换了一身白色的衬衫,手上拎着问候品,笑着和他打招呼。
“早上好。”
“早上好!”
丁璇让好友进来,反应过来什么,赶紧去泡了一杯递给阿郑。
“我平时一个人在家,也不怎么收拾,家里有点乱,别见笑……”
“没有,你家里看起来挺温馨的。”
丁璇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
原来一见钟情,是真的会降临在自己身上。
不过他现在还不敢说,怕说的太过于仓促,影响到他和阿郑的感情。
“阿郑,你会一直在便利店工作吗?”
“不确定。”
丁璇眼中闪过一丝遗憾,他们这里的经济不算好,阿郑总有一天会离开吧。
“你了,你平时都在做什么?”
“我就写写小说……”
少年好奇的眨眨眼,一下子来了兴趣。
“我可以看看吗?”
“这……其实我写的不好……”
丁璇蹭的一下站起来,从卧室里拿出手机,翻到自己的小说,害羞的递给阿郑看。
阿郑看小说的时候,丁璇又起身给他添了一杯茶。
十几分钟过后,丁璇如卸重负的松了口气,因为阿郑看起来并不讨厌,相反好像还挺喜欢。
过了一会儿,丁璇听到阿郑说:“为什么要把男主描写的这么惨?”
“啊……我……”丁璇突然想起来,几个月前自己想把男主写死。
阿郑却说:“反派也很惨,他和主角本来可以都过得很好,不是吗?”
丁璇想起自己设定的剧情,脑海中灵光一闪。
“对啊,确实是这样。”
丁璇激动的看着好友,“谢谢你阿郑,我已经有个不错的思路了,我会把这个剧情改好。”
丁璇笑了笑,心中已经有了另一条思路。
“算了,要不就这样吧,把男主写死得了……”
丁璇忧心忡忡的想着,反正这本书也没多少人看,还不如重新开一本。
小说《天魔至尊》是他创作的第一本小说,但因为首次创作,不管是剧情还是走向,都不太如意,丁璇已经有了打算弃坑的想法。
就在他准备把男主写死时,肚子一阵咕噜咕噜的响。
坐在电脑前五个小时,丁璇早就饿的饥肠辘辘。
看了一眼屏幕下方的时间,好家伙凌晨两点。
这个时间段,楼下超市早关门了,丁璇看着空荡荡的冰箱,拿上手机关门出去。
丁璇家住在十六楼,房子是父母年轻时候买的,因为旁边修了学校,小区里的环境还不错,房价也跟着涨了涨。
他爸妈酷爱旅行,一年十二个月,有十一个月都在外面,过年那几天倒是会回来,不过也不是回来看他,不过是回来看看爷爷奶奶。
作为家中独子,丁璇大学毕业后工作了两年,因为无法适应社会上的勾心斗角,重拾起了幼年的梦想,那就是写小说。
没想到啊,第一本书就扑街了。
丁璇在楼下小区外面转了转,他记得这边有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走了一圈,看到了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他推开门进去,门口的感应器亮起播音。
“欢迎光临!”
丁璇直奔泡面而去,转了一圈拿了根香肠。
来到收银台结账,丁璇竟发现是个年轻的小哥哥。
说实话,他就算经常宅在家里,也没少看偶像电视剧,这位收银小哥的长相超出了他的想象,仿佛从某个电视剧里走出来的男主角,帅的不像话。
丁璇不好意思的放下泡面,一下子尴尬症犯了。
他想和收银小哥打招呼,一时间穷词,不知道该说什么。
似乎连上天都在帮他,收银小哥竟然和他说话了。
“这么晚还没睡吗?”
“啊……没有,你是新来的员工吗?”
少年点点头,“昨天刚来。”
“很辛苦吧,这么晚还要上班。”
“你也是一样哦,要注意休息。”
丁璇脸颊一红,付了账从便利店出来,整个人还有些飘飘然。
“我可是个直男啊……”
丁璇直到回到家里,还在嘀咕着这句话。
饥饿把他感拉回了现实,丁璇去厨房烧开水,吃完了一桶泡面,肚子里的饥饿感终于好多了。
接着又坐在电脑前,可是这一次丁璇感觉很疲惫,索性关了电脑滚上床,先休息好再说。
清晨,温暖的阳光照射进来。
丁璇舒服的伸了个懒腰,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刚好下午两点钟。
起床刷牙洗脸,丁璇突然想起冰箱里什么都没有,拿上手机出门,去超市采购生活物资。
他这个人很宅,只有冰箱没粮食的时候才会出去,一般情况下都待在家中。
但今天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他竟然在超市里碰到了昨天的收银员小哥。
少年也在逛超市,丁璇看了一眼他的购物车,有牙膏牙刷洗脸的东西。
“……”丁璇激动的咽了咽唾沫,不敢上前去打招呼。
他故意拐了个弯,从少年的侧面走过来,这样的话自己就不用打招呼了,对方一定会看到自己,主动来打招呼。
“你好,真巧,又见面了。”
“啊哈哈……是啊……”丁璇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你也来买东西啊。”
“嗯,前几天刚搬过来。”
丁璇一喜:“这么一说,你和我住在同一小区?”
“是啊。”
“我叫丁璇。”
“陶阿郑。”
丁璇从来没感觉逛超市这么幸福,这个叫阿郑的少年,身上好像有一种特殊的魔力,无时无刻都在吸引他。
从这一天开始,丁璇有了朋友。
他不再每天把自己关在家中,偶尔也会出去喝喝茶,去阿郑工作的地方坐坐。
阿郑上晚班,他就晚上跑过去陪着阿郑,聊聊天打发时间,或者是在凌晨没有客人的时间段,坐在便利店里打游戏。
阿郑上白班时,丁璇就把时差调过来,下楼买个早餐的功夫,也要特意绕过半个小区,去朋友上班的便利店逛逛。
久而久之,丁璇和阿郑处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这天,丁璇终于鼓足了勇气,向阿郑提出邀请。
“阿郑,你几号放假?”
“一个星期休一天,哪一天都行。”
“那……这周末要不要来我家玩?”
“好啊。”
丁璇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他本以为阿郑会拒绝,因为他们也不过才认识了三个月,这样贸然的邀请别人来家里做客,丁璇犹豫了好久。
周末这天,丁璇化身清洁小能手,把家里的卫生搞了一遍,还特意去买了一盆花放在客厅里,增添一下生活的氛围感。
直到铃声响起,丁璇蹭的一下从沙发上站起来,兴奋的打开房门,少年换了一身白色的衬衫,手上拎着问候品,笑着和他打招呼。
“早上好。”
“早上好!”
丁璇让好友进来,反应过来什么,赶紧去泡了一杯递给阿郑。
“我平时一个人在家,也不怎么收拾,家里有点乱,别见笑……”
“没有,你家里看起来挺温馨的。”
丁璇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
原来一见钟情,是真的会降临在自己身上。
不过他现在还不敢说,怕说的太过于仓促,影响到他和阿郑的感情。
“阿郑,你会一直在便利店工作吗?”
“不确定。”
丁璇眼中闪过一丝遗憾,他们这里的经济不算好,阿郑总有一天会离开吧。
“你了,你平时都在做什么?”
“我就写写小说……”
少年好奇的眨眨眼,一下子来了兴趣。
“我可以看看吗?”
“这……其实我写的不好……”
丁璇蹭的一下站起来,从卧室里拿出手机,翻到自己的小说,害羞的递给阿郑看。
阿郑看小说的时候,丁璇又起身给他添了一杯茶。
十几分钟过后,丁璇如卸重负的松了口气,因为阿郑看起来并不讨厌,相反好像还挺喜欢。
过了一会儿,丁璇听到阿郑说:“为什么要把男主描写的这么惨?”
“啊……我……”丁璇突然想起来,几个月前自己想把男主写死。
阿郑却说:“反派也很惨,他和主角本来可以都过得很好,不是吗?”
丁璇想起自己设定的剧情,脑海中灵光一闪。
“对啊,确实是这样。”
丁璇激动的看着好友,“谢谢你阿郑,我已经有个不错的思路了,我会把这个剧情改好。”
丁璇笑了笑,心中已经有了另一条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