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前途挣扎 > 第十章 酒馆

前途挣扎 第十章 酒馆

    应付过了侍者的纠缠之后,菲斯带卡克逐渐走远。

    卡克回头瞥了一眼,有些迷茫地问道:“他是好人吗?”

    那个侍者明明没有露出任何不满或生气的表情,却一直让卡克觉得反感。卡克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人,他过去的世界简单且干脆,笑着的人待他友善、愤怒的人待他粗暴、厉害的人沉默少语,像侍者这样分明带着挑不出毛病的笑容却令卡克觉得反感的人,这是第一个,卡克一时间也就不知该作何反应。

    “好人?”菲斯往地上呸了一口,“他还是个人就不错了!”

    说完,菲斯见卡克的表情中透着些许疑惑,便对卡克说:“我告诉你,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好人,除了看他的态度,更要看他做事的目的和结果——态度是可以装出来的,目的和结果却不一样。”

    卡克点点头,忽然又开口问道:

    “进赌场是一件坏事吗?”

    菲斯被噎了一下,“你怎么会这么想?”

    “刚刚那个人想拉我们进赌场,他不是好人,是因为进赌场是坏事。”卡克说。

    菲斯愣了愣,然后解释说:“我说他是坏人,是因为他把我们拉进去能拿到抽成,刚结束行商的战士在赌场眼中是香饽饽,因为我们完全不介意丢几个钱进去找找乐子,这时候队长也没空约束我们……”

    “噢。”卡克点点头,表示明白。

    这时,有轻微的呻吟声和击打声从赌场旁的一条小巷子里传出来,卡克朝里看了看,是三个壮汉正在殴打一个鼻青脸肿的男人。菲斯随意瞥了一眼,说:

    “要么是还不起赌债的人、要么是没发挥作用让赌场亏了钱的托,跟我们没什么关系。”

    说着,菲斯带卡克走过赌场,他指了指道路两旁的房子:

    “在城里,这两边都叫贫民区。赌场对面的、远离中心的这一块穷一些,大部分人就像我昨天和你说的那样,一天花两个铜板买粉糊吃;在赌场这一块的生活好些,不至于只吃粉糊度日了,但是也好得有限,比不上居民区,更比不上主城区的老爷们。”

    两旁都是街道狭窄、垃圾遍地,卡克没觉得两者有什么区别。

    菲斯继续带着卡克往前走,边走边和卡克介绍两边贫民区里的一些店铺、或者说做某一行营生的人家,贫民区里买食物的店铺很少,只有两三家糊粉店,一铜币两杯的柠檬水和方糖更是奢侈品,只有一家没什么人光顾的店铺在出售这些。平民区里大部分的店铺出售的都是粗陋的生活用品,有四五家店出售无异味的水,用作饮用、或者照顾重病患者。

    两人穿过主路继续往前,过了主路之后的贫民区菲斯就不怎么熟悉了,也没有继续向卡克介绍。没走两步,忽然有一阵轻快的风顺着道路吹来,风中带着潮湿的味道,还有酒醺和淡淡的香粉味。

    这味道很快就被贫民区的气味再度掩盖起来了,卡克没有放在心上,他只是问道:

    “我们要去哪儿?”

    菲斯高深莫测地一笑,对卡克说:“我刚刚跟你说:留点肚子,午饭不要吃太饱。”

    “对的。”

    菲斯往前努了努下巴,说:“我们去酒馆。”

    酒馆?留肚子就是为了喝酒?卡克犹豫了一下,说:

    “我不喜欢喝酒。”

    “你不喜欢喝酒?”菲斯诧异地回头望了一眼。

    不喜欢喝酒、昨晚闹成那样?

    是羞于承认吧!菲斯心里有了决断,他笑呵呵地对卡克说:

    “没事,进去聊聊天,不多喝——昨晚喝酒喝得不少,今天还醉着呢。你知道最好的解酒药是什么吗?不是什么茶、柠檬水、或者白水,最好的解酒药是度数低一些的酒!喝着又舒服、还不上头、还好下口。”

    两人说话间,已来到酒馆前。酒馆背靠希瑟河,是一栋约三层半高的三角房顶的小木屋。酒馆的墙上刷着红漆、明亮的窗户玻璃上装着围栏,门口是两扇及腰的小百叶门,精致的造型与贫民区显得格格不入。

    还没走近,卡克就听见了酒馆里热烈的吵闹声。酒馆门忽然被推开,两个小孩被提着领子扔了出来。把孩子赶出来的斯科特看见菲斯,轻挑地吹了个口哨,问:

    “进来喝两杯?”

    来喝酒的菲斯自然不会拒绝,他问:“还剩哪些酒?”

    斯科特伸手指了指酒馆门口的木板,上面用白垩石写着字。斯科特说:“各种都有。”

    “那先来两杯格瓦斯。”

    “好嘞。”

    斯科特拉开百叶门,让卡克和菲斯进去。

    酒馆内部很大,区域也显得很有层次,一楼挑高有三四米。进门左手边是放着六个大酒桶的半圆形柜台,柜台侧方有一个四米大小的凸台,再往外就是一排排酒桌。酒馆往里靠近希瑟河的那一侧的木地板比别的地方要高一个台阶,还有雕木围栏,希瑟河那侧的酒馆墙上有好几扇木窗,此刻都紧紧闭着。酒馆二层是楼中楼,楼梯和阁台建在右侧,透过镂空的木栅栏能看见二楼上的桌椅比一楼更精致整齐。

    此刻酒馆里喝酒的男人基本都坐在一楼地面稍矮的区域,酒桌上堆着一个个有大有小的木头酒杯,几个醉倒的男人都倒在角落的桌子上,棕黄色的浮着白沫的酒顺着桌角滴滴答答地流下来,也无人去管。

    中午的酒馆里本不该有这么多人,但是商队刚刚返回,昨晚的彻夜狂欢虽然开心,但队长的酒宴只请一晚上,不少战士今早醒来后便来到酒馆里开始喝第二场,也引来了不少凑热闹进来的其他居民——营地的战士们喝到兴头上时经常糊里糊涂地请别人一起喝酒,这时就能混个三杯五杯的,大约值一枚银币,这对营地的战士来说不知多少钱,但是这在贫民区足够一个人吃五天粉糊。

    卡克和菲斯进了酒馆,一下子吸引了酒馆里各种人的目光。普通的居民见到卡克明显非城邦人的五官特征,都醉醺醺的感到好奇;营地里的战士见到菲斯,纷纷招呼着菲斯一起来喝酒;昨晚在营地广场上喝到半夜的几个人看见卡克,酒劲都是一颤,不敢劝卡克喝酒,只是低声说道:

    “是‘酒鬼’……”

    菲斯听见“酒鬼”的称呼,他回头对卡克调侃说:“看来你的名声已经传到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