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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盲到律神,我经历了什么! 第66章 强壮不是罪过

    “三位没有上操的同学,他们在隔壁的寝室不可不知道厕所里有声音。即使不是他们作案,以他们为突破口,相信一定也会找到案件线索。”郑平说道。

    “说得对,当时我们就是这么想的。在案发的第一时间,我们已经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了排查。只是这个厕所长年停用,谁也没有注意到。而且那个时候,我们还不认为这个案件是一个命案。”王峰说道。

    “一开始,三个人都说没有什么印象。后来终于,刘鹏先提供了线索。在1月8日刘惠失踪的那一天,他没有跑操。当时他记得听见了尖叫的声音。还有一句,你要干什么!因为当时已经开始跑操,所以把时间定在6:15之后的一两分钟。这个时间点也正是刘惠与王丹分开的时间点。”

    “刘鹏说尖叫的声音持续了两分钟左右。这个时候,李明已经离开。王志利先跑了出去,他腿脚不灵便,跑在后面。到了洗漱间门口,有两个男生站在那里。王志利还跟对方说的话。当时光线并不好,刘鹏离得又远,并没有看清对方是什么人。”

    “那王志利怎么说?”郑平问道。刚刚王峰说刘鹏没有看清两个人是谁,但他也说王志利跟这两个人是近距离接触,还说话了。这说明王志利是看清这两个人的。

    “王志利说其中一个人是罗伟。还有一个人,他不认识。经过辨认,他明确对方是另外一个班的肖平。”

    “也就是你们在案件中锁定的两个嫌疑人?”

    “是的。我们当时可以确认,在案发时案发地点出现的两个人就是罗伟与肖平。然后经过审问,罗伟承认事情是他做的并且在作案时,他还拜托肖平替他看着现场,他本人则回到自己的寝室寻找工具清理现场。”王峰说道。

    “所以当时你们认定罗伟是故意杀人,肖平是包庇?”

    “是的,他们供认的情况与现场的情况是吻合的。还有证人证明他们在现场出现过,所以当时我们认为可以认定罗伟就是凶手。当然还有一个理由。”

    “什么理由?”

    “这个案件中,案发时间就是在早操的短短十多分钟。根据法医鉴定,凶手几乎毫不费力就控制住了刘惠,击打其头部的力度也是非常大的。我们观察,有作案机会的人中,有这个能力的人,只有罗伟一个。换上其他几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达不到这个能力。”

    “你觉得罗伟是凶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足够壮?”郑平觉得王峰的这个理由有些可笑了。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凶手对刘惠的压制是全方位的,他应该比刘惠更高,也要比同龄人更强壮。当时的刘惠,身高已经达到1米62左右。而能够压制大的高大男生,几个人中只有罗伟符合条件。”

    “罗伟当时有多高?”

    “罗伟当时有1米83左右,体重100公斤以上。”

    “的确,从这个角度来看,罗伟比较符合犯案的条件。可是,我想查这个案件是不能只看他的身体条件是不是更能够犯案。一个人的身高体重不应该成为一个罪过,对吧。”郑平还没有从当初辩护的角度解脱出来。

    在郑平的眼中,一个嫌疑人首先要考虑他无罪的可能,而不是有罪的可能。只有无法排除有罪的可能,不能提供合理的无罪可能,才能确定一个人有罪。

    “刘鹏与王志利两个人见是罗伟、肖平二人,又没有再次听到什么声音,就返回宿舍。过了一会儿,直接去教室了。这里需要说的是,罗伟并不在三楼的3号宿舍住。他住的是二楼的2号宿舍。他为什么会出现三楼,他并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如果解释不合理,但至少也有一个解释吧。那么这个解释哪里不合理呢?”

    “罗伟解释,当时教学楼的全部厕所都停用了。他想去上厕所,但怕被扣分,就来到三楼上厕所。我们了解过,上二楼的厕所扣分,上三楼的厕所也一样扣分。”

    “也就是说为了不扣分,而上三楼厕所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对吧。”郑平问道。

    “是的。”

    “既然证据这么充足了,那为什么这个案子最后还翻了呢?”

    “这个你们就要问法院了。”王峰叹了一口气。

    “我会问的。”郑平说道。法院他还是要去的,这个案件在法院还有一个关键人物,他需要去会一会。

    “我怎么感觉整个案件都是我一个人在跑呢?”这是郑平见到田诗后说的第一句话。

    “那是自然,原来办案我是律师,是辩护人,收了你们家律师费,所以要卖力。现在我是领导,你是下属,所以要领导好你。”田诗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