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盲到律神,我经历了什么! 第49章 刑讯有没有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封海涛一声交代,庭审进入实质阶段。
“首先由申诉人一方宣读申诉状。”
“申诉诉……”田诗代表申诉人方宣读申诉状。
申诉状的主要内容为:1、案件事实不清。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田刚有故意杀人罪行。除田刚口供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田刚杀人。2、本案在调查过程中有违法取证的情况。田刚的口供是通过刑讯逼供非法获取的。3、本案在侦查过程遗漏了重要证据,侦查活动过于草率。4、本案真凶另有其人,侦查单位没有继续跟进调查。
田诗的申诉状在语言上不是很激进。但是不论封海涛,还是石青山都知道,这份申诉状提出的问题非常尖锐。可以说是对办案机关直接挑战。
一般情况下,申诉状会尽量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进行论述。这份申诉状却直指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这种指控在性质上还是非常敏感的。
“申诉人,辩护人,你们确认申诉的理由是这些理由吗?难道你们不从本案的事实、法律和证据方面提出依据吗?”封海涛在田诗宣读申诉状后问道。他还是希望尽量避免,辩护方与公诉方在庭审中的激烈对抗。
庭审辩论,虽然强调了对抗性。不过这种对抗性,是对于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方面的。这种直接对办案机关的指责,在审判中并不常见。
“辩护人认为侦查出现的问题查清了,相关问题就会不言自明。”田诗还坚持了自己的意见。这是因为,辩护方最后锁定的就是警方。从这一点来说,谈面子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了。怎么也是要得罪对方了。
“那好。申诉人,你对原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见田诗坚持,封海涛也就不再说什么了。毕竟田诗也是高手,她这么做,一定有她的理由。
“审判长,我不认可原审判决认定我犯有故意杀人罪。”田刚冷静地说道。
“好,那谈你的依据与理由吧。”
“我的依据与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1我没有杀人。这是事实,所以我不认可原审认定我犯有故意杀人罪。2、我在梅远市公安局侦办案件时,被刑讯逼供。我的律师已经取得了相关证据。我在本案侦查阶段所作口供都是被强迫之下无奈而为,不是事实。”
“3、我在梅远市公安局调查本案时,受到刑讯逼供,造成双前臂骨折,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请求人民法院对我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我没有其他意见了。”
田刚的话顿时让法庭沸腾了。
“辩护人你有什么事?”封海涛看到田诗这边举手请求发言了。
“审判长,我请求对田刚是否受到刑讯逼供进行调查。”田诗这属于先发制人。
“好的,田律师,你的请求本庭会记录在案。如果事实如你所言,本庭将会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追究责任。但是,现在我们要审理的是田刚的申诉案,请你回到申诉的主题上来。”审判长说道。
田诗点了点头,示意明白了。
“辩护人,请你说明刑讯逼供和双前臂骨折,这些与本案的申诉有何关系?”审判长问道。
“审判长,我认为这些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田诗回答道,“首先,如果申诉人在侦查阶段受到了刑讯逼供,那么申诉人在这个阶段所做的口供就可能是被强迫的,不是事实。其次,如果申诉人的双前臂骨折确实是因为刑讯逼供所致,那么这就说明申诉人在侦查阶段受到了严重的身体伤害,这也说明了刑讯的强度。而本案,指控申诉人有罪证据体系中,唯一直接证据就是申诉人的口供。因此,我认为本案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对于申诉请求中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审查,有着重要的意义。”
田诗的话引起了法庭的广泛关注。封海涛思考了一下,然后说道:“好的,辩护人,你的观点我们已经记录在案。本庭在双方询问申诉人后,对申诉人所作口供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审查。并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你听清了吧。”
“好,辩护人尊重审判长所作决定。”田诗坐了下来。人家审判长已经同意审查口供了,那田诗就没有理由再说什么了。一切等到程序开展到下一阶段时,自然会对口供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下面由公诉人就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对上诉人进行发问。”封海涛说道。
“田刚,你在本案所做的口供,是否都是你本人签字?”不出所料,石青山第一个问题就是确认口供签字的真实性。
“是,不过……”
“你只需要回答是还是不是就可以了。下一个问题,你在口供中承认,你在2004年3月27日杀害妻子何秀芝,是还是不是?”
“是,不过……”
“申诉人,我提醒你要注意我的问题。我问什么,你回答什么。我问的是,还是不是。你只需要回答是还是不是,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你在口供中……”
……………………………………
接下来的庭审中,石青山把田刚在口供中供认的罪行,全部以提问的方式又确认了一遍。尽管田刚一再否认,石青山却没有给他充分的机会。
石青山知道田刚要说什么,但他不打算让他说。至少不能让他在公诉人讯问的环节来说。公诉人用具体的问题,把田刚的口供一一形象再现在众人面前。这也让所有人产生了一个疑惑,这么具体的口供,就算是编也是编不出来了。
假设田刚是被刑讯了,他也要说的事情对得上呀。也正是这个时候,所有人对于刑讯逼供的问题,看得就不是那么重了。这也是石青山的目的。
“首先由申诉人一方宣读申诉状。”
“申诉诉……”田诗代表申诉人方宣读申诉状。
申诉状的主要内容为:1、案件事实不清。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田刚有故意杀人罪行。除田刚口供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田刚杀人。2、本案在调查过程中有违法取证的情况。田刚的口供是通过刑讯逼供非法获取的。3、本案在侦查过程遗漏了重要证据,侦查活动过于草率。4、本案真凶另有其人,侦查单位没有继续跟进调查。
田诗的申诉状在语言上不是很激进。但是不论封海涛,还是石青山都知道,这份申诉状提出的问题非常尖锐。可以说是对办案机关直接挑战。
一般情况下,申诉状会尽量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进行论述。这份申诉状却直指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这种指控在性质上还是非常敏感的。
“申诉人,辩护人,你们确认申诉的理由是这些理由吗?难道你们不从本案的事实、法律和证据方面提出依据吗?”封海涛在田诗宣读申诉状后问道。他还是希望尽量避免,辩护方与公诉方在庭审中的激烈对抗。
庭审辩论,虽然强调了对抗性。不过这种对抗性,是对于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方面的。这种直接对办案机关的指责,在审判中并不常见。
“辩护人认为侦查出现的问题查清了,相关问题就会不言自明。”田诗还坚持了自己的意见。这是因为,辩护方最后锁定的就是警方。从这一点来说,谈面子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了。怎么也是要得罪对方了。
“那好。申诉人,你对原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见田诗坚持,封海涛也就不再说什么了。毕竟田诗也是高手,她这么做,一定有她的理由。
“审判长,我不认可原审判决认定我犯有故意杀人罪。”田刚冷静地说道。
“好,那谈你的依据与理由吧。”
“我的依据与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1我没有杀人。这是事实,所以我不认可原审认定我犯有故意杀人罪。2、我在梅远市公安局侦办案件时,被刑讯逼供。我的律师已经取得了相关证据。我在本案侦查阶段所作口供都是被强迫之下无奈而为,不是事实。”
“3、我在梅远市公安局调查本案时,受到刑讯逼供,造成双前臂骨折,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请求人民法院对我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我没有其他意见了。”
田刚的话顿时让法庭沸腾了。
“辩护人你有什么事?”封海涛看到田诗这边举手请求发言了。
“审判长,我请求对田刚是否受到刑讯逼供进行调查。”田诗这属于先发制人。
“好的,田律师,你的请求本庭会记录在案。如果事实如你所言,本庭将会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追究责任。但是,现在我们要审理的是田刚的申诉案,请你回到申诉的主题上来。”审判长说道。
田诗点了点头,示意明白了。
“辩护人,请你说明刑讯逼供和双前臂骨折,这些与本案的申诉有何关系?”审判长问道。
“审判长,我认为这些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田诗回答道,“首先,如果申诉人在侦查阶段受到了刑讯逼供,那么申诉人在这个阶段所做的口供就可能是被强迫的,不是事实。其次,如果申诉人的双前臂骨折确实是因为刑讯逼供所致,那么这就说明申诉人在侦查阶段受到了严重的身体伤害,这也说明了刑讯的强度。而本案,指控申诉人有罪证据体系中,唯一直接证据就是申诉人的口供。因此,我认为本案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对于申诉请求中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审查,有着重要的意义。”
田诗的话引起了法庭的广泛关注。封海涛思考了一下,然后说道:“好的,辩护人,你的观点我们已经记录在案。本庭在双方询问申诉人后,对申诉人所作口供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审查。并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你听清了吧。”
“好,辩护人尊重审判长所作决定。”田诗坐了下来。人家审判长已经同意审查口供了,那田诗就没有理由再说什么了。一切等到程序开展到下一阶段时,自然会对口供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下面由公诉人就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对上诉人进行发问。”封海涛说道。
“田刚,你在本案所做的口供,是否都是你本人签字?”不出所料,石青山第一个问题就是确认口供签字的真实性。
“是,不过……”
“你只需要回答是还是不是就可以了。下一个问题,你在口供中承认,你在2004年3月27日杀害妻子何秀芝,是还是不是?”
“是,不过……”
“申诉人,我提醒你要注意我的问题。我问什么,你回答什么。我问的是,还是不是。你只需要回答是还是不是,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你在口供中……”
……………………………………
接下来的庭审中,石青山把田刚在口供中供认的罪行,全部以提问的方式又确认了一遍。尽管田刚一再否认,石青山却没有给他充分的机会。
石青山知道田刚要说什么,但他不打算让他说。至少不能让他在公诉人讯问的环节来说。公诉人用具体的问题,把田刚的口供一一形象再现在众人面前。这也让所有人产生了一个疑惑,这么具体的口供,就算是编也是编不出来了。
假设田刚是被刑讯了,他也要说的事情对得上呀。也正是这个时候,所有人对于刑讯逼供的问题,看得就不是那么重了。这也是石青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