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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盲到律神,我经历了什么! 第24章 不安抗辩权

    “你知道老刘抻面正在打官司吗?”网络上突然有一个通达师大的学生在校园论坛上问道。

    “为什么呀,听说他们不是要进入食堂吗?”

    “我也听说了。食堂里的饭菜太难吃了。老刘抻面要是能进食堂,我就天天吃抻面。”这时一个学生说道。

    “你想得倒好。现在学校门都不开,食堂更是关门。老刘抻面不想进来了。转让的商店又不想退钱,两面开始打官司了。”

    “这不好吧。人家又不是不履行合同。现在的情况是疫情原因,谁也不想的。怎么还告上人家了。”有人发言道。

    “你是没想明白呀。食堂不开,人家进不来,钱还被你拿走了。要是你的话,你说干不干。所以说老刘他们家要求退钱是有道理的。”

    “就是,店面交不了,就退钱。疫情的原因,不是卖家的过错,可也不是买家的过错呀。你要是交不了,就把钱退回去。什么时候能够交,什么时候再转让也不迟。”一位大学生发言道。

    “凭什么呀,又不是卖家的错。”

    “凭什么呀,又不是买家的错。”

    ……

    一时间网上吵成一片,更有好事者把论坛的争论截屏发到了门户网站上,引起了更大范围的关注。

    “疫情原因,并不是被告的错。因为疫情原因,原告将合同不能履行的过错归责于被告,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买卖合同,在交易标的物转移之前,除合同另有约定,风险由卖家承担。现在被告没有转让技术,没有转交窗口,因此合同风险应由卖方承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责任,并不只是出于合同履行本身,还着眼于合同的风险承担上。”郑平说道。

    买卖合同,必然会涉及风险承担。比如说房屋因火灾烧毁,由谁来承担损失。交付之前由卖方,交付后风险转移到买方。再比如说一辆汽车的买卖,交车前卖方承担风险,交车后买方承担风险等等。

    虽然交易过程中,物品出现损失,这只是一个小概率的事情。但法律就是这样,对于这种小概率可能也需要提前考虑。一旦出现此类情况,就可以依法处置。

    郑平继续阐述,语气中带着不容忽视的严谨与严肃:“疫情虽然是不可抗力因素,但这不意味着被告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

    “被告主张不承担过错责任。其实我方从未主张疫情原因会导致被告承担过错责任。我方只是基于法律规定,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时,应当予以解除,并恢复原状。就本案来说,就是原告所诉求的解除合同,返回已经交付款项。”郑平说道。

    “这……”徐薇一时不知道怎么应对了。郑平讲得非常清楚,原告的诉求不是要追究被告责任,而是要求解除合同,返回已交付款项。

    合同不能履行时,予以解除,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律不能保障或强行推动一个现实中不可能实现的合同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原告的要求是非常合理,且有充分依据的。同时,从风险承担上,因为没有技术转让,没有转交窗口,不利影响还需要被告自己承担。这可怎么办,徐薇的大脑有些短路。

    “原告没有交付全部款项,被告才没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徐薇结结巴巴地说道。

    “原告已经交付足够的款项,尾款需要被告履行合同义务后,才能交付。这一点被告也是认可的,并对已经交付款项统一出具收据。”郑平看了看闫保,对方的神情已经很不自然了。

    “另外,原告在得知通达大学因疫情原因校园内暂停教学活动的消息后,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继续履行协议。”郑平拿出了不安抗辩权的主张。

    不安抗辩权,在合同法中的一项抗辩制度。就是在合同中需要先行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明后履行协议一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得知通达师范大学关闭校园的消息后,刘校完全可以判断出合同将不能履行。此时其履行抗辩权利,要求闫保保证履行协议,否则中止履行合同,是完全合法的。而闫保根本就不可能提供相关履行合同的担保,毕竟他不可能影响通达师范大学的封校决定。

    “你们的观点我听清楚了。”审判长及时介入,避免了徐薇的尴尬。当然这也是法官的审判技巧,要是一方的过于被动,最后出来的判决也可能极端有利于一方,这将会让矛盾进一步激化。所有的法官都希望自己的裁决不要有太大的争议性。

    “这样吧,现在已经是中午了。我们暂时休庭,下午继续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既是希望大家有一个午饭的时间,更是希望有一个缓冲的机会。

    “老李呀,你的案子审得怎么样了。”在食堂,一位法官问主审法官。

    “老张,你问这话是什么意思?”李法官是一个聪明人。这位张法官肯定不会无缘无故问自己这个问题的。

    “你吃完饭后,上网看看就知道了。”

    “上网?”李法官一听话头不对,饭也不吃了,直接回到自己办公室,打开电脑一看,自己正在审理的案件,在网络上已经成了争论的热点问题。

    李法官眉头紧锁,屏幕上滚动的评论和帖子让他不禁感到一阵头疼。原本以为这只是法庭内的一场普通辩论,没想到竟能如此迅速地发酵成社会舆论的焦点。他迅速浏览着各种声音,有支持原告的,有同情被告的,还有质疑司法公正的,各种观点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这...这怎么可能?”李法官自语道,他意识到这次案件的审理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他深知,在网络上,任何一起案件都有可能被无限放大,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作为一名法官,他的每一个决定都可能被置于放大镜之下,接受公众的审视和评判。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他知道,现在不是慌乱的时候,他必须保持冷静和理智,才能应对接下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