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人生赢家 第112章 黑眼圈了
? 好在越祈也迟到了,直到她跑到电子门处,里里外外没看到他身影,又探进一楼工作室的门,朝罗秀珍吼了声:“妈——我跟越祈哥学游泳去了哦!”这才看到他施施然地下楼。
罗伊人忍不住朝他晃晃手腕,示意他看时间,娇憨的神态透着得意:“十分钟了哦。”
以往两人在约定的时间内集合,她可从来都是迟到的一方,就算没迟到,也是后到的一方,今天居然破天荒地赢了一次,能不得意嘛。
越祈素来清俊的脸庞,染上一丝不易察觉的红晕,清清嗓子,佯装淡定地说:“嗯,我迟到了,你想怎么罚?”
“……”
坏家伙!说话都这么有艺术!为什么就不能是奖励她呢?
迟到就要挨罚的话,不说她以前迟到的次数,单论以后,她也感到好有压力。
“那个……罚就算了,又不是什么大事。”罗伊人忙朝他讨好一笑。
越祈嘴角微微上扬,带头走在前面:“快点吧,争取在晚饭之前学会水中行走。”
“真的要这么严格地学吗?”她抹了把汗,屁颠屁颠地追了上去。
就这样,罗伊人刚放暑假,就被越祈督促着展开了辛苦的游泳课程。
每天早晚两次,每次一个半小时,从最基础的在浅水区行走、下蹲在水里闭气,到深水区行走、蹲起呼吸练睁眼。
到七月四日领报告单这天,她也算是熟悉了水性,等南城回来后,越祈就要教她闭气漂浮学站立、蹬底蹬边滑行练了。
……
七月五日一大早。陆均如约来接她了。
为了节省时间,往返订的都是机票。海城到南城是有直达班机的,南城有三座机场,比海城还多一座,不过只有前年年底正式通航的新机场。才入得了陆均的眼。其他两座,被陆均挑剔得一文不值,什么外观太破旧、服务太糟糕、机场供应的餐点太难吃……总之是各种嫌。
这一点上,陆均倒是和越祈出奇得相似,两人都是带点小洁癖的高要求挑剔男士……罗伊人在前往机场的路上,腹诽得很嗨皮。
话说回来。越祈怎么也一起去南城了?
想到昨日之前,老妈还动不动就拉着她千叮咛万嘱咐,生怕她在南城出什么状况,哪怕陆均一再强调他会同行,老妈也不甚放心。可昨儿一听说越祈也去。立马舒了口气,今儿送她出门,也没见她有多紧张担心……
罗伊人坐在中间一排的左边位置,靠着窗的手,托着下巴,脑子里天马行空地想着,不时瞟几眼坐她前排、彼此聊得正欢的两个挑剔男。
这是一辆九人座的银灰色商务车,驾驶室坐着司机和陆均的秘书薛沐。车厢三排七个座位,越祈和陆均坐第一排,她和付诗玲(同为“伊绣”代言人。只不过付诗玲代言的是窈窕淑女系列)坐中间这排,彼此间隔着条过道。最后一排能坐三人,刚好是摄影师和他两个助理,助理一男一女,一个负责器材,一个负责化妆和衣物。
至于摄影器材和此次外景拍摄需要更换的新品秋装。早在半个月前,就已通过铁路托运到他们在南城的落脚点——同福宾馆了。
越祈偶尔回头。看到她呆呆愣愣地靠着窗坐着,微一皱眉。从随身的旅行包里摸出一个小纸袋递到她跟前。
“是什么?”罗伊人边接袋子边问,不过没等越祈回答,她就已经找出答案了——是一小袋鲜烤虾干和一包蒸熟的白栗子,立马来了精神。
越祈从几天前开始就常窝在厨房里捣鼓了,特别是昨天,除了领报告单,一直都在厨房,听越龙说是在给她准备带去南城的零嘴。
她喜滋滋地跑去围观,结果被他赏了只大虾干和一片椰蓉薄饼,就被赶回自己房间收拾行李了。
至于白栗子,是温建军带来的,说是老家的特产。白栗子其实并不是栗子,个头比豌豆大不了多少,果壳是褐色的,能直接咬来吃,比普通栗子软多了。蒸熟后的果肉粉粉的,颜色很白净,所以山里人都叫它白栗子。
罗伊人之所以喜欢吃,是因为它很能打发时间,就像嗑瓜子一样,但她觉得比瓜子好吃。
打开白栗子的袋口,抓了一把,然后把袋子递给付诗玲和后排的摄影师等人分享。
陆均瞧得有趣,问罗伊人讨了几粒尝尝,“唔,味道不错,挺香的,小祈还有吗?”
“……”
你一个大男人吃零嘴合适吗?
而且这明明是他拿来逗小丫头的,怎么搞得全车人都在吃了?
……
同福宾馆离他们此行想要拍摄的几个景点都很近,但对陆均和越祈这两个吹毛求疵的挑剔男来说,条件真的称不上好,放到后世,顶多也就只够得上准三星标准。
而最让两人气闷的是:原先预定的豪华房中房,也就是公寓式套房,被据说是来南城考察的政府要员强行占去了,换来的是四间双人标准间。
结果就变成了:陆均和越祈一间,罗伊人和付诗玲一间,摄影师和薛秘书一间,那两个小助理也是一间。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独立房间我还觉得冷清呢,这样还能和小伊聊聊天。”拿到钥匙后,付诗玲笑着说。
罗伊人也无所谓地笑笑。横竖就睡个觉嘛,而且双标间的条件在她看来算是好的了,楼下还有什么小通铺、大通铺,好几个陌生人挤一间,那才叫受罪呢。
陆均无奈地看了越祈一眼,生怕这位大少爷不乐意:“也只能这样了,这附近还真没比同福条件更好的住处了。”
越祈蹙着眉,略作思考后,对陆均说:“今晚就先住这吧,明天我想想办法。你们不是要去七彩琉璃池拍三天吗?我记得那附近有座民居是对外揽生意的,横竖是双标间,不如住那儿去。”
“你说的是受当地政府保护的‘七彩民宿’吧?那价钱可不便宜。”
“陆老板还在乎这点小钱?”越祈鄙夷地瞥了陆均一眼。
陆均被他瞥得好气又好笑:“喂,我说越少爷,咱俩啥时候来比比谁赚的钱多怎样?”
“无聊!”
越祈懒得理他,拉起罗伊人,就往楼上的房间走。
在场几人,除了薛秘书,都听得暗暗惊奇,叫郑锡的摄影师拉住陆均,小声问出众人的心声:“老……老板,刚刚那谁……还是个学生吧?”
这一刻,他竟然不敢直呼越祈的名字了。
他刚刚没听错的话,资产数千万的老板,竟然在说比不过对方有钱……这到底是什么概念?
“是啊,还是个学生,却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富翁咯。”陆均伸了个懒腰,拍拍郑锡的肩,也慢慢踱上楼去了。
薛秘书提着行李,跟在他后头。
其余几人,杵在原地,面面相觑。
次日早上六点半,同福宾馆的服务生轮次敲 ...
门来叫起:“七点开早饭,可以起咯!”
罗伊人恨不得把毯子蒙上头,再睡它个昏天暗地。
她以为昨天领房间钥匙时,付诗玲说喜欢聊天只是客套话,谁料,还真是有够喜欢聊的,拉着她聊过了半夜、聊到了凌晨,途中,她好几次说“睡吧,不早了,明天还要拍摄呢”,付诗玲嘴里应着“好”,回头又能拉着她聊上半天,好几次还是把她从朦胧睡意中叫清醒的,要不是熬到后面她实在撑不住了,就算叫她她也不想清醒,想必能聊到天光发白吧。
“噢——”
罗伊人瞪着浴室镜子里的自己,两只眼睛的下眼睑,各是青黑一坨。
从随身实验室里翻出一小罐外面买不到的“专祛黑眼圈一百年”的滋养眼霜,用食指挑了点涂上下眼睑,并顺着眼圈,来回按摩了十七八遍,才收回手,再对着镜子一瞧,嗯,果然消退不少,等下吃过饭再抹一遍,到拍摄时应该不怎么能看出来了。
冲了个温水澡、洗了把冷水脸,精神好了不少。罗伊人擦着湿发神清气爽地走出浴室,见付诗玲也起来了,奇怪的是,付诗玲睡得比她晚,居然没长黑眼圈,仍是一张红白粉嫩的姣美脸蛋,真是让人嫉妒呀……
“呃,诗玲姐,我脸上有什么吗?”
罗伊人打量完付诗玲,回神发现对方也正看着自己,不由好奇地摸了摸脸,滋养霜应该都被肌肤吸收了吧?难不成自己刚刚没抹匀?
付诗玲闻言移开眼,笑笑说:“看你精神挺好的,我就放心了,昨晚真对不起啊,害你睡那么晚。我这人就是这样,每到一个新地方,总会兴奋地睡不着,连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了。”
“没事。”罗伊人客气地回道,心里却忍不住腹诽:但愿今晚开始别这么折腾人了,这要合住七八晚呢,天天晚上这么聊,谁吃得消啊,陆均也会被气得不轻吧?
由于她和付诗玲的皮肤、五官都很好,所以拍摄时,摄影师助理只是替她们上点口红,胭脂和粉底都是淡淡一层,怕妆容浓了反而有违她们的气质,和所要代言的服饰也不相衬。
再者,陆均花钱请她们来南城旅游兼拍摄,结果她给整出一对熊猫眼,让拍摄效果不理想,还以为她是故意在和他作对呢。(未完待续)
罗伊人忍不住朝他晃晃手腕,示意他看时间,娇憨的神态透着得意:“十分钟了哦。”
以往两人在约定的时间内集合,她可从来都是迟到的一方,就算没迟到,也是后到的一方,今天居然破天荒地赢了一次,能不得意嘛。
越祈素来清俊的脸庞,染上一丝不易察觉的红晕,清清嗓子,佯装淡定地说:“嗯,我迟到了,你想怎么罚?”
“……”
坏家伙!说话都这么有艺术!为什么就不能是奖励她呢?
迟到就要挨罚的话,不说她以前迟到的次数,单论以后,她也感到好有压力。
“那个……罚就算了,又不是什么大事。”罗伊人忙朝他讨好一笑。
越祈嘴角微微上扬,带头走在前面:“快点吧,争取在晚饭之前学会水中行走。”
“真的要这么严格地学吗?”她抹了把汗,屁颠屁颠地追了上去。
就这样,罗伊人刚放暑假,就被越祈督促着展开了辛苦的游泳课程。
每天早晚两次,每次一个半小时,从最基础的在浅水区行走、下蹲在水里闭气,到深水区行走、蹲起呼吸练睁眼。
到七月四日领报告单这天,她也算是熟悉了水性,等南城回来后,越祈就要教她闭气漂浮学站立、蹬底蹬边滑行练了。
……
七月五日一大早。陆均如约来接她了。
为了节省时间,往返订的都是机票。海城到南城是有直达班机的,南城有三座机场,比海城还多一座,不过只有前年年底正式通航的新机场。才入得了陆均的眼。其他两座,被陆均挑剔得一文不值,什么外观太破旧、服务太糟糕、机场供应的餐点太难吃……总之是各种嫌。
这一点上,陆均倒是和越祈出奇得相似,两人都是带点小洁癖的高要求挑剔男士……罗伊人在前往机场的路上,腹诽得很嗨皮。
话说回来。越祈怎么也一起去南城了?
想到昨日之前,老妈还动不动就拉着她千叮咛万嘱咐,生怕她在南城出什么状况,哪怕陆均一再强调他会同行,老妈也不甚放心。可昨儿一听说越祈也去。立马舒了口气,今儿送她出门,也没见她有多紧张担心……
罗伊人坐在中间一排的左边位置,靠着窗的手,托着下巴,脑子里天马行空地想着,不时瞟几眼坐她前排、彼此聊得正欢的两个挑剔男。
这是一辆九人座的银灰色商务车,驾驶室坐着司机和陆均的秘书薛沐。车厢三排七个座位,越祈和陆均坐第一排,她和付诗玲(同为“伊绣”代言人。只不过付诗玲代言的是窈窕淑女系列)坐中间这排,彼此间隔着条过道。最后一排能坐三人,刚好是摄影师和他两个助理,助理一男一女,一个负责器材,一个负责化妆和衣物。
至于摄影器材和此次外景拍摄需要更换的新品秋装。早在半个月前,就已通过铁路托运到他们在南城的落脚点——同福宾馆了。
越祈偶尔回头。看到她呆呆愣愣地靠着窗坐着,微一皱眉。从随身的旅行包里摸出一个小纸袋递到她跟前。
“是什么?”罗伊人边接袋子边问,不过没等越祈回答,她就已经找出答案了——是一小袋鲜烤虾干和一包蒸熟的白栗子,立马来了精神。
越祈从几天前开始就常窝在厨房里捣鼓了,特别是昨天,除了领报告单,一直都在厨房,听越龙说是在给她准备带去南城的零嘴。
她喜滋滋地跑去围观,结果被他赏了只大虾干和一片椰蓉薄饼,就被赶回自己房间收拾行李了。
至于白栗子,是温建军带来的,说是老家的特产。白栗子其实并不是栗子,个头比豌豆大不了多少,果壳是褐色的,能直接咬来吃,比普通栗子软多了。蒸熟后的果肉粉粉的,颜色很白净,所以山里人都叫它白栗子。
罗伊人之所以喜欢吃,是因为它很能打发时间,就像嗑瓜子一样,但她觉得比瓜子好吃。
打开白栗子的袋口,抓了一把,然后把袋子递给付诗玲和后排的摄影师等人分享。
陆均瞧得有趣,问罗伊人讨了几粒尝尝,“唔,味道不错,挺香的,小祈还有吗?”
“……”
你一个大男人吃零嘴合适吗?
而且这明明是他拿来逗小丫头的,怎么搞得全车人都在吃了?
……
同福宾馆离他们此行想要拍摄的几个景点都很近,但对陆均和越祈这两个吹毛求疵的挑剔男来说,条件真的称不上好,放到后世,顶多也就只够得上准三星标准。
而最让两人气闷的是:原先预定的豪华房中房,也就是公寓式套房,被据说是来南城考察的政府要员强行占去了,换来的是四间双人标准间。
结果就变成了:陆均和越祈一间,罗伊人和付诗玲一间,摄影师和薛秘书一间,那两个小助理也是一间。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独立房间我还觉得冷清呢,这样还能和小伊聊聊天。”拿到钥匙后,付诗玲笑着说。
罗伊人也无所谓地笑笑。横竖就睡个觉嘛,而且双标间的条件在她看来算是好的了,楼下还有什么小通铺、大通铺,好几个陌生人挤一间,那才叫受罪呢。
陆均无奈地看了越祈一眼,生怕这位大少爷不乐意:“也只能这样了,这附近还真没比同福条件更好的住处了。”
越祈蹙着眉,略作思考后,对陆均说:“今晚就先住这吧,明天我想想办法。你们不是要去七彩琉璃池拍三天吗?我记得那附近有座民居是对外揽生意的,横竖是双标间,不如住那儿去。”
“你说的是受当地政府保护的‘七彩民宿’吧?那价钱可不便宜。”
“陆老板还在乎这点小钱?”越祈鄙夷地瞥了陆均一眼。
陆均被他瞥得好气又好笑:“喂,我说越少爷,咱俩啥时候来比比谁赚的钱多怎样?”
“无聊!”
越祈懒得理他,拉起罗伊人,就往楼上的房间走。
在场几人,除了薛秘书,都听得暗暗惊奇,叫郑锡的摄影师拉住陆均,小声问出众人的心声:“老……老板,刚刚那谁……还是个学生吧?”
这一刻,他竟然不敢直呼越祈的名字了。
他刚刚没听错的话,资产数千万的老板,竟然在说比不过对方有钱……这到底是什么概念?
“是啊,还是个学生,却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富翁咯。”陆均伸了个懒腰,拍拍郑锡的肩,也慢慢踱上楼去了。
薛秘书提着行李,跟在他后头。
其余几人,杵在原地,面面相觑。
次日早上六点半,同福宾馆的服务生轮次敲 ...
门来叫起:“七点开早饭,可以起咯!”
罗伊人恨不得把毯子蒙上头,再睡它个昏天暗地。
她以为昨天领房间钥匙时,付诗玲说喜欢聊天只是客套话,谁料,还真是有够喜欢聊的,拉着她聊过了半夜、聊到了凌晨,途中,她好几次说“睡吧,不早了,明天还要拍摄呢”,付诗玲嘴里应着“好”,回头又能拉着她聊上半天,好几次还是把她从朦胧睡意中叫清醒的,要不是熬到后面她实在撑不住了,就算叫她她也不想清醒,想必能聊到天光发白吧。
“噢——”
罗伊人瞪着浴室镜子里的自己,两只眼睛的下眼睑,各是青黑一坨。
从随身实验室里翻出一小罐外面买不到的“专祛黑眼圈一百年”的滋养眼霜,用食指挑了点涂上下眼睑,并顺着眼圈,来回按摩了十七八遍,才收回手,再对着镜子一瞧,嗯,果然消退不少,等下吃过饭再抹一遍,到拍摄时应该不怎么能看出来了。
冲了个温水澡、洗了把冷水脸,精神好了不少。罗伊人擦着湿发神清气爽地走出浴室,见付诗玲也起来了,奇怪的是,付诗玲睡得比她晚,居然没长黑眼圈,仍是一张红白粉嫩的姣美脸蛋,真是让人嫉妒呀……
“呃,诗玲姐,我脸上有什么吗?”
罗伊人打量完付诗玲,回神发现对方也正看着自己,不由好奇地摸了摸脸,滋养霜应该都被肌肤吸收了吧?难不成自己刚刚没抹匀?
付诗玲闻言移开眼,笑笑说:“看你精神挺好的,我就放心了,昨晚真对不起啊,害你睡那么晚。我这人就是这样,每到一个新地方,总会兴奋地睡不着,连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了。”
“没事。”罗伊人客气地回道,心里却忍不住腹诽:但愿今晚开始别这么折腾人了,这要合住七八晚呢,天天晚上这么聊,谁吃得消啊,陆均也会被气得不轻吧?
由于她和付诗玲的皮肤、五官都很好,所以拍摄时,摄影师助理只是替她们上点口红,胭脂和粉底都是淡淡一层,怕妆容浓了反而有违她们的气质,和所要代言的服饰也不相衬。
再者,陆均花钱请她们来南城旅游兼拍摄,结果她给整出一对熊猫眼,让拍摄效果不理想,还以为她是故意在和他作对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