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狼行 第一千五百八十七回 饮酒傲枪
谭纶和柳元景的脸色同时一变,双双抢出了城垛,探首观望,只见天狼的手里,一手拿着足有一叠的大海碗,右手伸出,肌肉发达的右臂之上,架着一坛足有二三十斤的大酒坛,斩龙刀和莫邪剑交叉地插在他的背后,而那头顶到背部的一道飘逸的黑色狼毛,随着大风的吹拂,迎风而起,和他的披风一起在空中猎猎作响,说不出的潇洒,透尽铁血男儿的威武。
就这样,在城下和城头的数万两军将士的注视之下,天狼走到了城头的吊桥前,离着城墙足有二百五十步的距离,这已经是弹丸可以击中,杀伤人体的距离了,后面站着和骑马观看的数十名天狼军的将校,以及黑龙会的堂主,还有天狼的两位红颜知已,全都紧张地几乎要叫出声来,李沉香的手紧紧地抓着身边的林瑶仙那一双铁手,就连那冰冷的铁手指,也在随着林瑶仙的心跳在不停地收缩着,蜷曲着,甚至可以感觉到李沉香掌心的汗水。
林瑶仙咬了咬牙,低声道:“沉香妹子,我不太懂这火器,天狼,天狼他现在的距离,会不会给枪打到?”
李沉香叹了口气,一双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天狼的后背,回道:“已经,已经进入火枪的杀伤范围了,只是天狼大哥他有甲胄在身,又有护体真气,我想,我想不会有事吧。”
林瑶仙的一颗悬着的心略微放了放,她看到天狼停下了脚步,心下稍安。
只见天狼的眼中红芒一闪,手臂一振,那个大号酒坛直上天空,又急速地落下,他的手一抄,正好捅破封泥,一把抓在了坛口上,对着城墙垛口后面的谭纶,冷冷地说道:“谭总督,几年不见,你从知府荣升总督了,真是可喜可贺啊,今天你我旧友重逢,不应该喝点酒庆贺一下吗?”
谭纶的脸色一变,厉声道:“李沧行,你这个反贼,休得猖獗,以前你为国平叛,讨伐倭寇,可以说是同僚,但你起兵造反,祸及天下,本总督早已经和你势同水火,哪来的旧情可讲!你若还有一丝良知,现在就解散叛军,束手就擒,也许皇上还会念在你往日的功劳,饶你一命!”
天狼的眼中红芒一闪,摇了摇头:“真是可惜,谭总督既然如此绝情,又不顺应天时,开城建义,那这酒,看来只有我一个人喝了。谭纶,我问你最后一遍,你开不开城?你若不开,那就休怪我不念往日情份了!”
谭纶厉声道:“我谭纶忠于朝廷,绝不附逆,来人,给我火枪射贼,打死或者打中反贼的,赏银十万两,封候拜将!”
那些刚才还吓得发抖的小兵,一个个都在这重赏之下成了勇夫,手忙脚乱地开始往火绳枪口灌起弹丸来,天狼摇了摇头,视城头的这一切如无物,自顾自地侧起了身子,把一叠碗往左边地上一放,只留下一只碗,满满地斟上了一碗,仰起脖子,一饮而尽,还擦了擦嘴角,叹道:“好酒!”
“噼哩啪啦”,如爆豆子一样的声音此起彼伏,雨点般的弹丸铅子,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打向了天狼所站的位置,尽管在这个时代,没有膛线的火枪精度极低,但近两千枝火枪对着这里齐射,也至少有几十枚铅子打到了天狼的身上手上。
只见天狼周身外一尺半尺左右,红光一闪再闪,无形的护体真气把这些已经到了弹道末端的铅子挡下,如筛糠一样地从他的周身落下,而他却是视若无睹,自顾自地一碗碗地倒着酒,甚至还时不时地向着城头的火枪兵们举碗致意,鼓励他们再继续发射呢。
天狼军中爆发出一阵阵地欢呼之声,“狼神”“狼神”之声不绝于耳,这些军士们见多了这阵子天狼带来的神奇,内心深处已经渐渐地把他真的当成天神崇拜了,就连刚才还担心地心跳不止的双姝,这会儿也喜笑颜开,甚至拍手相庆呢。
李沉香长舒了一口气,笑道:“天狼大哥原来早已经算好了一切,他很清楚这火枪的射程和铅子弹丸的威力,所以在这射程的末端,以铁甲护身,又有护体真气,这些子弹非但伤不了他,还会对那些守城的军士们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让他们以为,咱们的天狼大哥是真的有神灵护体,不,他们会以为天狼大哥真的就是神了,要不然,怎么会打都打不到呢?!”
林瑶仙微微一笑:“是啊,天狼就是要吓得这些城头军士不战而降,今天我们来得匆忙了点,他就要用这种办法,让敌军泄气。”
天狼似乎没有听到后面的议论之声,也许是城头火枪的射击之声如百雷击落,太大了一点,等到一波枪响完,城头的军士们又开始装弹时,他仰天大笑道:“火枪手们,你们就只有这点能耐吗?连老子喝酒你们都打扰不了,来来来,这回本神不穿甲了,再走近点,看看你们还有没有办法打到本神,刚才谭总督说了,打中本神的,赏十万两银子,拜将封候呢!”
天狼的话刚出口,眼中的红芒一闪,全身上下突然一股子战气曝出,“彭”地一声巨响,在一片惊呼身中,他身上的那件黑色的狼头连环甲,被震得四分五裂,向着八方飞出。
而那一身健美刚健的肌肉,一下子暴露在了空气之中,细密的汗珠挂在长长的胸前毛发上,如同晨草挂着的朝露,在太阳光的照耀下,发出五颜六色的光芒,而一身淡淡的红气,如同道道红纱,披在他周身二尺左右的地方,流光溢转,灿若云霞,那是一种直到骨子里的性感与刚健,足以迷倒天下间每一个女人。
城头和身后的数万将士看得目瞪口呆,谁也不敢相信天狼的疯狂,甚至一时间所有人都忘记了手中的动作,甚至是忘记了叫喊,只是眼睁睁地看着天狼拎着酒坛,一步步走向了城墙,直到护城河边,离城墙不到五十步的距离,他突然盘膝坐下,这回也不用碗了,直接拿起酒坛,就向着嘴里灌。(未完待续。)
就这样,在城下和城头的数万两军将士的注视之下,天狼走到了城头的吊桥前,离着城墙足有二百五十步的距离,这已经是弹丸可以击中,杀伤人体的距离了,后面站着和骑马观看的数十名天狼军的将校,以及黑龙会的堂主,还有天狼的两位红颜知已,全都紧张地几乎要叫出声来,李沉香的手紧紧地抓着身边的林瑶仙那一双铁手,就连那冰冷的铁手指,也在随着林瑶仙的心跳在不停地收缩着,蜷曲着,甚至可以感觉到李沉香掌心的汗水。
林瑶仙咬了咬牙,低声道:“沉香妹子,我不太懂这火器,天狼,天狼他现在的距离,会不会给枪打到?”
李沉香叹了口气,一双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天狼的后背,回道:“已经,已经进入火枪的杀伤范围了,只是天狼大哥他有甲胄在身,又有护体真气,我想,我想不会有事吧。”
林瑶仙的一颗悬着的心略微放了放,她看到天狼停下了脚步,心下稍安。
只见天狼的眼中红芒一闪,手臂一振,那个大号酒坛直上天空,又急速地落下,他的手一抄,正好捅破封泥,一把抓在了坛口上,对着城墙垛口后面的谭纶,冷冷地说道:“谭总督,几年不见,你从知府荣升总督了,真是可喜可贺啊,今天你我旧友重逢,不应该喝点酒庆贺一下吗?”
谭纶的脸色一变,厉声道:“李沧行,你这个反贼,休得猖獗,以前你为国平叛,讨伐倭寇,可以说是同僚,但你起兵造反,祸及天下,本总督早已经和你势同水火,哪来的旧情可讲!你若还有一丝良知,现在就解散叛军,束手就擒,也许皇上还会念在你往日的功劳,饶你一命!”
天狼的眼中红芒一闪,摇了摇头:“真是可惜,谭总督既然如此绝情,又不顺应天时,开城建义,那这酒,看来只有我一个人喝了。谭纶,我问你最后一遍,你开不开城?你若不开,那就休怪我不念往日情份了!”
谭纶厉声道:“我谭纶忠于朝廷,绝不附逆,来人,给我火枪射贼,打死或者打中反贼的,赏银十万两,封候拜将!”
那些刚才还吓得发抖的小兵,一个个都在这重赏之下成了勇夫,手忙脚乱地开始往火绳枪口灌起弹丸来,天狼摇了摇头,视城头的这一切如无物,自顾自地侧起了身子,把一叠碗往左边地上一放,只留下一只碗,满满地斟上了一碗,仰起脖子,一饮而尽,还擦了擦嘴角,叹道:“好酒!”
“噼哩啪啦”,如爆豆子一样的声音此起彼伏,雨点般的弹丸铅子,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打向了天狼所站的位置,尽管在这个时代,没有膛线的火枪精度极低,但近两千枝火枪对着这里齐射,也至少有几十枚铅子打到了天狼的身上手上。
只见天狼周身外一尺半尺左右,红光一闪再闪,无形的护体真气把这些已经到了弹道末端的铅子挡下,如筛糠一样地从他的周身落下,而他却是视若无睹,自顾自地一碗碗地倒着酒,甚至还时不时地向着城头的火枪兵们举碗致意,鼓励他们再继续发射呢。
天狼军中爆发出一阵阵地欢呼之声,“狼神”“狼神”之声不绝于耳,这些军士们见多了这阵子天狼带来的神奇,内心深处已经渐渐地把他真的当成天神崇拜了,就连刚才还担心地心跳不止的双姝,这会儿也喜笑颜开,甚至拍手相庆呢。
李沉香长舒了一口气,笑道:“天狼大哥原来早已经算好了一切,他很清楚这火枪的射程和铅子弹丸的威力,所以在这射程的末端,以铁甲护身,又有护体真气,这些子弹非但伤不了他,还会对那些守城的军士们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让他们以为,咱们的天狼大哥是真的有神灵护体,不,他们会以为天狼大哥真的就是神了,要不然,怎么会打都打不到呢?!”
林瑶仙微微一笑:“是啊,天狼就是要吓得这些城头军士不战而降,今天我们来得匆忙了点,他就要用这种办法,让敌军泄气。”
天狼似乎没有听到后面的议论之声,也许是城头火枪的射击之声如百雷击落,太大了一点,等到一波枪响完,城头的军士们又开始装弹时,他仰天大笑道:“火枪手们,你们就只有这点能耐吗?连老子喝酒你们都打扰不了,来来来,这回本神不穿甲了,再走近点,看看你们还有没有办法打到本神,刚才谭总督说了,打中本神的,赏十万两银子,拜将封候呢!”
天狼的话刚出口,眼中的红芒一闪,全身上下突然一股子战气曝出,“彭”地一声巨响,在一片惊呼身中,他身上的那件黑色的狼头连环甲,被震得四分五裂,向着八方飞出。
而那一身健美刚健的肌肉,一下子暴露在了空气之中,细密的汗珠挂在长长的胸前毛发上,如同晨草挂着的朝露,在太阳光的照耀下,发出五颜六色的光芒,而一身淡淡的红气,如同道道红纱,披在他周身二尺左右的地方,流光溢转,灿若云霞,那是一种直到骨子里的性感与刚健,足以迷倒天下间每一个女人。
城头和身后的数万将士看得目瞪口呆,谁也不敢相信天狼的疯狂,甚至一时间所有人都忘记了手中的动作,甚至是忘记了叫喊,只是眼睁睁地看着天狼拎着酒坛,一步步走向了城墙,直到护城河边,离城墙不到五十步的距离,他突然盘膝坐下,这回也不用碗了,直接拿起酒坛,就向着嘴里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