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镇仙魔 第五百一十四章 把自己变成一个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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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集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自己会做出这样的事,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因为一口酒而醉了。哪怕他看到了寒着脸走进来的林器平,可依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惧怕。这种感觉让他忍不住想要欢呼起来,只一个字,便是爽。两个字,便是很爽。
这么多年了,宁集第一次做出违背自己生存法则的事。第一次破戒,就会招惹来杀身之祸。但他不后悔,一点也不。
“你这样的人,居然会为了别人而死。”
林器平脸色阴沉的走进来,没有直接出手,而是走到宁集对面坐下来。他看了看宁集手里的酒壶,伸手拿过来给自己倒了一杯后尝了尝,发现居然是最低劣的新酒。这种酒,就算是家境殷实一些的普通百姓家都不爱喝。
见到林器平皱眉,宁集似乎笑的更欢畅起来:“怎么样,好喝吗?”
林器平回答:“不好喝。”
宁集笑道:“我倒是觉得很好喝,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是我自己刚才出去花钱买来的,说起来很奇怪,我一直认为钱对于修行者来说是最没用的东西。普通人为了钱可以争的头破血流,但是在修行者眼里钱和大粪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今日,我忽然发现花钱原来是一件很爽的事”
他指了指面前的五香花生米:“这个,我买的。”
他喝了一口酒,吃了两颗花生米:“走出这里的时候我本想找个地方自己了断,不想死在你们手里,怕脏了我的身子。很久之前在天枢城的时候,看到一个老头儿坐在大槐树低下喝酒。就是这最烈最劣的酒,最普通的花生米。我问他这样喝酒有意思吗?他说当然有意思,他已经这样喝了五十年,如果没有意思怎么可能喝五十年?”
“其实他说谎了,他之所以喝了五十年劣质的烈酒吃了五十年的五香花生米,是因为他没钱买好酒没钱买好菜。所以我给了他很多钱,买了他的花生米和酒。他对我千恩万谢,我猜他一定是去买好酒好菜了。那天我把买来的酒和花生米都丢掉了,因为我觉得自己根本不是吃这种东西的人。我给他钱,只是揭穿他的谎言而已。”
“不过我猜他在千恩万谢的同时,心里想的一定是我今天遇到傻逼了。可是即便如此,我依然觉得很爽。现在我吃着这样的花生米,喝着这样的酒,比那天揭穿一个谎言好像更爽一些。”
宁集看了林器平一眼:“你知道吗,吃这种花生米不能搓掉外面这一层皮儿,带着这层皮儿吃更有滋味。”
林器平压着怒意问:“你这样做,到底是为什么?一个破落的黄家,值得你这样的人送死?”
宁集问:“刚才我出去的时候,用了至少十倍的钱才找到这些东西。皓月城里的普通人早就没有了,我特地雇人找来的,又雇人翻炒了花生。你觉得我花了那么多钱买了这劣质的酒和其实不怎么好吃的花生米值得吗?你觉得不值得,但我就是这样做了。所以……我不是在和你讲什么道理,我的意思是……值得不值得,你他妈管的着吗?”
林器平道:“既然你选择救黄家,说明你也早就准备好了去死。也就是说,你也想办法把你脑子里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都让黄革带走了。你觉得黄革那样的人,能逃得过朕的追杀?他那样的脑子根本记不住那些秘密,所以你一定是用了很久的时间把这些秘密都写了下来。只要朕找到黄革,拿回那件东西,你还会觉得很爽吗?”
宁集反问:“那么陛下觉得,我会让你拿回来吗?”
林器平眼神一寒:“如果你能给朕一个合理的解释,朕可以不杀你。毕竟那秘密,现在还在你脑子里。”
宁集笑了笑道:“这一生至此,我好像没有什么事没尝试过了。你可能不知道我有多厌恶在执暗法司里做一个掌握着全部重要机密的次座,哪怕你们都认为我是最合适的人,认为我很享受这种快乐。其实你们都错了,我厌恶自己的身份厌恶自己做的事。所以我曾经去最破落的青楼睡最便宜的女人,也去过最肮脏酒馆吃最不干净的饭菜。”
他看着拎起问:“你知道我到现在为止,唯一没有尝试的是什么吗?”
不等林器平回答,宁集微微昂着下颌说道:“试试我怕不怕死。”
林器平脸色森寒的看着宁集,沉默了很久之后站起来,伸手在桌子上拍了一下:“也许这是你这辈子做过的最愚蠢的决定,从这一刻开始我会让你体会什么叫生不如死。既然你能写出来一份,那么朕也会逼着你写出来第二份。不要以为朕没有那样的手段,等你把脑子里装着的东西都吐干净了,朕才会让你死。”
宁集依然微笑:“你觉得我比你笨吗?”
林器平皱眉,他没理解宁集这句话的意思。
宁集一脸得意的说道:“我之所以回来,就是想看看你吃瘪的样子啊当初宁大家为了你们林家做了那么多事,到最后你们林家是怎么对待他的?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宁大家是累死的,其实遭遇了什么,别人不知道,你林器平难道不知道?!”
他猛的站起来,直视林器平的眼睛:“别忘了,我终究是姓宁的。”
林器平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决绝的人,这么狠戾。
因为宁集猜到了他会来,也猜到了他会怎么做,所以宁集比他快了一步。林器平看到宁集开始流口水的时候,心里猛的一震。然后他看到宁集的眼神开始涣散,虽然宁集依然想最后的保持一段时间清醒,但是很显然他已经快要无法阻止了。
宁集抬起手抹了抹自己嘴角的口水,说话都开始变得含糊起来:“我是姓宁的,可惜我在很久之前被人算计无法修行,所以我不能杀光你们林家的人为宁大家出气。我没办法杀你们,因为我修为实在太弱了,只要我一动念,修为之力才提起来你们就会察觉。我知道自己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我之所以守着执暗法司,当然更不是什么对你们林家负责,那是因为是宁大家交代我做的事,我就要做好。”
他的眼神越来越迷离,似乎神智在逐渐离开他:“只要执暗法司在一天,不管我对你们林家的人有多恨,我都会认认真真的去做好自己该做的事,那是宁大家对我的嘱托。可是现在,执暗法司没了没了执暗法司,姓宁的留下来还有什么意义?我不是宁小臣,我是宁集。”
他看着林器平冷笑:“但是,我发现自己依然没有办法做什么。虽然我有着自认为天下最聪明的脑子,可我算计不了你们。因为你们自始至终都在提防着我,而我本身又没有能力自己去杀人。我曾经想过在执暗法司里培养自己的人,可惜还是失败了,因为宁小臣这条狗被你们林家喂养的太听话,我没办法改变什么。”
“但是,我弱小,我卑微,我却有我弱小卑微的报仇方式。”
宁集颤抖着手捏起一颗花生米丢进嘴里,咀嚼的很费劲,口水一个劲儿的往下流,可是他的表情却是那么得意:“我在你进来之前就已经毁了自己的脑子,你不是想得到那些秘密吗?我知道你不会立刻杀了我,你会用尽一切办法逼问,最残酷的刑罚和手段你都会用出来,只要是个人都熬不住那些刑罚。我知道自己熬不住,所以我选了这样一个让你难受的方式。”
“你现在看到了,我毒坏了自己的脑子,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变成一个真真正正的白痴而你呢,大楚的圣皇陛下,你却不敢立刻杀了我,因为你不知道我是不是装的,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毒坏了自己的脑子,你还会去想办法医治我我想看到的,就是你这个样子啊。我没死,可是你偏偏从我这里什么都得不到,而你在没有得到我知道的那些秘密之前,偏偏还舍不得杀了我哈哈哈哈!”
宁集疯狂的笑了起来:“你不知道我这些年为执暗法司都做过什么,每一件事都值得我骄傲。但是有一件事是我最骄傲的,那就是今天啊,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白痴。”
一个被人称为天下间最聪明之人的人,选择了这样一种方式让自己的仇人痛苦。是的,这就是宁集所说的弱小的卑微的复仇方式,却也是如此的决绝狠戾。他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白痴,只是为了让林器平难受。卑微吗?也许没有什么是比这更卑微的报仇仿似了吧?
但是,他伟大吗?
宁集跌坐在椅子上,双手已经开始颤抖,其实在林器平进来之前药力就发作一段时间了,只是宁集的毅力很强,所以坚持的比普通人要更久。而且,如果不见到林器平,不看到林器平吃瘪的样子,他怎么甘心?
“你是个疯子,你们姓宁的都是疯子!”
林器平站在那看着宁集,眼神里都是愤怒和厌恶。此时的宁集看起来太丑了,要知道他本来就是一个极丑的人,现在嘴里流着口水,身子不断颤抖的宁集更丑。然而,宁集却觉得这是自己这辈子最帅气的时候。
“没错姓宁的都是疯子,只是可惜,我当初若不是被人算计无法继续修行的话,第一件事就是先把你们这些姓林的都杀了。”
药力太大,宁集坐不住向后倒了下去,他双手抱着自己的脑袋,痛苦的呻吟着。
“你说的没错。”
林器平低着头看着宁集:“朕会让人尽心尽力的救治你,因为朕需要你脑子里那些东西。你知道朕最想要的秘密是什么,普天之下知道这秘密的也许就只有你一个人了。如果医治不好你,朕就劈开你的脑壳,看看朕能不能找到答案。”
“你什么都找不到啊。”
宁集的眼睛已经往上翻,几乎都是白眼球:“我脑子里的东西都变成了屎比屎还没用。”
林器平冷哼一声,转身离开:“把他带下去,给朕找药门的人来,如果药门的人不能把这个疯子治好,那么朕就把药门从江湖九门里除名。你们这些疯子都想和朕作对,那么朕就让你知道朕不怕!”
扑倒在地上的宁集疯狂的笑了起来:“不!其实你怕你怕的要命啊。”
林器平的脚步一顿,身子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可是他却没有回头再看宁集一眼,也许他不敢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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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集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自己会做出这样的事,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因为一口酒而醉了。哪怕他看到了寒着脸走进来的林器平,可依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惧怕。这种感觉让他忍不住想要欢呼起来,只一个字,便是爽。两个字,便是很爽。
这么多年了,宁集第一次做出违背自己生存法则的事。第一次破戒,就会招惹来杀身之祸。但他不后悔,一点也不。
“你这样的人,居然会为了别人而死。”
林器平脸色阴沉的走进来,没有直接出手,而是走到宁集对面坐下来。他看了看宁集手里的酒壶,伸手拿过来给自己倒了一杯后尝了尝,发现居然是最低劣的新酒。这种酒,就算是家境殷实一些的普通百姓家都不爱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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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器平回答:“不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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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说谎了,他之所以喝了五十年劣质的烈酒吃了五十年的五香花生米,是因为他没钱买好酒没钱买好菜。所以我给了他很多钱,买了他的花生米和酒。他对我千恩万谢,我猜他一定是去买好酒好菜了。那天我把买来的酒和花生米都丢掉了,因为我觉得自己根本不是吃这种东西的人。我给他钱,只是揭穿他的谎言而已。”
“不过我猜他在千恩万谢的同时,心里想的一定是我今天遇到傻逼了。可是即便如此,我依然觉得很爽。现在我吃着这样的花生米,喝着这样的酒,比那天揭穿一个谎言好像更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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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器平压着怒意问:“你这样做,到底是为什么?一个破落的黄家,值得你这样的人送死?”
宁集问:“刚才我出去的时候,用了至少十倍的钱才找到这些东西。皓月城里的普通人早就没有了,我特地雇人找来的,又雇人翻炒了花生。你觉得我花了那么多钱买了这劣质的酒和其实不怎么好吃的花生米值得吗?你觉得不值得,但我就是这样做了。所以……我不是在和你讲什么道理,我的意思是……值得不值得,你他妈管的着吗?”
林器平道:“既然你选择救黄家,说明你也早就准备好了去死。也就是说,你也想办法把你脑子里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都让黄革带走了。你觉得黄革那样的人,能逃得过朕的追杀?他那样的脑子根本记不住那些秘密,所以你一定是用了很久的时间把这些秘密都写了下来。只要朕找到黄革,拿回那件东西,你还会觉得很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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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器平眼神一寒:“如果你能给朕一个合理的解释,朕可以不杀你。毕竟那秘密,现在还在你脑子里。”
宁集笑了笑道:“这一生至此,我好像没有什么事没尝试过了。你可能不知道我有多厌恶在执暗法司里做一个掌握着全部重要机密的次座,哪怕你们都认为我是最合适的人,认为我很享受这种快乐。其实你们都错了,我厌恶自己的身份厌恶自己做的事。所以我曾经去最破落的青楼睡最便宜的女人,也去过最肮脏酒馆吃最不干净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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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个疯子,你们姓宁的都是疯子!”
林器平站在那看着宁集,眼神里都是愤怒和厌恶。此时的宁集看起来太丑了,要知道他本来就是一个极丑的人,现在嘴里流着口水,身子不断颤抖的宁集更丑。然而,宁集却觉得这是自己这辈子最帅气的时候。
“没错姓宁的都是疯子,只是可惜,我当初若不是被人算计无法继续修行的话,第一件事就是先把你们这些姓林的都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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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没错。”
林器平低着头看着宁集:“朕会让人尽心尽力的救治你,因为朕需要你脑子里那些东西。你知道朕最想要的秘密是什么,普天之下知道这秘密的也许就只有你一个人了。如果医治不好你,朕就劈开你的脑壳,看看朕能不能找到答案。”
“你什么都找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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