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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的玫瑰 第7章 保姆的超级待遇

    我从床上爬起来,伸了个懒腰,从窗帘透过来的光线中我知道已经不早了。

    由于这突如其来的幸运,在睡了许多天候车室的长椅之后,当我躺在这久违的床上,竟然让我有了许多的不适应,所以这一整夜我都是在似睡非睡的情形之下度过的。

    昨天叶总送我回来后他就出去了,然后一直到很晚他才回来,我猜测应该是半夜,因为我一直无法安稳的睡去,总觉得这是在做梦,梦醒了就一切都没有了,到后来我真的分辨不出到底睡着了是做梦,还是醒着才是在做梦,一直到早晨叶总出去之后我才睡过去,只是一睁眼天已大亮了。

    我意识到一切不是做梦,我真的要开始我新的生活了,那么从哪儿开始呢。

    我重新把每个房间巡视了一遍,和我昨天看到的一样,还算整洁,只是叶总的房间稍显凌乱,我做了简单的收拾和清理,把他的床铺平整了之后,在检查自己的劳动成果时,才发现叶总的床太大了,真不知道只有他一个人为什么要用这么大的床,我不由自主的坐上去。

    这个时候响起了敲门声,我一下紧张起来,像一个私闯民宅的小偷。

    我内心忐忑的从防盗门的小孔里向外看去,是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他的脸离猫眼很近,有些变形,所以看起来很狰狞,我啊的尖叫了一声。

    好像外面那个人也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

    我清了清嗓子说:“他们家没有人。”

    外面的人说:“你不是人吗?”

    我说:“我是保姆。”

    外面的人说:“那么玫瑰不在吗?”

    “玫瑰?这里没有玫瑰,只有我一个人。”我不假思索的说,“不对,你怎么知道我叫玫瑰?”说完我捂上了自己的嘴。

    外面的人有些纳闷:“叶总说让我来接玫瑰。”

    听到叶总这个词我第一瞬间就把门打开了,并且笑脸相迎,“我就是玫瑰。”怕他不信,我真想拿出身份证来,让他验明正身,我就是他所说的玫瑰,可是我没有身份证,当然如果我有的话,也证明不了我就是玫瑰,因为这个名字是我才为自己取的,没有其他人知道。

    来人并没有求证我是不是玫瑰,他只是说:“我叫阿北,你的防范意识还挺浓的啊。”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是啊,我穿着他昨天买的衣服,他有什么不相信的呢。

    每个人都相信我叫玫瑰,只有我自己不相信而已。

    阿北穿着白衬衫,黑色西裤,高高的个子,干爽白静的五官,带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就像我想象中白领的样子,他说他是叶总的助理,他开着一辆别克汽车来接我。

    根据叶总的指示,阿北先带我去买手机,然后再去买衣服和一些生活用品。

    我知道在这种时候我没有资格挑挑拣拣,所以就很顺从的跟着阿北,阿北也并不征求我的意见,他先带我去了卖手机的地方,买了一个新款手机,我看了标价2800元。

    不算高档,但也不是最便宜的,叶总家的保姆使用的手机应该不能太寒酸吧,我心里这样猜测。

    阿北把自己的手机号输到了新手机里,才把手机交给我,他说:“这是我的手机号,以后有事就给我打电话吧。”

    我收起了只存有一个电话号码的手机,心里在想,只为了存这一个手机号买一个手机,是不是有点浪费。

    阿北问我:“你想去哪儿买衣服?”

    我怎么知道呢,我心里盘算着,这要看那个叶总要让我做什么了,如果让我做保姆去小市场买就可以了,花出去的钱总有一天是要还的,如果他想让我做他的女人,那我一定要去大商场买,不能让他没有面子。

    正在思索的时候我脱口而出:“那你带了多少钱?”

    阿北并不回答我,而是说:“去崇明百货吧,以前叶欣就喜欢去那儿买。”说完率先走了起来。

    我在后面追着阿北问:“谁是叶欣?叶欣是谁?”

    阿北似乎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轻声一笔带过:“叶总的女儿。”

    就算他的声音再小我也听到了,我还在追着他,而且不明情况的大声问:“她不是死了吗?”

    阿北听到后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冷得让我害怕,看来我这样轻易的叫着她的名字,随便提及她的死,让阿北对我不再友好,可是她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呢?我感觉不管是叶总还是阿北,他们都非常疼爱那个和我同龄的却已经死去的叫叶欣的女孩子。

    我乖乖的低下了头,不再乱说话,以免激怒这两个对我很重要的人,有道是识实务者为俊杰。

    坐在阿北的车上,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叶欣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吧?”

    阿北一边开车一边淡淡地说:“嗯。”他好像并没有因为我刚才的冒失而生气。

    我偷偷地瞟了他一眼说:“她很漂亮吗?”

    阿北正专注于开车,但他还是非常配合的回答了我的八卦,“是的,非常漂亮。”

    我想也不想从嘴里冒出来一句,“比我还漂亮吗?”

    阿北不顾前面糟糕的路况,侧过脸来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就不再吱声。

    我也只能安静的闭了嘴。

    我也觉得自己很奇怪,和一个已经死去的人比,有什么可比的呢。

    和阿北逛街真的是无趣,反正只要是他看着可以的衣服,我又试穿合适就会买下来,我怀疑那些都是叶欣喜欢的东西,反正我无所谓,只要有的穿就可以了,大到衣服、裙子,小到丝袜、内裤,甚至于头卡,他都帮我置办齐了。

    我看那些东西的标价都不便宜,我也懒得问,反正又不用我花钱,我只要点头说好,就可以了。

    阿北心细如发、考虑周全,一定是一个深得叶总赏识和信任的人。

    不过他公事公办的态度让我很不喜欢,没有人情味。

    最后阿北带我去吃了饭,然后把我送回家,他帮我把大袋小袋的东西提上楼,转身要离开的时候,我叫住了他,我说:“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

    我违背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不问叶总她女儿的死因,但是好奇心让我丧失了做人的原则,我背着叶总问阿北:“叶欣是怎么死的?”

    阿北在门口站住了,他像是在想什么复杂的问题,又仿佛不知道要怎么来回答我,可是想了半天他只说出了两个字,“车祸。”

    车祸?车祸至于想那么长时间吗?我有点不相信。

    阿北口中的叶总名叫叶少涵,非常有钱,到底是有多少钱我并不知道,他做什么行业我也并不关心,我只知道,以后我的人生将要和这个人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了,这个想法让我有一种久违的安全感。

    阿北随时听候我的调遣,我需要什么他从来不问原因,不管价格,及时为我准备,这说明叶总对我很好,更确切地说,他很重视我。

    起初他对我的一掷千金,让我以为他对我有其它的要求,所以我也随时准备用身体去报答他,在我惴惴不安的睡了几个安稳觉之后,他对我并没有更进一步的要求,这时,卑微的我,决定主动将自己献给他,好像只有这样我才能理所应当的像公主一样生活在这里,才会更加安全。

    当我换了衣服遛进叶总的房间,盖上他那屎黄色的被子时,我告诉自己,无论多晚我一定要等他回来,我们真的见面的机会很少,叶总总是在我睡觉之后才回来,又在我早晨起床之前离开,他忙忙碌碌的,倒让我显得更像一个闲人。

    这一次我要等他回来,是下了决心的,但是不幸的是,我很快就又睡着了,那一觉睡得真香,连一个梦都没有做,早晨醒来我发现我还穿着入睡前穿的衣服睡在自己的床上。

    叶总根本就没有搭理我。

    慢慢地,我也大概知道了,他的钱到底多到何种程度,有一次我听到他打电话,说是去买一个两百万的玉貔貅给一个叫刘哥的人送去,我在他的门外听到这些吓得张大了嘴,惊呼了一声,叶总看到我之后严厉的说:“你能不偷听我说话吗!”然后把门“呯”的关上了。

    我对着关上的房门撇撇嘴,小声嘀咕:“我又没有偷听你说话,是你自己说话声音大,我才不小心听到的。”

    不过,一个两佰万的东西,就这么随便的送人,这样看来他在我身上花的这点小钱就不算什么了,我心安理得起来。

    因为心安理得,所以我也感觉到了无聊和寂寞。

    虽然阿北经常会来,他买的零食填满那个大冰箱,他买的日用品堆满我的房间,我吃穿不愁,但我并不快乐。

    因为叶总不让我给他打电话,我也很少能见到他,他说有什么需要就找阿北,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想他。

    住在这样一个大房间里,有他才会温暖,有他才会安全,哪怕他只是关在卧室里打电话,我也会觉得那是一种安慰。

    所以,我的处境有点像是皇宫里哀怨的嫔妃,天天想着何时能见到皇上一面。

    不过有了我,他的小时工就不用来了,两个人生活的空间没有多少家务可作,况且我们也不做饭,所以除了收拾家,我真的是很闲的。

    我不知道阿北对我为什么会那么的陌生和严肃,虽然每次给他打电话,他总会在第一时间赶过来,但他很少笑,很少和我聊天,也许在他的眼里我就是一只寄生虫,当然我自己也会有这种感觉,所以他这样对我是无所谓的,因为他在我眼里也好不到哪儿去,他不过就是一条狗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狗和寄生虫当然有区别,不过区别又会有多大呢。

    我开始挑剔阿北给我买来的食品,我说我喜欢草莓口味的酸奶,而不是香芋的,我对他大声吼:“我讨厌红色,你为什么给我买红色的牙刷,为什么!”

    我知道他买的这些一定都是那个叫叶欣的女孩子喜欢的东西。

    阿北走了之后,我开始醒来,我一个寄生虫,有什么权力对别人大吼大叫,哪怕是对一只狗。

    虽然我和阿北互相不喜欢,但是我的大部分时间是阿北陪我渡过的,所以我也会对他产生出小小的依赖。

    在叶少涵宽敞的大房子里,我在卧室的电脑上打游戏,阿北则在客厅里看电视,他对电视节目的选择让我捉摸不透,不管打开电视时是哪一个频道,哪一类节目,他都会津津有味地看下去,从不换台,甚至是广告。

    无聊地我从卧室里跑出来,“阿北,去给我买个冰激凌!”

    阿北看了看我,没有动,“冰箱里有。”

    “我不爱吃那个,我要吃别的。”

    虽然阿北很不愿意,但他还是站了起来,“一起去吧,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

    他就是这样,有求必应,但他并不会真正对一个人好。

    出了家门,我突然改变了主意,我想起了山泉,我决定去看看他。

    在那个候车室门口,我第一眼就看到了山泉,他还是那样黑黑的,可怜兮兮的样子,山泉看到我款款的走过来,竟然向后退了退。

    我像一个暴发户一样,“山泉,收摊吧,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山泉羞涩的看着光鲜亮丽的我,说出了他的口头禅:“姐姐,你发财了呀!”

    山泉不让我用手拉他,他走在我的身后和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对我充满了敬畏,我不能和他更亲近是因为他不愿意再和我亲近。

    山泉不是对我充满了敬畏,他是对钱充满了敬畏,因为我知道,我还是原来的我,钱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让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儿无法真实的认识这个世界。

    阿北带我和山泉去大饭店吃饭,山泉一直不停的笑,他的两眼放光,他一定以为这是在做梦,我看到他放下世故和戒备,露出单纯的笑,心里想,我一定要想办法帮助他。

    吃完饭,我又在餐厅的桌子上画了琴键,只能在这里为山泉弹奏一曲了,山泉高兴得咯咯真笑,我用手蘸着水在桌子上教山泉写他的名字:山泉。

    然后我又教他写玫瑰,我告诉他姐姐我叫玫瑰。

    阿北一直认真的看着我们俩,他的眼里露出了温暖的气息。

    有经过我们身边的人,看到衣着褴褛的山泉和他那空着的袖管,居然豪无顾忌的窃窃私语,“看那个小孩儿,没有手,好可怕,像个要饭的,好恶心啊,这饭店真是的,什么人都让进来,这不影响大家食欲吗!”山泉向里面缩了缩他弱小的身子。

    我涨红了脸,站起来指着嘴里说话难听的人,大声说:“站住!你给我再说一遍!”

    阿北拉着怒气冲冲的我和可怜的山泉从餐厅冲了出来,熄灭了一场唇舌之战。

    我们把山泉送到那个车站,山泉有点恋恋不舍,他的眼里一直闪着光,我猜测他对未来有了幻想,就因为他眼里的那些光,我一定要帮他。

    我问阿北有没有钱,阿北拿出了钱包,把所有的钱都给了我,我也没数,全都塞到山泉的手里,我对阿北说:“我以后还你。”

    可是让我想不到的是,山泉居然不接受,他一直向后退,把钱推给我,他不断的摇着头,脸涨得红红的,他说:“我不需要,是真的不需要,真的。”说话的时候眼里噙着泪。

    我马上明白了,他是不需要我作为朋友对他的施舍,就算是要饭的也有自尊心,看到一个仅仅十二岁小男孩儿对自尊的维护,我的心一下好痛,我把钱还给阿北。

    在回去的路上,我的心情一直沉甸甸的,破天荒,阿北开着车居然主动和我聊起了天,他问:“你和山泉是怎么认识的?”

    我还沉浸在刚刚难过的情绪中“你露宿过街头吗?”

    阿北摇了摇头。

    我说:“你要过饭吗?”

    阿北还是摇了摇头。

    我淡淡地说:“这些事我都做过。”

    这一次阿北没有再摇头,而是侧过脸来意味深长的看了我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