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春秋战国 第21章 英雄的可悲结局
联军征楚回来的次年,周惠王想要废掉太子姬郑,另立他特别宠爱的王子姬带为太子。齐桓公不赞成,力挺太子姬郑。他召集了鲁僖公、宋桓公、陈宣公、卫文公、郑文公、许僖公、曹昭公以及周太子姬郑在卫国的首止(今河南睢县东南)会盟,高调宣布支持姬郑的嗣君地位。
周惠王极度不爽,暗中派人联络晋国,同时偷偷叫郑国去跟楚国蛮子联络,想要结成周、晋、楚、郑联盟,来跟齐国对抗。齐国察觉周、郑的小动作之后,立即发兵攻打郑国。导致周惠王的阴谋流产。
不久,周惠王去了,太子姬郑顺利继位,就是周襄王。
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召集鲁、宋、卫、郑、许、曹六国国君,在葵丘(今河南兰考)会盟,重温过去的盟约,并进一步发展友好关系。对齐桓公感激涕零的周襄王派执政大臣宰孔以天子代表的身份前来参加,这使得这次盟会的规格大大地提高了。
宰孔带来了周天子祭祀时用过的祭肉,把它赐给了齐桓公,说:“天子祭祀了文王、武王,派宰孔把祭肉赐给伯舅。”
齐桓公正要走下台阶去跪拜时,宰孔又说:“还有下面的命令。天子派宰孔来对您说,‘伯舅年岁大了,加上你的功劳,特加优惠,接受祭肉时不用下阶跪拜。”
齐桓公说:“上天的威严距离我的颜面不到咫尺,小白岂敢贪得天子的命令而不下拜!”于是走下台阶,跪拜,再登堂接受祭肉。
然后,齐桓公就以盟主(霸主)身份主持会盟。
结盟有专门的仪式:参加结盟的各方先是一起讨论起草盟约,大家一致通过草稿之后,就用毛笔蘸了红色颜料(代替血)或墨——等等!春秋时有毛笔了吗?不是说毛笔是秦朝大将蒙恬发明的吗?
据考古发现,毛笔已有了,不过这时的毛笔是把笔毛用细绳缚在笔杆外围的,到了秦朝,笔头根部才纳进了笔杆的杆腔,跟我们今天所用的毛笔一样了。
——用毛笔蘸了墨,将盟辞写在玉或石制成的器物上,称为“载书”。据考古发现,载书大多是把石头制成圭或简、璋的形状,盟辞就写在那石圭或石简、石璋上,如果盟辞太多,正面写不完,则续写在反面。也有的载书是用制作玉器后剩余下来的边角料做的,盟辞就写在那些边角料上。每一个参加歃血盟誓的人都要照着草稿抄写一份载书。
载书弄好后,就命下人在地上挖一个坎穴(坑),一般为正方形(也有少数是椭圆形)。不同规模、规格的盟会,献给神的牺牲也不同,大夫之间的小型盟会,牺牲通常是一只羊,那坎穴也不必大,底面的长、宽分别在60到80厘米左右。有较多诸侯参加的大型盟会,或周天子跟诸侯会盟,那牺牲就得用牛或马了,坎穴也大得多。
牺牲要宰杀之后再放进坎穴,其程序是,先割下牺牲的左耳,拿一个珠盘盛装了。再拿个玉敦盛了牺牲的血,然后把牺牲放入坎穴。参加盟会的人各喝一小口牲血含在嘴里,或者把牲血涂在嘴边,然后就用血淋淋的嘴同声诵读各自所抄写的载书,称为“歃血”。诵读完毕,就把载书放在牺牲身上,埋葬起来,这牺牲就算是让上天或神明收去了,从此就由神明来监督大家,谁不遵守盟约,就降下灾殃惩罚。
用牛、马作为牺牲的高规格大型盟会,除了向神明献牺牲,还得献玉器,一般是在坎穴的北壁靠坑底5到10厘米处,挖一小壁龛,往里面放一到五件玉器或玉饰,多半是璧、环、瑗、玦、璜、圭、璋、铲、戈、刀之类。这种大型盟会,载书不直接放在牺牲身上,而是在坎穴西北部挖一小坎穴专门埋藏载书。
葵丘盟会当然属于大型盟会,据孟子说,这次盟会没有歃血,只是将牺牲捆绑起来,没有杀,大家共同诵读完盟约,就把记录了盟约的盟书放在那牺牲的身上,一同埋掉,所谓“束牲载书”。
孟子的意思,齐桓公的信誉非常高,不歃血,诸侯也照样遵守盟约。不过,孟子讲话喜欢夸张,他的话不可全信,到底是否真没有歃血,很难说。另据《孟子》,这次盟会的盟约共有五条,这应该有较高的可信度:
第一条(“初命曰”),诛除不孝者,不改立太子,不以妾为妻。
第二条(“再命曰”),尊贤育才,表彰有德之人。
第三条(“三命曰”),敬老爱幼,无忘宾旅。——这一条的后半部分很有意思,几乎是为齐国量身定做的。宾旅,就是离开家乡,在外混饭吃的人,也就是客卿、商人等,而这里主要是指商人。齐国是重商的,特别欢迎天下客商去齐国做生意,他们为外国商人提供货栈和交易场所等各种方便,还有种种优待,例如,拥有货车一乘的外商,供给外商本人伙食;拥有货车三乘的外商,供给外商伙食之外,还供给拉车的牲畜饲料;拥有五乘货车的大客商,则供给奴仆(厮养人)。就是在这种优惠政策下,才导致“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同时天下财富也“归齐若流水”。所以,这条盟约中的“无忘宾旅”,就是要求参加盟会的各诸侯国都要为过往客商提供便利。
第四条(“四命曰”),士人不世袭官职,官职不兼任,选用士人一定要得当,不擅自杀戮大夫。——这一条特别要注意的是士人不世袭官职(士无世官),西周以来,一直实行的是世袭制,这一条等于是把几百年来奉行的旧规矩打破了,贵族阶级垄断政治权力的礼制开始崩坏,平民阶层有了出人头地的可能。
第五条(“五命曰”),不遍设堤防,垄断水资源或把洪水堵向邻国,以邻为壑;他国灾荒时不要不让他们来购买粮食;封赏了国内的士大夫不要不报告盟主。
最后还有一条总则,“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
齐桓公是春秋时代的首位霸主,也是影响和成就最大的霸主,所谓“春秋五霸,以齐桓公最盛”。葵丘之盟,是齐桓公霸业达到顶峰的标志,也使齐桓公的声望前所未有地高涨。
有意思的是,周天子的代表宰孔似乎并不太看重这次盟会。很显然,宰孔是个王道主义者。在周王朝的着力灌输下,王道主义成了周王朝的主流思潮。
但现在齐桓公搞的却不是王道,而是一种新的道——霸道,这个“霸”,这时还不是贬义词,丝毫没有“强横霸道”、“恶霸”这样的意思,前面说过了,这个“霸”,就是“伯”,两个字是通假的,所谓通假词,在今天的语文老师笔下就是要画个大叉的错别字,但我们的老祖宗那会儿,文字发明得还不够多,只能一字多用,渐渐养成了习惯,后来文字已足够多了,这个习惯却没能立即改掉。齐桓公所追求的霸,就是他祖宗姜子牙那样的侯伯,诸侯之长,代天子控制一方诸侯。只不过,姜子牙那时头上还压着一座大山——周天子。现在的侯伯,周天子只是他头上的一顶漂亮帽子而已!
如果说王道讲究以德服人,用仁义道德来感化慑服人,那么霸道就是靠武力,靠拳头来服人;王道是以礼来治国,霸道则是靠法来治国。
理念上的差异这么大,宰孔这个王道主义者自然就看不惯齐桓公这个霸道主义者了。他比诸侯们先离开葵丘,因为按照礼制,天子是不参加诸侯的会盟仪式的,他是天子的代表,也不参加会盟仪式。
在回王都的半路上,他碰到了正赶来凑热闹的晋献公。这位也不是省油的灯,晋国在他的统治下,现在国力空前强大,不知多少诸侯和戎狄部落被他吞并了,现在显然对中原事务很有插手的欲望,借着这个机会来看看风头。
宰孔对晋献公说:“没必要去啦,齐侯不致力于修德,而勤于远征,所以北伐山戎,南伐楚,然后就搞了这次盟会,是否会向东边征伐还不知道,反正攻打西方的戎人是不可能的了。(言外之意,齐桓公的事业么,也就这个样子了,不会再有进步了。)”接着又说,“你们晋国大概会有祸乱吧!您应该致力于消除国内的祸乱,不要跑来跑去的去参加什么盟会啦!”
晋献公于是就回国了。
必须承认,宰孔还是很有洞察力的,他这番话,全部说到了点子上,晋国确实很快就陷入动乱,而葵丘之盟,也确实是齐桓公事业的天花板。齐桓公老了,再无魄力和精力干大事了,而更要命的是,他所倚重的一帮贤臣也都老了,他们一个个全都先他而去了。
齐桓公最得力的几个贤臣被称为“桓管五杰”,其中宁戚是主管粮草后勤的,他一死,管仲就哀叹:“齐国的霸业要衰落了!”王子成父掌管军队,齐军在他管治下,勇猛善战,他一死,齐国军力衰退了;宾须无掌管刑法,在他的治理下,齐国社会稳定,治安良好,他一死,齐国的奸佞之徒活跃起来了;隰朋主管外交,他使齐国得到大批诸侯的支持,他一死,诸侯们便纷纷认为齐国即将大乱,对齐国信心大减。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管仲,他是齐桓公改革的总设计师,是齐桓公的主心骨,也是整个齐国的主心骨,他一死,齐桓公一下子就找不着北了。
齐桓公是个贤能明君,但骨子里,他毛病着实不少,他自己向管仲坦白过:“寡人有三大毛病,一是喜好打猎,总是打到天黑了也不想回家;二是喜爱杯中物,一喝起来就喝得日夜不停;三是好色,自己的姑妈和姐姐妹妹颇有没出嫁的。(——为什么不让她们出嫁?因为她们漂亮,要留在身边自己用嘛!据荀子透露,齐桓公留在身边自己用的姑妈加姐妹共有七人之多)”
与其说齐桓公是坦诚待人,连这样的隐私都对管仲说,倒不如说,他不想改这些毛病:管仲你看,我呢就是这么个人,这些毛病呢是改不了的,也不想改,但是我还有雄心,想干大业,带着这些毛病,你还能助我成就大业吗?
管仲也是个人精,再说他对自己的能力足够自信,心想你只管去打你的猎、喝你的酒、睡你的姑妈姐妹,只要给我足够的信任和支持,有什么干不成的!所以他轻描淡写地说,没事!人么,都是有毛病的,七情六欲谁没有?这些都属于个人爱好,不是大毛病。如果一个合格的国君必须是一个道德模范,那当国君还有什么乐趣?要允许国君有个人的爱好嘛!只要把大事抓好就行了。
但是,管仲也没料到,有些“个人爱好”,比如好色,在某些情况下也是致命的。
齐桓公一生纵情追逐色欲之欢,正牌的大老婆(夫人),就前后娶了三个(包括蔡国那个半途被改嫁掉的晃船娘子在内),最受宠爱的姬妾有六个,这六个人,虽是姬妾,没有夫人的名份,却享受夫人的待遇,在后宫的权利跟夫人也不相上下,被称为“如夫人”(跟夫人一样)。至于不大受宠,用过就忘的小妾,不计其数。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则公案了,有很多人把管仲奉为妓院行业的祖师爷。为什么?因为据说管仲首先开创了妓院,而且是国营妓院。这个说法有根据吗?没有。《史记》、《左传》、《竹书纪年》、清华竹简都没有这方面的记载。不过,《战国策》和《韩非子》里各有一段话,这个说法就是从这两段话上牵强附会出来的。
《战国策-周策》说:“齐桓公宫中九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
《韩非子-难二》说:“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女闾二百,披发而御妇人。”
这两段话面世之后,在长达一千多年的岁月中始终是安安分分的,没有生发出管仲开国家妓院这种奇谈怪论,为《战国策》和《韩非子》作过注解的汉代学者、宋代学者们也都没有根据这两段话就认定管仲开过妓院。直到明朝万历年间的宰相于慎行,忽然在他的《谷山笔麈》中冒出惊人之语:“管子治齐,设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助军旅。”他开了这个头之后,明朝和清朝就有许多名人都跟着他一口咬定:“管仲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于是管仲开妓院的事就这样坐实了!
说了半天,问题出在这里:老于头他们把女闾认定为妓院了!真如纪晓岚所说:“娼族祀管仲,以女闾三百也。”
那么,女闾真的是妓院吗?反正自汉代到宋代为《战国策》和《韩非子》作注释的学者们没有一个是这么认定的,老于头显然是没有任何根据,完全是想当然地认为,他之所以往妓院那方面联想,是因为前面还有“齐桓公宫中九市”,这九市,毫无疑问就是九个市场啦,既然开了九个市场,在里面设了女闾七百,那不是性产业还能是什么?女闾里那些妇女,当然都是性工作者啦!既然是性工作者,夜合自然要收费,所以“征夜合之资”也合理地想象出来了,而且,征来了夜合之资之后怎么花他都替管仲他们安排好了,“以助军旅”。到底是宰相,想得真周到!可惜,这一切都是老于头武断猜想出来的!
齐桓公为什么要在宫中设立市场?答案是为了开妓院。开妓院哪里不好开,偏偏要开在宫中?诸侯之宫,这是何等神圣高贵戒备森严的地方,不要说平民百姓,贵族都不能随便进去,现在居然大手笔地开了九个市场、七百家妓院,让全国、全天下的三教九流、阿狗阿猫都随意地进去逛,进去“夜合”,这符合常理吗?齐桓公还要不要过日子了?
据齐国人在秦秋末年至战国初年写成的《考工记》一书记载,天子王都和诸侯国都的制度是:王都和国都一般都选址在较大的河边,整个城市不追求规整的方形,可以沿着河岸曲曲折折地建造,但城中必须有一条贯通南北的主轴线,它也是城市的主干道,它从正南门直达正北门。在这条主轴线上,座落着天子或诸侯的宫城和市场(主干道从市场中间穿过)。宫城是国都城中的一座小城(城中城),它是全城的核心,它的左侧是宗庙,右侧是社稷庙(坛)。宫城之外的大城区域称为郭,由若干条或大或小的纵横街道,把它划分成若干个小区域(里、轨),这是平民居住和活动的区域。市场也在郭的范围内,它就在宫城的后面。这种城市制度在此后的两千多年来一直是万变不离其宗。除非在都城中大规模地拆迁并扩建宫城,否则宫城中绝对没有地方来建造九个市场和七百家妓院!何况宫城后面就是市场,何必再在宫中建九个市场?所以,这种说法没有丝毫可信之处!
那么,“宫中九市”和“女闾”到底是什么?
首先,“九市”作“九个市场”解肯定是不通的,中国历史上确有一些昏王在宫中开过“市场”,不过那不是对外营业的,只是让宫女太监扮作顾客或商人来做生意,小孩过家家一样闹着玩的,规模很小。如果齐桓公也想这么玩过家家,也用不着开九个市场啊!所以,照老于头他们的理解,那不是玩过家家,那是实打实的办大产业,要靠它来征“夜合之资”以强军的。可是,哪一个神智正常的人会把这个喧嚣下流的(在儒家眼里绝对是下流得要冒鼻涕的)产业放在神圣的宫中?所以,这种可能性是根本不存在的。
现代学者汤炳正先生(国学大师章太炎的学生)认为,“市”字,应该是“女”字傍加个“市”的那个字,古人经常把这两字混用,而“女”字傍加个“市”这个字又跟“姊”字是通假的,顺便说一句,日语中至今还有这个字,而且也是姐姐的意思。所以,“宫中九市”其实就是“宫中九姊”,就是说齐桓公的宫中有九个被尊为“姊”的人物,这姊当然不是指被齐桓公留下自用的他的亲姊姊,而是一种尊称,类似于“京城太叔”之类。在宫中被尊为姊的这九个人,显然是齐桓公后宫中的九个掌权人物。我们知道,齐桓公有三个夫人,六个“如夫人”,加起来正好九人,“九姊”应该就是指她们。而《韩非子》却说“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如果六个如夫人不算,那就只有三个夫人,而一个蔡国的晃船娘子嫁过来没多久就退回去改嫁了,她也可以不被算为齐桓公的夫人,因此齐桓公的夫人也可以说是两个,所以“二市”(“二姊”)的说法也说得通。汤先生这种说法明显比老于头他们的说法合理多了,可信度较高。
既然市不是指市场,那么,女闾自然更非妓院。“闾”,《说文解字》说:“里门也。”老于头大概就是根据这个,认为女闾就是一个妇女集中居住的区域,从而进一步联想到住在那里面的妇女就是妓女!就算真的是女人们集中居住在一个区域里,那区域也不见得一定就是红灯区啊!哪个帝王的后宫不是性集中营一般女人集中居住的地方?怎么女人一集中在一起就必须卖淫,哪位圣人规定的?其实,《说文解字》还有后面的话:“《周礼》,‘五家为比,五比为闾’,闾,侣也。二十五家相群侣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侣,当作旅。旅,众也。”原来,女闾就是女众的意思!很显然,《战国策》和《韩非子》这两段话讲的都是齐桓公宫中的事,是批评齐桓公的私生活的,所以,这一大群女人其实就是齐桓公的女人,人数,《战国策》说是七百人,《韩非子》说是二百人。其中,管事的是九个(韩说二个)大姐大式的“姊”。这么一来,就都合情合理了!
再把《韩非子》那段话整体地看就更明白了:“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妇闾二百,披发而御妇人。”——齐桓公的宫中有一大群女人,人数多达二百,她们都是桓公的性伴或性奴,其中有两个管事的姐,桓公总是披散着头发跟那些女人作爱。如果照老于头他们的曲解,那就成了齐桓公披散着头发在妓院里跟妓女大干了,或者进一步曲解为,嫖客在女闾里披散着头发干妓女,为什么妓院规定嫖客必须披散着头发干?没道理啊!
不过,“市”还另有一说,《商君书-垦令篇》中有:“令军市无有女子”“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民不淫”,显然的,这个军市是色情场所,而且不是只接待军人,“轻惰之民”也能去寻欢,至于为什么叫军市,大约是消费者以军人为主吧。如此说来,古时确有把色情场所称为市的。但即便如此,齐桓公在宫中搞了九个市,也不可能是对外营业的,所谓九市,无非就是把宫里的七百妇女安置在九个居住区域里,她们只是齐桓公一人的淫乐工具,如此而已。
可见,开妓院之说,完全是无稽之谈!
我们的古人认为,雌乌龟是不贞的动物,总是要红杏出墙,它找的隔壁老王不是乌龟,而是雄蛇。因为这个缘故,如果某男人的老婆在外偷人,他就会被人骂为乌龟。而开妓院的人,虽然妓女不是他老婆,却不知为什么也会被骂成龟公。明太祖朱元璋更是规定,娼妓家的男子必须头戴绿巾,腰系红褡膊,脚穿带毛的猪皮鞋,走路不许走在道路的正中间,必须靠边走,以示轻贱。从此,凡是老婆找了隔壁老王的男子,就被称作“戴上了绿帽子”。管仲作为“妓院业之祖”,一顶绿帽子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啦!一切都是齐桓公好色惹的祸,害得管仲去世二千年后还无端地被后人栽上一顶绿帽子!
齐桓公的好色,害的不仅仅是管仲,还害了他的儿子,还害了他自己!难怪我们伟大的古圣贤说“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
齐桓公性奴多,生的儿子也多。但要命的是,他三个正牌大老婆都没生儿子,儿子都是他的小老婆所生,共有十三个,而且最受宠的六个如夫人个个都生有儿子,这就为继承权的争夺埋下了祸根。
齐桓公除了好女色,还好男色,他特别宠爱一个叫竖刁的娘炮。可是这小子虽然生得娘娘腔,却并非真的娘娘,如果让他进宫侍侯自己,后宫那么多如狼似虎肯定也会偷偷叫他侍候,自己的绿帽子恐怕会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不让他进宫吧,自己又实在需要他,一刻也不愿他离开。这个难题是竖刁为他解决的,他主动把自己给阉了。齐桓公觉得,这样的忠臣实在是可敬又可爱!
而这样的忠臣,齐桓公身边还不止一个。有个叫易牙的,是烹饪大师,听齐桓公偶尔说起,这辈子没吃过人肉,不知人肉是什么味道。就把自己未成年的儿子杀了,做成肉糜,献给齐桓公吃。还有一个叫开方的(其实应该是启方,汉代人避刘启的讳,改成了开方),本是卫懿公的庶长子,他见齐国强盛,就离开祖国到齐国来混,为了事奉齐桓公,他十五年没有回国,父母死了也不回家。
公元前645年,管仲病重,齐桓公来到他的病榻前,问他:“群臣中谁可以接替你当国相?”
管仲知道齐桓公心中已有人选,有些话,自己说了齐桓公也不见得会听,反而白白得罪人,而得罪了人,特别是得罪了小人,很可能会给自己的家族带来灭顶之灾,所以他不打算回答,推托说:“没有人比国君更了解臣子。”
齐桓公问:“易牙怎么样?”
管仲本不想回答,可是,出于对君主的忠心,他最后还是说了:“人都是爱自己儿子的,杀掉自己的儿子来讨好国君,这种做法不符合人之常情,一个连自己儿子都不爱的人,他会真正的爱国君吗?这样的人不可信。”
“那么开方呢?”
“人都是看重自己父母家人的,一个连自己的父母亲人都可以背弃的人,他还有什么人不可以背弃?这样的人也不值得信任。”
“那么,竖刁如何?”
“爱惜自己的身体,是人之常情,阉割自己来讨好国君,连自己身体都可以作贱,这样的人还能指望他会忠于谁?这种人不可亲近!”
“常之巫呢?”
“生和死是不可避免的,生病也是常有之事,国君不注意保养身体(经常披散着头发作那啥事),却依赖这个巫者为您保命,他一定会对您无所不为。”
齐桓公一开始倒也听从管仲,把易牙等几人罢斥了,可是身边没这些人侍候,他浑身不得劲,简直不知道怎么过日子了,赶紧,又把他们召回身边,一如既往地宠信他们。
齐桓公对女人是没有多少定力的,跟这个如夫人玩得痛快,就许诺要立她儿子为太子,过一阵子跟那个如夫人痛快了,又许诺要立她儿子。管仲觉得这样迟早要生出祸乱,在他生前就敦促齐桓公立了其中一个如夫人所生的儿子公子昭为太子,并请老成持重的宋襄公对他照看着点。但是,管仲一死,其他如夫人所生的儿子公子无亏、公子元、公子潘、公子商人、公子雍五大公子就一齐跳出来跟太子昭争位了。
公元前643年,齐桓公病重。易牙几个见他已没有了利用价值,而太子昭又讨厌他们,即位后肯定要除掉他们,决定另找靠山。他们利用竖刁随侍在齐桓公身侧的便利,假传齐桓公的命令,禁止任何人来探望齐桓公,然后把齐桓公锁在寝宫里,断绝了他的食物和水,吒咤风云的一代英雄,竟被自己的厨师几个活活饿死!
顿时,齐国陷入了权力真空,太子和他的五位兄弟各率党羽,互相攻伐,忙得连给老子办丧的工夫都没有。
易牙开方竖刁几人跟公子无亏的母亲大卫姬勾结起来,把反对公子无亏的几位大夫设计杀掉,然后立公子无亏为君。太子昭得到消息,慌忙出逃,去了宋国。
这时距离齐桓公去世已经两个月了,齐桓公的尸体被晾在卧榻上整整六十七天无人过问,尸体已高度腐败,蛆虫都爬到寝宫门外来了。直到这时,齐国才向诸侯报丧,给桓公办丧。
以孝子身份主持办丧的,自然是已夺得了大位的姜无亏。周部族制定的礼仪繁琐到令人头晕目眩,其中的丧礼规定,天子死后七日而殡(停棺待葬),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日而葬。而且称呼上头也不能乱来,天子挂了,要称“崩”;诸侯挂了,称为“薨”;大夫挂了,称为“卒”;士挂了,称“不禄”;庶人挂了,才是真正的称为“死”。总之,齐桓公的丧礼,全套办下来,从最初的复礼(招魂)到最后的安葬结束,全过程要五个月。姜无亏主持丧礼只主持了两个来月就主持不下去了,因为宋襄公联合了曹国、卫国、邾国,打上门来,要把太子昭送回来即位。
外面一有动静,齐国内部立刻就有人响应,世代执政的高氏、国氏这两大家族带领其他支持太子的大夫、士、国人一齐动起手来,把无亏和娘炮太监竖刁干掉。老奸巨滑的易牙却逃脱了,他逃到今江苏徐州一带,开起了饭店,凭着一手高超的厨艺和齐桓公御厨的金字招牌,生意好得应接不暇,后世厨师和饮食业因此尊他为祖师。——情商高真是没办法,再丧天害理也能得保富贵!
其他四大公子和他们的党羽不甘心,纠集军队跟宋、曹联军干了一架,被联军打败,于是太子昭回国即位,就是齐孝公。
周惠王极度不爽,暗中派人联络晋国,同时偷偷叫郑国去跟楚国蛮子联络,想要结成周、晋、楚、郑联盟,来跟齐国对抗。齐国察觉周、郑的小动作之后,立即发兵攻打郑国。导致周惠王的阴谋流产。
不久,周惠王去了,太子姬郑顺利继位,就是周襄王。
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召集鲁、宋、卫、郑、许、曹六国国君,在葵丘(今河南兰考)会盟,重温过去的盟约,并进一步发展友好关系。对齐桓公感激涕零的周襄王派执政大臣宰孔以天子代表的身份前来参加,这使得这次盟会的规格大大地提高了。
宰孔带来了周天子祭祀时用过的祭肉,把它赐给了齐桓公,说:“天子祭祀了文王、武王,派宰孔把祭肉赐给伯舅。”
齐桓公正要走下台阶去跪拜时,宰孔又说:“还有下面的命令。天子派宰孔来对您说,‘伯舅年岁大了,加上你的功劳,特加优惠,接受祭肉时不用下阶跪拜。”
齐桓公说:“上天的威严距离我的颜面不到咫尺,小白岂敢贪得天子的命令而不下拜!”于是走下台阶,跪拜,再登堂接受祭肉。
然后,齐桓公就以盟主(霸主)身份主持会盟。
结盟有专门的仪式:参加结盟的各方先是一起讨论起草盟约,大家一致通过草稿之后,就用毛笔蘸了红色颜料(代替血)或墨——等等!春秋时有毛笔了吗?不是说毛笔是秦朝大将蒙恬发明的吗?
据考古发现,毛笔已有了,不过这时的毛笔是把笔毛用细绳缚在笔杆外围的,到了秦朝,笔头根部才纳进了笔杆的杆腔,跟我们今天所用的毛笔一样了。
——用毛笔蘸了墨,将盟辞写在玉或石制成的器物上,称为“载书”。据考古发现,载书大多是把石头制成圭或简、璋的形状,盟辞就写在那石圭或石简、石璋上,如果盟辞太多,正面写不完,则续写在反面。也有的载书是用制作玉器后剩余下来的边角料做的,盟辞就写在那些边角料上。每一个参加歃血盟誓的人都要照着草稿抄写一份载书。
载书弄好后,就命下人在地上挖一个坎穴(坑),一般为正方形(也有少数是椭圆形)。不同规模、规格的盟会,献给神的牺牲也不同,大夫之间的小型盟会,牺牲通常是一只羊,那坎穴也不必大,底面的长、宽分别在60到80厘米左右。有较多诸侯参加的大型盟会,或周天子跟诸侯会盟,那牺牲就得用牛或马了,坎穴也大得多。
牺牲要宰杀之后再放进坎穴,其程序是,先割下牺牲的左耳,拿一个珠盘盛装了。再拿个玉敦盛了牺牲的血,然后把牺牲放入坎穴。参加盟会的人各喝一小口牲血含在嘴里,或者把牲血涂在嘴边,然后就用血淋淋的嘴同声诵读各自所抄写的载书,称为“歃血”。诵读完毕,就把载书放在牺牲身上,埋葬起来,这牺牲就算是让上天或神明收去了,从此就由神明来监督大家,谁不遵守盟约,就降下灾殃惩罚。
用牛、马作为牺牲的高规格大型盟会,除了向神明献牺牲,还得献玉器,一般是在坎穴的北壁靠坑底5到10厘米处,挖一小壁龛,往里面放一到五件玉器或玉饰,多半是璧、环、瑗、玦、璜、圭、璋、铲、戈、刀之类。这种大型盟会,载书不直接放在牺牲身上,而是在坎穴西北部挖一小坎穴专门埋藏载书。
葵丘盟会当然属于大型盟会,据孟子说,这次盟会没有歃血,只是将牺牲捆绑起来,没有杀,大家共同诵读完盟约,就把记录了盟约的盟书放在那牺牲的身上,一同埋掉,所谓“束牲载书”。
孟子的意思,齐桓公的信誉非常高,不歃血,诸侯也照样遵守盟约。不过,孟子讲话喜欢夸张,他的话不可全信,到底是否真没有歃血,很难说。另据《孟子》,这次盟会的盟约共有五条,这应该有较高的可信度:
第一条(“初命曰”),诛除不孝者,不改立太子,不以妾为妻。
第二条(“再命曰”),尊贤育才,表彰有德之人。
第三条(“三命曰”),敬老爱幼,无忘宾旅。——这一条的后半部分很有意思,几乎是为齐国量身定做的。宾旅,就是离开家乡,在外混饭吃的人,也就是客卿、商人等,而这里主要是指商人。齐国是重商的,特别欢迎天下客商去齐国做生意,他们为外国商人提供货栈和交易场所等各种方便,还有种种优待,例如,拥有货车一乘的外商,供给外商本人伙食;拥有货车三乘的外商,供给外商伙食之外,还供给拉车的牲畜饲料;拥有五乘货车的大客商,则供给奴仆(厮养人)。就是在这种优惠政策下,才导致“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同时天下财富也“归齐若流水”。所以,这条盟约中的“无忘宾旅”,就是要求参加盟会的各诸侯国都要为过往客商提供便利。
第四条(“四命曰”),士人不世袭官职,官职不兼任,选用士人一定要得当,不擅自杀戮大夫。——这一条特别要注意的是士人不世袭官职(士无世官),西周以来,一直实行的是世袭制,这一条等于是把几百年来奉行的旧规矩打破了,贵族阶级垄断政治权力的礼制开始崩坏,平民阶层有了出人头地的可能。
第五条(“五命曰”),不遍设堤防,垄断水资源或把洪水堵向邻国,以邻为壑;他国灾荒时不要不让他们来购买粮食;封赏了国内的士大夫不要不报告盟主。
最后还有一条总则,“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
齐桓公是春秋时代的首位霸主,也是影响和成就最大的霸主,所谓“春秋五霸,以齐桓公最盛”。葵丘之盟,是齐桓公霸业达到顶峰的标志,也使齐桓公的声望前所未有地高涨。
有意思的是,周天子的代表宰孔似乎并不太看重这次盟会。很显然,宰孔是个王道主义者。在周王朝的着力灌输下,王道主义成了周王朝的主流思潮。
但现在齐桓公搞的却不是王道,而是一种新的道——霸道,这个“霸”,这时还不是贬义词,丝毫没有“强横霸道”、“恶霸”这样的意思,前面说过了,这个“霸”,就是“伯”,两个字是通假的,所谓通假词,在今天的语文老师笔下就是要画个大叉的错别字,但我们的老祖宗那会儿,文字发明得还不够多,只能一字多用,渐渐养成了习惯,后来文字已足够多了,这个习惯却没能立即改掉。齐桓公所追求的霸,就是他祖宗姜子牙那样的侯伯,诸侯之长,代天子控制一方诸侯。只不过,姜子牙那时头上还压着一座大山——周天子。现在的侯伯,周天子只是他头上的一顶漂亮帽子而已!
如果说王道讲究以德服人,用仁义道德来感化慑服人,那么霸道就是靠武力,靠拳头来服人;王道是以礼来治国,霸道则是靠法来治国。
理念上的差异这么大,宰孔这个王道主义者自然就看不惯齐桓公这个霸道主义者了。他比诸侯们先离开葵丘,因为按照礼制,天子是不参加诸侯的会盟仪式的,他是天子的代表,也不参加会盟仪式。
在回王都的半路上,他碰到了正赶来凑热闹的晋献公。这位也不是省油的灯,晋国在他的统治下,现在国力空前强大,不知多少诸侯和戎狄部落被他吞并了,现在显然对中原事务很有插手的欲望,借着这个机会来看看风头。
宰孔对晋献公说:“没必要去啦,齐侯不致力于修德,而勤于远征,所以北伐山戎,南伐楚,然后就搞了这次盟会,是否会向东边征伐还不知道,反正攻打西方的戎人是不可能的了。(言外之意,齐桓公的事业么,也就这个样子了,不会再有进步了。)”接着又说,“你们晋国大概会有祸乱吧!您应该致力于消除国内的祸乱,不要跑来跑去的去参加什么盟会啦!”
晋献公于是就回国了。
必须承认,宰孔还是很有洞察力的,他这番话,全部说到了点子上,晋国确实很快就陷入动乱,而葵丘之盟,也确实是齐桓公事业的天花板。齐桓公老了,再无魄力和精力干大事了,而更要命的是,他所倚重的一帮贤臣也都老了,他们一个个全都先他而去了。
齐桓公最得力的几个贤臣被称为“桓管五杰”,其中宁戚是主管粮草后勤的,他一死,管仲就哀叹:“齐国的霸业要衰落了!”王子成父掌管军队,齐军在他管治下,勇猛善战,他一死,齐国军力衰退了;宾须无掌管刑法,在他的治理下,齐国社会稳定,治安良好,他一死,齐国的奸佞之徒活跃起来了;隰朋主管外交,他使齐国得到大批诸侯的支持,他一死,诸侯们便纷纷认为齐国即将大乱,对齐国信心大减。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管仲,他是齐桓公改革的总设计师,是齐桓公的主心骨,也是整个齐国的主心骨,他一死,齐桓公一下子就找不着北了。
齐桓公是个贤能明君,但骨子里,他毛病着实不少,他自己向管仲坦白过:“寡人有三大毛病,一是喜好打猎,总是打到天黑了也不想回家;二是喜爱杯中物,一喝起来就喝得日夜不停;三是好色,自己的姑妈和姐姐妹妹颇有没出嫁的。(——为什么不让她们出嫁?因为她们漂亮,要留在身边自己用嘛!据荀子透露,齐桓公留在身边自己用的姑妈加姐妹共有七人之多)”
与其说齐桓公是坦诚待人,连这样的隐私都对管仲说,倒不如说,他不想改这些毛病:管仲你看,我呢就是这么个人,这些毛病呢是改不了的,也不想改,但是我还有雄心,想干大业,带着这些毛病,你还能助我成就大业吗?
管仲也是个人精,再说他对自己的能力足够自信,心想你只管去打你的猎、喝你的酒、睡你的姑妈姐妹,只要给我足够的信任和支持,有什么干不成的!所以他轻描淡写地说,没事!人么,都是有毛病的,七情六欲谁没有?这些都属于个人爱好,不是大毛病。如果一个合格的国君必须是一个道德模范,那当国君还有什么乐趣?要允许国君有个人的爱好嘛!只要把大事抓好就行了。
但是,管仲也没料到,有些“个人爱好”,比如好色,在某些情况下也是致命的。
齐桓公一生纵情追逐色欲之欢,正牌的大老婆(夫人),就前后娶了三个(包括蔡国那个半途被改嫁掉的晃船娘子在内),最受宠爱的姬妾有六个,这六个人,虽是姬妾,没有夫人的名份,却享受夫人的待遇,在后宫的权利跟夫人也不相上下,被称为“如夫人”(跟夫人一样)。至于不大受宠,用过就忘的小妾,不计其数。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则公案了,有很多人把管仲奉为妓院行业的祖师爷。为什么?因为据说管仲首先开创了妓院,而且是国营妓院。这个说法有根据吗?没有。《史记》、《左传》、《竹书纪年》、清华竹简都没有这方面的记载。不过,《战国策》和《韩非子》里各有一段话,这个说法就是从这两段话上牵强附会出来的。
《战国策-周策》说:“齐桓公宫中九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
《韩非子-难二》说:“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女闾二百,披发而御妇人。”
这两段话面世之后,在长达一千多年的岁月中始终是安安分分的,没有生发出管仲开国家妓院这种奇谈怪论,为《战国策》和《韩非子》作过注解的汉代学者、宋代学者们也都没有根据这两段话就认定管仲开过妓院。直到明朝万历年间的宰相于慎行,忽然在他的《谷山笔麈》中冒出惊人之语:“管子治齐,设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助军旅。”他开了这个头之后,明朝和清朝就有许多名人都跟着他一口咬定:“管仲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于是管仲开妓院的事就这样坐实了!
说了半天,问题出在这里:老于头他们把女闾认定为妓院了!真如纪晓岚所说:“娼族祀管仲,以女闾三百也。”
那么,女闾真的是妓院吗?反正自汉代到宋代为《战国策》和《韩非子》作注释的学者们没有一个是这么认定的,老于头显然是没有任何根据,完全是想当然地认为,他之所以往妓院那方面联想,是因为前面还有“齐桓公宫中九市”,这九市,毫无疑问就是九个市场啦,既然开了九个市场,在里面设了女闾七百,那不是性产业还能是什么?女闾里那些妇女,当然都是性工作者啦!既然是性工作者,夜合自然要收费,所以“征夜合之资”也合理地想象出来了,而且,征来了夜合之资之后怎么花他都替管仲他们安排好了,“以助军旅”。到底是宰相,想得真周到!可惜,这一切都是老于头武断猜想出来的!
齐桓公为什么要在宫中设立市场?答案是为了开妓院。开妓院哪里不好开,偏偏要开在宫中?诸侯之宫,这是何等神圣高贵戒备森严的地方,不要说平民百姓,贵族都不能随便进去,现在居然大手笔地开了九个市场、七百家妓院,让全国、全天下的三教九流、阿狗阿猫都随意地进去逛,进去“夜合”,这符合常理吗?齐桓公还要不要过日子了?
据齐国人在秦秋末年至战国初年写成的《考工记》一书记载,天子王都和诸侯国都的制度是:王都和国都一般都选址在较大的河边,整个城市不追求规整的方形,可以沿着河岸曲曲折折地建造,但城中必须有一条贯通南北的主轴线,它也是城市的主干道,它从正南门直达正北门。在这条主轴线上,座落着天子或诸侯的宫城和市场(主干道从市场中间穿过)。宫城是国都城中的一座小城(城中城),它是全城的核心,它的左侧是宗庙,右侧是社稷庙(坛)。宫城之外的大城区域称为郭,由若干条或大或小的纵横街道,把它划分成若干个小区域(里、轨),这是平民居住和活动的区域。市场也在郭的范围内,它就在宫城的后面。这种城市制度在此后的两千多年来一直是万变不离其宗。除非在都城中大规模地拆迁并扩建宫城,否则宫城中绝对没有地方来建造九个市场和七百家妓院!何况宫城后面就是市场,何必再在宫中建九个市场?所以,这种说法没有丝毫可信之处!
那么,“宫中九市”和“女闾”到底是什么?
首先,“九市”作“九个市场”解肯定是不通的,中国历史上确有一些昏王在宫中开过“市场”,不过那不是对外营业的,只是让宫女太监扮作顾客或商人来做生意,小孩过家家一样闹着玩的,规模很小。如果齐桓公也想这么玩过家家,也用不着开九个市场啊!所以,照老于头他们的理解,那不是玩过家家,那是实打实的办大产业,要靠它来征“夜合之资”以强军的。可是,哪一个神智正常的人会把这个喧嚣下流的(在儒家眼里绝对是下流得要冒鼻涕的)产业放在神圣的宫中?所以,这种可能性是根本不存在的。
现代学者汤炳正先生(国学大师章太炎的学生)认为,“市”字,应该是“女”字傍加个“市”的那个字,古人经常把这两字混用,而“女”字傍加个“市”这个字又跟“姊”字是通假的,顺便说一句,日语中至今还有这个字,而且也是姐姐的意思。所以,“宫中九市”其实就是“宫中九姊”,就是说齐桓公的宫中有九个被尊为“姊”的人物,这姊当然不是指被齐桓公留下自用的他的亲姊姊,而是一种尊称,类似于“京城太叔”之类。在宫中被尊为姊的这九个人,显然是齐桓公后宫中的九个掌权人物。我们知道,齐桓公有三个夫人,六个“如夫人”,加起来正好九人,“九姊”应该就是指她们。而《韩非子》却说“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如果六个如夫人不算,那就只有三个夫人,而一个蔡国的晃船娘子嫁过来没多久就退回去改嫁了,她也可以不被算为齐桓公的夫人,因此齐桓公的夫人也可以说是两个,所以“二市”(“二姊”)的说法也说得通。汤先生这种说法明显比老于头他们的说法合理多了,可信度较高。
既然市不是指市场,那么,女闾自然更非妓院。“闾”,《说文解字》说:“里门也。”老于头大概就是根据这个,认为女闾就是一个妇女集中居住的区域,从而进一步联想到住在那里面的妇女就是妓女!就算真的是女人们集中居住在一个区域里,那区域也不见得一定就是红灯区啊!哪个帝王的后宫不是性集中营一般女人集中居住的地方?怎么女人一集中在一起就必须卖淫,哪位圣人规定的?其实,《说文解字》还有后面的话:“《周礼》,‘五家为比,五比为闾’,闾,侣也。二十五家相群侣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侣,当作旅。旅,众也。”原来,女闾就是女众的意思!很显然,《战国策》和《韩非子》这两段话讲的都是齐桓公宫中的事,是批评齐桓公的私生活的,所以,这一大群女人其实就是齐桓公的女人,人数,《战国策》说是七百人,《韩非子》说是二百人。其中,管事的是九个(韩说二个)大姐大式的“姊”。这么一来,就都合情合理了!
再把《韩非子》那段话整体地看就更明白了:“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妇闾二百,披发而御妇人。”——齐桓公的宫中有一大群女人,人数多达二百,她们都是桓公的性伴或性奴,其中有两个管事的姐,桓公总是披散着头发跟那些女人作爱。如果照老于头他们的曲解,那就成了齐桓公披散着头发在妓院里跟妓女大干了,或者进一步曲解为,嫖客在女闾里披散着头发干妓女,为什么妓院规定嫖客必须披散着头发干?没道理啊!
不过,“市”还另有一说,《商君书-垦令篇》中有:“令军市无有女子”“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民不淫”,显然的,这个军市是色情场所,而且不是只接待军人,“轻惰之民”也能去寻欢,至于为什么叫军市,大约是消费者以军人为主吧。如此说来,古时确有把色情场所称为市的。但即便如此,齐桓公在宫中搞了九个市,也不可能是对外营业的,所谓九市,无非就是把宫里的七百妇女安置在九个居住区域里,她们只是齐桓公一人的淫乐工具,如此而已。
可见,开妓院之说,完全是无稽之谈!
我们的古人认为,雌乌龟是不贞的动物,总是要红杏出墙,它找的隔壁老王不是乌龟,而是雄蛇。因为这个缘故,如果某男人的老婆在外偷人,他就会被人骂为乌龟。而开妓院的人,虽然妓女不是他老婆,却不知为什么也会被骂成龟公。明太祖朱元璋更是规定,娼妓家的男子必须头戴绿巾,腰系红褡膊,脚穿带毛的猪皮鞋,走路不许走在道路的正中间,必须靠边走,以示轻贱。从此,凡是老婆找了隔壁老王的男子,就被称作“戴上了绿帽子”。管仲作为“妓院业之祖”,一顶绿帽子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啦!一切都是齐桓公好色惹的祸,害得管仲去世二千年后还无端地被后人栽上一顶绿帽子!
齐桓公的好色,害的不仅仅是管仲,还害了他的儿子,还害了他自己!难怪我们伟大的古圣贤说“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
齐桓公性奴多,生的儿子也多。但要命的是,他三个正牌大老婆都没生儿子,儿子都是他的小老婆所生,共有十三个,而且最受宠的六个如夫人个个都生有儿子,这就为继承权的争夺埋下了祸根。
齐桓公除了好女色,还好男色,他特别宠爱一个叫竖刁的娘炮。可是这小子虽然生得娘娘腔,却并非真的娘娘,如果让他进宫侍侯自己,后宫那么多如狼似虎肯定也会偷偷叫他侍候,自己的绿帽子恐怕会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不让他进宫吧,自己又实在需要他,一刻也不愿他离开。这个难题是竖刁为他解决的,他主动把自己给阉了。齐桓公觉得,这样的忠臣实在是可敬又可爱!
而这样的忠臣,齐桓公身边还不止一个。有个叫易牙的,是烹饪大师,听齐桓公偶尔说起,这辈子没吃过人肉,不知人肉是什么味道。就把自己未成年的儿子杀了,做成肉糜,献给齐桓公吃。还有一个叫开方的(其实应该是启方,汉代人避刘启的讳,改成了开方),本是卫懿公的庶长子,他见齐国强盛,就离开祖国到齐国来混,为了事奉齐桓公,他十五年没有回国,父母死了也不回家。
公元前645年,管仲病重,齐桓公来到他的病榻前,问他:“群臣中谁可以接替你当国相?”
管仲知道齐桓公心中已有人选,有些话,自己说了齐桓公也不见得会听,反而白白得罪人,而得罪了人,特别是得罪了小人,很可能会给自己的家族带来灭顶之灾,所以他不打算回答,推托说:“没有人比国君更了解臣子。”
齐桓公问:“易牙怎么样?”
管仲本不想回答,可是,出于对君主的忠心,他最后还是说了:“人都是爱自己儿子的,杀掉自己的儿子来讨好国君,这种做法不符合人之常情,一个连自己儿子都不爱的人,他会真正的爱国君吗?这样的人不可信。”
“那么开方呢?”
“人都是看重自己父母家人的,一个连自己的父母亲人都可以背弃的人,他还有什么人不可以背弃?这样的人也不值得信任。”
“那么,竖刁如何?”
“爱惜自己的身体,是人之常情,阉割自己来讨好国君,连自己身体都可以作贱,这样的人还能指望他会忠于谁?这种人不可亲近!”
“常之巫呢?”
“生和死是不可避免的,生病也是常有之事,国君不注意保养身体(经常披散着头发作那啥事),却依赖这个巫者为您保命,他一定会对您无所不为。”
齐桓公一开始倒也听从管仲,把易牙等几人罢斥了,可是身边没这些人侍候,他浑身不得劲,简直不知道怎么过日子了,赶紧,又把他们召回身边,一如既往地宠信他们。
齐桓公对女人是没有多少定力的,跟这个如夫人玩得痛快,就许诺要立她儿子为太子,过一阵子跟那个如夫人痛快了,又许诺要立她儿子。管仲觉得这样迟早要生出祸乱,在他生前就敦促齐桓公立了其中一个如夫人所生的儿子公子昭为太子,并请老成持重的宋襄公对他照看着点。但是,管仲一死,其他如夫人所生的儿子公子无亏、公子元、公子潘、公子商人、公子雍五大公子就一齐跳出来跟太子昭争位了。
公元前643年,齐桓公病重。易牙几个见他已没有了利用价值,而太子昭又讨厌他们,即位后肯定要除掉他们,决定另找靠山。他们利用竖刁随侍在齐桓公身侧的便利,假传齐桓公的命令,禁止任何人来探望齐桓公,然后把齐桓公锁在寝宫里,断绝了他的食物和水,吒咤风云的一代英雄,竟被自己的厨师几个活活饿死!
顿时,齐国陷入了权力真空,太子和他的五位兄弟各率党羽,互相攻伐,忙得连给老子办丧的工夫都没有。
易牙开方竖刁几人跟公子无亏的母亲大卫姬勾结起来,把反对公子无亏的几位大夫设计杀掉,然后立公子无亏为君。太子昭得到消息,慌忙出逃,去了宋国。
这时距离齐桓公去世已经两个月了,齐桓公的尸体被晾在卧榻上整整六十七天无人过问,尸体已高度腐败,蛆虫都爬到寝宫门外来了。直到这时,齐国才向诸侯报丧,给桓公办丧。
以孝子身份主持办丧的,自然是已夺得了大位的姜无亏。周部族制定的礼仪繁琐到令人头晕目眩,其中的丧礼规定,天子死后七日而殡(停棺待葬),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日而葬。而且称呼上头也不能乱来,天子挂了,要称“崩”;诸侯挂了,称为“薨”;大夫挂了,称为“卒”;士挂了,称“不禄”;庶人挂了,才是真正的称为“死”。总之,齐桓公的丧礼,全套办下来,从最初的复礼(招魂)到最后的安葬结束,全过程要五个月。姜无亏主持丧礼只主持了两个来月就主持不下去了,因为宋襄公联合了曹国、卫国、邾国,打上门来,要把太子昭送回来即位。
外面一有动静,齐国内部立刻就有人响应,世代执政的高氏、国氏这两大家族带领其他支持太子的大夫、士、国人一齐动起手来,把无亏和娘炮太监竖刁干掉。老奸巨滑的易牙却逃脱了,他逃到今江苏徐州一带,开起了饭店,凭着一手高超的厨艺和齐桓公御厨的金字招牌,生意好得应接不暇,后世厨师和饮食业因此尊他为祖师。——情商高真是没办法,再丧天害理也能得保富贵!
其他四大公子和他们的党羽不甘心,纠集军队跟宋、曹联军干了一架,被联军打败,于是太子昭回国即位,就是齐孝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