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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的我被救赎 第五十三章 情报到手

    不管金平安那边怎么想,信使这边的刑讯还在继续。

    “不要我问什么你说什么,我会根据信息的满意程度,决定到底给你留下几根手指。”

    信使这回一次性握住他的两根手指:“火哥是谁?”

    “火哥叫张炎!是炫龙酒吧的红棍!马老大最器重的手下!”

    终于搞清楚断指原因的老板,一改之前打一棍子放个屁的态度,现在他也顾不上什么得不得罪人的事了。

    把知道的东西一股脑全都吐了出来:“张炎曾经是打黑拳的,因为有人逼他打假赛,他不想落下残疾,所以直接跑路,最后投奔到了马老大名下!”

    “每天晚上七点到凌晨四点,如果场子里没什么事,他都会在酒吧的休息室里睡觉。”

    “他肯定和那个要纹鬼脸天蛾的人认识,纹身的时候都还在聊着以前拉篇子的事!”

    正所谓人是木雕,不打不招,人是苦虫,不打不成,他的态度完美的应了这句古话。

    这会儿老板说起火哥的事,可谓头头是道一点也不怕别人报复。

    就差明着来一句‘这个火哥知道你要找的人在哪,你赶紧去找他吧。’

    “这些情报,可信度如何?”

    信使的手掌微微紧缩带来极强的压迫感,老板感觉自己的手指仿佛是被一辆汽车碾过一样。

    “百分之百!因为我的靠山就是马老大,张炎他经常带人过来!”

    老板的语气斩钉截铁,没有片刻停顿。

    他内心忐忑的等待着信使的下文,谁也不知道这份情报,到底能不能让这个狠茬子满意。

    信使缓缓松开手掌,顺便帮他松了绑。

    “你的钱,还有你的。”

    信使把之前给老板的定金重新扔给金平安。

    扔之前,他从信封里抽出三张拍在老板身上:“医疗费和情报费,手指接回去修养一阵子就能痊愈。”

    老板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谢谢哥。”

    看着断指瘸腿的老板,金平安心里百味陈杂。

    明明自己前不久开价一万,他屁都不肯放一个,还让人把自己打了一顿。

    现在风水轮流转,他出卖自家人,还搞得浑身是伤才拿到三千块,都不知道够不够医疗费。

    这是何苦呢?

    金平安在心底感叹着,不知觉就走到了最前面。

    在他打算开门出去时,信使揪住他的衣领。

    “你去开门。”信使朝着老板吩咐道。

    在金平安疑惑的眼神中,老板的嘴角抽了抽,一瘸一拐的走到门口,咚咚咚的敲了三下门。

    然后隔着门喊道:“是我。”

    做完这一切,他才拉开插销打开大门。

    等金平安走出来后,终于明白了信使为什么不让自己开门。

    门后面,那两个学徒正拿着抱球棍蓄势待发,就等着给开门人当头一棒。

    老板厉声呵斥起两名学徒:“拿着球棍干嘛?赶紧干活去,地拖了吗?图腾练完了吗?傻愣在这儿干嘛,还不赶紧去干活!”

    两个学徒也不是傻子,看着一瘸一拐的老板已经把事情猜了个七七八八。

    他们一言不发的回到各自的岗位上。

    等学徒们各自低下头后,老板转过身尴尬的笑道:“棒球棍其实是纹身时用来当参照物的,他们还是学徒,所以才会经常拿出来观摩。”

    这个理由不能说牵强,只能说是在糊弄鬼。

    金平安露出‘你在骗傻子呢?’的表情。

    老板也是老江湖了,摆出一副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的姿态。

    信使则是面无表情,一声不吭的朝大门走去。

    每天一个防身小妙招。

    和别人结完仇,出门时一定要注意,看看门外两侧是否有人,路过一些转角时,也要保持半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因为随时有可能会被别人敲闷棍。

    等两人走出大门,其中一名学徒悄悄走到门口探出脑袋,望向小巷子入口。

    确定他们已经离开后,回头朝屋里打了个手势。

    老板这才松了口气。

    “老板,你干嘛拦着我们?”其中,学徒一号正在给老板处理伤口,他对放走信使和金平安这件事,貌似有些耿耿于怀。

    因为前不久金平安从皮质躺椅上扣下来一块皮,害的他被大骂一顿。

    “嘶,轻点!”

    老板倒吸一口凉气,为全球变暖做出了微不足道的贡献。

    在九华外城混,医疗箱是必需品,包扎几乎每个人的必修功课,但不要指望他们的包扎手法能好到哪去。

    “那人咱么惹不起,他是带枪的猎人。”

    学徒一号想了想说道:“带枪的……千花市应该没几个赏金猎人有配枪资格吧?”

    “内华市来的,赶紧把值钱的东西都收拾收拾,准备跑路。”

    腿部简易包扎一下后,老板这时候也顾虑不上手上的伤了,比起这点小伤,现在要做的事赶紧收拾东西离开这里。

    学徒二号颇为不解:“不就是一个赏金猎人吗,不至于这么小题大做吧,就算他有枪,还能一个人挑翻整个九华不成?”

    “你们还年轻,没听说过罪恶都市的大名。”

    老板已经开始收拾一些值钱的小物件了。

    他在收拾东西的同时,也在跟两个小青年讲解事情的严重性。

    老板问道:“你觉得千花市的地下势力厉害吗?”

    学徒一号用着向往的口气说道:“肯定厉害啊,占领了九华外城,连官方都拿他们没办法。”

    他无时无刻都在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达到那种程度。

    学徒二号在旁边附和道,他的想法也是如此。

    老板冷夏一声:“呵呵,如果我说建立九华外城的,只是当年从内华市逃难过来不入流的小角色呢?”

    “不可能吧,他们要还是小角色,那些大佬又是什么水准,还能贩卖军用导弹不成?”学徒二号明显不相信自家老板的话。

    “店铺我送你了,想死的话自己留这儿。”

    老板懒得和这两个二愣子解释,毕竟良言难劝该死鬼。

    他们就是典型的千花市青年,抱着好奇的心态进入黑色地带,企图像电影中的主角那样做出一番大事业。

    而老板只不过是看中了这俩人免费劳动力,才把他们忽悠过来当学徒,他们想死,自己没理由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