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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刈羽 第九十六章 领内检地

    在确定每一块水田和旱田的等级,记载其实际长宽(十二间、三十六间等)和面积,然后乘上斗代,算出每块地的石高(分米,即收缴额),最下面记载所有者姓名。

    在账面的最后按等级计算出面积和石高,然后再算出该村田地和宅地的合计面积以及村的总石高。

    将写有以上内容的检地账交由村民进行抄写,并让他们提交承认其内容的字据,这样事后就不会有人对面积和斗代提出异议。

    检地奉行和奉行人、代官等在这份抄写本的检地账上盖章,然后交给村民保管。以上种种,都是检地奉行、奉行人、代官等人的任务。

    这样就形成了一座领主阶级的金字塔:以家督上条清定为顶点,其下分列着家臣、陪臣(家臣的家臣),是一种多层的主从关系。

    而这种主从关系得以成立的关键在于根据石高分封领知(恩赏)以及受封者的奉公(兵役),因此,石高是确定领主阶级主从秩序所必需的工具,实行检地正是为了把握石高。

    既然运用检地规定的标准来统一长度和容积,并据此计算石高,那么比如说一万石的领知额,从原则上来说,不论在刈羽郡还是在其他地区都应该是一样的。所以清定只要通过计算石高,就可以把大名转封到任一地区。比如说,按照相同的标准,凡一万石的大名需要承担五百人的兵役。还可以据此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大名门第及排序的体系。同样的事也发生在各大名领的大名及其家臣之间。通过建立起这样的制度,统一政权就能成为一种超越的、专制的权力。

    但是,检地并非由奉行人、代官擅自实行,而是他们需要先接触村落,让村中的代表人物作为向导,然后才能进行。

    如果没有村民,上条家的检地奉行、奉行人、代官是不可能知道村落的分界、田地的等级和田地名请人姓名的。当然,决定等级的时候,检地奉行、奉行人、代官若根据日照和水利情况希望将其定为上等,就会和村民产生矛盾,但这也说明村民可以在检地现场表达自己的主张。

    虽说领主与百姓的身份区别很大,百姓的主张也有可能不被接受,但总的来说检地账是经由双方利益碰撞后定下来的,所以村民也对检地账的内容负有责任。检地的奉行人、代官盖章后将检地账交给村落,此时百姓提交证书,就表示承认检地内容,尤其是其中的村高,也意味着本村承包了年贡的缴纳。

    年贡额一般以村高为基准,再乘以几成、几分这样的年贡率,以村为单位计算,针对村落征收年贡。村吏(特别是庄屋、名主)以此为基准,根据每一个村民的承担额分别征收,集齐全村的年贡额之后再上缴给领主。如果有不能缴纳(未进)的百姓,庄屋等人可以垫付,总之要备齐全村的年贡额后再一次性上缴。这就是年贡的“村请”。因为村落承担责任,所以村的石高非常重要。

    那么,像这样通过给予所领(土地)来确立领主阶级(武士身份)内部的主从关系、领主与农民(百姓)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的阶级(身份)关系的制度,就被称作知行制,不过,狭义上用作前者即主从关系的场合比较多。另外,以这种关系为中心形成的社会被称作封建社会。清定以石高为基准构建起知行制,并从刈羽郡开始推广至上条家治下的领国,建成了统一的石高制为基础的知行制。

    由于上条家在统治从敌方手中夺取的领地和一些无主之地时,基本上是让当地的领民自行上报(百姓指出),并以此为依据掌握原领主的所领范围和征收年贡、徭役等等。而像寺院、神社等拥有领土之人,则是以石高申报各自的知行额(领主指出)。

    不过,也有一些例外。

    根据申报,与上条家有渊源的刈羽郡鹈川庄实相寺领的当知行额(该收缴的年贡等)为一千一百石,但清定却以实相寺中供奉着上条定宪、上条弥五郎以及诸多上条一族之人的牌位为由,直接给予实相寺‘不输(不纳赋税的权利)’的特权。

    米山寺因捐出大量典籍用于乡中教育,其当知行额两千石被清定免除两年。

    而被清定授予苗字带刀特权的山口村、岩原村、剑野村、泉田村、大月村这五座村子则是享有四公六民(四成上缴主家,六成农民自留)以及不用承担任何劳役的优惠政策,倘若遇到收成不好的年份还会再往下进行减税或者免除当年的年贡。

    当然,“指出”的内容和格式都有明确规定。

    上条家的家臣们还被清定命令提交带有自己血印的誓书,发誓如实申报自己治下田地、宅地、山林的情况,若有可疑之处可以追问百姓,若有不实之处则会被没收全部所领。就连刈羽郡中的胜愿寺、极乐寺等一向宗寺院也不例外。

    就这样,在清定的指示下,上条家的家臣们分门别类地统计自己当知行的田地、宅地等土地的面积和收缴额,然后提交“指出”和血印誓书。另外,他们还制作了记录明细的账面,以便统计“指出”。收缴额原则上按前一年实际收获的数量登记,原先用货币缴纳的部分也被命令换算成大米,全部按照石高来进行申报。

    检地,其实是一项极为耗时、耗力的大工程,并不是每一年都能顺利实施的。如果一名领主想要增加自己的农业收入,就只能选择在主家承认的领地范围之内,进行开垦新田、兴修水利等,以此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当主家无法及时统计的产出,则是被称之为‘实高’。

    天文七年,五月一日。

    经过指出检地,以及通过尺、绳、竹竿等工具进行实际检地后,上条领的石高达十七万五千六百石。其中,还包括了柿崎景家、大熊朝秀、平子房政、福岛政为、金子尚纲、发智长芳、榆井治部少辅、市河赖房、北条高定等人的领地。

    至于山本寺定长、安田景元、福王寺孝重、长尾房景、长尾为重、本庄实乃、斋藤定信、直江景纲等人,以及扬北众诸将的领地,上条家目前还没有余力去进行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