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2417章 狐狸和母狼(下)
热门推荐:
重生了,那就嫁强大又短命的丈夫
万里峰峦归路迷
印象底色:许亦斌文艺活动笔记
逼我下乡?科研军嫂搬空你全家
四合院:60年代的幸福生活
铭玥归来携世子搅动云之大陆
仙帝?蝼蚁罢了
亦是长生
破长空之潜敖
第2417章 狐狸和母狼(下)
在英语里超自然(surpernature)和非自然(non-nature)不仅是两个词,还表达两个意思。
和帕德玛同年龄的人可能不知道,20世纪70年代曾经发生了一件很有名的失窃案。约翰·内斯·维米尔存世的作品并不多,毕竟他去世的时候并不出名,没有多少人找他买画,而他自己对画的颜料要求特别高,比如《戴珍珠耳环的少女》,女孩儿的发带用的是青金石,这种昂贵的颜料可不是一个穷画家支付得起的。
这导致他的作品不多,也幸好是这样,所以当《弹吉他的少女》被找回的时候它除了有点受潮外没有遭到任何伤害。
这幅画原本放置在伦敦的一家博物馆里,后来它被盗了,警察遍寻不见,但警察警告了伦敦所有的画商,如果有人来卖画立刻报警,似乎他们打算用这个办法堵住盗贼的销路。
世界名画的买家并不仅限于本市或者是本国,也有可能那副《弹吉他的少女》已经在警察警告伦敦画商的时候挂在某座古堡的墙上了。时间过去了2天,警察没有收到任何举报,同时消息走漏,名画失窃让民众对收藏画的博物馆进行管理疏失的谴责。
这时警察接到了一个女性的电话,她在电话中说她看了新闻,却不是来抱怨的,而是能提供线索,只要警察沿着失窃博物馆的后门,沿着一个小池塘走到尽头,应该就可以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警方接到电话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个疯子,不然就是恶作剧的人。可是就在警方挂了电话之后不久就接到了一封恐吓信,信中说他们就是偷画的人,要求警方答应他们的要求,否则就毁了名画。
警察这时想起了那个电话,于是派人沿着她说的路寻找,结果真的找到了名画,它就在池塘附近的教堂公墓里,被绑在了一个墓碑上。
打电话的人叫内拉·琼斯,她是个灵媒,她不仅帮助警方找回了失窃的油画,并且还协助调查了一起连环谋杀案,找到了约克郡的“开膛手杰克”。
内拉并没有目击凶杀案,却看到了案发地点和受害者的体貌特征,她有一头黑色的头发,那段时间警察对那片区域加强了巡逻,结果真的就抓到了一个可疑人士,他到了警局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从此以后内拉就成了重要“线人”,警方经常借用内拉的“supernatural power”破案,直到内拉退休后才公布这件事。
还有一种则是目击或参与了盗窃,却假装自己是个灵媒,说出赃物的地点,整个过程中免不了摇铃、制造烟雾、训练鸟来衔字母卡片又或者塔罗牌这些“non-natural”手段,这属于《巫术法案》的有罪范畴,会被判处罚金或无苦役监禁,或者两者皆有。
在《巫术法案》颁布之前,“女巫”仅仅是因为是女巫就会被杀死,这些指控中包括一些匪夷所思的不可能犯罪,葛尔勒迪是被指控在奶瓶里放毒针。塞勒姆女巫案发后3年,苏格兰也发生了一起女巫审判,一个小女孩看到自己家的女仆偷牛奶喝,便向妈妈举报了这件事,然后女仆诅咒了她,希望魔鬼将她的灵魂拉入地狱。
不久后小女孩儿遇到了一个被公认为女巫的妇人,次日小女孩儿就发烧、痉挛,看着濒临死亡,然后那个女仆就被当作女巫的同伙,35人被传唤,7人被判死刑,其中有一个人在监狱里上吊了。
女巫务必要赶尽杀绝,一个都不能放过。不过那时苏格兰并不存在宗教审判所,一切是由长老会负责审理的,在此之前经过国王的许可,关于巫术审判不再由教会负责。
有鉴于民众对魔法的信仰、无知和迷信,不列颠议会通过了《巫术法案》,任何人声称从事巫术或拥有魔法力量都被认为有罪,但该规定的最高刑罚是无苦役监禁,并不会有火刑、斩首等。
法案在施行过程中却起了反作用,巫术指控并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如果没有“冤魂索命”的情节,威廉·科克是个不幸的男人,他第一任妻子死于难产,与妻子的妹妹日久生情,但他尽力抵制这段感情,甚至搬离了伦敦。
不过这种情感是“自然”的,他最后又和范尼在一起,如果不是天花这种烈性传染病,他的妻子也不会被夺去生命。
现在则往有预谋谋杀的方向发展了,尽管杀死妻子的往往是丈夫,不过乔治安娜见过威廉·科克,他实在不像是个凶手。
凶手不会在自己的脑门上写自己是凶手,更何况是连环杀妻,虽然构成连环杀手至少要犯3起命案以上。
为什么他要那么做呢?穷亲戚们觉得他是图谋妻子150英镑的财产,他们留下了对对方有利的遗嘱,亲戚们只能分到很少。
也有可能是离婚,离婚科克先生要分一部分财产给妻子,可是他们看起来感情那么好,为什么要离婚呢?
这些推测都是出于推论链条,建立在科克先生有罪的基础上。一个证据不可采就意味着要将其尽可能置于事实认定者的视阈之外。比如内拉的证词,她虽然为调查提供了方向,却不能纳入证据链里,这是基于灵媒的证据不可采。如果灵媒的证词不可采,那么对威廉·科克的杀妻指控就不能成立了。
一旦证据被采纳,那么证据的可采性就不需要质疑了,证据的准入是一种“one or nothing”的方式进行判断,也就是说要么科克无罪开释,他可以反告诬告,要么他就死路一条,而且还是一种极不名誉的死法。
《巫术法案》中是指控别人为巫师或女巫,科克并不是巫师,人们怀疑是一个叫托马斯的神职人员参与了这个案子,现在他失踪了。而且患天花也不是非要用巫术,只要知道了天花的传染途径也有可能造成传染。
这就涉及了“至关重要”的程序正义,程序正义不只是裁判的过程公平,而且还有取证的合法性,如葛尔勒迪那样严刑逼供必然会干扰公正,实行程序正义的依据是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过程必须合法,非法取证设立了明确的排除规则,尽管那个证据是关键证据。
想要成为“铁证”,除了采集渠道合法,还要证据强度,在英国法律系统里根据逻辑和经验法则进行判断,因此英美证据法几乎没有什么证据评价的正式规则。
大陆法的证据准入有刚性的法律规则进行规范,但是这种刚性规则对证据证明力会带来许多糟糕的后果,英国证据法准入门槛比较低,因为待证事实证据是稀缺的,只要符合逻辑可能之推论都可以作为检验标准。范尼的案子关键证人和尸体都没有,怎么取证呢?
还有一个办法,前妻伊丽莎白的尸体还在,如果威廉·科克真的毒杀妻子可以开棺验尸,但以现在毒物检验的手段,如果验不出毒物种类,相关人员也要担责任的。这又不是21世纪,可以用dna来确定犯人。
凶杀案现场也需要勘查,不过有些有经验的杀手会将指纹、体液等清除干净。况且就算验出伊丽莎白的死亡是谋杀,也无法将之与范尼谋杀以及凶手就是威廉·科克关联起来,因为也有可能是妹妹范尼下毒毒死姐姐,因为她想和姐夫在一起。
最让波莫纳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这个案子和路易斯安那收购案有联系,威廉·科克看到了首相阿丁顿和巴林爵士密谈,如果其中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完全可以在公众场合说,为什么要到远离市中心、人迹罕至的里士满公园。
威廉·科克目击整件事过程的消息也不能走漏,不然有些人就可以用他身上的官司合法得将他谋杀了。
这个办法有很多种,最简单的是采纳灵媒的证词,可是要是开了这个先河,以后谁都可以打电话给警察,指挥他们去墓地找赃物。警察还不能无视这种“线索”,甚至有可能下次藏赃物的地方不是墓地,而是女王的床底下。
去广场的路上乔治安娜一直在跟帕德玛讲解《巫术法案》,她全程用英语说的,其他女孩儿没有听懂,至于帕德玛……她好像听懂了。
本来她想布置作业,让帕德玛写篇论文什么的,不过等她看到车窗外的场面,顿时就打消了这个主意。
“你觉得我们能活着走出这个地方么?”帕德玛看着广场上攒动的人群,不知是害怕还是兴奋得说。
“检查你的魔杖。”乔治安娜阴沉着脸回答。
没多久,马车在红毯下停下了,然后一个布鲁塞尔议员将门打开,气浪一样的吼叫声汹涌澎湃而来。
“准备好了?”乔治安娜问。
“好了。”帕德玛摸着自己长手套里的魔杖说。
然后乔治安娜钻出了马车,在议员的搀扶下踏上了红毯,周围的人看到她出现更兴奋了。
除了少了镁光灯,一切都和明星走红毯差不多,不过乔治安娜的视线却盯在了远处的路易十四行宫的浮雕。
这座宫殿两边是行会,左边装饰有狐狸,代表的是精明的商人,右边则是养育罗马创建者的母狼,在他那个时代是弓箭手的驻地。
她讨厌当“靶子”的感觉。
这时布鲁塞尔市长出现了,他按照女士优先的礼仪请乔治安娜走在前面,根特主教的侄女捧着送给于连的衣服走在他们的后面,上面蒙着一块金色的丝绸,跟在他们的身后,一起向着于连喷泉走去。
在英语里超自然(surpernature)和非自然(non-nature)不仅是两个词,还表达两个意思。
和帕德玛同年龄的人可能不知道,20世纪70年代曾经发生了一件很有名的失窃案。约翰·内斯·维米尔存世的作品并不多,毕竟他去世的时候并不出名,没有多少人找他买画,而他自己对画的颜料要求特别高,比如《戴珍珠耳环的少女》,女孩儿的发带用的是青金石,这种昂贵的颜料可不是一个穷画家支付得起的。
这导致他的作品不多,也幸好是这样,所以当《弹吉他的少女》被找回的时候它除了有点受潮外没有遭到任何伤害。
这幅画原本放置在伦敦的一家博物馆里,后来它被盗了,警察遍寻不见,但警察警告了伦敦所有的画商,如果有人来卖画立刻报警,似乎他们打算用这个办法堵住盗贼的销路。
世界名画的买家并不仅限于本市或者是本国,也有可能那副《弹吉他的少女》已经在警察警告伦敦画商的时候挂在某座古堡的墙上了。时间过去了2天,警察没有收到任何举报,同时消息走漏,名画失窃让民众对收藏画的博物馆进行管理疏失的谴责。
这时警察接到了一个女性的电话,她在电话中说她看了新闻,却不是来抱怨的,而是能提供线索,只要警察沿着失窃博物馆的后门,沿着一个小池塘走到尽头,应该就可以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警方接到电话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个疯子,不然就是恶作剧的人。可是就在警方挂了电话之后不久就接到了一封恐吓信,信中说他们就是偷画的人,要求警方答应他们的要求,否则就毁了名画。
警察这时想起了那个电话,于是派人沿着她说的路寻找,结果真的找到了名画,它就在池塘附近的教堂公墓里,被绑在了一个墓碑上。
打电话的人叫内拉·琼斯,她是个灵媒,她不仅帮助警方找回了失窃的油画,并且还协助调查了一起连环谋杀案,找到了约克郡的“开膛手杰克”。
内拉并没有目击凶杀案,却看到了案发地点和受害者的体貌特征,她有一头黑色的头发,那段时间警察对那片区域加强了巡逻,结果真的就抓到了一个可疑人士,他到了警局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从此以后内拉就成了重要“线人”,警方经常借用内拉的“supernatural power”破案,直到内拉退休后才公布这件事。
还有一种则是目击或参与了盗窃,却假装自己是个灵媒,说出赃物的地点,整个过程中免不了摇铃、制造烟雾、训练鸟来衔字母卡片又或者塔罗牌这些“non-natural”手段,这属于《巫术法案》的有罪范畴,会被判处罚金或无苦役监禁,或者两者皆有。
在《巫术法案》颁布之前,“女巫”仅仅是因为是女巫就会被杀死,这些指控中包括一些匪夷所思的不可能犯罪,葛尔勒迪是被指控在奶瓶里放毒针。塞勒姆女巫案发后3年,苏格兰也发生了一起女巫审判,一个小女孩看到自己家的女仆偷牛奶喝,便向妈妈举报了这件事,然后女仆诅咒了她,希望魔鬼将她的灵魂拉入地狱。
不久后小女孩儿遇到了一个被公认为女巫的妇人,次日小女孩儿就发烧、痉挛,看着濒临死亡,然后那个女仆就被当作女巫的同伙,35人被传唤,7人被判死刑,其中有一个人在监狱里上吊了。
女巫务必要赶尽杀绝,一个都不能放过。不过那时苏格兰并不存在宗教审判所,一切是由长老会负责审理的,在此之前经过国王的许可,关于巫术审判不再由教会负责。
有鉴于民众对魔法的信仰、无知和迷信,不列颠议会通过了《巫术法案》,任何人声称从事巫术或拥有魔法力量都被认为有罪,但该规定的最高刑罚是无苦役监禁,并不会有火刑、斩首等。
法案在施行过程中却起了反作用,巫术指控并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如果没有“冤魂索命”的情节,威廉·科克是个不幸的男人,他第一任妻子死于难产,与妻子的妹妹日久生情,但他尽力抵制这段感情,甚至搬离了伦敦。
不过这种情感是“自然”的,他最后又和范尼在一起,如果不是天花这种烈性传染病,他的妻子也不会被夺去生命。
现在则往有预谋谋杀的方向发展了,尽管杀死妻子的往往是丈夫,不过乔治安娜见过威廉·科克,他实在不像是个凶手。
凶手不会在自己的脑门上写自己是凶手,更何况是连环杀妻,虽然构成连环杀手至少要犯3起命案以上。
为什么他要那么做呢?穷亲戚们觉得他是图谋妻子150英镑的财产,他们留下了对对方有利的遗嘱,亲戚们只能分到很少。
也有可能是离婚,离婚科克先生要分一部分财产给妻子,可是他们看起来感情那么好,为什么要离婚呢?
这些推测都是出于推论链条,建立在科克先生有罪的基础上。一个证据不可采就意味着要将其尽可能置于事实认定者的视阈之外。比如内拉的证词,她虽然为调查提供了方向,却不能纳入证据链里,这是基于灵媒的证据不可采。如果灵媒的证词不可采,那么对威廉·科克的杀妻指控就不能成立了。
一旦证据被采纳,那么证据的可采性就不需要质疑了,证据的准入是一种“one or nothing”的方式进行判断,也就是说要么科克无罪开释,他可以反告诬告,要么他就死路一条,而且还是一种极不名誉的死法。
《巫术法案》中是指控别人为巫师或女巫,科克并不是巫师,人们怀疑是一个叫托马斯的神职人员参与了这个案子,现在他失踪了。而且患天花也不是非要用巫术,只要知道了天花的传染途径也有可能造成传染。
这就涉及了“至关重要”的程序正义,程序正义不只是裁判的过程公平,而且还有取证的合法性,如葛尔勒迪那样严刑逼供必然会干扰公正,实行程序正义的依据是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过程必须合法,非法取证设立了明确的排除规则,尽管那个证据是关键证据。
想要成为“铁证”,除了采集渠道合法,还要证据强度,在英国法律系统里根据逻辑和经验法则进行判断,因此英美证据法几乎没有什么证据评价的正式规则。
大陆法的证据准入有刚性的法律规则进行规范,但是这种刚性规则对证据证明力会带来许多糟糕的后果,英国证据法准入门槛比较低,因为待证事实证据是稀缺的,只要符合逻辑可能之推论都可以作为检验标准。范尼的案子关键证人和尸体都没有,怎么取证呢?
还有一个办法,前妻伊丽莎白的尸体还在,如果威廉·科克真的毒杀妻子可以开棺验尸,但以现在毒物检验的手段,如果验不出毒物种类,相关人员也要担责任的。这又不是21世纪,可以用dna来确定犯人。
凶杀案现场也需要勘查,不过有些有经验的杀手会将指纹、体液等清除干净。况且就算验出伊丽莎白的死亡是谋杀,也无法将之与范尼谋杀以及凶手就是威廉·科克关联起来,因为也有可能是妹妹范尼下毒毒死姐姐,因为她想和姐夫在一起。
最让波莫纳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这个案子和路易斯安那收购案有联系,威廉·科克看到了首相阿丁顿和巴林爵士密谈,如果其中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完全可以在公众场合说,为什么要到远离市中心、人迹罕至的里士满公园。
威廉·科克目击整件事过程的消息也不能走漏,不然有些人就可以用他身上的官司合法得将他谋杀了。
这个办法有很多种,最简单的是采纳灵媒的证词,可是要是开了这个先河,以后谁都可以打电话给警察,指挥他们去墓地找赃物。警察还不能无视这种“线索”,甚至有可能下次藏赃物的地方不是墓地,而是女王的床底下。
去广场的路上乔治安娜一直在跟帕德玛讲解《巫术法案》,她全程用英语说的,其他女孩儿没有听懂,至于帕德玛……她好像听懂了。
本来她想布置作业,让帕德玛写篇论文什么的,不过等她看到车窗外的场面,顿时就打消了这个主意。
“你觉得我们能活着走出这个地方么?”帕德玛看着广场上攒动的人群,不知是害怕还是兴奋得说。
“检查你的魔杖。”乔治安娜阴沉着脸回答。
没多久,马车在红毯下停下了,然后一个布鲁塞尔议员将门打开,气浪一样的吼叫声汹涌澎湃而来。
“准备好了?”乔治安娜问。
“好了。”帕德玛摸着自己长手套里的魔杖说。
然后乔治安娜钻出了马车,在议员的搀扶下踏上了红毯,周围的人看到她出现更兴奋了。
除了少了镁光灯,一切都和明星走红毯差不多,不过乔治安娜的视线却盯在了远处的路易十四行宫的浮雕。
这座宫殿两边是行会,左边装饰有狐狸,代表的是精明的商人,右边则是养育罗马创建者的母狼,在他那个时代是弓箭手的驻地。
她讨厌当“靶子”的感觉。
这时布鲁塞尔市长出现了,他按照女士优先的礼仪请乔治安娜走在前面,根特主教的侄女捧着送给于连的衣服走在他们的后面,上面蒙着一块金色的丝绸,跟在他们的身后,一起向着于连喷泉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