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2439章 “界限”
第2439章 “界限”
对于20世纪的罪犯来说,打扫现场抹去指纹,又或者带着手套作案是基本的常识,因为指纹会作为证据。
不过在19世纪初期,指纹并不能作为证据,要等到19世纪中后期人们才会意识到每个人的指纹并不一样。
社会需求是证据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但证据科学并不是指的指纹图像、dna检测、血迹辨识之类的刑侦技术手段,而是证据法与其他学科交叉研究的状态。比如说灵媒的证词,其实目击证人的证词也没有比他们准确多少,有很多因素会影响目击者的记忆,比如光线、伪装、记忆衰退的速度,让目击者指认排成一排的嫌犯时,他们甚至根本辨别不出来。
在案件发生时人们关注的重点是不同的,有人首先看到了刀,又或者是罪犯穿的衣服,衣服一换目击者就不认识了,除非他专门接受过体貌特征辨识方面的训练,而需要接受这方面训练,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往往是警察和侦探。所以约翰·菲尔丁鼓励人们尽快报案,趁着记忆还清晰的时候提供尽可能多的口供和线索,有时还会请画家,根据受害者的描述将罪犯的肖像画下来,印刷在通缉令上。
但这也会引来一个不好的后果,即伪证的存在,尤其是有了悬赏制度后,引起了大量的伪证问题。18世纪初的律师还没有进入刑事法庭的资格,或者说除非发生叛国、谋逆等案件,他们才被允许介入。到了18世纪30年代为了应付控方过于强势的地位和为了悬赏而做伪证的口供,才有了律师介入刑事案件,为被告方辩护。
到了60年代才有口供规则,证人作证时要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自己说的句句属实。传闻也同样可以采纳,影响法官和陪审团心证的,除了控辩双方援引的法律之外,还包括日常知识在内的“知识库”,这个“知识库”包括日常生活经验、逻辑法则、个人体验甚至性格因素等。
在边沁之前,英国证据法根据洛克的理论为基础,力图用“最佳证据”来统合所有证据。这个“最佳证据”往往是定案证据,给法官看的是书面报告,而负责定案调查的人通常以尸体定案为谋杀,没有尸体定案为谋杀是困难的,除非有别的证据可以间接证明,比如一大摊血迹、目击者的证词和尸体残骸等。彼德·佩迪鲁用一小节拇指伪造了自己的死亡,让西里斯·布莱克成为凶手,按照正常流程在法庭上该有控辩举证,这些间接证据都是不充分的,但是当时的法官省掉了这一步,于是西里斯被关进了阿兹卡班。
影响法官心证的还有逻辑法则、性格因素,西里斯来自出名的黑巫师家族布莱克家族,再说当时还是有伊戈尔卡卡洛夫在那里不断吐出新的人名,他的口供就是“最佳证据”,以至于当卡卡洛夫说出小巴蒂克劳奇名字的时候老巴蒂克劳奇都惊呆了。
当然,这是巫师法庭,但它就像是活古董一样保留了边沁以前麻瓜法庭的规则。边沁提倡减少诉讼费用和耗时带来的痛苦,这是基于他功利主义理论基础的。这一原理最为基础的原则是不排除原则,如若没有证人,包括当事人本人,她们的相关证据就会被排除,她们也不会遭到费用和耗时,比如说威廉·科克先生的两位妻子,她们都变成鬼魂了怎么作证呢?不排除原则是让法官尽可能多接触证据,根据证据在内心所产生的说服程度来对证据之证明力加以评价,此时的“最佳证据”就不是定案证据了。
列举了那么多证据,会起到减少诉讼费用和耗时么?最佳证据往往是书面证据,比如a向b借款,a的父亲与其一起前往b的住处要求看借条,紧接着a趁着b不注意,将借条烧毁了,并声称钱已经还了,两人就是否还款的时诉诸法院,这时a的父亲懂了恻隐之心,作证其儿子没有还钱就烧了“最佳证据”借条,如果按照司法僵化的流程,这个案子b多半要败诉,但是按照日常行为是具有说服力的。
边沁的法律改革对普通法的影响很大,但威廉·科克的案子不是民事案件,灵媒提供的证词也不能归为流言和口供的规则里,好的是他的案子还没有立案,否则身背两起命案,他也不能离开英国了。
约翰·菲尔丁将报案、定案等流程在剧院里“上演”,不论是为了单纯找乐子,还是出自好奇,都可以参观。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扭送到弓街后,他会当着很多人审理,如果立案,嫌疑人将被送到刑事法院,有那么多人看着就不能刑讯逼供了,当然也就不能出现贿赂等情况,就好比20世纪审讯室装了摄像头。
要排除伪证需要大量走访,当弓街跑探首先必须要勤奋,那么辛苦,薪水还那么低,能坚持的人真的不多,但这世上有良心的人也不少。因为边沁的司法改革刚刚开始,尤其是刑法方面她不熟悉,在回程的路上乔治安娜也没有跟帕德玛细谈,接着她们聊起了今天帕德玛的“约会对象”。
“他还真以为我怕那条假蛇。”帕德玛嘟着嘴说“我只是下意识得捂住眼睛而已。”
“所以你今天过得不愉快?”乔治安娜问。
“比那天好多了。”帕德玛顿了顿“可是我和他聊不到一起去。”
乔治安娜想说帕德玛和查尔斯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后来她又想起了亨利·配第的问题,她和波拿巴聊什么呢?
就在这时马车忽然停下了,隐隐约约她听到了呼救声。
她和帕德玛探出头去,发现森林里走出来一个衣衫褴褛、浑身脏兮兮的女性,她扒着前面的车门求救。
那辆马车坐着雷拉和玛格丽特,乔治安娜刚想开门出去,已经有两个龙骑兵跑过去了。
其中一个是菲格尔,她在女人面前停下来,女人立刻抱着菲格尔的腿号啕大哭。
“出什么事了?”帕德玛焦急地问。
“呆在车上别动。”乔治安娜说,然后也推开了车门。
就在她准备下车的时候,发现地上全是泥,她要是就这么踩下去,她身上这身昂贵的礼服基本上就毁了。
她不怕脏,可是她心疼钱,这件衣服她以后还打算穿的,能省点置装费……
就犹豫了那么不到半分钟,另一个龙骑兵已经过来了。
“夫人,那个女人说她被强盗袭击了,就她一个人逃出来。”龙骑兵说。
“把她交给布鲁塞尔警察。”乔治安娜冷漠得说,然后回到了马车上。
可是半晌后完全没有反应,那个女人还紧紧抓着菲格尔的大腿不松手。
乔治安娜叹了口气,又一次打开车门,对外面大声说道“把她带上吧。”
紧接着又把车门关上。
帕德玛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她。
“干什么?”
“一个有同情心的人,不是该马上救人么?”帕德玛谴责道。
“是不是还要给她准备热水澡,还有一杯热可可?”乔治安娜揶揄得说。
“不然呢?”
“洗澡会破坏身上的证据,影响警察调查取证,但我可以给她一杯热可可,可是我不觉得大半夜还在森林里逗留还是安全的,你刚才也听说了,她被强盗袭击了,有可能他们还在追她。”
“那我们怎么办?”
“回城堡啊。”乔治安娜话音刚落,马车就动了“那个城堡有吊桥和城墙,可能防不住大炮和正规军不行,防强盗还可以的。”
她说完打了个呵欠,也不知道今晚能不能睡个好觉。
对于20世纪的罪犯来说,打扫现场抹去指纹,又或者带着手套作案是基本的常识,因为指纹会作为证据。
不过在19世纪初期,指纹并不能作为证据,要等到19世纪中后期人们才会意识到每个人的指纹并不一样。
社会需求是证据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但证据科学并不是指的指纹图像、dna检测、血迹辨识之类的刑侦技术手段,而是证据法与其他学科交叉研究的状态。比如说灵媒的证词,其实目击证人的证词也没有比他们准确多少,有很多因素会影响目击者的记忆,比如光线、伪装、记忆衰退的速度,让目击者指认排成一排的嫌犯时,他们甚至根本辨别不出来。
在案件发生时人们关注的重点是不同的,有人首先看到了刀,又或者是罪犯穿的衣服,衣服一换目击者就不认识了,除非他专门接受过体貌特征辨识方面的训练,而需要接受这方面训练,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往往是警察和侦探。所以约翰·菲尔丁鼓励人们尽快报案,趁着记忆还清晰的时候提供尽可能多的口供和线索,有时还会请画家,根据受害者的描述将罪犯的肖像画下来,印刷在通缉令上。
但这也会引来一个不好的后果,即伪证的存在,尤其是有了悬赏制度后,引起了大量的伪证问题。18世纪初的律师还没有进入刑事法庭的资格,或者说除非发生叛国、谋逆等案件,他们才被允许介入。到了18世纪30年代为了应付控方过于强势的地位和为了悬赏而做伪证的口供,才有了律师介入刑事案件,为被告方辩护。
到了60年代才有口供规则,证人作证时要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自己说的句句属实。传闻也同样可以采纳,影响法官和陪审团心证的,除了控辩双方援引的法律之外,还包括日常知识在内的“知识库”,这个“知识库”包括日常生活经验、逻辑法则、个人体验甚至性格因素等。
在边沁之前,英国证据法根据洛克的理论为基础,力图用“最佳证据”来统合所有证据。这个“最佳证据”往往是定案证据,给法官看的是书面报告,而负责定案调查的人通常以尸体定案为谋杀,没有尸体定案为谋杀是困难的,除非有别的证据可以间接证明,比如一大摊血迹、目击者的证词和尸体残骸等。彼德·佩迪鲁用一小节拇指伪造了自己的死亡,让西里斯·布莱克成为凶手,按照正常流程在法庭上该有控辩举证,这些间接证据都是不充分的,但是当时的法官省掉了这一步,于是西里斯被关进了阿兹卡班。
影响法官心证的还有逻辑法则、性格因素,西里斯来自出名的黑巫师家族布莱克家族,再说当时还是有伊戈尔卡卡洛夫在那里不断吐出新的人名,他的口供就是“最佳证据”,以至于当卡卡洛夫说出小巴蒂克劳奇名字的时候老巴蒂克劳奇都惊呆了。
当然,这是巫师法庭,但它就像是活古董一样保留了边沁以前麻瓜法庭的规则。边沁提倡减少诉讼费用和耗时带来的痛苦,这是基于他功利主义理论基础的。这一原理最为基础的原则是不排除原则,如若没有证人,包括当事人本人,她们的相关证据就会被排除,她们也不会遭到费用和耗时,比如说威廉·科克先生的两位妻子,她们都变成鬼魂了怎么作证呢?不排除原则是让法官尽可能多接触证据,根据证据在内心所产生的说服程度来对证据之证明力加以评价,此时的“最佳证据”就不是定案证据了。
列举了那么多证据,会起到减少诉讼费用和耗时么?最佳证据往往是书面证据,比如a向b借款,a的父亲与其一起前往b的住处要求看借条,紧接着a趁着b不注意,将借条烧毁了,并声称钱已经还了,两人就是否还款的时诉诸法院,这时a的父亲懂了恻隐之心,作证其儿子没有还钱就烧了“最佳证据”借条,如果按照司法僵化的流程,这个案子b多半要败诉,但是按照日常行为是具有说服力的。
边沁的法律改革对普通法的影响很大,但威廉·科克的案子不是民事案件,灵媒提供的证词也不能归为流言和口供的规则里,好的是他的案子还没有立案,否则身背两起命案,他也不能离开英国了。
约翰·菲尔丁将报案、定案等流程在剧院里“上演”,不论是为了单纯找乐子,还是出自好奇,都可以参观。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扭送到弓街后,他会当着很多人审理,如果立案,嫌疑人将被送到刑事法院,有那么多人看着就不能刑讯逼供了,当然也就不能出现贿赂等情况,就好比20世纪审讯室装了摄像头。
要排除伪证需要大量走访,当弓街跑探首先必须要勤奋,那么辛苦,薪水还那么低,能坚持的人真的不多,但这世上有良心的人也不少。因为边沁的司法改革刚刚开始,尤其是刑法方面她不熟悉,在回程的路上乔治安娜也没有跟帕德玛细谈,接着她们聊起了今天帕德玛的“约会对象”。
“他还真以为我怕那条假蛇。”帕德玛嘟着嘴说“我只是下意识得捂住眼睛而已。”
“所以你今天过得不愉快?”乔治安娜问。
“比那天好多了。”帕德玛顿了顿“可是我和他聊不到一起去。”
乔治安娜想说帕德玛和查尔斯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后来她又想起了亨利·配第的问题,她和波拿巴聊什么呢?
就在这时马车忽然停下了,隐隐约约她听到了呼救声。
她和帕德玛探出头去,发现森林里走出来一个衣衫褴褛、浑身脏兮兮的女性,她扒着前面的车门求救。
那辆马车坐着雷拉和玛格丽特,乔治安娜刚想开门出去,已经有两个龙骑兵跑过去了。
其中一个是菲格尔,她在女人面前停下来,女人立刻抱着菲格尔的腿号啕大哭。
“出什么事了?”帕德玛焦急地问。
“呆在车上别动。”乔治安娜说,然后也推开了车门。
就在她准备下车的时候,发现地上全是泥,她要是就这么踩下去,她身上这身昂贵的礼服基本上就毁了。
她不怕脏,可是她心疼钱,这件衣服她以后还打算穿的,能省点置装费……
就犹豫了那么不到半分钟,另一个龙骑兵已经过来了。
“夫人,那个女人说她被强盗袭击了,就她一个人逃出来。”龙骑兵说。
“把她交给布鲁塞尔警察。”乔治安娜冷漠得说,然后回到了马车上。
可是半晌后完全没有反应,那个女人还紧紧抓着菲格尔的大腿不松手。
乔治安娜叹了口气,又一次打开车门,对外面大声说道“把她带上吧。”
紧接着又把车门关上。
帕德玛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她。
“干什么?”
“一个有同情心的人,不是该马上救人么?”帕德玛谴责道。
“是不是还要给她准备热水澡,还有一杯热可可?”乔治安娜揶揄得说。
“不然呢?”
“洗澡会破坏身上的证据,影响警察调查取证,但我可以给她一杯热可可,可是我不觉得大半夜还在森林里逗留还是安全的,你刚才也听说了,她被强盗袭击了,有可能他们还在追她。”
“那我们怎么办?”
“回城堡啊。”乔治安娜话音刚落,马车就动了“那个城堡有吊桥和城墙,可能防不住大炮和正规军不行,防强盗还可以的。”
她说完打了个呵欠,也不知道今晚能不能睡个好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