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3012章 远处的幽灵(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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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2章 远处的幽灵(十七)
宗教裁判所(The Inquistion)并非西班牙首创,其初始用意也不是施行宗教与社会恐怖。“inquisition“这个词的意思很简单,即“官方、司法审讯”,在此语境下,宗教裁判所意指罗马天主教会对可能的异端行为进行审讯。
不过此时宗教裁判所并无意,事实上也的确没有权力对受审嫌疑人进行肉体残害。对异端的标准惩罚是侮辱性的苦行,比如被迫去某一圣地朝圣,或在长袍上缝上一个“十”字。只要受罚之人矫正了罪愆,且做了适当的自我惩罚,耻辱便得到了洗刷,他们会重新被教会接纳。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即异端者拒绝承认他们的错误,或继续坚持传播异端邪说时,才会将他们交由世俗政府进行司法审判和惩罚。
纪伯纳(Bernardo Gui)是一名多明我会修士、宗教审判官。1307~1324年,经他判定的异端分子多达1000人,他还把自己的工作方法和经验详细记录下来,集结成一本394页的煌煌巨著《审判异端指南》(The Conduct of Inquiry Concerning Heretical Depravity)。该书总共5章,前3章讨论程序问题,比如审讯疑犯的程序以及怎样组织法庭。第4章是对有关罗马教皇告谕如何界定宗教裁判所权力的老调重弹。最后一章详细阐述哪些行为构成异端罪——至少在他看来是这样。这本早期教会的畅销书最有意思之处,在于教导宗教审判官如何向可疑的异端问讯。正如现代社会的知名律师所惯用的伎俩一样,永远不要让证人掌握主动权。提出的问题应该尽可能地刁钻古怪且布满陷阱,回答时稍有疏忽就可以给无辜的人贴上异端的标签。
在此过程中关键是让证人思维混乱、失去判断,诸如“西班牙椅子”只是一种辅助,由此奠定了宗教审判所的基调。
到了1401年,也就是圣殿骑士团解散后70年,国际性的宗教审判所开始成型,刑讯和神判裁决也被广泛应用了。
为提高镇压效力,他们鼓励民众与当局合作,检举、揭发邻居、友人、家庭成员中的可疑分子。一旦被告发,程序是一成不变的,无论证据看起来多么荒诞不经,都会被宗教审判官仔细审查,以决定该证据是否充分到可以进行逮捕。为了保证告密者不受公众谴责,他们的名字和裁判所其他程序一样,总是秘而不宣的。
当逮捕令发出后,一群宗教审判官、牧师和全副武装的士兵冲到疑犯家里——通常是在深夜。若疑犯拒捕,那么他们会把他结结实实地捆起来,当疑犯被关在宗教裁判所的地牢里时,他们的财产会被没收,对此,官方的说法是财产用来支付他们在监禁和审讯期间产生的费用。
因惧怕酷刑折磨,被告发的人当然情愿招供,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并不清楚自己因何被指控,因而不可能坦白或者进行自我辩护。在初审结束后,疑犯被拖进用黑色布幔围得严严实实的地下室,在房间另一头的桌子后端坐着一名宗教审判官、一名监察员、一位秘书。还有通身一袭黑袍、只露出两只眼睛的施刑人,肃然立于其旁的是众多可怕的刑具。这些人都知道一个事实,而受刑人却丝毫不知,即接下来的酷刑折磨将分为5个不同的阶段,首先,对疑犯进行口头恫吓,告知他将被施以酷刑。其次,向他展示刑具。第三,蒙上嫌犯的眼睛。第四,施行酷刑。最后再给他一次坦白的机会。如果此时他仍然坚持自己是清白的,那么就对他无限制地反复施行第4步和第5步,直到他或她认罪,或死掉。这一程序不分年龄、性别、社会地位,通用于所有人。施刑的种类与方式的选择完全是随机的,唯一的决定因素是审判官和监察员的情绪,以及手头上可以利用的酷刑设施。在缺少精巧的刑具时,审判官非常乐于使用备用的古老刑具——鞭子和长绳。一个葡萄牙书记员的文字记录了鞭笞在宗教裁判所是多么普遍。
在1535年之前,西班牙在欧洲人眼中都是穷乡僻壤,尽管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的消息传遍了“世界”,而且还带回了大量安第斯文明的金银,产生的收益依旧不能平衡航海的支出。
西科斯特斯四世教皇虽同意了西班牙建立宗教审判所,但他一直忙于教廷内斗,无暇去管西班牙宗教审判所内发生了什么。
但距离再远,一些消息还是不可避免地传入教皇的耳朵里,于是教皇去信给斐迪南,让他对宗教审判所进行整顿,“许多真诚虔敬的基督徒,由于受到敌人、对手、奴隶和其他劣等人的不正当指证,在缺乏任何调查的情况下,被囚禁在世俗监狱里,像一个顽固的异教徒那样备受酷刑折磨和谴责,他们被剥夺财产,交到世俗当局手里处死,这毒害了他们的灵魂,也为公众树立了一个有害的恶例,招致多数人的反感愤慨”。
西班牙的公职人员大多数出于城市平民,甚至包括农民,关于这一点,曾经统治过西班牙的法国波旁王朝非常清楚。
在他们的社会地位上升后,往往会声称自己是某个贵族的后裔,国王会把公共事务和司法事务交给这些介于贵族和平民的文士手里。
这时他们过去的敌人最好期盼他们忙于工作或者嫉妒别人的工作更好,忘了自己的存在。不要寄希望于自己可以逃离西班牙,因为宗教审判所的惩罚和追捕并不仅限于西班牙,它是国际性的,哪怕跑到新大陆都有可能被追捕。
我们可以这样想象,一个穷学生,他和一大群和他差不多出身的人,挤满了巴塞罗那的大学,等待着“功成名遂”。在等待的过程中他心绪恶劣,不只是等待的过程太过漫长,还因为中途不断有人“插队”,分到他理想中的位置。
但他必须要等,因为这是他唯一的出路。当时西班牙的经济情况非常糟糕,失业已经成为全国性的苦难,已届工作年龄的年轻人找不到任何工作,并且一旦从事体力劳动就意味着丧失地位,虽然在10世纪到14世纪时体力劳动者依旧被视为光荣的职业,有些优秀的工人会获得晋升成为骑士。
终于,轮到他了,虽然老人们不肯离开,但那个时代受医学水平限制和随时可能爆发的传染病威胁,人的普遍年龄不大。不过在这个更加庞大的队伍里,他排在队伍的末端,如果他要往上走,那就要不断努力,这样他就忘了过去的“仇人”了。
倘若他是为了复仇而渴望更多的权势,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即便那个穷学生不是为了野心和复仇,仅仅是为了教士舒适的生活而进入这个队伍,那也是有问题的。
新英格兰并没有宗教审判所,在塞勒姆对女巫们进行审判的是世俗法庭。其实在英国法律中有一个很出名的“人身保护法”,在任何时候,在国王的领地里都能获得一个“最高优先权”的令状,这种令状取代所有的程序。卷宗里有不少案子,都是因为这个人身保护状,终止了对犯人的审讯。
为了吃上并不存在的牛排,塞弗决定背叛墨菲斯和其他人,重新回到矩阵里,过上他想要的生活。
他说,无知是一种福。
其实他可以选蓝色的药丸的,可惜他当时不想那么无知,或者说不想享无知带来的福。
难怪他会上电影的海报,成为“四人组”之一,即便他看起来像是个普通船员,戏份还不如驾驶员多。
他确实不一般,当其他人看到特工都要逃跑的时候,他居然和特工面对面吃饭,还有人在餐厅里演奏竖琴。
这才叫活着,“真实的世界”才更像是个噩梦。
世界末日,还有末日后的世界?不觉得那像是个荒谬的玩笑吗?
他选择了聪明的做法,因为他是个聪明人,不像尼奥那个笨蛋拒绝合作。
至于“正确”与否,谁在乎呢?他只是厌倦了喝“稀粥”,想吃肉排,如此而已,还有凌驾于普通人的特权,虽然能突破矩阵的规则“飞翔”的感觉很不错,但仔细均衡后,他发现这才是他真正想要的,餐厅里的一切才是真实的。
外面有什么呢?什么都没有,甚至包括希望,还不如回去呢。
宗教裁判所(The Inquistion)并非西班牙首创,其初始用意也不是施行宗教与社会恐怖。“inquisition“这个词的意思很简单,即“官方、司法审讯”,在此语境下,宗教裁判所意指罗马天主教会对可能的异端行为进行审讯。
不过此时宗教裁判所并无意,事实上也的确没有权力对受审嫌疑人进行肉体残害。对异端的标准惩罚是侮辱性的苦行,比如被迫去某一圣地朝圣,或在长袍上缝上一个“十”字。只要受罚之人矫正了罪愆,且做了适当的自我惩罚,耻辱便得到了洗刷,他们会重新被教会接纳。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即异端者拒绝承认他们的错误,或继续坚持传播异端邪说时,才会将他们交由世俗政府进行司法审判和惩罚。
纪伯纳(Bernardo Gui)是一名多明我会修士、宗教审判官。1307~1324年,经他判定的异端分子多达1000人,他还把自己的工作方法和经验详细记录下来,集结成一本394页的煌煌巨著《审判异端指南》(The Conduct of Inquiry Concerning Heretical Depravity)。该书总共5章,前3章讨论程序问题,比如审讯疑犯的程序以及怎样组织法庭。第4章是对有关罗马教皇告谕如何界定宗教裁判所权力的老调重弹。最后一章详细阐述哪些行为构成异端罪——至少在他看来是这样。这本早期教会的畅销书最有意思之处,在于教导宗教审判官如何向可疑的异端问讯。正如现代社会的知名律师所惯用的伎俩一样,永远不要让证人掌握主动权。提出的问题应该尽可能地刁钻古怪且布满陷阱,回答时稍有疏忽就可以给无辜的人贴上异端的标签。
在此过程中关键是让证人思维混乱、失去判断,诸如“西班牙椅子”只是一种辅助,由此奠定了宗教审判所的基调。
到了1401年,也就是圣殿骑士团解散后70年,国际性的宗教审判所开始成型,刑讯和神判裁决也被广泛应用了。
为提高镇压效力,他们鼓励民众与当局合作,检举、揭发邻居、友人、家庭成员中的可疑分子。一旦被告发,程序是一成不变的,无论证据看起来多么荒诞不经,都会被宗教审判官仔细审查,以决定该证据是否充分到可以进行逮捕。为了保证告密者不受公众谴责,他们的名字和裁判所其他程序一样,总是秘而不宣的。
当逮捕令发出后,一群宗教审判官、牧师和全副武装的士兵冲到疑犯家里——通常是在深夜。若疑犯拒捕,那么他们会把他结结实实地捆起来,当疑犯被关在宗教裁判所的地牢里时,他们的财产会被没收,对此,官方的说法是财产用来支付他们在监禁和审讯期间产生的费用。
因惧怕酷刑折磨,被告发的人当然情愿招供,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并不清楚自己因何被指控,因而不可能坦白或者进行自我辩护。在初审结束后,疑犯被拖进用黑色布幔围得严严实实的地下室,在房间另一头的桌子后端坐着一名宗教审判官、一名监察员、一位秘书。还有通身一袭黑袍、只露出两只眼睛的施刑人,肃然立于其旁的是众多可怕的刑具。这些人都知道一个事实,而受刑人却丝毫不知,即接下来的酷刑折磨将分为5个不同的阶段,首先,对疑犯进行口头恫吓,告知他将被施以酷刑。其次,向他展示刑具。第三,蒙上嫌犯的眼睛。第四,施行酷刑。最后再给他一次坦白的机会。如果此时他仍然坚持自己是清白的,那么就对他无限制地反复施行第4步和第5步,直到他或她认罪,或死掉。这一程序不分年龄、性别、社会地位,通用于所有人。施刑的种类与方式的选择完全是随机的,唯一的决定因素是审判官和监察员的情绪,以及手头上可以利用的酷刑设施。在缺少精巧的刑具时,审判官非常乐于使用备用的古老刑具——鞭子和长绳。一个葡萄牙书记员的文字记录了鞭笞在宗教裁判所是多么普遍。
在1535年之前,西班牙在欧洲人眼中都是穷乡僻壤,尽管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的消息传遍了“世界”,而且还带回了大量安第斯文明的金银,产生的收益依旧不能平衡航海的支出。
西科斯特斯四世教皇虽同意了西班牙建立宗教审判所,但他一直忙于教廷内斗,无暇去管西班牙宗教审判所内发生了什么。
但距离再远,一些消息还是不可避免地传入教皇的耳朵里,于是教皇去信给斐迪南,让他对宗教审判所进行整顿,“许多真诚虔敬的基督徒,由于受到敌人、对手、奴隶和其他劣等人的不正当指证,在缺乏任何调查的情况下,被囚禁在世俗监狱里,像一个顽固的异教徒那样备受酷刑折磨和谴责,他们被剥夺财产,交到世俗当局手里处死,这毒害了他们的灵魂,也为公众树立了一个有害的恶例,招致多数人的反感愤慨”。
西班牙的公职人员大多数出于城市平民,甚至包括农民,关于这一点,曾经统治过西班牙的法国波旁王朝非常清楚。
在他们的社会地位上升后,往往会声称自己是某个贵族的后裔,国王会把公共事务和司法事务交给这些介于贵族和平民的文士手里。
这时他们过去的敌人最好期盼他们忙于工作或者嫉妒别人的工作更好,忘了自己的存在。不要寄希望于自己可以逃离西班牙,因为宗教审判所的惩罚和追捕并不仅限于西班牙,它是国际性的,哪怕跑到新大陆都有可能被追捕。
我们可以这样想象,一个穷学生,他和一大群和他差不多出身的人,挤满了巴塞罗那的大学,等待着“功成名遂”。在等待的过程中他心绪恶劣,不只是等待的过程太过漫长,还因为中途不断有人“插队”,分到他理想中的位置。
但他必须要等,因为这是他唯一的出路。当时西班牙的经济情况非常糟糕,失业已经成为全国性的苦难,已届工作年龄的年轻人找不到任何工作,并且一旦从事体力劳动就意味着丧失地位,虽然在10世纪到14世纪时体力劳动者依旧被视为光荣的职业,有些优秀的工人会获得晋升成为骑士。
终于,轮到他了,虽然老人们不肯离开,但那个时代受医学水平限制和随时可能爆发的传染病威胁,人的普遍年龄不大。不过在这个更加庞大的队伍里,他排在队伍的末端,如果他要往上走,那就要不断努力,这样他就忘了过去的“仇人”了。
倘若他是为了复仇而渴望更多的权势,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即便那个穷学生不是为了野心和复仇,仅仅是为了教士舒适的生活而进入这个队伍,那也是有问题的。
新英格兰并没有宗教审判所,在塞勒姆对女巫们进行审判的是世俗法庭。其实在英国法律中有一个很出名的“人身保护法”,在任何时候,在国王的领地里都能获得一个“最高优先权”的令状,这种令状取代所有的程序。卷宗里有不少案子,都是因为这个人身保护状,终止了对犯人的审讯。
为了吃上并不存在的牛排,塞弗决定背叛墨菲斯和其他人,重新回到矩阵里,过上他想要的生活。
他说,无知是一种福。
其实他可以选蓝色的药丸的,可惜他当时不想那么无知,或者说不想享无知带来的福。
难怪他会上电影的海报,成为“四人组”之一,即便他看起来像是个普通船员,戏份还不如驾驶员多。
他确实不一般,当其他人看到特工都要逃跑的时候,他居然和特工面对面吃饭,还有人在餐厅里演奏竖琴。
这才叫活着,“真实的世界”才更像是个噩梦。
世界末日,还有末日后的世界?不觉得那像是个荒谬的玩笑吗?
他选择了聪明的做法,因为他是个聪明人,不像尼奥那个笨蛋拒绝合作。
至于“正确”与否,谁在乎呢?他只是厌倦了喝“稀粥”,想吃肉排,如此而已,还有凌驾于普通人的特权,虽然能突破矩阵的规则“飞翔”的感觉很不错,但仔细均衡后,他发现这才是他真正想要的,餐厅里的一切才是真实的。
外面有什么呢?什么都没有,甚至包括希望,还不如回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