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460章 先辈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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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0章 先辈的遗产
酒吧对英国人就像咖啡馆对法国人,茶馆对中国人,都是必不可少的。
每当夜幕低垂,上班族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进一个个闪烁着霓虹的酒吧。这些酒吧有的绅士,有的运动,有的变装,有的只向同性恋开放,黑夜给了形形色色的人各种掩护,客人们都脱下了白天伪装一样的正装,变回了自己的本来面目,看起来光怪陆离,没有哪一个是适合小孩子进去玩的。
酒吧不是夜店,没有震耳欲聋的音乐,也没有摇头跳舞的男女,这是一个社交场合。很多酒吧是了解当地文化的重要场所,墙上挂的画,精致的饰品,或多或少都和当地文化有关,犹如当地的小型博物馆。
有的地方甚至是作家常去的,莎士比亚就是酒馆的常客,并且还是一边喝酒一边写作。
酒吧也不是只卖酒的,也有提供给女士喝的不含酒精的饮料,三把扫帚的黄油啤酒酒精含量就很低。
在酒吧里阶级的差异会降低,马尔福少爷也要和穷鬼韦斯莱在三把扫帚平起平坐,即使使用包间,里面的环境也好不到哪里去。酒吧的魅力之处就在于平时很严肃的人也会在这里变得不那么拘谨,大家可以愉快地聊天。
但是破釜酒吧前老板把它经营成了鬼鬼祟祟的人出没的地方,昏暗、肮脏而且有很多老年人,甚至还有人还把酒吧当成了吸烟室,很多酒吧都是禁烟的,想抽烟要到酒吧后面去。
汉娜接手经营后这个破釜酒吧有了很大的改变,那张脏兮兮的长桌没有了,取而代之的围着一圈的红色的卡座沙发,以及圆形木桌组成的小桌子,墙壁还是保留了原来的红砖,上面挂着很多巧克力蛙画片。
大厅中央有一片空地,大家可以随着喇叭花形状的留声机里放出的节奏轻快的音乐跳舞或者聊天。
这里的照明也好多了,有很多绿色的萤火虫在灯罩里飞舞,和赫夫帕夫休息室差不多,吧台用蓝色的玻璃砖砌成了网格形状,看起来就像是鱼鳞似的。
霍格沃滋的四院颜色在这里聚齐了,而且一点都不显得杂乱,在这里出入的有不少是魔法部的办事人员,看起来像是一个适合小孩子出现的场所了。
汉娜和老汤姆一样为客人提供食宿,赫夫帕夫一向擅长烹饪美食,熬的很稠的肉汤淋在土豆泥上,配上小餐包和火焰威士忌能让在寒风中吹了很久的人快速回暖。
为他们端上食物的服务员是长得很像阿不思邓布利多的阿不福思邓布利多,即便他的脾气很不好,大家还是愿意热情地和阿不福思打招呼,并怂恿他带上和他哥哥一样的半月形眼镜。
但是即便此刻大家都笑得很开心,气氛融洽又热闹也没法阻止波莫娜的心情郁闷,她就像嚼蜡一样吃着盘子里的食物。
西弗勒斯默不作声地喝着火焰威士忌,好像在想自己的心事。
西方有童话,东方也有童话,刚才张涛就跟他们讲了一个东方的童话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调皮捣蛋又热爱画画的孩子,他的名字叫马良。
他的父亲和母亲早早就过世了,靠他自己打柴割草为生。有一天他路过一个学馆门口,看见县令拿着一支笔在画画,就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对师爷说:“我很想学画,能借给我一支笔吗?”师爷瞪了他一眼,骂道“穷娃子也想拿笔,还想学画?做梦啦!”说完就把马良撵出了大门。
马良是个有志气的孩子,从此以后他下决心学画,每天用心苦练,他到山上打柴是就折一根树枝,在沙地上学着描飞鸟,到河边割草时,就用草蘸着河水,学着描游鱼,晚上回到家里,拿了一块木炭,在窑洞的墙壁上又把白天描绘的东西一件一件再画一遍。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地过去,马良学画从没有间断过,他的窑洞四壁画上叠着画,他进步得也很快,画的鸟除了不会叫喝真鸟差不多,鱼就差在水里游了。
他在村口画了一只小母鸡,村口上空就成天有老鹰打转,他在后山画了一只黑毛狼,吓得牛羊不敢在后山吃草。但是马良还是没有一支笔,他多么希望自己能有一支笔啊。
有一个晚上,马良正躺在窑洞里,因为他整天干活、学画已经很疲倦了,一躺下就迷迷糊糊得睡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窑洞里亮起了一阵五彩的光芒,来了个白胡子的老人,把一支笔送给他。
“这是一支神笔,要好好用它。”
马良接过了那只笔,高兴得蹦了起来,结果这一下他醒了过来,原来一切都是一场梦。
他揉揉眼睛,打算起来继续干活,发现手里正拿着那只笔。
他十分高兴,用笔画了一只鸟,鸟就扑棱着翅膀飞上了天,他笔画了一条鱼,鱼就游进了水里,谁家没有耕牛,他就用笔给他画牛,谁家没有水车,他就给他画水车,渐渐地他就有了神笔马良的称号。
很快消息传到了县令的耳朵里,他不相信画的东西能成活的,就逼着马良画画,但马良年纪虽小却是个硬性子,任凭县令怎么哄他、骗他画金元宝他都不肯,于是县令就把他关到了马厩里,也不给他饭吃。
傍晚,下雪了,地上已经积起了厚厚一层,县令想马良这下不是饿死也是冻死,神笔就归他所有了,但是当他走过马厩门口,他发现马良不但没有死,而且还烧起了一个大火炉,一面烤火一面正吃饼子呢。
县令气呼呼地找来家丁,要把马良杀死,然而马良这时却不见了。
他画了一匹骏马,跳上了马背,逃出了县令的家,与此同时他推翻了火炉,让县令的家陷入火海之中,从此马良消失了踪迹,只偶尔有人传说他还在替穷人画画。
传说佩弗利尔三兄弟从死神那里得到三件物品,老魔杖、复活石和隐形衣,其中老魔杖被多个巫师宣称自己拥有,在魔法史最黑暗、血腥的章节中总是能找到它的身影。复活石则流传于冈特家,隐形斗篷则流传于佩服利尔家,后来因为佩服利尔父系断绝,在波特家以长子继承制流传。
那只神奇的毛笔据传说就在马家流传。
马这个姓很常见,和波特一样,毛笔和魔杖相似,都是用的木头和动物的毛发制成,老魔杖是接骨木杖身,夜骐的毛发做杖心,马良的神笔则传说是梧桐木制成,至于它尖端的毛用的什么材料众说纷纭,甚至于有人跟本就不相信有这么一支神笔存在,一直到马由缰这个人出现。
英法联军闯进了圆明园,拿走了不少中国的宝物,皇帝往往有搜集天下奇珍异宝的喜好,当年满清入关曾杀了不少汉人,谁也不知道那只毛笔是不是流落到皇宫里去了。
马由缰很擅长画画,就像故事里的神笔马良一样,并且他自称是河南人。西京长安,东京洛阳,神都洛阳曾经是武则天定的帝都。
女人很擅长说谎,据传说就是她诬陷王皇后,说是王皇后捂死了自己的女儿,然后皇帝震怒之下废了自己的皇后,立武则天为自己的皇后。
然而事实并不是世人所熟知的那样。
唐高宗皇帝李治是个很擅长演戏的皇帝,他一直以来都以仁弱著称,他躲在武则天的身后,以自己身体有病为借口不理朝政,实际上却是让武则天去对付那些门阀。
废王立武并不是因为单纯的偏爱,还因为政治问题,要管理一个国家需要一部完善的法律,在唐朝开国之初用的《武德律》是以隋朝杨坚留下的《开皇律》为基础做了一些修改,本质上和《开皇律》没有太大的区别。
到了贞观年间,天可汗又让房玄龄、长孙无忌等人修订《武德律》,完成了《贞观律》,到了高宗李治永徽年间,他又要更改《贞观律》,这次参与修改的人里就有长孙无忌,这时长孙无忌作为顾命大臣,对年轻的皇帝并不怎么看重,他越来越像权臣曹操,而李治不想成为汉献帝,两个人的明争暗斗随着制定法律时的意见不一而日趋激烈。
王皇后是个女人,不是女强人,她在事业上帮不了高宗李治。
武则天是才人,经常帮助天可汗处理政务,长孙无忌虽然在李渊父子起兵反隋时没起什么作用,可是他的本领主要在建国之后,他听说过李淳风的那个预言:唐三代后,有女武代唐。武则天正好姓武,于是他激烈反对立武则天为皇后。
表面上是立后的问题,实际上是皇帝和权臣之间的较量,最后结果历史上写得很清楚。
汉唐时期的中国巫师常在宫廷出没,知道的比普通人多得多,河南和陕西有很多骗子,帝都脚下的人都是这样的,政客本来就擅长说谎,孟母三迁择邻而处,和骗子呆在一起的时间久了,自然也会说谎了。
那个自称叫马由缰的河南人是不是真的姓马张涛也说不清,但那个人并不是良善之辈,虽然他看起来像是个好人,他还帮一对非法移民小姐弟主持公道了。
在进破釜酒吧之前,波莫娜去了趟麻瓜书店,将上次宣传售卖的书买了下来,经过麻瓜的研究,公元536年冰岛的火山曾经发生过一次大爆发,研究人员从一块瑞士冰川中取出冰芯样品,其中就有火山玻璃碎片,研究人员认为是这些大量喷发出来的火山灰笼罩在北半球一年多的时间,影响了全球18个月,温度下降到了2300年来最寒冷的时期。
巨怪原本只存在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后来出现在了英国、爱尔兰和北欧其他地方。动物的迁徙与生存环境有关系,如果说原来的居住地不再适合生存,那么就会牵走,一如沙漠里的那些被废弃的古城,亦或者是庞贝,在维苏威火山爆发之前它曾经是古罗马第二繁华富裕的城市,因为温泉那里成了富人的乐园,贵族和富商纷纷到此营建了豪华别墅,尽情的寻欢作乐。
然而因为一次滥用魔法,男巫扎卡赖斯因诺森蒂用塔朗泰拉舞咒让维苏威火山内“舞蹈”,使得火山爆发,庞贝被摧毁,如果有哪个疯子再用那种舞步咒让哪个火山跳舞,火山灰跟536年时一样覆盖整个北半球,那么因为气候异常,说不定真的就会和后天电影里演的一样,第二个冰河时期提前到来,又因为没有阳光,如果没有足够的粮食储备,那么就有很多人会饿死。
这个时候在决斗上没什么用的植物魔法会救很多人的命。
在邓布利多的遗嘱中,他第一条就是把熄灯器给了罗纳德韦斯莱,这是他自己做的一个小玩意,他希望能在最黑暗的时候,给罗恩带来光明。
事实上它确实做到了,在禁林里当罗恩被蜘蛛围攻的时候,他就用熄灯器里的光将蜘蛛给赶走了。
死亡圣器本身也是人做的,只是在童话中它们成了死神做的。阿不思留给赫敏的是童话书,他希望她能从书中得到乐趣和启发。留给哈利的是金飞贼,作为他毅力和技巧的奖赏。
另外还有格兰芬多之剑,但即便是校长他也没权处置那把剑,妖精和人类为了它的所有权问题争了千年。
除了这些之外,他的财产都给了阿不福斯,不过在关于他研究资料的归属问题上出现了激烈的争夺。
西弗勒斯是阿不思指定的继承者,包括校长的位置,但同时他也是杀死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凶手,斯特林杰觉得他没有继承权,那个时候魔法部还没完全归伏地魔掌控,一直到斯特林杰被杀后,魔法部才真正归伏地魔掌握。
在伊万杰琳奥平顿之前,还有一位魔法部长,霍滕西亚米利菲特,她推行的法律比任何一位部长都多,大部分是有用的,但是有一些让人厌倦,着最终导致了她的政权垮台。
人就是这样,容易记住别人不好的,忘记别人好的地方,武则天在历史上被妖魔化了,其实她是个很可怜的女人,丈夫和自己的姐姐、侄女出轨,小的时候被父亲兄长抛弃,一个女人经历任何一种她经历的磨难都受不了,何况她几乎将世间苦痛都尝过了,她的心不想变硬也没办法了。
但男人们却一点都不怜爱她,反而利用她的寂寞,张易之兄弟在她年老的时候将她软禁了起来,也玩起起了挟天子令诸侯的游戏。
她广开言路,希望能有听到百姓的意见,结果却成了诬告的舞台,无数酷吏草菅人命,整个武周都被血染红了。
她变得多疑而敏感,觉得时刻都有人害她,后来因为一个侍女的诬告,她将唐明皇的母亲窦贵妃和刘氏叫来问话,结果两个大活人在戒备森严的皇宫里失踪了。
疯狂的世界简直不可理喻,太阳消失或者停电之后失去光明的麻瓜表现不会如他们自己认为的那么理性。
波莫娜不知道张涛知不知道她所知道的,那个中国人真的太神秘了,他们的历史有5000年,小瞧他们绝对是不明智的。
在艰难的时候需要一个聪明的领袖,巫师议会变成魔法部之后魔法部长也可以通过不信任动议罢免,金斯莱现在的表现差强人意,更糟糕的是他还有个野心勃勃的傲罗办公室主任,如果魔法部变成了军政府,那就糟糕透了。
“你的食物快凉了。”西弗勒斯冷冷地说“别浪费了。”
波莫娜味同嚼蜡得吃着美味的土豆泥。
praemontius,praemunitus.
事先被警告就如同预先被武装。
每个家族都有那么一两个秘辛,现在似乎轮到韦斯莱家保存一件圣物了。她该怎么告诉罗恩韦斯莱他掌握的那个熄灯器有多重要。
酒吧对英国人就像咖啡馆对法国人,茶馆对中国人,都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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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不是夜店,没有震耳欲聋的音乐,也没有摇头跳舞的男女,这是一个社交场合。很多酒吧是了解当地文化的重要场所,墙上挂的画,精致的饰品,或多或少都和当地文化有关,犹如当地的小型博物馆。
有的地方甚至是作家常去的,莎士比亚就是酒馆的常客,并且还是一边喝酒一边写作。
酒吧也不是只卖酒的,也有提供给女士喝的不含酒精的饮料,三把扫帚的黄油啤酒酒精含量就很低。
在酒吧里阶级的差异会降低,马尔福少爷也要和穷鬼韦斯莱在三把扫帚平起平坐,即使使用包间,里面的环境也好不到哪里去。酒吧的魅力之处就在于平时很严肃的人也会在这里变得不那么拘谨,大家可以愉快地聊天。
但是破釜酒吧前老板把它经营成了鬼鬼祟祟的人出没的地方,昏暗、肮脏而且有很多老年人,甚至还有人还把酒吧当成了吸烟室,很多酒吧都是禁烟的,想抽烟要到酒吧后面去。
汉娜接手经营后这个破釜酒吧有了很大的改变,那张脏兮兮的长桌没有了,取而代之的围着一圈的红色的卡座沙发,以及圆形木桌组成的小桌子,墙壁还是保留了原来的红砖,上面挂着很多巧克力蛙画片。
大厅中央有一片空地,大家可以随着喇叭花形状的留声机里放出的节奏轻快的音乐跳舞或者聊天。
这里的照明也好多了,有很多绿色的萤火虫在灯罩里飞舞,和赫夫帕夫休息室差不多,吧台用蓝色的玻璃砖砌成了网格形状,看起来就像是鱼鳞似的。
霍格沃滋的四院颜色在这里聚齐了,而且一点都不显得杂乱,在这里出入的有不少是魔法部的办事人员,看起来像是一个适合小孩子出现的场所了。
汉娜和老汤姆一样为客人提供食宿,赫夫帕夫一向擅长烹饪美食,熬的很稠的肉汤淋在土豆泥上,配上小餐包和火焰威士忌能让在寒风中吹了很久的人快速回暖。
为他们端上食物的服务员是长得很像阿不思邓布利多的阿不福思邓布利多,即便他的脾气很不好,大家还是愿意热情地和阿不福思打招呼,并怂恿他带上和他哥哥一样的半月形眼镜。
但是即便此刻大家都笑得很开心,气氛融洽又热闹也没法阻止波莫娜的心情郁闷,她就像嚼蜡一样吃着盘子里的食物。
西弗勒斯默不作声地喝着火焰威士忌,好像在想自己的心事。
西方有童话,东方也有童话,刚才张涛就跟他们讲了一个东方的童话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调皮捣蛋又热爱画画的孩子,他的名字叫马良。
他的父亲和母亲早早就过世了,靠他自己打柴割草为生。有一天他路过一个学馆门口,看见县令拿着一支笔在画画,就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对师爷说:“我很想学画,能借给我一支笔吗?”师爷瞪了他一眼,骂道“穷娃子也想拿笔,还想学画?做梦啦!”说完就把马良撵出了大门。
马良是个有志气的孩子,从此以后他下决心学画,每天用心苦练,他到山上打柴是就折一根树枝,在沙地上学着描飞鸟,到河边割草时,就用草蘸着河水,学着描游鱼,晚上回到家里,拿了一块木炭,在窑洞的墙壁上又把白天描绘的东西一件一件再画一遍。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地过去,马良学画从没有间断过,他的窑洞四壁画上叠着画,他进步得也很快,画的鸟除了不会叫喝真鸟差不多,鱼就差在水里游了。
他在村口画了一只小母鸡,村口上空就成天有老鹰打转,他在后山画了一只黑毛狼,吓得牛羊不敢在后山吃草。但是马良还是没有一支笔,他多么希望自己能有一支笔啊。
有一个晚上,马良正躺在窑洞里,因为他整天干活、学画已经很疲倦了,一躺下就迷迷糊糊得睡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窑洞里亮起了一阵五彩的光芒,来了个白胡子的老人,把一支笔送给他。
“这是一支神笔,要好好用它。”
马良接过了那只笔,高兴得蹦了起来,结果这一下他醒了过来,原来一切都是一场梦。
他揉揉眼睛,打算起来继续干活,发现手里正拿着那只笔。
他十分高兴,用笔画了一只鸟,鸟就扑棱着翅膀飞上了天,他笔画了一条鱼,鱼就游进了水里,谁家没有耕牛,他就用笔给他画牛,谁家没有水车,他就给他画水车,渐渐地他就有了神笔马良的称号。
很快消息传到了县令的耳朵里,他不相信画的东西能成活的,就逼着马良画画,但马良年纪虽小却是个硬性子,任凭县令怎么哄他、骗他画金元宝他都不肯,于是县令就把他关到了马厩里,也不给他饭吃。
傍晚,下雪了,地上已经积起了厚厚一层,县令想马良这下不是饿死也是冻死,神笔就归他所有了,但是当他走过马厩门口,他发现马良不但没有死,而且还烧起了一个大火炉,一面烤火一面正吃饼子呢。
县令气呼呼地找来家丁,要把马良杀死,然而马良这时却不见了。
他画了一匹骏马,跳上了马背,逃出了县令的家,与此同时他推翻了火炉,让县令的家陷入火海之中,从此马良消失了踪迹,只偶尔有人传说他还在替穷人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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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神奇的毛笔据传说就在马家流传。
马这个姓很常见,和波特一样,毛笔和魔杖相似,都是用的木头和动物的毛发制成,老魔杖是接骨木杖身,夜骐的毛发做杖心,马良的神笔则传说是梧桐木制成,至于它尖端的毛用的什么材料众说纷纭,甚至于有人跟本就不相信有这么一支神笔存在,一直到马由缰这个人出现。
英法联军闯进了圆明园,拿走了不少中国的宝物,皇帝往往有搜集天下奇珍异宝的喜好,当年满清入关曾杀了不少汉人,谁也不知道那只毛笔是不是流落到皇宫里去了。
马由缰很擅长画画,就像故事里的神笔马良一样,并且他自称是河南人。西京长安,东京洛阳,神都洛阳曾经是武则天定的帝都。
女人很擅长说谎,据传说就是她诬陷王皇后,说是王皇后捂死了自己的女儿,然后皇帝震怒之下废了自己的皇后,立武则天为自己的皇后。
然而事实并不是世人所熟知的那样。
唐高宗皇帝李治是个很擅长演戏的皇帝,他一直以来都以仁弱著称,他躲在武则天的身后,以自己身体有病为借口不理朝政,实际上却是让武则天去对付那些门阀。
废王立武并不是因为单纯的偏爱,还因为政治问题,要管理一个国家需要一部完善的法律,在唐朝开国之初用的《武德律》是以隋朝杨坚留下的《开皇律》为基础做了一些修改,本质上和《开皇律》没有太大的区别。
到了贞观年间,天可汗又让房玄龄、长孙无忌等人修订《武德律》,完成了《贞观律》,到了高宗李治永徽年间,他又要更改《贞观律》,这次参与修改的人里就有长孙无忌,这时长孙无忌作为顾命大臣,对年轻的皇帝并不怎么看重,他越来越像权臣曹操,而李治不想成为汉献帝,两个人的明争暗斗随着制定法律时的意见不一而日趋激烈。
王皇后是个女人,不是女强人,她在事业上帮不了高宗李治。
武则天是才人,经常帮助天可汗处理政务,长孙无忌虽然在李渊父子起兵反隋时没起什么作用,可是他的本领主要在建国之后,他听说过李淳风的那个预言:唐三代后,有女武代唐。武则天正好姓武,于是他激烈反对立武则天为皇后。
表面上是立后的问题,实际上是皇帝和权臣之间的较量,最后结果历史上写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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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格兰芬多之剑,但即便是校长他也没权处置那把剑,妖精和人类为了它的所有权问题争了千年。
除了这些之外,他的财产都给了阿不福斯,不过在关于他研究资料的归属问题上出现了激烈的争夺。
西弗勒斯是阿不思指定的继承者,包括校长的位置,但同时他也是杀死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凶手,斯特林杰觉得他没有继承权,那个时候魔法部还没完全归伏地魔掌控,一直到斯特林杰被杀后,魔法部才真正归伏地魔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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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男人们却一点都不怜爱她,反而利用她的寂寞,张易之兄弟在她年老的时候将她软禁了起来,也玩起起了挟天子令诸侯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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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莫娜味同嚼蜡得吃着美味的土豆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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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家族都有那么一两个秘辛,现在似乎轮到韦斯莱家保存一件圣物了。她该怎么告诉罗恩韦斯莱他掌握的那个熄灯器有多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