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799章 书摊的卖报人
热门推荐:
我有一百个分身
震惊杀手榜,大佬竟是华国大学生
小官之女的富贵手札
偏想对你撒个野
伸什么冤,全拉出去斩了
说好全民求生,你来海岛度假
伤害反转系统,喝敌敌畏都能变强
少将见我应如是
娇弱炮灰是绝色,拯救男配反被撩
第799章 书摊的卖报人
近代的工业革命,使城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工业革命前城市的特征是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二第三产业为辅,城镇化水平不高。
工业革命后,工业城市的特征是第三产业所占比例大,农业现代化,城镇发展水平高,人口聚集,环境受到污染,城市的格局变化是城市以圈层式向外扩张,就像是进行解剖表演的螺旋剧场,越是距离中心近,门票的价格就越贵。
只有当瘟疫爆发,或开膛手杰克这样的连环杀手出现,人们才会感觉到人口过于密集的坏处。
苏格兰场罗列的嫌疑犯名单多达百人,每个人看起来都是可疑的,后世的缉凶者甚至将女人也列入嫌疑人名单之内,而人们推测的依据是嫉妒,因为那些妓女都曾经生育过。
波莫娜也经历了流产,说真的,她有股松口气的感觉,带孩子真的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光对付西弗勒斯就已经够了。
她帮别人看了30年孩子,莫莉生了六个,一开始虽然很辛苦,等他们长大了莫莉就自由了。
不是每个女人都那么渴望拥有自己的孩子,如果条件允许她甚至想收养赫敏,但赫敏可能对她的亲生父母更有感情,她很难接受昔日的老师成为养父母的。
“杰克”选择受害人好像是随机的,只要是醉醺醺的妓女他都会动手。
如果说安妮·查普曼的死让“解剖者”明白了女性生理结构,那么接下来凯瑟琳·艾道丝的死就已经是非理性的了,他下手太重,已经失去了那种手术刀的精准。
杰克想把凯瑟琳的脸给扯下来,为此还花了五分钟时间,如果双尸案之夜他真的是在一英里外杀了伊丽莎白后,又跑到主角广场行凶,他必定累得气喘吁吁。
一般正常男性跑一英里需要五分钟,扯掉脸皮五分钟,杀人逃离现场五分钟,这么匆忙还是在凌晨漆黑的街道上,他怎么能一下子就发现凯瑟琳·艾道斯,并且将她当成目标。
他选中了她,但是警察加大了巡逻,他没法确定他有多少犯案时间。
理性的疯子不会和混乱的疯子一样不顾后果,他会估算被抓的风险有多大,有十足把握他才会动手。
要藏一片树叶,最好将她藏在森林里,花了130年的时间,人们才从对“杰克”的痴迷中清醒了过来,那天在对角巷门口的麻瓜书店里,出售了关于杰克的五个受害者的书籍,但是买他们的人并不多,谁会对流落街头的女人关心。
然而凯瑟琳·艾道丝真的是一个廉价的妓女么?
凯瑟琳·艾道斯从英格兰中西部城市伍尔弗汉普顿来到伦敦后,遇到爱尔兰流浪汉托马斯·康韦两人文了情侣文身,在英国四处贩卖书籍。
凯瑟琳能读会写,记录了康伟创作的叙事诗,她去世后有500位家族成员出席了她的葬礼。
她是个值得尊敬的妇人,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家族成员出席她的葬礼。
在那个年代,有很多因为城镇化离开家乡到城里生活的男男女女,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在那里相遇、相知、相爱。伦敦的文艺氛围不是只靠几个名人就能撑起来的,还要许多街头艺人,也许凯瑟琳在乡下是个老师,500个参加葬礼的不全是她的亲人,还有学生,可是大家都搬走了,学校开不下去,她只好到大城市里来闯荡。
她应该有点值钱的东西,否则不会有当票,那够她和托马斯生活一段时间了。
不是所有从事文学创作的人都能和马克吐温一样幸运,靠演讲就能挣钱,托马斯·康韦是个诗人,但他的作品并不畅销,为了维持生计,他在卖书的时候也许还会卖点报纸。
开膛手杰克的出现让那个雾都魔鬼成了大小报纸的头条新闻,某个人正沾沾自喜自己的成就,感受着恐惧的氛围。
也许是凑巧路过,也许是他在凯瑟琳手里买了一份关于自己的报纸,他听到那个衣衫褴褛的乡下女人说:“开膛手杰克真是个无耻之徒。”
伦敦是一个以衣着光鲜靓丽的程度来评定一个人是否有地位的大都市,谁要是被一个叫花子鄙视了都会觉得很气愤,更何况是“杰克”。
如果凯瑟琳是先选定好了的目标,那么“杰克”也许在跟踪她,只是警察太多了,他一直找不到动手的机会,一直到伊丽莎白被杀后所有人都赶去了那边。
他估算好了巡警路过的时间,15分钟有点紧迫,却值得冒险。
那么关于凯瑟琳的生活轨迹是什么样的?她是不是真的有一个书报摊?如果有,她开在什么地方?周围有没有人看到有形迹可疑的人跟踪她?
这个只有苏格兰场的警察档案里才有,探长问了很多目击者,却没有固定的线索,有人是故意那么说的,他们喜欢也喜欢这种恐怖的氛围,有的人则是想出风头,他希望杰克是他看到的样子,他是提供证据的证人也是小说家。
1888年,夏洛克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已经出版了,有一个目击证人甚至还提供了一个带着猎鹿帽,穿着皮围裙的怪客,猎鹿帽几乎是福尔摩斯的标志了,但那个时候柯南道尔还没那么有名,这个故事只刊载在《比顿圣诞年刊》。
这个形象很恐怖,后来报纸以皮围裙来指代开膛手杰克,所以说出这个口供的人有没有去过凯瑟琳开的书报摊,购买这本杂志呢?
当时侦破这个案子的人包括两支伦敦警力和全英最顶尖的侦探,甚至连柯南·道尔都被请去协助调查,杰克不仅赢了苏格兰场的警察好像还赢了夏洛克。
他们并没有真的去在乎那些死者,因为她们似乎除了显出自己的生命成就一个连环杀手外,对社会没有别的价值。
因为“杰克”甚至还带动了一个产业和“文化”符号,一定有游客想重温一下当年的案件,就像“杰克”时不时带着那些女性的标本到案发现场重温一样。
这是他的“遗产”,他成了万圣节里孩子们打扮的妖魔鬼怪之一,他从一个在女人面前抬不起头来的懦夫,变成了“恐怖”的代名词。
凯瑟琳说他不知羞耻有什么过错?
她是低收入人群,但是她有固定的恋人,因为刚来伦敦,一没有适应大城市的生活,二没有找到稳定收入的工作,没法租像样的房子。
德古拉这本书诞生于1897年,距离开膛手案件已经过去了11年了,吸血鬼伯爵取代了杰克成了新的恐怖和惊悚的符号。
为什么杰克没有为了挽回自己的“名誉”再次作案呢?“杰克”不是僵尸,他只是一个精神病人,他得了鼠疫染病而死了。
或者他移民去了新大陆,在美国继续他的罪恶。
反正他逃跑了,躲过了人类法庭的制裁,这给很多人一个启示:警察没那么聪明,如果自己够聪明,就能和杰克一样成为“传奇”。
波莫娜接待过一个有酗酒问题的家养小精灵闪闪,她都没有想到过要找她询问小巴迪克劳奇是怎么逃离阿兹卡班的。
他的妈妈代替他去死了,他的爸爸利用自己的权利将儿子偷偷带离了北海监狱,却将他安排在了另一个监狱里。
“杰克”也许逃脱了监狱和绞架,却没有逃脱“婚姻”和“家庭”这个牢笼,他的余生都在扮演另一个人。
也许他最终忍不住杀了自己的妻子,被警察关进了监狱。
还有一个可能,他实在太平凡了,平凡到让人根本不相信他是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即便他当众承认了,别人还以为他开了一个玩笑。
他又从“Somebody”变成了“nobody”,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即便午夜梦回他也以为那只是一个怪诞的梦而已。
她教塞德里克要学会伪装,这样能避免别人对他心存妒忌,但她这么教好像是错的。
万一哪天塞德里克也变得和小巴迪克劳其一样成为食死徒,那就太丢人了。
“你在想什么?”西弗勒斯笑眯眯地看着她。
“开膛手杰克。”她诚实得说“还有,你想成为诗人还是王子?”
“就算你告诉了我你在想什么,我也搞不懂你在想什么。”西弗勒斯说“你的逻辑在哪儿?”
“请我喝一杯我再告诉你。”她伸手整理他的衣领,它一点都不乱,并且衬衫很白,但她还是这么做了。
他的眼里顿时闪起了亮光。
“我想看看帕多瓦的教授平时去的酒吧长什么样。”她低声说“我在麻瓜百货公司看到了一件晚礼服,今晚上我想穿它,你可别穿这身了。”
“它看起来是什么样的?”他眯缝着眼睛,带着鼻音问。
“丝绸的,用两根细带拴在脖子后面,之要你扯开那个节,它就会整个掉下来。”她说“你喜欢吗?”
“我不确定你穿成那样,我还会带你出去。”他发梦一样盯着她说。
“但我想出去。”她捏着他的胳膊说“凯瑟琳的丈夫是诗人,而你是混血王子。”
“什么?”他又懵了。
于是她就开始说她毫无根据的推理了。
穿皮围裙的要是被一个穿布围裙的家庭主妇抓住了,他会多丢人呐?最好她的推理不是正确的。
可惜自信过头了就会自负,这种男人实在太常见了,而且容易疏忽大意,伏地魔也不就是这样么。
近代的工业革命,使城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工业革命前城市的特征是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二第三产业为辅,城镇化水平不高。
工业革命后,工业城市的特征是第三产业所占比例大,农业现代化,城镇发展水平高,人口聚集,环境受到污染,城市的格局变化是城市以圈层式向外扩张,就像是进行解剖表演的螺旋剧场,越是距离中心近,门票的价格就越贵。
只有当瘟疫爆发,或开膛手杰克这样的连环杀手出现,人们才会感觉到人口过于密集的坏处。
苏格兰场罗列的嫌疑犯名单多达百人,每个人看起来都是可疑的,后世的缉凶者甚至将女人也列入嫌疑人名单之内,而人们推测的依据是嫉妒,因为那些妓女都曾经生育过。
波莫娜也经历了流产,说真的,她有股松口气的感觉,带孩子真的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光对付西弗勒斯就已经够了。
她帮别人看了30年孩子,莫莉生了六个,一开始虽然很辛苦,等他们长大了莫莉就自由了。
不是每个女人都那么渴望拥有自己的孩子,如果条件允许她甚至想收养赫敏,但赫敏可能对她的亲生父母更有感情,她很难接受昔日的老师成为养父母的。
“杰克”选择受害人好像是随机的,只要是醉醺醺的妓女他都会动手。
如果说安妮·查普曼的死让“解剖者”明白了女性生理结构,那么接下来凯瑟琳·艾道丝的死就已经是非理性的了,他下手太重,已经失去了那种手术刀的精准。
杰克想把凯瑟琳的脸给扯下来,为此还花了五分钟时间,如果双尸案之夜他真的是在一英里外杀了伊丽莎白后,又跑到主角广场行凶,他必定累得气喘吁吁。
一般正常男性跑一英里需要五分钟,扯掉脸皮五分钟,杀人逃离现场五分钟,这么匆忙还是在凌晨漆黑的街道上,他怎么能一下子就发现凯瑟琳·艾道斯,并且将她当成目标。
他选中了她,但是警察加大了巡逻,他没法确定他有多少犯案时间。
理性的疯子不会和混乱的疯子一样不顾后果,他会估算被抓的风险有多大,有十足把握他才会动手。
要藏一片树叶,最好将她藏在森林里,花了130年的时间,人们才从对“杰克”的痴迷中清醒了过来,那天在对角巷门口的麻瓜书店里,出售了关于杰克的五个受害者的书籍,但是买他们的人并不多,谁会对流落街头的女人关心。
然而凯瑟琳·艾道丝真的是一个廉价的妓女么?
凯瑟琳·艾道斯从英格兰中西部城市伍尔弗汉普顿来到伦敦后,遇到爱尔兰流浪汉托马斯·康韦两人文了情侣文身,在英国四处贩卖书籍。
凯瑟琳能读会写,记录了康伟创作的叙事诗,她去世后有500位家族成员出席了她的葬礼。
她是个值得尊敬的妇人,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家族成员出席她的葬礼。
在那个年代,有很多因为城镇化离开家乡到城里生活的男男女女,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在那里相遇、相知、相爱。伦敦的文艺氛围不是只靠几个名人就能撑起来的,还要许多街头艺人,也许凯瑟琳在乡下是个老师,500个参加葬礼的不全是她的亲人,还有学生,可是大家都搬走了,学校开不下去,她只好到大城市里来闯荡。
她应该有点值钱的东西,否则不会有当票,那够她和托马斯生活一段时间了。
不是所有从事文学创作的人都能和马克吐温一样幸运,靠演讲就能挣钱,托马斯·康韦是个诗人,但他的作品并不畅销,为了维持生计,他在卖书的时候也许还会卖点报纸。
开膛手杰克的出现让那个雾都魔鬼成了大小报纸的头条新闻,某个人正沾沾自喜自己的成就,感受着恐惧的氛围。
也许是凑巧路过,也许是他在凯瑟琳手里买了一份关于自己的报纸,他听到那个衣衫褴褛的乡下女人说:“开膛手杰克真是个无耻之徒。”
伦敦是一个以衣着光鲜靓丽的程度来评定一个人是否有地位的大都市,谁要是被一个叫花子鄙视了都会觉得很气愤,更何况是“杰克”。
如果凯瑟琳是先选定好了的目标,那么“杰克”也许在跟踪她,只是警察太多了,他一直找不到动手的机会,一直到伊丽莎白被杀后所有人都赶去了那边。
他估算好了巡警路过的时间,15分钟有点紧迫,却值得冒险。
那么关于凯瑟琳的生活轨迹是什么样的?她是不是真的有一个书报摊?如果有,她开在什么地方?周围有没有人看到有形迹可疑的人跟踪她?
这个只有苏格兰场的警察档案里才有,探长问了很多目击者,却没有固定的线索,有人是故意那么说的,他们喜欢也喜欢这种恐怖的氛围,有的人则是想出风头,他希望杰克是他看到的样子,他是提供证据的证人也是小说家。
1888年,夏洛克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已经出版了,有一个目击证人甚至还提供了一个带着猎鹿帽,穿着皮围裙的怪客,猎鹿帽几乎是福尔摩斯的标志了,但那个时候柯南道尔还没那么有名,这个故事只刊载在《比顿圣诞年刊》。
这个形象很恐怖,后来报纸以皮围裙来指代开膛手杰克,所以说出这个口供的人有没有去过凯瑟琳开的书报摊,购买这本杂志呢?
当时侦破这个案子的人包括两支伦敦警力和全英最顶尖的侦探,甚至连柯南·道尔都被请去协助调查,杰克不仅赢了苏格兰场的警察好像还赢了夏洛克。
他们并没有真的去在乎那些死者,因为她们似乎除了显出自己的生命成就一个连环杀手外,对社会没有别的价值。
因为“杰克”甚至还带动了一个产业和“文化”符号,一定有游客想重温一下当年的案件,就像“杰克”时不时带着那些女性的标本到案发现场重温一样。
这是他的“遗产”,他成了万圣节里孩子们打扮的妖魔鬼怪之一,他从一个在女人面前抬不起头来的懦夫,变成了“恐怖”的代名词。
凯瑟琳说他不知羞耻有什么过错?
她是低收入人群,但是她有固定的恋人,因为刚来伦敦,一没有适应大城市的生活,二没有找到稳定收入的工作,没法租像样的房子。
德古拉这本书诞生于1897年,距离开膛手案件已经过去了11年了,吸血鬼伯爵取代了杰克成了新的恐怖和惊悚的符号。
为什么杰克没有为了挽回自己的“名誉”再次作案呢?“杰克”不是僵尸,他只是一个精神病人,他得了鼠疫染病而死了。
或者他移民去了新大陆,在美国继续他的罪恶。
反正他逃跑了,躲过了人类法庭的制裁,这给很多人一个启示:警察没那么聪明,如果自己够聪明,就能和杰克一样成为“传奇”。
波莫娜接待过一个有酗酒问题的家养小精灵闪闪,她都没有想到过要找她询问小巴迪克劳奇是怎么逃离阿兹卡班的。
他的妈妈代替他去死了,他的爸爸利用自己的权利将儿子偷偷带离了北海监狱,却将他安排在了另一个监狱里。
“杰克”也许逃脱了监狱和绞架,却没有逃脱“婚姻”和“家庭”这个牢笼,他的余生都在扮演另一个人。
也许他最终忍不住杀了自己的妻子,被警察关进了监狱。
还有一个可能,他实在太平凡了,平凡到让人根本不相信他是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即便他当众承认了,别人还以为他开了一个玩笑。
他又从“Somebody”变成了“nobody”,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即便午夜梦回他也以为那只是一个怪诞的梦而已。
她教塞德里克要学会伪装,这样能避免别人对他心存妒忌,但她这么教好像是错的。
万一哪天塞德里克也变得和小巴迪克劳其一样成为食死徒,那就太丢人了。
“你在想什么?”西弗勒斯笑眯眯地看着她。
“开膛手杰克。”她诚实得说“还有,你想成为诗人还是王子?”
“就算你告诉了我你在想什么,我也搞不懂你在想什么。”西弗勒斯说“你的逻辑在哪儿?”
“请我喝一杯我再告诉你。”她伸手整理他的衣领,它一点都不乱,并且衬衫很白,但她还是这么做了。
他的眼里顿时闪起了亮光。
“我想看看帕多瓦的教授平时去的酒吧长什么样。”她低声说“我在麻瓜百货公司看到了一件晚礼服,今晚上我想穿它,你可别穿这身了。”
“它看起来是什么样的?”他眯缝着眼睛,带着鼻音问。
“丝绸的,用两根细带拴在脖子后面,之要你扯开那个节,它就会整个掉下来。”她说“你喜欢吗?”
“我不确定你穿成那样,我还会带你出去。”他发梦一样盯着她说。
“但我想出去。”她捏着他的胳膊说“凯瑟琳的丈夫是诗人,而你是混血王子。”
“什么?”他又懵了。
于是她就开始说她毫无根据的推理了。
穿皮围裙的要是被一个穿布围裙的家庭主妇抓住了,他会多丢人呐?最好她的推理不是正确的。
可惜自信过头了就会自负,这种男人实在太常见了,而且容易疏忽大意,伏地魔也不就是这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