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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966章 “Mr. Mn”

    第966章 “Mr. Mn”

    1989年8月,一个炎热的夏天,大卫·米尔斯在无线电中接到了调度的通知,和搭档奥沙利文一起开着警车到了比弗利山庄。

    这一次的警情和以前碰到的不同,被害者有5个人,其中一个被害者跑到隔壁求助的时候还有气,米尔斯的巡逻车是距离现场最近的。

    富人区很少听说会发生这样的恶性的凶杀案,甚至于他一开始还以为这又是一个恶作剧,不过等他们差点和一辆迎面而来的车撞上后,他开始相信这是件真事了。

    他将车牌号和车型报告了总部,让其他巡逻车和交警去负责追击,自己则继续开向报案者提供的地址,那是一个挺有名的导演和他漂亮的演员妻子的家。

    时常有疯狂的影迷会偷溜进比弗利山庄,想见一下自己崇拜的明星,米尔斯有时会帮忙赶走那些影迷和偷拍的狗仔队,有个别人甚至是老熟人了,明星向法院申请了限制令,不允许某个人靠近自己。

    限制令只是一张纸,要想它生效需要他这样的制服警察,从某个程度而言他对比弗利山庄非常熟悉了。

    当他开车来到那个豪宅的时候,正门是打开的,隔壁的男邻居穿着背心短裤,披着女人的晨衣、光着脚就跑了过来,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把左轮手枪,但即使有枪在手,他的脸色还是很惶恐,他家养的狗一直在叫,他的妻子躲在屋里,满脸都是泪,而且身上有很多血。

    “救命!”那个发福的中年男人说。

    “是你报的警。”

    “是的。”中年人颤声说道“我是……”

    “凶手有几个人?”米尔斯将强拔了出来。

    “我不知道。”中年人捂着头,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看到有个女孩在停在外面的车里,屋里面至少3个人。”

    “回屋去,把窗户和门都锁好。”奥沙利文朝他大声嚷嚷,那个中年人立刻又跑回去了,他和米尔斯就像往常一样,分两头包抄。

    豪宅里的灯光明亮,透过窗户可以看到里面的一切,前门地板上有两大滩血,门上还用血写了“吸血鬼”这个词。

    身为导演的男主人曾经自导自演了一部吸血鬼题材的电影,他所扮演的吸血鬼猎人带着徒弟,两人前往传闻中吸血鬼大本营的东欧古堡,决心铲除整个吸血家族,不料阴差阳错之下,反而将吸血鬼带出古堡为祸凡间,戏中扮演“德库拉的新娘”就是导演的妻子莎朗——恐怖电影里永远都有个美女负责尖叫。

    导演家修剪得十分整齐的草地上躺着一具尸体,一个30多岁的白种男人,尸体的头和脸被刀刺得面目全非,身体其他部位被刺了很多刀,衣服都被血浸透了。

    车道上听着一辆蓝色的野马,后座上的尸体是一个年轻男人,浑身浸泡在鲜血里,车厢里的高温让血腥味更浓了,就算是见惯了谋杀现场的米尔斯也忍不住恶心。

    不过这些血腥的现场都比不上后来的,当米尔斯和奥沙利文走到睡房后真正被吓了一大跳,一个年轻的金发怀孕女子跪在地上,身旁全是鲜血,一条从天花板横梁垂下来的绳子紧紧绕着这名女子的颈脖,躺在旁边的男人他同样也是浑身鲜血,行凶者用他们的血在墙上画了个血淋淋的十字架。

    就像米尔斯对威廉说的,那并不是他第一次接触诡异的谋杀现场。

    米尔斯缓缓张开眼睛,发现自己在审讯室里,正巧就是他审讯那个嫖客的审讯室,那个小子被吓得魂都快飞了。

    “你在听我说话么?”

    米尔斯恍惚得看向说话的那个人,他不是米尔斯的新搭档威廉,而是那个想出风头的警长,当他得知律师事务所墙上用指纹描绘的“help me”是毒贩的时候,他让swat出动,搞得阵仗很大,结果却扑了个空。

    他很丢人,不过现在更让他恼火的是米尔斯杀了约翰·杜,警方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那个被米尔斯开了六枪的尸体确实犯下了那几起谋杀案。

    只有那个杀了妓女的人可以证明,前提是他没有发疯。

    弗洛伊德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提起人类动机只包括“生的本能”,即求生欲,当杀手用枪对着那个小子的头的时候,因为“生的本能”,他用怪异的皮具杀了那个妓女。

    她是个妓女,而且还有病,杀了她自己就能活,于是他照着凶手说的做了。

    地下夜店里震耳欲聋的音乐遮住了所有声音,包括求救的,那个家伙被约翰·杜逼疯了,也许会留下后遗症。

    ‘别让他赢了,大卫,振作起来。’

    他听到一个声音说,然后,那个愠怒的警长消失了,他看到了审讯室的摄像头,脑海里出现了电视的画面,查理·曼恩和他的信徒在洛杉矶干了两起灭门惨案,他们的审判过程被全美播报,每一次受审,那三个年轻美艳的女嫌犯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唱着歌走向法庭,就像这个地方不是法庭,而是她们表演的舞台。

    而法庭外,每天都有一批“曼恩家族”的成员坐在门口,这个“邪教”的领袖查理·曼恩是个非常有魅力,擅长催眠洗脑的惯犯,他带领他的徒众,往往无日无夜的在一起围聚,唱反战的歌曲,像心灵导师一样用爱、和平、自由、对未来的憧憬向一些中产阶级的青少年洗脑。

    犯下震惊整个洛杉矶凶杀案的四个年轻人三个是女孩,一个是男孩,而这个名叫查尔斯的男孩是所有老师、家长眼中的乖孩子、优等生,很难相信那个外表温顺的邻家男孩能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捅51刀,并且其中有个受害者还是孕妇。

    还有一个女孩儿,她以前是亚拉巴马州教堂合唱队的成员,后来还考进了一个天主教大学,只是她后来和姐姐一起搬到了洛杉矶,然后她就以惊人的速度变坏了。

    她居住的新社区对传统的一切都持蔑视态度,这种“自由”正好是姐妹二人想要摆脱父母管教的原因。

    就是这个曾经的好女孩,后来成了主谋,而负责动手的男孩则是主要执行杀戮的人,另外两个中途辍学的女孩则负责“布置”现场。

    当“心灵导师”曼恩出现审讯时,他的那些年轻的信徒们全部站了起来,好像在欢迎他。

    ‘你也想要那样的审讯么?大卫?’

    米尔斯听到一个声音说。

    “不。”米尔斯说。

    ‘那你想要什么?’

    本能是一种通往死亡和毁灭的驱力,“死的本能”是一种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的驱力。

    生的本能是可以理解的,只要是任何一种没有自毁倾向的动物都会比拥有自毁倾向的动物活得更成功。

    然而进化论中,“攻击本能”是自然选择出来的,比起掉头就跑到诸如羚羊之类的动物,那些懂得守护自己的领地、配偶、资源的动物,比如狮子、狼往往会活得更好。

    在攻击的过程中很容易受伤,受了伤就会死亡,这种内在的攻击驱力和食欲、**一样会随着时间积累,最终到宣泄的那一刻为止。

    “我想活着,活得比以前好。”米尔斯说“我不想去监狱。”

    “那就照着我说得去做。”米尔斯听到对面的人说,那是他的律师。

    就连那个贪婪成性的律师也有爱他的人,比如他的妻子,还有他的“徒弟”。

    米尔斯杀了约翰·杜算是替他报仇了,于是他的“徒弟”跑来替米尔斯辩护。

    “你听过躁郁症么?”律师说。

    “那是什么?”

    “你只要让人觉得你有精神疾病,就不用蹲监狱,连刺杀美国总统都没事,何况你杀的是罪有应得的人。”律师用手帕擦掉脸上的汗,翻阅着桌上的卷宗“陪审团不会对因为天气炎热或者别自以为是的理由而愤怒得杀人的人报以同情,你现在需要扮演一个因为失去了妻子而无比痛苦的丈夫,躁郁症是最适合你的。”

    “什么?”米尔斯困惑得问。

    “你愤怒得想要杀死别人,又痛苦得想要杀死自己,心理学上管这叫双向障碍,别担心,这是一种常见病,平均发病年龄30岁左右,很多好莱坞明星都有。”律师拿起矿泉水狂喝了一通,继而又说道“你父亲是电焊工?”

    “是的。”

    “那就对了,锰过量会造成情绪困扰,容易愤怒、还有攻击人,如果儿童和婴儿接触锰会造成大脑损伤,长大后会情绪调节不良、行事冲动,锰甚至会穿过母体的胎盘影响胎儿,尤其是母体缺铁的时候。”

    “我父亲是电焊工,和我母亲有什么关系?”

    “我母亲不吸烟,但她一样得了肺癌,猜猜怎么着?我父亲是个烟鬼。”律师“砰”得一声将空了一半的矿泉水瓶砸在桌上“清醒一点吧,大卫,如果你不想进监狱的话,就照我说得做!”

    一个谎言重复一千遍也会成为真。

    米尔斯再次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正躺在洛杉矶警察局的长椅上,并非是纽约的审讯室。

    安东尼医生此刻已经不在了,他的外套放在米尔斯的身上。

    米尔斯困惑得坐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刚才做了一个漫长的梦,却想不起来是什么了,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他好久没睡那么好的觉了,头脑无比清醒。

    “叮”得一声,电梯的门开了,长胖了的奥沙利文从里面走了出来,手里拿着卷宗。

    “当我忙得快死的时候,你却在睡觉?”奥沙利文讥讽得说“你的拍档呢?”

    “他不是我的拍档。”米尔斯揉了下脸,站了起来“你才是,别忘了医生跟我们说的话了。”

    “你觉得你能对付他么?”奥沙利文问。

    “如果他那么容易对付,你们也不会作为条件和我做交易了。”米尔斯冷笑着说“安东尼·马库斯,听起来可真像是个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