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1718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三)
第1718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三)
命运似乎是偏爱波特家的,詹姆·波特在学校里的时候也只顾着和西里斯·布莱克他们那一伙人玩,也不像德拉科那样到处招揽人,他却能获得好人缘。
哈利也是一样,卢修斯以为是他们俩都是魁地奇运动员,并且都能给格兰芬多带来胜利,所以在德拉科二年级的时候就给斯莱特林球队一人一把最新款的飞天扫帚,让球队接纳了德拉科成为追球手。
哈利波特骑着一把专业级的扫帚和业余球队比试,作弊又偏袒,就差没吹黑哨了,本来卢修斯打算给德拉科买一把,结果被纳西莎知道了,她总共就一个儿子,出事了谁负责?
后来德拉科一怒之下退出了魁地奇球队,现在想来德拉科叛逆的性格是那时候就养成的。
哈利波特在魔法部执行司过得很难,他这个年纪就当上司长本来就是运气,虽然打败黑魔王后很多巫师希望他能成为魔法部长。
当一个法官要学很多东西,明眼人其实都看得出他更想当傲罗,不过现在魔法部里各个派系之间暗潮汹涌,需要一个傀儡坐在那个位置上。赫敏格兰杰回到魔法部让一些人警惕了一把,后来听说她又去管家养小精灵了,大家稍微放松了一点。
赫夫帕夫在上一次战争中站在了格兰芬多一边,这让他们成了赢家之一,原本大家按照以前的习惯,在新年放假后让家养小精灵事务委员会派家养小精灵做大扫除,结果那个赫夫帕夫女级长把她办公室的门一关,所有的纸飞机全部都被拒了。
难道说打扫办公室还要巫师自己来么?
不过谁让赫敏是战争英雄呢,大家这口气暂时忍了,后来发现家养小精灵们每天会在固定时间打扫办公室并不是真的让巫师自己打扫,大家才默认了这种新的氛围。
赫夫帕夫学院在波莫娜·斯普劳特这一任院长手里强硬了不少,甚至还培养出了塞德拉科·迪戈里代表霍格沃茨参加三巫师争霸赛,让不少人吓了一跳。
她也教出了几个不错的学生,同样是麻瓜种出身的贾斯丁·芬奇-方列里考进了剑桥哲学系,那是全世界所有大学中最难考的一个系之一,不过贾斯丁一开始并不是考的哲学系,而是剑桥法学院,是哲学系的教授把他从那边要过来的。
贾斯丁的爷爷是二战英雄,父亲是议员,本身起点就比普通的孩子高,甚至在他爷爷的眼里,贾斯丁没去读军事学院完全是丢了他的脸。
总而言之,不要去管那个老头。
每一个考生都要拍视频做自我介绍,让老师们有个初步的了解,这样可以节省来回的路费,也可以让老师方便安排时间。视频里可以谈任何想谈的,梦想、对专业的看法、自己的经历等等,贾斯丁却谈起了“监狱里的人权”问题。
这可能是和西里斯·布莱克在阿兹卡班遭遇的12年非人折磨有直接关系,一个健康的、开朗的人在那活地狱里变得瘦削憔悴,甚至还有神经质,和17世纪的塞勒姆、波士顿监狱类似。
巫师在这个领域也是固执得坚守着传统,或者说阿兹卡班本来就是执行死刑的地方,只是不是用的断头台和绞架,而是摄魂怪这种怪物。
这是残忍的,当然,贾斯丁也没提阿兹卡班,贾斯丁赞同丹宁的观念,即法律于他,并不是冰冷的规则之汇集,而是温暖人间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饱含寓意,非桎梏之本,而是自由之源,非对社会弊病之无奈回应,乃为良好管治与社会的和谐立下正义之基石。
用苏格兰同行的话来说,那个皇帝(丹宁)穿新衣服了吗?他那凭直觉、兴致甚至是偏见作出的判决难道不是对真法律的公然冒犯?法律不是讲求高度一致性与预见性的吗?他惯常高擎的作为坏先例阴霾中指路灯的正义,其本身难道不就是一支闪烁不定切反复无常的手电筒吗?这样厚颜无耻的司法造法行为,又如何与议会民主制之理念和谐?
丹宁之备受争议,是他惯常以“打破旧习者”自居。
监狱的运营、管理都需要使用纳税人的钱,如果缩减开支,让监狱条件过于恶劣,犯人会为了逃避牢狱之灾说谎,增加警力成本,甚至抓错了嫌犯。并不是每个关进监狱的都是无药可救,也许有法官判决不当造成的错案。像美国那样将监狱产业化也是不可行的,美国的底层正在实现从学校到监狱的直通车,并且还可能造成警察为了创收,将本来无辜的人抓进监狱里的情况。
同样监狱里的犯人获取了“人权”,住得比监狱外的人还要好不仅会产生额外的成本,这样对辛苦工作养活他们的纳税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也会造成人们希望通过犯罪进入监狱服刑,“享受”免费的住所、医疗和食物。
这是个理想主义者的发言,但也让那些听多了“我到非洲修房子”的老师们为之一振了。
在这些一个个都强调自己优秀,抱着一大堆的获奖证书,恨不得哪个专业组织给自己发一张“神童”证的考生中,居然有个比别人晚报名、没任何奖状,也不是出名高中毕业的考生,在自我介绍时讨论正义。
贾斯丁很快获得了面试邀请,面试他的是哲学系的教授。剑桥哲学系的精髓是每周一次,一对一的拷问课(supervision),拷问课会对形而上学、伦理学和政治哲学、逻辑哲学进行“拷问”,这有点类似审讯,哈利波特应该熟悉,以前老蝙蝠给他单独“补课”时,当教授对他用摄神取念时,哈利要用大脑封闭术进行防御。
拷问课上老师会对学生的文章提出疑问,让学生捍卫自己的主张,有点类似于庭辩,却也不完全是,因为学生不是为别人辩护,而是为自己辩护。
在哲学中比任何东西都重要的事情是你认为什么是对的,可千万别被哲学领域中那么多流派和观点给搞慌了神,你要有自己的观点,你的观点需要足够的论点论据来支持,但是你要自信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
比如克拉克觉得计算机是未来,但是他得到了观点,却不自信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他才没和比尔一起辍学创业。
自信在赫夫帕夫学院很难找到,谦卑、柔和倒是很多,不过贾斯丁的爷爷是个大嗓门的军人,他的父亲也是演说者。
在教授宣布他可以开始后,贾斯丁就开始说他的论点。
最终他被录取了。
波莫娜选这个小子来处理法国的事务,一开始卢修斯还以为是类似斯卡曼德的神奇动物事件,现在才知道他摊上了这么大的事。
让·莫内在与英国协商无果后把目光投向了德国,他将法德的煤和铜捆绑在一起,这样既可以剥夺一方的特权地位,又可以为另一方消除战争的威胁,使两国共同实现和平。
这个计划很快就被夏尔·戴高乐通过了,因为这个计划的核心在于,法国可以依靠控制德国北部阿尔萨斯和洛林的煤矿、铜矿去控制二战德国在战后的发展进程。
后来莫内参与了舒曼计划、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计划和经济共同体,德法两国之间的捆绑日益加深。以至于德国推行欧元,法国真的放弃了法郎和非洲法郎的兑换,并且冒着被“德国的童话”拖下水的风险同意了。
在这种条件下,法国和英国合为一个国家的计划以近乎于痴人说梦,是不可能实现的了。
丹宁处理的案子,几乎是全力意图避免“极大的不公”,比如以“本戴尔案”命名的弃妻案,这桩案子被称为“英格兰法律孕育出的最为健壮的婴儿”。
1952年的时候,丈夫为自由保有地产权人,后遗弃妻子,妻子仍居于该房产中,丈夫后被宣布破产,该地产的自由保有权归于破产受托人,破产受托人请求颁布恢复占有令,要求妻子离开。
案情的特殊之处在于,妻子并不是法律地位的被许可人,也不是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只是因婚姻关系被丈夫允许居住其中。如果法庭判决妻子离开,房子归银行,房租是她唯一的收入,她不知要流落街头,还可能会断了收入。
丹宁主张判决妻子胜诉,可是他的路径、理据绝非与弃妻衡平有关。
他查阅了16、17、18、19世纪的案例,最终在1882年的《已婚妇女财产法》里找到了一条,那时妻子的地位和家里的家具相差无几,均属于丈夫财产的一部分,自身的权利无从谈起。
而子该法确定已婚妇女拥有自身财产后,经过1940年代判例法的发展,丹宁认为在17条的保护下,已婚妇女包括被离弃的妻子,至少拥有不被丈夫逐出婚姻房屋的权力,因该条文将驱逐的权力交给了法官,这样不被驱逐的权力亦通过一系列判例,被延展至可对抗意图驱逐弃妻的业主。
丹宁总结道:她并非丈夫的次级租户,也不是他的被许可人,她仅有自身权利,该权力衍生自她的丈夫,但无论丈夫说了什么或做了什么,她仍可以主张租户对租凭房屋之权利时,即便该主张是以丈夫的名义提出,仍不失为一项属于她自身的权力。
如果梅洛普当时遇到了这样的法官该多好,这样她就不用流落街头,最后到孤儿院去生产了。
但梅洛普的情况有点不同,驱逐她的是丈夫,本戴尔案对她的情况是无效的。
本戴尔案涉及破产受托人,通常是银行,抵押的房子收不回来,妻子的利益被保护了,银行的利益谁来保护呢?
有法官用“侵害公众利益”批评弃妻衡平带来的危害,他认为弃妻的“隐蔽性”会让丈夫的债权人陷入“雷区”般的危险境地,威胁交易的安全,是对商业安全之公共利益最大的侵害。
那好吧,正义归于银行,那谁来怜悯一个被抛弃的妻子?就是要这么干?对吗?
房子原本是中性事物,现在被赋予了伦理属性,抛妻弃子如果符合伦理,那么生了孩子直接送监狱也是一个选择。
这合情合理么?这不合情合理,不过抛妻弃子都合情合理了,怎么把孩子送监狱不合情合理了?伏地魔那样的人不该送监狱吗?
弃妻平衡仅为不涉及产权的衡平权益,而房屋产权问题不属于弃妻衡平的范围,丹宁的判决首先为弃妻建立一种独立于丈夫的权力,任何知情的产权受让人,在衡平法上“均受良心之故而受其约束”,换句话说,如果产权受让人在接受该产权时得知有被许可人占有该土地,那么良心上不允许产权受让人在明知被许可人存在的情况下仍对后者视若无睹,故衡平法不保护知情的产权受让人。
银行大声叫苦,这要怎么办呢?
贷款给以房产为抵押的人时要多问一句,你是不是离婚了,你妻子住在什么地方?有多大可能你们会离婚?
这样处理起来好麻烦,银行家用不动产做抵押就是图省事,倘若他还要跟侦探和心理医生一样判断客户有多大几率离婚,妻子有多大几率被离弃,他要是没赌中的话亏损全自己承担了。
所以英国的房地产没有像美国一样炒起来,只要资本不流向房地产市场,泡沫就不会很大。而美国银行家贷款给客户的时候完全不考虑这些问题,甚至包括客户能不能按时还款,这也是下一轮经融危机的起源。
高盛想出来的办法是把希腊给炸了,转嫁国内的政治危机。
法国大革命的时候,女人被逼到走投无路,拿着围裙去包围凡尔赛宫,如果丹宁将正义和怜悯都给了银行,那么被逼到无路可走的女人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包围白金汉宫,向国王请命。
这可能会造成社会动荡,也有可能会让本来就没有多少生育意愿的英国女人更有理由不结婚生子,毕竟英国不是俄罗斯,斯大林一声令下就涌现了好多“英雄妈妈”。
卢修斯告诉西弗勒斯,波莫娜曾经试图说服纳西沙开一间女巫收容所,收容像梅洛普那样的女巫,避免再有第二个伏地魔出现了。
做公益他没意见,多亏了给圣芒戈的捐款,德拉科才能在那里当医生,关键是他觉得这事很不妥。
在麻瓜的《慈善用益法》里,帮助贫困妇女接生是一件救济,减免居民为私生子而缴纳的税款,因为教区有责任在他们的父母无力抚养时供养他们。
这事麻瓜已经在做了,不需要巫师再做,如果那时候梅洛普没人帮助,一尸两命,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了。
当年为了逃脱纯血主义掌控的英国,很多巫师乘坐火车逃到了法国躲避,现在的英国也不该在法国有难的时候关闭海底隧道。
这也是拒绝关闭海底隧道的人说的理由。
这是有风险,不过这样也会让人保持谨慎、警惕,这也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
1940年的案子,用1882年的法律
英国银行放贷买房要打电话给律师,不是直接给购房者,在懂法的两个律师之间进行交流风险会更小
新婚夫妇笑嘻嘻得憧憬着未来,对面的律师却在盘算女方被抛弃的可能性……
命运似乎是偏爱波特家的,詹姆·波特在学校里的时候也只顾着和西里斯·布莱克他们那一伙人玩,也不像德拉科那样到处招揽人,他却能获得好人缘。
哈利也是一样,卢修斯以为是他们俩都是魁地奇运动员,并且都能给格兰芬多带来胜利,所以在德拉科二年级的时候就给斯莱特林球队一人一把最新款的飞天扫帚,让球队接纳了德拉科成为追球手。
哈利波特骑着一把专业级的扫帚和业余球队比试,作弊又偏袒,就差没吹黑哨了,本来卢修斯打算给德拉科买一把,结果被纳西莎知道了,她总共就一个儿子,出事了谁负责?
后来德拉科一怒之下退出了魁地奇球队,现在想来德拉科叛逆的性格是那时候就养成的。
哈利波特在魔法部执行司过得很难,他这个年纪就当上司长本来就是运气,虽然打败黑魔王后很多巫师希望他能成为魔法部长。
当一个法官要学很多东西,明眼人其实都看得出他更想当傲罗,不过现在魔法部里各个派系之间暗潮汹涌,需要一个傀儡坐在那个位置上。赫敏格兰杰回到魔法部让一些人警惕了一把,后来听说她又去管家养小精灵了,大家稍微放松了一点。
赫夫帕夫在上一次战争中站在了格兰芬多一边,这让他们成了赢家之一,原本大家按照以前的习惯,在新年放假后让家养小精灵事务委员会派家养小精灵做大扫除,结果那个赫夫帕夫女级长把她办公室的门一关,所有的纸飞机全部都被拒了。
难道说打扫办公室还要巫师自己来么?
不过谁让赫敏是战争英雄呢,大家这口气暂时忍了,后来发现家养小精灵们每天会在固定时间打扫办公室并不是真的让巫师自己打扫,大家才默认了这种新的氛围。
赫夫帕夫学院在波莫娜·斯普劳特这一任院长手里强硬了不少,甚至还培养出了塞德拉科·迪戈里代表霍格沃茨参加三巫师争霸赛,让不少人吓了一跳。
她也教出了几个不错的学生,同样是麻瓜种出身的贾斯丁·芬奇-方列里考进了剑桥哲学系,那是全世界所有大学中最难考的一个系之一,不过贾斯丁一开始并不是考的哲学系,而是剑桥法学院,是哲学系的教授把他从那边要过来的。
贾斯丁的爷爷是二战英雄,父亲是议员,本身起点就比普通的孩子高,甚至在他爷爷的眼里,贾斯丁没去读军事学院完全是丢了他的脸。
总而言之,不要去管那个老头。
每一个考生都要拍视频做自我介绍,让老师们有个初步的了解,这样可以节省来回的路费,也可以让老师方便安排时间。视频里可以谈任何想谈的,梦想、对专业的看法、自己的经历等等,贾斯丁却谈起了“监狱里的人权”问题。
这可能是和西里斯·布莱克在阿兹卡班遭遇的12年非人折磨有直接关系,一个健康的、开朗的人在那活地狱里变得瘦削憔悴,甚至还有神经质,和17世纪的塞勒姆、波士顿监狱类似。
巫师在这个领域也是固执得坚守着传统,或者说阿兹卡班本来就是执行死刑的地方,只是不是用的断头台和绞架,而是摄魂怪这种怪物。
这是残忍的,当然,贾斯丁也没提阿兹卡班,贾斯丁赞同丹宁的观念,即法律于他,并不是冰冷的规则之汇集,而是温暖人间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饱含寓意,非桎梏之本,而是自由之源,非对社会弊病之无奈回应,乃为良好管治与社会的和谐立下正义之基石。
用苏格兰同行的话来说,那个皇帝(丹宁)穿新衣服了吗?他那凭直觉、兴致甚至是偏见作出的判决难道不是对真法律的公然冒犯?法律不是讲求高度一致性与预见性的吗?他惯常高擎的作为坏先例阴霾中指路灯的正义,其本身难道不就是一支闪烁不定切反复无常的手电筒吗?这样厚颜无耻的司法造法行为,又如何与议会民主制之理念和谐?
丹宁之备受争议,是他惯常以“打破旧习者”自居。
监狱的运营、管理都需要使用纳税人的钱,如果缩减开支,让监狱条件过于恶劣,犯人会为了逃避牢狱之灾说谎,增加警力成本,甚至抓错了嫌犯。并不是每个关进监狱的都是无药可救,也许有法官判决不当造成的错案。像美国那样将监狱产业化也是不可行的,美国的底层正在实现从学校到监狱的直通车,并且还可能造成警察为了创收,将本来无辜的人抓进监狱里的情况。
同样监狱里的犯人获取了“人权”,住得比监狱外的人还要好不仅会产生额外的成本,这样对辛苦工作养活他们的纳税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也会造成人们希望通过犯罪进入监狱服刑,“享受”免费的住所、医疗和食物。
这是个理想主义者的发言,但也让那些听多了“我到非洲修房子”的老师们为之一振了。
在这些一个个都强调自己优秀,抱着一大堆的获奖证书,恨不得哪个专业组织给自己发一张“神童”证的考生中,居然有个比别人晚报名、没任何奖状,也不是出名高中毕业的考生,在自我介绍时讨论正义。
贾斯丁很快获得了面试邀请,面试他的是哲学系的教授。剑桥哲学系的精髓是每周一次,一对一的拷问课(supervision),拷问课会对形而上学、伦理学和政治哲学、逻辑哲学进行“拷问”,这有点类似审讯,哈利波特应该熟悉,以前老蝙蝠给他单独“补课”时,当教授对他用摄神取念时,哈利要用大脑封闭术进行防御。
拷问课上老师会对学生的文章提出疑问,让学生捍卫自己的主张,有点类似于庭辩,却也不完全是,因为学生不是为别人辩护,而是为自己辩护。
在哲学中比任何东西都重要的事情是你认为什么是对的,可千万别被哲学领域中那么多流派和观点给搞慌了神,你要有自己的观点,你的观点需要足够的论点论据来支持,但是你要自信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
比如克拉克觉得计算机是未来,但是他得到了观点,却不自信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他才没和比尔一起辍学创业。
自信在赫夫帕夫学院很难找到,谦卑、柔和倒是很多,不过贾斯丁的爷爷是个大嗓门的军人,他的父亲也是演说者。
在教授宣布他可以开始后,贾斯丁就开始说他的论点。
最终他被录取了。
波莫娜选这个小子来处理法国的事务,一开始卢修斯还以为是类似斯卡曼德的神奇动物事件,现在才知道他摊上了这么大的事。
让·莫内在与英国协商无果后把目光投向了德国,他将法德的煤和铜捆绑在一起,这样既可以剥夺一方的特权地位,又可以为另一方消除战争的威胁,使两国共同实现和平。
这个计划很快就被夏尔·戴高乐通过了,因为这个计划的核心在于,法国可以依靠控制德国北部阿尔萨斯和洛林的煤矿、铜矿去控制二战德国在战后的发展进程。
后来莫内参与了舒曼计划、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计划和经济共同体,德法两国之间的捆绑日益加深。以至于德国推行欧元,法国真的放弃了法郎和非洲法郎的兑换,并且冒着被“德国的童话”拖下水的风险同意了。
在这种条件下,法国和英国合为一个国家的计划以近乎于痴人说梦,是不可能实现的了。
丹宁处理的案子,几乎是全力意图避免“极大的不公”,比如以“本戴尔案”命名的弃妻案,这桩案子被称为“英格兰法律孕育出的最为健壮的婴儿”。
1952年的时候,丈夫为自由保有地产权人,后遗弃妻子,妻子仍居于该房产中,丈夫后被宣布破产,该地产的自由保有权归于破产受托人,破产受托人请求颁布恢复占有令,要求妻子离开。
案情的特殊之处在于,妻子并不是法律地位的被许可人,也不是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只是因婚姻关系被丈夫允许居住其中。如果法庭判决妻子离开,房子归银行,房租是她唯一的收入,她不知要流落街头,还可能会断了收入。
丹宁主张判决妻子胜诉,可是他的路径、理据绝非与弃妻衡平有关。
他查阅了16、17、18、19世纪的案例,最终在1882年的《已婚妇女财产法》里找到了一条,那时妻子的地位和家里的家具相差无几,均属于丈夫财产的一部分,自身的权利无从谈起。
而子该法确定已婚妇女拥有自身财产后,经过1940年代判例法的发展,丹宁认为在17条的保护下,已婚妇女包括被离弃的妻子,至少拥有不被丈夫逐出婚姻房屋的权力,因该条文将驱逐的权力交给了法官,这样不被驱逐的权力亦通过一系列判例,被延展至可对抗意图驱逐弃妻的业主。
丹宁总结道:她并非丈夫的次级租户,也不是他的被许可人,她仅有自身权利,该权力衍生自她的丈夫,但无论丈夫说了什么或做了什么,她仍可以主张租户对租凭房屋之权利时,即便该主张是以丈夫的名义提出,仍不失为一项属于她自身的权力。
如果梅洛普当时遇到了这样的法官该多好,这样她就不用流落街头,最后到孤儿院去生产了。
但梅洛普的情况有点不同,驱逐她的是丈夫,本戴尔案对她的情况是无效的。
本戴尔案涉及破产受托人,通常是银行,抵押的房子收不回来,妻子的利益被保护了,银行的利益谁来保护呢?
有法官用“侵害公众利益”批评弃妻衡平带来的危害,他认为弃妻的“隐蔽性”会让丈夫的债权人陷入“雷区”般的危险境地,威胁交易的安全,是对商业安全之公共利益最大的侵害。
那好吧,正义归于银行,那谁来怜悯一个被抛弃的妻子?就是要这么干?对吗?
房子原本是中性事物,现在被赋予了伦理属性,抛妻弃子如果符合伦理,那么生了孩子直接送监狱也是一个选择。
这合情合理么?这不合情合理,不过抛妻弃子都合情合理了,怎么把孩子送监狱不合情合理了?伏地魔那样的人不该送监狱吗?
弃妻平衡仅为不涉及产权的衡平权益,而房屋产权问题不属于弃妻衡平的范围,丹宁的判决首先为弃妻建立一种独立于丈夫的权力,任何知情的产权受让人,在衡平法上“均受良心之故而受其约束”,换句话说,如果产权受让人在接受该产权时得知有被许可人占有该土地,那么良心上不允许产权受让人在明知被许可人存在的情况下仍对后者视若无睹,故衡平法不保护知情的产权受让人。
银行大声叫苦,这要怎么办呢?
贷款给以房产为抵押的人时要多问一句,你是不是离婚了,你妻子住在什么地方?有多大可能你们会离婚?
这样处理起来好麻烦,银行家用不动产做抵押就是图省事,倘若他还要跟侦探和心理医生一样判断客户有多大几率离婚,妻子有多大几率被离弃,他要是没赌中的话亏损全自己承担了。
所以英国的房地产没有像美国一样炒起来,只要资本不流向房地产市场,泡沫就不会很大。而美国银行家贷款给客户的时候完全不考虑这些问题,甚至包括客户能不能按时还款,这也是下一轮经融危机的起源。
高盛想出来的办法是把希腊给炸了,转嫁国内的政治危机。
法国大革命的时候,女人被逼到走投无路,拿着围裙去包围凡尔赛宫,如果丹宁将正义和怜悯都给了银行,那么被逼到无路可走的女人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包围白金汉宫,向国王请命。
这可能会造成社会动荡,也有可能会让本来就没有多少生育意愿的英国女人更有理由不结婚生子,毕竟英国不是俄罗斯,斯大林一声令下就涌现了好多“英雄妈妈”。
卢修斯告诉西弗勒斯,波莫娜曾经试图说服纳西沙开一间女巫收容所,收容像梅洛普那样的女巫,避免再有第二个伏地魔出现了。
做公益他没意见,多亏了给圣芒戈的捐款,德拉科才能在那里当医生,关键是他觉得这事很不妥。
在麻瓜的《慈善用益法》里,帮助贫困妇女接生是一件救济,减免居民为私生子而缴纳的税款,因为教区有责任在他们的父母无力抚养时供养他们。
这事麻瓜已经在做了,不需要巫师再做,如果那时候梅洛普没人帮助,一尸两命,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了。
当年为了逃脱纯血主义掌控的英国,很多巫师乘坐火车逃到了法国躲避,现在的英国也不该在法国有难的时候关闭海底隧道。
这也是拒绝关闭海底隧道的人说的理由。
这是有风险,不过这样也会让人保持谨慎、警惕,这也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
1940年的案子,用1882年的法律
英国银行放贷买房要打电话给律师,不是直接给购房者,在懂法的两个律师之间进行交流风险会更小
新婚夫妇笑嘻嘻得憧憬着未来,对面的律师却在盘算女方被抛弃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