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1772章 地狱皇后(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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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2章 地狱皇后(四十三)
寡妇的生活是寂寥的,阿蒙霍特普三世死后才扮演了两次哈托尔的泰伊要将这件事让给儿子的新皇后,毕竟她是阿蒙霍特普四世亲生母亲,即便他接手了他父亲后宫的其他“猫一样”的嫔妃。
没有了那么多仪式和形形色色的女人泰伊应该反而清净了不少,生活有时并不像哲学家所探讨的那样,必须要找出个活着是个什么意义,而是要解决一个又一个问题。
当满潮文武和后宫都忙着处理新旧法老交替的时候,泰伊接管了那些外交信函,阿蒙霍特普四世不管亚洲的事务,“太后”总要解决,她写信给米坦尼国王让他安心,让他继续保持和埃及的情谊,不要忘了对前任法老的爱戴,并且对新法老也要保持同样的爱戴,而且一定要继续派友好的使团来。
另一件事则是为前任法老安排葬礼,虽然埃及人相信人死后会复活,但死亡即是死亡,失去灵魂的躯壳很快就会腐烂,法老必须尽快做成木乃伊。
阿蒙霍特普三世既然已经成了太阳神的化身,那他的木乃伊当然要做的与众不同,当内脏从国王的身体里取出来后,尸体要被涂上一层金色的树脂,那是从广袤帝国的各处甚至是境外搜集来的,然后尸体要被放在烧碱溶液中。这溶液要用尼罗河水与来自北方纳特伦谷地和南方卡布的天然泡碱制成,意为上下埃及的联合。
在浸泡三十天后血红蛋白从身体里滤出,泡碱溶液变成一种如同羊水般的红色液体,僧侣们将法老的尸体从溶液中抬起,仿佛肉身得到了重生,接着便是风干的过程,满屋子的燃香即是为了召唤神的帮助,也是为了驱赶苍蝇。
不论苍蝇如何被人们赋予勇猛的寓意,但那种昆虫还是很恶心,尤其是它们爬满了尸骸上。
有很多小女孩儿会崇拜英雄,泰伊却觉得自己这辈子值得了,在那个近亲乱伦盛行的王室里,阿蒙霍特普三世却突破了传统,娶了她这个非王室、非贵族的商人之女,当年少的她得知自己被选为皇后高兴得难以置信,觉得自己是在做梦,等长大了一点她才知道,这是她的兄长撮合的,是阿蒙祭祀集团和法老的妥协。
她的儿子却不打算和阿蒙祭祀们妥协,他要毁灭掉阿蒙存在过的痕迹,树立新的太阳神阿吞,他需要一个人支持他,就像泰伊和阿蒙霍特普三世一样将古神奥西里斯迎回。
或许她还会记得庆典上那辉煌夺目的场景,白天的仪式上她就像真正的金色女神,穿着光彩夺目的衣服,雍容华贵得行走在仪式的队列里。
阿蒙霍特普三世则扮演了一个称职的法老,他像模像样得完成“狩猎”、“祭献牺牲”、“胜利”这些与战争有关的环节,虽然阿蒙霍特普三世一辈子都没有留下勇武的名字,他一生只领兵打过一次仗,那还是他继位初期对抗努比亚人的战争,虽然战争的目的表面上是为了确保来自努比亚地区对埃及尼罗河运输线的威胁,但世人都知道新王即位总免不了一场胜利巩固自己的地位。
阿蒙霍特普三世不是完人,可是他给上下埃及带来和和平和繁荣,让整个埃及变得富有而稳定,埃及在他的统治下达到了全盛,既然埃及有那个实力,凭什么要送一个公主去巴比伦和亲呢?
不论是不是名义上的公主,她都只会巩固巴比伦王在臣民心中的地位,甚至是亚洲诸国心中的地位,是巴比伦的强大让埃及有所顾忌,这会让埃及显得“软弱”,那不会是阿蒙霍特普三世希望看到的。
风干后的遗体被僧侣们涂上了第二层树脂,这树脂提前预热过,以便让液体流满每一个角落,保证法老的肢体完美密封起来。
将一切处理好后法老的木乃伊坚硬得像石头外壳,这是法老有意识的设计,区别于他看起来丰满圆润如女子一样的雕塑。
在完成这一步后,僧侣们用多层亚麻布包裹,为他穿上黄金打造的法老行头,再戴上一个黄金死亡面具,然后法老的遗体被放进了黄金棺椁内,接下来就是准备葬礼,那需要泰伊和新法老一起主持。
再怎么扮演神,人终究还是人,有谁知道泰伊是不是真的爱阿蒙霍特普三世呢?
随着时间流逝,昔日美貌绝伦的泰伊也会日益衰老,而新的、来自各地的美女却不断被送入宫中,如果阿蒙霍特普三世真是按照美貌程度来定皇后的话,那泰伊早就被新的美人取代了。
男人就是如此,没有精致的外貌,他们根本懒得去了解女人的灵魂。
在目睹了法老的葬仪后,泰伊离开了那个浓烟缭绕的神庙。
她很清楚自己的儿子,阿蒙霍特普四世和他父亲一样喜欢漂亮女人,所以选新王妃的首要条件是漂亮。据说在底比斯还有一支与月神家族有关的女性旁支,她们在底比斯被当作女神膜拜,这“女继承人”倒是可以见见,只是希望她别和安特霍特普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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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人公认的哈托尔女神的化身并不是十八王朝的任何一位皇后或者是公主,而是第十九王朝拉美西斯二世的大皇后纳菲尔塔莉,也就是那位墓室的墙上画着她下塞尼特棋的皇后。
自阿蒙霍特普三世自封为太阳神和尼罗河神哈皮之后,他的雕塑便被重复利用,似乎人们觉得拥有太阳和水力量的神就该长那样。
在拉美西斯二世漫长的统治里,共有七位大王妃,但他最爱的还是这位“南方美人”纳菲尔塔莉,她甚至超过了另外两个埃及皇后主持宗教仪式。
不过这时候她祭祀的不是哈托尔和奥西里斯了,而是旻神,他是收获与生育之神,是沙漠旅人的守护者,也是孩童的守护者。
埃及的少年男女在步入成年时会向他献上莴苣和水果作为贡品,等神明享用后再吃掉,以此象征步入成年,是埃及最早的成年礼。他的形象通常是手持手杖,这代表着他时刻为迷途旅人指引方向。
有时候他被认为是阿蒙的化身,在卢索克神庙的墙壁上有纳菲尔塔莉在诸神面前摇动叉铃,参加“旻神之帆船”庆典的场景。
每天晚上,劳累了一天的太阳下山后就会乘坐太阳船前往冥界,船上还有其他要前往冥界接受审判,新死的鬼魂,他们要阻止那些试图阻止太阳通往冥界的魔鬼和游魂。
他们以前用的是划桨的船,船桨容易被水里的亡魂抓住,换成风帆就省去了这种苦恼。
一如树立节德柱时要跳舞一样,在举行仪式时法老和王妃都要在场主持桅杆树立仪式,等桅杆树立起来后,会有一个男子爬到木杆顶部,以此表示对旻神的敬意。
埃及的历史上“竖柱子”是件非常庄严的事,同样方尖碑也是不能轻易动的。在安特霍特普死后,不论图特摩斯三世如何试图抹杀她女法老的事迹,只保留她作为皇后的历史,安特霍特普的方尖碑他也没有铲平,而是修建了幕墙将其挡住,结果这个举动反而让那些方尖碑留了下来。
协和广场的方尖碑基座上用金漆描绘了柱子树立的过程,看起来很有埃及特色。
阿蒙霍特普三世一生所建的建筑物比拉美西斯二世多,名气却不及拉美西斯二世,反倒是他素未谋面的儿媳纳芙蒂蒂更有名,她的七彩半身像出土后人们甚至以为她就是埃及艳后克里奥佩特拉七世。
这是人们普遍接受的观念,能征服凯撒的当然是个绝世美人,漂亮不仅是先决条件,压倒性的视觉冲击还能让人心神俱荡,直接跪倒在地,臣服于她的惊人魅力之下。
但美女能长得多美呢?她不一样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多长了少长了她都是怪物。
人们看重外在的重要性而忽略了智慧的作用,不过明白了没有任何意义。与大多数人的观念相违背,对人,尤其是女人没有任何好处,别人不需要你发表意见告诉他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那种什么都知道的人尤其讨厌。
萨特觉得焦虑是好事,是觉醒的象征,哲学在20世纪的大学里还有存在的必要么?哲学专业毕业后出来从事什么行业?大概是新闻出版、教师之类,哪有工科生、工程师方便用处大。
有人觉得成为一颗可被替代的螺丝钉是一种痛苦,有人还觉得自己成为螺丝钉是为社会做贡献,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了原本的生活,比那些空想的人有用处多了。
你觉得按部就班的日子活着受不了,但很多人却觉得那是不循规蹈矩、特立独行的人的想法,你不努力工作,对自己的将来有个规划,对自己的定位不准才落到这什么都无所谓,麻木不仁的生活态度。
这种意见分歧多数出现在父母和子女的争吵中,他们虽然是一个屋檐下的,却是两种人,一种是成家的男女,一种是没有成家的男女,成家的男女追求稳定,人类发明家庭这个自然社会,并围绕着它发展出无数伦理是要将自由的男女给束缚起来。
法国大革命时期征兵结婚的男人不征,没结婚的男人一无所有,十字军东征也是这样的,要解决贵族次子和私生子的问题。
当单身男子在战场上死光了,还有结婚的男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庭而从军,他们也是适龄青年,这些人也许没有闯荡的心,却有保家卫国的心。只要成家的人少了,单身汉多了,那些反思“我不想一辈子端盘子”的人就多了。
他们会和美国人一样去闯荡、去冒险、去投机取巧,追求个人的成功和生命的价值,不安于现状、整天胡思乱想。
很多人其实没有那么多企图心的,和所爱的人在一起结婚、生子就满足了,甚至不想在巴黎市中心住奥斯曼式公寓,也不去风景如画的乡下住别墅,他们更喜欢住郊区,一条死巷里有两间卧室,楼下有两个客厅的复式楼房就够了,凡尔赛宫反而住着不舒服。
他们要放范的是自己的配偶出轨,谁有空去管上流社会怎么控制世界的?
如果把人逼到无法成家、安家,那就找个目标,大家一起奔着那个目标努力,单身汉没顾及,带着家人和孩子反而是拖累。
以前法国贵族攫取了领地的税收跑去巴黎享乐,现在则是攫取了城市居民的财富享乐,兔子不吃窝边草,法国大革命闹事的是城市居民,乡下没有乱,那里神权没有倒,贵族还能躲在乡下的产业里。
也幸好法国无家可归者问题不如美国严重,只要那位去美国培训过的内政部长闭上嘴,别说“清除社会渣滓”这种话,民众不被激怒还有缓和的余地。
美国司法是将“止赎”和“驱逐”联系在一起的,这就是说买房的人还不起贷款,被法院判了止赎他们就会失去家园,会被赶出自己的房子,男女老少流落街头政府不管,一个个家庭被拆散,不自由的男女又成了自由人。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就开始监狱市场化了,把罪犯抓进监狱还给了他们容身之处,毕竟监狱是联邦政府出资的,纳税人的钱是稳定收入,收容所是靠发善心的,收入不稳定,天知道是什么条件。
监狱有暴力,可以强制犯人服从,收容所则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可能不如街头流浪快乐,无家可归的问题就越严重了。
街头到处都是流浪汉是有损市容,但法官把正义和怜悯给了银行,就要承担这样的结果,美利坚合众国继承了英国的普通法,却没有吸纳衡平法,弃妻衡平就是例子。
西塞罗觉得真正的法律是自然和和谐的,不偏不倚的理性,人是“有秩序的自由”,以后安东尼的士兵把他的头和双手割下来,放在他曾经发表演讲的讲坛上,让罗马城里的居民目瞪口呆时,或许他可以告诉人们别的真理。
曾经礼遇西塞罗的安东尼没打算杀了他,他只是想让西塞罗被流放,屋大维则尝试从惩罚刺杀凯撒的参与者名单中把西塞罗给摘出来,但谁叫西塞罗既是反抗凯撒运动的领导人,又在凯撒死后努力恢复宪制呢?
整个罗马法渗透着一种非简单人为确定的正义观,即便罗马衰亡了,查是丁尼的法律系统也受到了自然法原则影响,也就是说,如果国家暂时的主人没有正义,也即他们的行事有违自然法,拥有正义理性的人就没有服从他们的道德义务。
美国还有城堡法,家是他的城堡,当有人抢劫你的时候可以名正言顺得用重武器自卫,没有义务先撤退。
那群“聪明的”银行家闯了那么大的祸,甚至于造成谋杀罪的结果都是轻的。
当统治阶级人口出生率下降时,总人口出生率上升,就是外来移民做的贡献,以前清教徒刚到新大陆时一家6个孩子都正常,印第安人因为各种原因人口减少,土地被移民占领。
养一个有是非价值观的人很累,需要时间和精力,比印钱困难,更何况青少年辨别能力不够,模仿能力强,这是他们善于学习的时机,往他们的脑子里灌输一大堆消费主义是容易培养消费者,却没有培养出他们超出理性控制的欲望的力量,他们的行为是不可被控制的。
他们会撒谎并且还有年龄的伪装,甚至于他们会和塞勒姆的女孩们一样被成年人控制着撒谎,庞氏骗局会越来越多,“老人家”的大脑退化了,怎么可能算得过他们。
有可能你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真正的女神”,实际上却是扎比尼夫人那样结了七次婚的女人,她的儿子从不以此为耻,反而和德拉科马尔福谈论每次当寡妇她是如何发财致富的。
拉美西斯二世也是推广了教育的,至于上课上什么,有可能和拿破仑时代的教师一样,教导小孩子们长大后要听从皇帝(法老)的命令,勇敢地战斗什么的。
当时的民众留下了很多莎草纸卷,这是他们读写能力高的反映,就是内容不怎么“和谐”,比如一个叫帕内布的无赖,他是破坏公序良俗的惯犯,他一边在街上追打他的继父一边叫嚣“夜里我要杀了这老东西!”
怎么看有罪的都是帕内布那个无赖,实际上是继父打了帕内布的亲生母亲,他要给他妈妈报仇。
人很容易先入为主的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并且以为自己是对的,希望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
努力才能获得成功这句话本身无大过,人不能求神希望有块大馅饼掉在自己的脑袋上,新约里有《天国窄门》的故事,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干了一天活的人得到的和只干了一个小时活的人一样多,以后谁都很晚才去那家地主家干活算了。
强迫别人“觉醒”,让别人跟着焦虑迷茫也是不对的,每个灵魂都有他要走的路,既然“觉醒者”的本意是想要别人好,又为何要剥夺他人幸福的权力呢?
你看别人不幸,别人看你也很不幸。
你追求精神的富足,物质却匮乏,20世纪已经不是守贫为荣的中世纪了。
知识的力量最终还是要变现为目的,这方面文科不如理工科。理工科的研究成果能带来技术和产业革命,文科研究的成果是什么呢?
也许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绝对和谐,完全和平共处,却可以像凤凰社的成员般,消除阶级之间的明显界限,同时不排除差异和互相敬重,纯血贵族西里斯·布莱克可以和狼人卢平共处,即便他们一个富有得随时可以买一把“超跑”级别的火弩箭送给教子当圣诞礼物,而莱姆斯连固定住所和工作都没有。
禁酒令期间地下酒吧也成了个融合的地方,大家都是来寻找快乐的。
法老不发动侵略战争,平民百姓不用死,他要搞仪式就让他搞么,他还修了那么多建筑,大家都有活干,消费不用刺激都会增长,人们餐桌上的食物变得丰盛种类又多。
反倒是拉美西斯二世,埃及在他的统治下经济衰退已经出现了端倪,他留下的遗迹以数量和体量取胜,而非精美绝伦的工艺和品质。
又要养那么庞大的后宫,又要养军队到处征战当然花钱多了,只好从其他方面省,也幸好拉美西斯二世没那么吹毛求疵、不近人情,他的王衔刻在墙上就行了,不需要搞浮雕那么费事费力。
他的拉神之子名是阿蒙所钟爱之人,世界的统治者。
似乎他有了哈托尔化身的纳菲尔塔莉,就不像阿蒙内哈特一世那么想当哈托尔的挚爱了。
也是在戴上王冠三十年,阿蒙内哈特一世被他的近卫军刺杀了,这么看三十年确实该好好庆祝一下,幸好阿蒙霍特普三世很平安得渡过了,并没有被恼羞成怒的巴比伦国王派来的杀手在仪式上暗杀。这祭祀也没白准备,他和他的国都被奥西里斯保护了。
寡妇的生活是寂寥的,阿蒙霍特普三世死后才扮演了两次哈托尔的泰伊要将这件事让给儿子的新皇后,毕竟她是阿蒙霍特普四世亲生母亲,即便他接手了他父亲后宫的其他“猫一样”的嫔妃。
没有了那么多仪式和形形色色的女人泰伊应该反而清净了不少,生活有时并不像哲学家所探讨的那样,必须要找出个活着是个什么意义,而是要解决一个又一个问题。
当满潮文武和后宫都忙着处理新旧法老交替的时候,泰伊接管了那些外交信函,阿蒙霍特普四世不管亚洲的事务,“太后”总要解决,她写信给米坦尼国王让他安心,让他继续保持和埃及的情谊,不要忘了对前任法老的爱戴,并且对新法老也要保持同样的爱戴,而且一定要继续派友好的使团来。
另一件事则是为前任法老安排葬礼,虽然埃及人相信人死后会复活,但死亡即是死亡,失去灵魂的躯壳很快就会腐烂,法老必须尽快做成木乃伊。
阿蒙霍特普三世既然已经成了太阳神的化身,那他的木乃伊当然要做的与众不同,当内脏从国王的身体里取出来后,尸体要被涂上一层金色的树脂,那是从广袤帝国的各处甚至是境外搜集来的,然后尸体要被放在烧碱溶液中。这溶液要用尼罗河水与来自北方纳特伦谷地和南方卡布的天然泡碱制成,意为上下埃及的联合。
在浸泡三十天后血红蛋白从身体里滤出,泡碱溶液变成一种如同羊水般的红色液体,僧侣们将法老的尸体从溶液中抬起,仿佛肉身得到了重生,接着便是风干的过程,满屋子的燃香即是为了召唤神的帮助,也是为了驱赶苍蝇。
不论苍蝇如何被人们赋予勇猛的寓意,但那种昆虫还是很恶心,尤其是它们爬满了尸骸上。
有很多小女孩儿会崇拜英雄,泰伊却觉得自己这辈子值得了,在那个近亲乱伦盛行的王室里,阿蒙霍特普三世却突破了传统,娶了她这个非王室、非贵族的商人之女,当年少的她得知自己被选为皇后高兴得难以置信,觉得自己是在做梦,等长大了一点她才知道,这是她的兄长撮合的,是阿蒙祭祀集团和法老的妥协。
她的儿子却不打算和阿蒙祭祀们妥协,他要毁灭掉阿蒙存在过的痕迹,树立新的太阳神阿吞,他需要一个人支持他,就像泰伊和阿蒙霍特普三世一样将古神奥西里斯迎回。
或许她还会记得庆典上那辉煌夺目的场景,白天的仪式上她就像真正的金色女神,穿着光彩夺目的衣服,雍容华贵得行走在仪式的队列里。
阿蒙霍特普三世则扮演了一个称职的法老,他像模像样得完成“狩猎”、“祭献牺牲”、“胜利”这些与战争有关的环节,虽然阿蒙霍特普三世一辈子都没有留下勇武的名字,他一生只领兵打过一次仗,那还是他继位初期对抗努比亚人的战争,虽然战争的目的表面上是为了确保来自努比亚地区对埃及尼罗河运输线的威胁,但世人都知道新王即位总免不了一场胜利巩固自己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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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不是名义上的公主,她都只会巩固巴比伦王在臣民心中的地位,甚至是亚洲诸国心中的地位,是巴比伦的强大让埃及有所顾忌,这会让埃及显得“软弱”,那不会是阿蒙霍特普三世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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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就是如此,没有精致的外貌,他们根本懒得去了解女人的灵魂。
在目睹了法老的葬仪后,泰伊离开了那个浓烟缭绕的神庙。
她很清楚自己的儿子,阿蒙霍特普四世和他父亲一样喜欢漂亮女人,所以选新王妃的首要条件是漂亮。据说在底比斯还有一支与月神家族有关的女性旁支,她们在底比斯被当作女神膜拜,这“女继承人”倒是可以见见,只是希望她别和安特霍特普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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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阿蒙霍特普三世自封为太阳神和尼罗河神哈皮之后,他的雕塑便被重复利用,似乎人们觉得拥有太阳和水力量的神就该长那样。
在拉美西斯二世漫长的统治里,共有七位大王妃,但他最爱的还是这位“南方美人”纳菲尔塔莉,她甚至超过了另外两个埃及皇后主持宗教仪式。
不过这时候她祭祀的不是哈托尔和奥西里斯了,而是旻神,他是收获与生育之神,是沙漠旅人的守护者,也是孩童的守护者。
埃及的少年男女在步入成年时会向他献上莴苣和水果作为贡品,等神明享用后再吃掉,以此象征步入成年,是埃及最早的成年礼。他的形象通常是手持手杖,这代表着他时刻为迷途旅人指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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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人们普遍接受的观念,能征服凯撒的当然是个绝世美人,漂亮不仅是先决条件,压倒性的视觉冲击还能让人心神俱荡,直接跪倒在地,臣服于她的惊人魅力之下。
但美女能长得多美呢?她不一样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多长了少长了她都是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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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革命时期征兵结婚的男人不征,没结婚的男人一无所有,十字军东征也是这样的,要解决贵族次子和私生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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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幸好法国无家可归者问题不如美国严重,只要那位去美国培训过的内政部长闭上嘴,别说“清除社会渣滓”这种话,民众不被激怒还有缓和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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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会撒谎并且还有年龄的伪装,甚至于他们会和塞勒姆的女孩们一样被成年人控制着撒谎,庞氏骗局会越来越多,“老人家”的大脑退化了,怎么可能算得过他们。
有可能你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真正的女神”,实际上却是扎比尼夫人那样结了七次婚的女人,她的儿子从不以此为耻,反而和德拉科马尔福谈论每次当寡妇她是如何发财致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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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民众留下了很多莎草纸卷,这是他们读写能力高的反映,就是内容不怎么“和谐”,比如一个叫帕内布的无赖,他是破坏公序良俗的惯犯,他一边在街上追打他的继父一边叫嚣“夜里我要杀了这老东西!”
怎么看有罪的都是帕内布那个无赖,实际上是继父打了帕内布的亲生母亲,他要给他妈妈报仇。
人很容易先入为主的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并且以为自己是对的,希望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
努力才能获得成功这句话本身无大过,人不能求神希望有块大馅饼掉在自己的脑袋上,新约里有《天国窄门》的故事,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干了一天活的人得到的和只干了一个小时活的人一样多,以后谁都很晚才去那家地主家干活算了。
强迫别人“觉醒”,让别人跟着焦虑迷茫也是不对的,每个灵魂都有他要走的路,既然“觉醒者”的本意是想要别人好,又为何要剥夺他人幸福的权力呢?
你看别人不幸,别人看你也很不幸。
你追求精神的富足,物质却匮乏,20世纪已经不是守贫为荣的中世纪了。
知识的力量最终还是要变现为目的,这方面文科不如理工科。理工科的研究成果能带来技术和产业革命,文科研究的成果是什么呢?
也许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绝对和谐,完全和平共处,却可以像凤凰社的成员般,消除阶级之间的明显界限,同时不排除差异和互相敬重,纯血贵族西里斯·布莱克可以和狼人卢平共处,即便他们一个富有得随时可以买一把“超跑”级别的火弩箭送给教子当圣诞礼物,而莱姆斯连固定住所和工作都没有。
禁酒令期间地下酒吧也成了个融合的地方,大家都是来寻找快乐的。
法老不发动侵略战争,平民百姓不用死,他要搞仪式就让他搞么,他还修了那么多建筑,大家都有活干,消费不用刺激都会增长,人们餐桌上的食物变得丰盛种类又多。
反倒是拉美西斯二世,埃及在他的统治下经济衰退已经出现了端倪,他留下的遗迹以数量和体量取胜,而非精美绝伦的工艺和品质。
又要养那么庞大的后宫,又要养军队到处征战当然花钱多了,只好从其他方面省,也幸好拉美西斯二世没那么吹毛求疵、不近人情,他的王衔刻在墙上就行了,不需要搞浮雕那么费事费力。
他的拉神之子名是阿蒙所钟爱之人,世界的统治者。
似乎他有了哈托尔化身的纳菲尔塔莉,就不像阿蒙内哈特一世那么想当哈托尔的挚爱了。
也是在戴上王冠三十年,阿蒙内哈特一世被他的近卫军刺杀了,这么看三十年确实该好好庆祝一下,幸好阿蒙霍特普三世很平安得渡过了,并没有被恼羞成怒的巴比伦国王派来的杀手在仪式上暗杀。这祭祀也没白准备,他和他的国都被奥西里斯保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