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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不掉!漂亮小猫又被疯批抓回去 第102章 农村糙汉捡来的漂亮小老婆 1

    夏日的山林里,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在地面上。

    正在低头专注于手里活计的男人身量极高,差不多有一米九。

    他穿了件耐脏的深灰色无袖背心,搭配了廉价结实的迷彩裤。

    耐磨的黑色高帮鞋踩进泥泞潮湿的松软土壤里。

    他叫凌霄。

    身姿挺拔而精壮,蜜色肌肉线条分明,在阳光下显得更加健硕。

    汗水滴落在他锋利的下巴上,勾勒出一道道清晰的线条。

    但他依然全神贯注地忙碌着制作陷阱,用来捕猎野兔。

    他弯下腰,轻巧地操纵着绳索,用树枝和叶子搭建起隐蔽的结构。

    将陷阱藏在草丛之中,放了根胡萝卜,等待着猎物的到来。

    安静到他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仿佛就是山林中的一部分。

    毫不突兀。

    野兔难逮又费劲,换做一般人都没这耐心。

    也就是他爹凌大志生了重病,脾气怪,非要惦记这一口肉。

    凌霄是个闷葫芦,话少,极其孝顺。

    单亲家庭的他从来没有忤逆过父亲的任何要求,更何况只是一只兔子罢了。

    十来分钟后,细微的动静响起。

    从一个不起眼的洞穴里面探出了一个头。

    它谨慎地四处张望,两只耳朵竖起,在分辨周围有没有危险。

    野兔子嗅了嗅食物的香味儿,最后慢慢挪过去,在一双锐利眼眸的注视下,中计了。

    它被陷阱死死卡住了一条腿,疯狂捣腾着“吱吱呀呀”叫。

    野兔子的耐痛能力很强,它预料到危险。

    在猎人出现前挣脱,逃跑。

    凌霄迅速窜起,如离弦的箭一般追逐受伤的野兔。

    强健的体魄和对山林的熟悉程度,让他始终没追丢,最后在半山腰这只抓到了体力耗尽的兔子。

    公的,难怪跑那么快。

    凌霄喘着粗气,将野兔丢在腰部挎着的编织袋里面。

    很牢固的材质,野兔牙齿咬不动又不至于窒息,到家还是活着的。

    看了看头顶的太阳,估摸着快要到他爹醒的时候了。

    得回去做午饭。

    凌霄随手拍掉裤子上沾了的泥巴,大步迈开。

    突然绊到了硬物,他差点儿栽进灌木丛里。

    “……擦!”

    这一片是他从小到大经常待的地方,闭着眼睛都能走回家,还是第一次出现意外。

    他脸色不虞地回头看。

    眉头倏地皱起,流露出一种复杂的表情。

    绊倒自己的不是枯木枝,可能是一个“人”,凌霄不确定。

    体形不强壮,还穿着和这个季节格格不入的棉服,材质厚实,捂得脸颊绯红。

    也不知道在这里待了多久,才被自己发现。

    那“人”就趴在枯树叶堆积的凹陷处,难怪之前没看见。

    他双眸紧闭,可能是睡着了。

    夏日燥热,出了汗,发尾也湿湿的紧贴着他的脖颈,把那块嫩生生的皮肤衬得越发白皙。

    凌霄没谈过对象,纯纯的处男。

    面前的人皮肤比村里的姑娘都白嫩,五官精致漂亮,他以为是个女孩。

    在深山老林中,本就不是个合适的地点。

    加上忽然出现的漂亮女生,不像是正常人,或许是刚化形的精怪。

    凌霄盯着朝雾的脸怔愣很久,不由得和村里的女生比较。

    手又小又嫩,看着就不像是能干活的。

    再看那棉裤包裹着的屁股,不大,估计生不出儿子来。

    意识到自己的想法飘远了。

    凌霄回过神,啐了口,把倒腾的兔子重新按回袋子里。

    “再动,现在就把你解决了。”

    也不知道它听懂了没,倒是安分下来,不发出声响。

    凌霄听村里老一辈的人说过,在一个月的十五,山林深处会出现美貌的妖精。

    它们擅长魅惑技能,装作柔弱的模样,吸引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靠近,然后吸食阳气。

    村里有人独自进山后来消失了,不见踪迹。

    据说就是被妖精带走了,再也回不来……

    倒也不怪凌霄迷信,主要是他出生十九年,凌大志又不怎么管他。

    凌霄像个野猴子,在这片山林里玩耍、觅食、长大。

    他从来没遇到过像今天这样蹊跷的事,捡到了一只妖精。

    妖精很笨,智商不高。

    在暴热的天气里还穿着厚棉服,也不怕把自己闷死。

    猜疑结束。

    凌霄手里攥着锋利的砍刀。

    他一步步靠近,踩碎了枯叶的窸窣声,也没能让沉睡的朝雾惊醒。

    男人蹲下,伸手试探了呼吸,潮潮热热,还是个活的。

    离得近了。

    凌霄闻到一股清清淡淡异常的香味儿,像曾经吃过的草莓。

    他细细嗅闻,片刻后仰起头,拍了自己一巴掌。

    “脑子清醒点儿,想老婆想疯了?”

    男人自顾自说着,斥责自己过于痴汉的行为。

    脑海里他爹凌大志麻木枯槁躺在床上的样子,干瘦的身体爬满了灰褐色斑点,嘴里还在重复念叨着。

    “爹快要死了,唯一的心愿就是看着你成家,讨个老婆……唉,我估计是等不到抱孙儿了。”

    像魔咒似的重复萦绕在他的耳边。

    凌霄今年19岁。

    不是那种温柔的长相,鼻梁高挺,眉骨深邃。

    皮肤是风沙磨砺过的小麦色,和白皙一点儿都不沾边。

    加上他留了个寸头,加深了五官的冷冽感。

    不说话的时候还有些唬人,不怒自威的气势让村里人大多害怕畏惧他。

    许多适龄的姑娘其实喜欢他的,但不敢嫁,怕凌霄会打人。

    家里还有个重病的爹,谁也不想让自家姑娘嫁过去受罪。

    他轻轻割破了朝雾的手指,流出的是鲜红色血液。

    看来不是化形的笨妖精,只是个长得过分漂亮的小姑娘。

    他掏出不常用的创可贴,缠上受伤的小手指。

    太嫩了,摸着像块儿豆腐似的。

    凌霄力气大,人也糙,害怕不小心就把人弄伤了。

    他脱下朝雾身上厚实的外套,再闷下去可真会出人命的。

    即便是在山里,白天的气温也能达到28度。

    他闭着眼睛没乱看,略带薄茧的指腹也没触碰到昏迷不醒“少女”的身体。

    他把棉服褪下,再三确认对方里面还穿了件白t恤,才敢睁开眼睛。

    凌霄虽然做事粗糙,但还知道不能平白无故污了人家“小姑娘”的清白。

    传出去不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