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霸总有点累 第101章 被抓把柄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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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流程性文件,不包含关键技术及重要商业机密,构不成泄露公司机密。被告对证据是否有异议?”
女上司当然不能马上承认了,赶紧反驳,
“我当然不认可,她取证的方式有问题,我怀疑她是以盗窃方式偷取的公司内部文件,就算不是机密,也不能非法取得别人公司的内部文件吧。”
女上司之所以敢这么断定,就是因为太懂得职场的人情世故了。
一个已经离职的员工,更何况是闹了不愉快离职的员工,没有哪个现任员工会为了离职的员工搭上自己帮这种忙的,这个文件除非是乐青自己找到的。
她转念一想,如果乐青老早就得到这个文件了,她就不可能一直不拿出来反击,最后乖乖离职了。
她这些猜测是没什么问题的,可是乐青也早料到证据拿出来她会怎么说了,于是补充道,
“我没有非法取证,我是23号晚上那天回去收拾自己东西的时候看到拍的,我都被冤枉这样了,看到这样的相关证据还不能拍一张吗?”
“23号晚上?你什么时候去的?”
女上司明显有些慌神了,因为那天刚好是人事经理的生日,所以他们在办公室苟且的事情她才记得那么清楚日期。
乐青看她的样子,看来这次反击的点是找准了,于是丝毫没打算隐瞒,抬头看着女上司回道,
“就是晚上11点左右的样子,我刚好和闺蜜聚会吃完饭路过,怕白天去的话碰到同事太尴尬,就想着晚上拿走就算了。”
女上司一听这个时间,顿时脸色煞白,第一时间看向观众席坐着的渣男,他还不知道他的情人和人事经理的事,还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嘴脸。
女上司看向乐青,半天没有说话,上面的法官说,
“那么,这个证据效力暂定,待确认后...”
没等法官说完,女上司赶紧接过话。
“法官,我承认这份证据的真实性,确实是公司的内部流程文件,是我签字确认的没错,不用再调查确认了。”
法官看她的样子,虽然不知道内情,但是像这种劳动纠纷他们见得多了,很多时候原告没有证据,最多走到仲裁要点合理的工资已经算是好的。
现在看这样的情况,法官在心理上也更倾向于原告这样的弱势群体,既然证据确认真实,也就不再调查。
“好!既然证据属实,那么没有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被告对原告以该理由辞退,并拒绝补偿的行为就是违反劳动法的。”
渣男眼看风向不对,对着女上司疯狂使眼色,可女上司却回了他一个微微的摇头,可在法庭上他也没什么招能使,一气之下借口上厕所中途离场,出去站着了。
“至于背景调查做手脚造成原告职业生涯不可挽回的损失这一条,被告是否有这样的行为?”
女上司这会的心思还全在乐青23号晚上去公司拿证据撞破她奸情这件事,乐青刚才故意说出具体时间,显然是知道她和人事经理的事。
乐青的状况她是知道的,渣男都告诉过她不止一次了,她现在失业又没钱,加上因为她在背景调查上做手脚几乎断送了她的职业后路。
如果这个时候她再把她逼急了,乐青能干出什么事儿来她真不敢想,说不定鱼死网破把她的奸情拍下来放到网上去都有可能。
万一乐青真那么做了,她就算真正的社会性死亡了,就算是起诉乐青要到赔偿和道歉,都于事无补,那才是真正不可逆的损失。
看着乐青和上面等她回答的法官,女上司下了决心,叹了口气说道,
“我承认有公司做背景调查的时候我确实说了这些事,告知了对方乐青因为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至于对方公司要不要用她这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事了。”
乐青听她的话,这意思是虽然我确实对你的背景调查做了手脚,但是人家不用你到底是不是因为这个无从证明。
气得站起问道,
“怎么?如果有个新员工来面试,她上一家公司告诉你,她给上家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你还会用她吗?”
说完这句,乐青向法官继续陈述,
“请您翻开证据资料第17页,上面是我打印出来的通话时间和hR微信聊天记录,您可以看下我事实上已经接到了那家公司的入职邀请,却突然通知我不用去了。我有充分理由怀疑是因为被告的这些举动造成了我找新工作的障碍。”
女上司还想说什么,已经不知道该从何辩解了,最主要她还有把柄在乐青手上,眼看不能否认事实了,将话锋转了方向。
这会渣男已经出去了,很久都没回来,女上司以为她走了,于是对法官说出了一套她事先准备好的万一败诉要减轻惩罚的借口。
“尊敬的法官,我承认我有寻找借口将乐青从我公司开除和在她背景调查中告知对方这件事的行为,但是我有不得已的苦衷,我是被胁迫的。”
乐青和陈竹茹是万万没想到女上司会说自己是被胁迫的这种话,看向她等着听她出招。
“法官,请看我提交的27-32页的证据,这是在酒吧时原告的前男友胁迫我的一些照片。”
坐在对面的乐青和坐在上面的法官的都翻看着,单从那几张照片上看,确实是像她被逼的一样,因为她表情和动作明显更抗拒。
趁着大家都在翻看的时候,女上司抓紧说道,
“因为原告方曾经对她前男友使用过网络暴力,曝光了她前男友与别人的一些隐私互动,致使她前男友产生了报复心理。我在和她前男友交往初始并不知道实情,交往后被胁迫做这些事才知道,所以请法官考虑以上因素酌情判决。”
这是她最后的保命符,从乐青说了23号晚上11点去取证开始,她就知道自己要输了,只是尽力在想办法减轻罪责。
10万块钱的赔偿她可以都自掏腰包,但是她不能让公司因为这件事情受到损害,从而让公司成为乐青那头的共同原告,再来找她的麻烦,到时候她真正的大麻烦就要来了。
女上司当然不能马上承认了,赶紧反驳,
“我当然不认可,她取证的方式有问题,我怀疑她是以盗窃方式偷取的公司内部文件,就算不是机密,也不能非法取得别人公司的内部文件吧。”
女上司之所以敢这么断定,就是因为太懂得职场的人情世故了。
一个已经离职的员工,更何况是闹了不愉快离职的员工,没有哪个现任员工会为了离职的员工搭上自己帮这种忙的,这个文件除非是乐青自己找到的。
她转念一想,如果乐青老早就得到这个文件了,她就不可能一直不拿出来反击,最后乖乖离职了。
她这些猜测是没什么问题的,可是乐青也早料到证据拿出来她会怎么说了,于是补充道,
“我没有非法取证,我是23号晚上那天回去收拾自己东西的时候看到拍的,我都被冤枉这样了,看到这样的相关证据还不能拍一张吗?”
“23号晚上?你什么时候去的?”
女上司明显有些慌神了,因为那天刚好是人事经理的生日,所以他们在办公室苟且的事情她才记得那么清楚日期。
乐青看她的样子,看来这次反击的点是找准了,于是丝毫没打算隐瞒,抬头看着女上司回道,
“就是晚上11点左右的样子,我刚好和闺蜜聚会吃完饭路过,怕白天去的话碰到同事太尴尬,就想着晚上拿走就算了。”
女上司一听这个时间,顿时脸色煞白,第一时间看向观众席坐着的渣男,他还不知道他的情人和人事经理的事,还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嘴脸。
女上司看向乐青,半天没有说话,上面的法官说,
“那么,这个证据效力暂定,待确认后...”
没等法官说完,女上司赶紧接过话。
“法官,我承认这份证据的真实性,确实是公司的内部流程文件,是我签字确认的没错,不用再调查确认了。”
法官看她的样子,虽然不知道内情,但是像这种劳动纠纷他们见得多了,很多时候原告没有证据,最多走到仲裁要点合理的工资已经算是好的。
现在看这样的情况,法官在心理上也更倾向于原告这样的弱势群体,既然证据确认真实,也就不再调查。
“好!既然证据属实,那么没有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被告对原告以该理由辞退,并拒绝补偿的行为就是违反劳动法的。”
渣男眼看风向不对,对着女上司疯狂使眼色,可女上司却回了他一个微微的摇头,可在法庭上他也没什么招能使,一气之下借口上厕所中途离场,出去站着了。
“至于背景调查做手脚造成原告职业生涯不可挽回的损失这一条,被告是否有这样的行为?”
女上司这会的心思还全在乐青23号晚上去公司拿证据撞破她奸情这件事,乐青刚才故意说出具体时间,显然是知道她和人事经理的事。
乐青的状况她是知道的,渣男都告诉过她不止一次了,她现在失业又没钱,加上因为她在背景调查上做手脚几乎断送了她的职业后路。
如果这个时候她再把她逼急了,乐青能干出什么事儿来她真不敢想,说不定鱼死网破把她的奸情拍下来放到网上去都有可能。
万一乐青真那么做了,她就算真正的社会性死亡了,就算是起诉乐青要到赔偿和道歉,都于事无补,那才是真正不可逆的损失。
看着乐青和上面等她回答的法官,女上司下了决心,叹了口气说道,
“我承认有公司做背景调查的时候我确实说了这些事,告知了对方乐青因为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至于对方公司要不要用她这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事了。”
乐青听她的话,这意思是虽然我确实对你的背景调查做了手脚,但是人家不用你到底是不是因为这个无从证明。
气得站起问道,
“怎么?如果有个新员工来面试,她上一家公司告诉你,她给上家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你还会用她吗?”
说完这句,乐青向法官继续陈述,
“请您翻开证据资料第17页,上面是我打印出来的通话时间和hR微信聊天记录,您可以看下我事实上已经接到了那家公司的入职邀请,却突然通知我不用去了。我有充分理由怀疑是因为被告的这些举动造成了我找新工作的障碍。”
女上司还想说什么,已经不知道该从何辩解了,最主要她还有把柄在乐青手上,眼看不能否认事实了,将话锋转了方向。
这会渣男已经出去了,很久都没回来,女上司以为她走了,于是对法官说出了一套她事先准备好的万一败诉要减轻惩罚的借口。
“尊敬的法官,我承认我有寻找借口将乐青从我公司开除和在她背景调查中告知对方这件事的行为,但是我有不得已的苦衷,我是被胁迫的。”
乐青和陈竹茹是万万没想到女上司会说自己是被胁迫的这种话,看向她等着听她出招。
“法官,请看我提交的27-32页的证据,这是在酒吧时原告的前男友胁迫我的一些照片。”
坐在对面的乐青和坐在上面的法官的都翻看着,单从那几张照片上看,确实是像她被逼的一样,因为她表情和动作明显更抗拒。
趁着大家都在翻看的时候,女上司抓紧说道,
“因为原告方曾经对她前男友使用过网络暴力,曝光了她前男友与别人的一些隐私互动,致使她前男友产生了报复心理。我在和她前男友交往初始并不知道实情,交往后被胁迫做这些事才知道,所以请法官考虑以上因素酌情判决。”
这是她最后的保命符,从乐青说了23号晚上11点去取证开始,她就知道自己要输了,只是尽力在想办法减轻罪责。
10万块钱的赔偿她可以都自掏腰包,但是她不能让公司因为这件事情受到损害,从而让公司成为乐青那头的共同原告,再来找她的麻烦,到时候她真正的大麻烦就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