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外史 第72章 阎武千里追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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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轩自打别离了张乔,她是失望透顶,于是回到了浙江,继续与自己的师父铁如云学能耐,时间一过,又是两三年。
这两三年里,林轩的名声就暂时在江湖上消失了,但是江湖上这两年又出来一个人,名叫阎武。
这一天,一个一身黑衣的人追着一个又干又瘦像一根枯树杈的人,不知道追了多久,横跨了多少州县。
那个逃跑的人别看长得枯干,耐力还不弱,跑了好久也不累,还把追他那个人给甩开了。
那个追人的黑衣人觉得也追不住了,现在累得不行,不如先找个地方吃口东西歇歇脚。
他来到了一家店,一楼是吃饭的地方,二楼是住店的地方,这人进去点了一屉包子,就吃了起来。
吃着吃着他看到前面有两个人,在一个桌子上讨论一些事情,他就竖着耳朵听了两句。
一个长相清秀的年轻人,身穿一袭白衣,另一个四十六七岁,衣服很是破旧,像是三十年没换过。
“你这小子是谁啊,我想好好在这吃吃饭,你怎么就问东问西呢,不吃饭快走,老子没工夫请你。”那年纪大的说。
“不行,既然你已经纳了林轩为小妾,那么我就是你的亲戚,我是她弟弟,你就是我姐夫。”那年轻人说。
黑衣人听着挺有意思,就继续听下去了,包子也忘了给嘴里放了,而且林轩这个名字他很熟悉。
“你是林轩的弟弟?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郑岑。你就是高泽夕吧。”
高泽夕一听,郑岑这个名字好像听说过,但是没见过真人,据说是跟着李忤天天打家劫舍,林轩怎么还有这种弟弟?
“你给我听好了,高泽夕,以后你家门就给我开着,我随时会去拜访你,你不要不留我,我能给你起到帮助作用。”
高泽夕被郑岑给搞得迷糊了,又不认识你,只是听说过你的名字,你还赖上我了,而且林轩是嫁给我了,但是第二天就逃了啊。
二人骂骂咧咧,吵吵闹闹,对面的黑衣人听的不由得一笑,筷子落了地,高泽夕和郑岑同时看那个人。
“你笑什么?”郑岑问道。
“我的筷子掉了,我捡起来。”那黑衣人轻声说,他不想惹是非,捡起来筷子,怀里掏出一个袋子,包了包子就离开了。
他快走了几步,后面那两个人总算没有追过来,决定先去找自己的故友楚清晖。
来到了楚清晖的家里,这人放下那半屉包子,脱掉了外衣。
“阎武兄弟,你这是从哪儿来啊,怎么如此狼狈?”楚清晖见对方风尘仆仆,不由得一问。
“还是在追那个鳖二,实在是追不住他,这个家伙狡猾的很。”
说着阎武的衣服也都脱下来了,单看此人,面如蓝靛,发似乌云,眼如金灯,身长九尺,宛如人间修罗。
最明显的是,他脑门上有一个竖着的胎记,两头窄中间宽,人送外号天目将。
脱完了外衣,又将那三尖两刃刀往一旁一戳,伸了个懒腰。
“不想回家了,俺娘也不稀罕俺,鳖二那王八犊子我也抓不住,先在楚哥家里住上一宿,再做定夺。”
“好,别说一宿,一阵也行啊。”楚清晖很希望阎武留下来陪他,自己的好友张莫平现在变得越来越俗气,越来越不是一路人。
“楚哥啊,你现在还有林轩的下落吗?”阎武由于今天吃饭的时候听到那两个人讨论林轩,就问一问。
“她自打从我的卖艺班子里跑了,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近几年倒是名声大振,又是打家劫舍,又是帮官府抓贼,又是押镖的。哪有功夫见我啊?”
“听说她前些日子,还抓到了鸿鑫的紫衣人,鸿鑫这个组织已经销声匿迹这么多年,竟然还让林轩给抓进了官府。”
阎武对林轩的评价似乎很高,说着他脸上带着笑。
“她现在跑了都十多年了,说实话还有点想她,这个小兄弟手脚灵活,本来可以做个好唱戏的,非要读什么书,晦气。”
“她现在在江湖上也消失了也有三年了,有人说她去投靠金人了,有人说她不在人世了,还有人说她嫁人了就退隐了。
倒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今天我倒是遇到两个人在讨论她,先前听说她嫁给了高泽夕,今天我倒是见到高泽夕了,高泽夕说她跑了。”
阎武将一路上听到的话描述了出来,楚清晖又接了几句。
“据说她真正消失的原因,是她的妻子嫁给了别人。”
“她有妻子?”阎武惊讶的把刚喝进去的那口茶吐了出来,“她不是一个姑娘吗?”
“是啊,这姑娘可能是因为小时候我把她当儿子养,她就真把自己当做儿子了,四处娶姑娘。”
林轩还有这等特殊爱好,阎武听了倒是对林轩更感兴趣了。
“她那妻子叫柳如兰,本就是水性杨花,先是看上了另一个女人谭二姐,林轩自然会吃醋,后来道歉认错,林轩原谅了她,她却又嫁给了一个男人。”
“什么?”阎武从未听过如此炸裂的剧情。
“不谈林轩了,我得去追那个鳖二了,追了有一千里了,这家伙跑的实在是快,如若不是他,俺娘也不这样讨厌俺。”
楚清晖不再说话,阎武吃了饭便睡下了,睡着之前一直在思考怎样找到鳖二。我说这人我为什么要抓这个鳖二呢?事情得从三年前说起。
三年前,因为长相不够漂亮不被家里人喜欢,也被当成异类而离经叛道的富家少爷阎武,遇上了他当时当做是亲人最后又差点被这个亲人害死的鳖二。
这两三年里,林轩的名声就暂时在江湖上消失了,但是江湖上这两年又出来一个人,名叫阎武。
这一天,一个一身黑衣的人追着一个又干又瘦像一根枯树杈的人,不知道追了多久,横跨了多少州县。
那个逃跑的人别看长得枯干,耐力还不弱,跑了好久也不累,还把追他那个人给甩开了。
那个追人的黑衣人觉得也追不住了,现在累得不行,不如先找个地方吃口东西歇歇脚。
他来到了一家店,一楼是吃饭的地方,二楼是住店的地方,这人进去点了一屉包子,就吃了起来。
吃着吃着他看到前面有两个人,在一个桌子上讨论一些事情,他就竖着耳朵听了两句。
一个长相清秀的年轻人,身穿一袭白衣,另一个四十六七岁,衣服很是破旧,像是三十年没换过。
“你这小子是谁啊,我想好好在这吃吃饭,你怎么就问东问西呢,不吃饭快走,老子没工夫请你。”那年纪大的说。
“不行,既然你已经纳了林轩为小妾,那么我就是你的亲戚,我是她弟弟,你就是我姐夫。”那年轻人说。
黑衣人听着挺有意思,就继续听下去了,包子也忘了给嘴里放了,而且林轩这个名字他很熟悉。
“你是林轩的弟弟?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郑岑。你就是高泽夕吧。”
高泽夕一听,郑岑这个名字好像听说过,但是没见过真人,据说是跟着李忤天天打家劫舍,林轩怎么还有这种弟弟?
“你给我听好了,高泽夕,以后你家门就给我开着,我随时会去拜访你,你不要不留我,我能给你起到帮助作用。”
高泽夕被郑岑给搞得迷糊了,又不认识你,只是听说过你的名字,你还赖上我了,而且林轩是嫁给我了,但是第二天就逃了啊。
二人骂骂咧咧,吵吵闹闹,对面的黑衣人听的不由得一笑,筷子落了地,高泽夕和郑岑同时看那个人。
“你笑什么?”郑岑问道。
“我的筷子掉了,我捡起来。”那黑衣人轻声说,他不想惹是非,捡起来筷子,怀里掏出一个袋子,包了包子就离开了。
他快走了几步,后面那两个人总算没有追过来,决定先去找自己的故友楚清晖。
来到了楚清晖的家里,这人放下那半屉包子,脱掉了外衣。
“阎武兄弟,你这是从哪儿来啊,怎么如此狼狈?”楚清晖见对方风尘仆仆,不由得一问。
“还是在追那个鳖二,实在是追不住他,这个家伙狡猾的很。”
说着阎武的衣服也都脱下来了,单看此人,面如蓝靛,发似乌云,眼如金灯,身长九尺,宛如人间修罗。
最明显的是,他脑门上有一个竖着的胎记,两头窄中间宽,人送外号天目将。
脱完了外衣,又将那三尖两刃刀往一旁一戳,伸了个懒腰。
“不想回家了,俺娘也不稀罕俺,鳖二那王八犊子我也抓不住,先在楚哥家里住上一宿,再做定夺。”
“好,别说一宿,一阵也行啊。”楚清晖很希望阎武留下来陪他,自己的好友张莫平现在变得越来越俗气,越来越不是一路人。
“楚哥啊,你现在还有林轩的下落吗?”阎武由于今天吃饭的时候听到那两个人讨论林轩,就问一问。
“她自打从我的卖艺班子里跑了,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近几年倒是名声大振,又是打家劫舍,又是帮官府抓贼,又是押镖的。哪有功夫见我啊?”
“听说她前些日子,还抓到了鸿鑫的紫衣人,鸿鑫这个组织已经销声匿迹这么多年,竟然还让林轩给抓进了官府。”
阎武对林轩的评价似乎很高,说着他脸上带着笑。
“她现在跑了都十多年了,说实话还有点想她,这个小兄弟手脚灵活,本来可以做个好唱戏的,非要读什么书,晦气。”
“她现在在江湖上也消失了也有三年了,有人说她去投靠金人了,有人说她不在人世了,还有人说她嫁人了就退隐了。
倒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今天我倒是遇到两个人在讨论她,先前听说她嫁给了高泽夕,今天我倒是见到高泽夕了,高泽夕说她跑了。”
阎武将一路上听到的话描述了出来,楚清晖又接了几句。
“据说她真正消失的原因,是她的妻子嫁给了别人。”
“她有妻子?”阎武惊讶的把刚喝进去的那口茶吐了出来,“她不是一个姑娘吗?”
“是啊,这姑娘可能是因为小时候我把她当儿子养,她就真把自己当做儿子了,四处娶姑娘。”
林轩还有这等特殊爱好,阎武听了倒是对林轩更感兴趣了。
“她那妻子叫柳如兰,本就是水性杨花,先是看上了另一个女人谭二姐,林轩自然会吃醋,后来道歉认错,林轩原谅了她,她却又嫁给了一个男人。”
“什么?”阎武从未听过如此炸裂的剧情。
“不谈林轩了,我得去追那个鳖二了,追了有一千里了,这家伙跑的实在是快,如若不是他,俺娘也不这样讨厌俺。”
楚清晖不再说话,阎武吃了饭便睡下了,睡着之前一直在思考怎样找到鳖二。我说这人我为什么要抓这个鳖二呢?事情得从三年前说起。
三年前,因为长相不够漂亮不被家里人喜欢,也被当成异类而离经叛道的富家少爷阎武,遇上了他当时当做是亲人最后又差点被这个亲人害死的鳖二。